妖精国的奇幻爱情历险 全集

第 14 部分

四月,我重新走进了大学校园,重拾遗弃已久的课本。
坐在课堂里,魂不守舍,在想帕斯星怎样了,他是否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我离开了以后,他过得还好吗?
想起了他说的那一句,“没有你,我又怎么会幸福?”
忍不住,我低头轻笑,为的是那心底突如而来的一股甜蜜,他的甜言蜜语,他认真的眼神,曾是我的最爱。
“原青依,”高高讲台上的黑眶眼镜女老师突然喊住我的名字,“你来回答一下这个问题。”
oh;mygod;我苦着脸站了起来,一脸迷茫,根本不知道她问的是什么。
回到家里,小弟突然问我今后有什么打算?我说暂时无可奉告。
“姐,我想过了,”小小男孩居然开始为我计划,我瞪大了眼,他说:“你马上要毕业了,毕业前有次补考,你可以把所缺的课程全考完,然后顺利毕业,我帮你申请国外的学校,你去留学吧。”
小p孩,我鄙夷地望着他,“大人的事情,你小孩子不要管。”
他力争,“老姐,我早就不是小孩子了,快十六岁了。”
“十六岁还不是小孩子?”
他从抽屉里拿出了一大堆资料,我看得眼花缭乱,“这是什么?”
“这些都是我从驻美大使馆带回来的一些资料,”他得意地笑,“所有的申请程序,手续,要求,我都一清二楚。”
小弟还真的是不容小看,我郁闷,为什么他们都比我聪明机灵?
第二十三章 平静的日子(五)
已经五月,却突然连绵不断地下起雨来。y云密布,铅灰色的天空,绵绵的小雨,我穿着一件白色吊带长裙,带着紫色小小文件夹,看着前方的红绿灯,站立人行道,小跑穿越马路,雨水顺着头发滴落,来到对面的图书馆。
静静的图书馆阅览室,翻开面前厚厚的书籍,雅思的最新试题及词汇,思维随之而凝聚。
不知隔了多久,一道y影立在我面前,竟是很久不见的袁辉,他低低地,有丝不好意思,“没想到在这里见到你。”
我微笑点头,算是打过了招呼。
他却站立不动,丝毫没有要走的意思。
他突然低声问我,“我们还是朋友吗?”
我迟疑,很多人都说过,恋人做不成,仍然还可以是朋友,但,我能做到吗?真的能够心无任何芥蒂,把他重新当作的我朋友吗?
心里一阵抽搐似的痛,不能,我不能再把他当作的朋友,不能再将所有的心事,所有的好与恶,快乐和悲伤,都再重新交给他。否则,我会再次受伤害,再次伤心,又再次,原谅他,原谅他们的理所当然。
上天体谅我吧,我也只是一个普通人,不能做一个当作什么事也没发生过的圣人。
我对他摇了摇头,淡淡微笑,低声说:“不可能再回到我们的高中时代了。”
走出了图书馆,我们并肩下了台阶,他突然问我:“你是不是爱上了别人了?”
我诧异,“你怎么会突然间问这个?”
“只是一种感觉,”他凝视着我:“我感觉你的心已经离我们很远很远。”
他说对了。
站在人行横道前,我突然间很想念帕斯星,非常非常地想,想他的一切,想他的好,想他的坏,想他的所有所有,拼命深呼吸,才能克制住自己又想流出的眼泪。
红绿灯闪烁,车辆川流不息,急速而驰,喧哗一片。如果再来一次车祸,是不是可以回去,可以再见到他?
往前走了两步,袁辉却猛地拉住我,惊慌,“你想干什么,现在还是红灯。”
一辆小车从身前飞速而过,他把我拉回。
我的眼泪落下,不断地滴落,他察觉到了我忧伤,非常惊讶,“发生什么事了?”
我哭泣着摇头,“没有,什么事也没有。”
来到山顶上,我一个人,对着空旷大山呼喊,“帕斯星,我很想你……”
独自站在山上,眼泪已在脸上冰凉一片,也许,我再也回不去了,再也见不到他了。我们只是彼此的c曲,偶尔投影在对方的心里,随后又擦肩而过,不在同一个世界,无法停驻同一个空间,注定了我们只能按照各自的生活轨迹,各自生活,只能是,这样。
“青依,到底发生什么事了?”袁辉居然一直跟在我身后。
我回头,一脸泪痕与愤怒,有种被人偷窥了秘密的愤怒。但是,深吸一口气后,又平静下来。
“你不会明白,”我说,“我们回去吧。”
六月,我傻呆着坐在家里阳台上,看着外面的绿树浓荫,听着知了没完没了的叫,心飘向了未知的远方。
有时人就是这么奇怪,当你身处那个世界时,会时时想着回家,可一旦真的回来,又会无时无刻地不想着那个世界里的那个人,会后悔自己当初为什么要回来。世间事,总是无法两全。
“老姐,你是不是有新男朋友了?”小弟嘻笑着问我。
我不置可否。他来了兴趣,“真的啊?”
我说:“小鬼头,什么时候这么三八,去,一边玩去。”
傍晚,在房间里,我打亮了灯,翻开了相册。
照片上的我,袁辉,还有云妮,三个人笑颜逐开,那是,三年前。
时间是最最仁慈,而又最最残忍的一种神秘的未知。它让爱变成恨,又让恨化为爱,让平淡因为回忆而变得深刻,又让深刻在未来的某一刻变得云淡风轻。
不,我不要我和他之间变得云淡风轻。只是,我们分开已有四个多月了,在他那里,已经过了四年,他是否还记得我,或是身边有了新人的陪伴,将我遗忘得彻彻底底。泪水滴在相册上,模糊我的视线,相片上的人已难以看得清楚。
第二十三章 平静的日子(六)
六月底,烈日当头,我和小弟一起去看望云妮,在病房里碰上了袁辉。
袁辉手中拿着一大束百合花,非常美丽。我凝视着花朵,想起了异世界里的山谷美丽春天。
小弟尴尬地咳嗽一下,我回过神,不好意思地笑笑。
我们把花c在了花瓶里,撒上了清水。
突然,就在这时,云妮有了反应,手指上的红灯猛然闪亮,仪器的滴滴声迅速加强,她的身体微微颤动,我们冲了上去,小弟按响了床头铃声,护士医生十几秒后也飞快赶到了。
“你们全都出去,”医生将听诊器放在了她的胸口上,催赶着我们。
一步三回头,我们都焦急地望向云妮。
她的眼睛仍然紧闭,嘴唇微微嚅动,我听到了,或者说,所有人都听到,她在晕迷中喃喃呼喊着我的名字,“青依,青依……青依……”不断地重复,不断地呻吟。
袁辉的脸霎那变得苍白,她在病痛与晕迷中呼唤着的,居然不是他的名字,而是我。
我知道,在那边世界里,定然有什么变故发生,否则云妮必不会突然有此反应。
站在病房外,一片沉静。
医生护士一起走了出来,袁辉迎了上去,医生略有叹息,“还是继续晕迷,刚才只是突发的一种反应,若想完全醒来,只能看病人自己的意志了。”
袁辉的心重重地垂落下去。
我们走出医院,“你等等,”我突然说,跑去了附近的一家花店,买了一大束白色百合花放在他面前。
“这是?”他抬起沮丧的脸,万分惊讶。
“百合花是一种极为美丽的花,人们总是相信美好的东西可以带来好运,”我微笑着看着他,“所以,我把它送给你。”
他的眼睛亮起来,蕴藏着一种说不出的情绪与情感,“谢谢你。”
我拉起了小弟,一起往前走去。
红绿灯闪耀,变幻莫测。小弟颇有些责怪,“老姐,你为什么还对他这么好?”
“不是为他,”我看着来往如流的车辆,静静地,“而是为我自己。”
“我曾经爱过他,也曾恨过,可当送花给他的一霎那,才是真正的放下,放下了他,也放过了我自己。”
天知道,做到这一切是多么的不容易。
我品尝艰辛,体验痛苦,经历死亡,拼命挣扎,才能走到这一步。
我与小弟穿越马路,“青依,”袁辉远远在呼喊我,我和小弟一同诧异回头,只见他手捧着另一束炫丽彩色包装的白色百合花,匆匆向我跑来。
我愣住了,怎么?他也要送我一束花?颇有点生活喜剧的味道,可心底仍涌上一丝的心酸。
“搞什么嘛,”小弟咕哝着,“你们大人的事情我不懂了。”
我笑,转身迎了过去,小弟紧随在后。
阳光当头,烈日亮眼,今年的夏天不是一般的热,我擦了擦额前的汗。
正在这时,突然在转角处,一辆刹车失控的小车正发出尖锐的声音,横冲直撞地闯来,小弟脸色发白,当即呆愣住,小车直冲而来,我推开了身边的小弟,他措不及防,滚到了一旁,我迅速闪开,可已来不及,小车横撞而来,撞飞了马路栅栏,直冲路边的我,大脑一片空眩,条件反s式地向旁边闪去,但仅仅是两秒,小车把我抛向了上空,重重地摔在车盖上,又滚落而下,一片混乱,行人们的惊呼声,还有小弟哭喊声……
这一切的声音在我意识结束前,慢慢地隐去,再隐去,慢慢消逝……又是一片宁静……
历经多次死亡边缘,后来回想,没准哪天会因此而成为一名哲学家,专门探讨死亡与生命。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一)
痛,全身仿佛如裂开般的痛,痛是我现在唯一的知觉,全身骨r火辣辣地痛,深入骨髓。
情不自禁,我呻吟出声。
一盆冷水泼到了我的脸上,晃悠悠地,几分转醒过来。
“老大,她还没死。”一个公鸭子嗓子说道。
“没死?没死更好,死了我们就亏了。”一个嗓音特嘶哑的男人回答。
这是哪里?我惊了一下,微微撑了一下身体,勉强使力打量着周围环境。
不对劲。漆黑的墙壁,满是灰尘的天花板,还有蜘蛛网,四面均是土黑墙,高处只一扇仅能供小猫进出的破烂小窗户,冷风呼呼地从外面灌进。地面上一片潮湿,横七竖八地铺着一些霉烂的稻草,不远处有几个各色头发的小姑娘,污垢的小脸,破烂的衣服,惊恐而可怜兮兮地搂在一起,望着我面前的一群男人。
一只长尾巴老鼠“吱”的一声从身旁飞快跑过,我尖叫,身子滚到了一边,出了车祸不是应该在医院吗,怎么像牢房?
“啪!”一条长鞭狠狠地打在了我背上,炽烈的痛霎时由背脊传遍全身,扑倒在地,我脸上蹭满了污泥。
“跟老子装死,”一个男人走近,凶神恶煞地猛踢一脚过来,痛得钻心,勉强睁开眼,他又猛踹一脚,“还跟老子在装,快点起来。”
莫名其妙,但为了避免再次挨打,我忍着巨痛拼命撑起身体,无论怎么努力,只撑起半个身子。
“给老子听好了,你的这条命以后就是我们老大的了,好死不死,偏偏从那个山上掉下来,把我们主人的行装都甩到水里了,赔上你这条贱人的命都不够。”说罢,恶狠狠地又甩了一脚过来,只觉得胸口一阵发闷,呼吸不畅,急促喘息下,终于忍不住,吐出了一口鲜血,喷在稻草上,霎时变得鲜红。
见到吐血,那个嘶哑嗓子说道:“好了,打死了就没意思了。”
“是,老大。”踢我的那个矮个子又凶恶地瞪了我一眼。
我瘫软在地,失去了知觉。
再次醒来时,牢房内一片黑暗,一缕淡淡的月光从猫儿窗里照进来。
我的身体动了动,就听到了一个女孩欣喜的声音,“你醒了。”
躺在稻草上,月光下,有几个女孩正围着,眼睛全都齐齐看着我。
“这到底是哪里?”我的嘴唇干涸。心里其实有几分明白,因为车祸,我极有可能再次归来。
“你先喝点水吧,”一个柔柔的声音说道,随即,身体被慢慢地扶起,一碗水递到了我的唇边,还未入口,一股恶臭就传来,我捂住胸口,才能不使自己作呕狂吐,这哪里是人喝的?喂猪,猪都不会喝。
“你先将就点吧,”柔柔的声音又道:“这里能有水都不错了。”
活命最要紧。闭着眼睛,捏住鼻子,什么都不能多想,把那碗水猛地灌了下去,灌得太快,呛得又不停地咳嗽。
女孩们发出了微微的叹息声。
“落到了南雷汉手里,真是太不幸了。”她们在说。
“南雷汉是谁?”我虚弱地靠着墙。
她们面面相觑,一小女孩道:“你会不知道南雷汉?”我摇摇头,管它什么汉都不知道。
“南雷汉在多罗列国是很出名的,他是多罗列国最有名气的歌舞团主管,平时尽情结交达官贵人,势力很大,走在街上,谁都不敢惹他。”
“那你们是怎么落到了他手里?”我问。我是没办法,穿越从山上掉下来,正好砸了他们的东西,被抓了个正着。
柔柔的声音道:“我们全都是因为家贫被卖为女奴,这里是女奴们居住的地方。”
我几乎晕眩,不会吧,再次回来居然沦为了女奴。
第二天一大早,几个彪形大汉出现在了女奴房里,“起来,起来,都快起来,”
他们粗暴地将所有女孩都赶到了外面,包括我在内。跌跌撞撞,我几乎不能行走,幸而那个说话柔柔的女孩眼明手快,将我扶住。
全部女奴们都站在一个院子里,除了我们以外,还有一群衣着整齐干净的女孩。
一个彪形大汉陪笑着走到领头的一个白色亚麻衣的蓝色长发浓装艳抹女孩面前,讨好地道:“菲儿,这些就是前两天收进来的女奴,还请你给她们排个事。”
叫菲儿的女孩冷冷一笑,看也不看那大汉一眼,“就这种货色啊,怎么排事,清洁打扫都不够格。”
大汉依旧赔笑着,“这是昨天南雷汉老大吩咐的,就只请您吱个声了。”
菲儿几分恼怒,痛骂,“不要动不动就拿那家伙来压我,他现在就算在这里也没用,只这种货色,我排不了。”
大汉一脸尴尬,呆立在那儿,一时都不知怎么办才好了。
忍不住,我笑出了声。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二)
菲儿眼神凛冽,这边望了过来,我连忙噤声。
“笑什么,”她来到了我面前,一个巴掌就扇了过去,“这里还轮不到你来撒野。”
我恼怒,正欲发作,柔柔的声音女孩一把捏住我的手心,暗示我不要轻举妄动。
菲儿怒瞪着我,“脾气还很大啊,加罗,把这个女人拉去搬杂货,要最重的那一种。”
“是。”
大汉走近了我,狠命地把我往前一推,“还不快走。”
稳住身体,我的脸色苍白,伤口仍剧烈的疼痛,踉跄出了院子,一旁的女奴们皆用同情的目光看着我。
后面传来菲儿尖锐的声音,“下贱的东西,马上就轮你们了。”
经历这一次,我才发觉原来上一次穿越遇到帕斯星是多么幸福的一件事,不但不用为衣食住行发愁,还可以任意地耍性子,发脾气,虽然也遇到不少危险,但都是有惊无险。
而这一次回来,每天随歌舞团跑,搬箱子,拎重物,提杂物,外加扫地清理,每天从早忙到晚,没有一刻停下,几乎什么都做,重的,轻的,需要扛的杂物,从来没有忘记过使唤我。好不容易熬到了吃饭时间,拿在手上黑乎乎的不知是一碗什么的东西,简直是欲哭无泪,妈妈,我想回家……
夜深人静,拖着疲倦的身体回到女奴牢房,倒在稻草上,潮湿的地面侵寒我的脊背,深深地叹了口气,几只小老鼠结伴着飞跑而过,见怪不怪,它们现在已是我的半个室友。
“你没事吧,艾美达。”柔柔声音女孩子问道。
我摇摇头。艾美达是这里的人给我取的名字,当初到搬运处报到时,管事的根本不问我的名字,直接就给我取名艾美达。
柔柔声音女孩被取名飞彩罗。
她的运气比我好一点点,被派去洗衣房,虽然也很辛苦,但至少不像我一样每天腰酸背痛,骨头就像散了架。在搬运处,除了偶有几个得罪了不知谁的女奴们外,基本上都是男奴。
这个歌舞团在多罗列国的名声很大,基本上每天都有演出,在一些达官贵人家里,彩裙飘飘,歌舞升平。当然,我是看不到的,经常被派到后面扛货拖运,不得片刻歇。
偶然无杂物可背时,自然会另外再有人派你去送衣服或送点心,不得一时闲。那些衣物之多可以覆盖住整个人,经过我身旁的人,只能看到一大堆衣服抱在手上的人在行走,长得什么样,是一点也看不到,至于送点心,那更惨,送到以后,稍凉或稍热一点,一个耳括子就过来,踢上两脚,大骂出声。
这些人,一点素质都没有。我感叹。
有时候,我也会想,逃出去找帕斯星,会不会好一些?更何况,穿越一回不容易,这次见不到,以后可能也不会再有机会。可是,找到了又如何,他看到我这副惨样,会以为我是想过米虫生活才来找他的吗,狼狈至极,让人笑话,我死也不肯。
曾经那样想念他,在山上大声呼喊他的名字,可是一旦回来,却又心生胆怯,想要逃避。
我那边过了五个月,这里应有五年了。五年,他已拥有了自己的生活轨迹,按部就班的生活,不能因为我的出现而打乱生活的足迹。更何况,见了面又如何,我不知哪一天又会回去,到时候分开岂不又是一种折磨,另外,已经事隔五年,他的身边肯定有了新的伴侣,我又搀一脚干嘛?
又在这片土地上生活,偶尔想起他,已是足够。
不可否认,我是一个喜欢单纯,害怕复杂的女孩,所以,不想去介入别人的生活而染尘埃。我想,我是个胆小鬼,事隔太久,我不知该怎么去面对所有可能复杂的事情,我会逃避,躲开,避开和他见面吧。
“你在想什么?”飞彩罗看我一直没有入睡。
“没想什么,”我说,“飞彩罗,你去过别的国度吗?”
她苦笑,“我们全家都是难民,哪里都飘荡过。”
“去过赤鹰国没有?”我作不经意地问。
她没有多想,点了点头,“去过,那里三年前刚换了新国君。”
我的心一惊,“是谁?”
“他们唯一的继承人帕斯星王子,很有名的。据说在登基以前都以有勇有谋而闻名各国。”
“他,娶了皇后没?”停顿了一下,我犹豫地问。
“当然娶了,哪个君王没有皇后妃子的,他刚一登位就娶了赤鹰第一宰相之女,后来还立了好几位妃子。”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三)
意料之中,却仍然伤痛,在外人面前,我强力地克制住自己的情感,苦笑道,“你知道得很清楚嘛。”
她不解地看向我,“这很正常啊,相反,艾美达,我和其她姐妹都觉得你不一样,什么都不知道似的。”
我解释:“我掉下山的时候摔坏了脑子,很多事都不记得了。”
她了解地点点头,面露同情。
清晨,天还没有亮,我们几个人又要匆匆起床,开始新一天活计。
披星戴月,我哀叹,这就是我现在的生活,以前高考时也没这么拼命过啊。
做个女奴真不容易。
这天早上,我觉得空气很有一种不同寻常的味道,每个女奴的脸上都有期盼喜悦的神情,神采奕奕,也有丝紧张的气氛游荡在空气里。
“发生什么事了?”我悄悄问一个平日关系不错的女奴。
她高兴:“多罗列国的第七公主将要远嫁赤鹰国,成为赤鹰国君的第五王妃,我们歌舞团被国君选中,为婚礼献歌舞祝贺,可能会在我们中间选派一些女奴随行服侍。”
他又要娶老婆了?犹如五雷轰顶,胸闷得透不过气来,几乎窒息,一丝刺痛扎根在心底,呆站在原地。
“你,愣着干嘛,还不干活?”管事的男人朝我厉喝,口水喷到了脸上,我回过神来,忙不迭转身离开,恶心的口水。
晚上,几个女孩也在叽叽喳喳地讨论谁会被选去服侍的热门话题。
“艾美达,”飞彩罗笑着道:“我们都猜测立古儿会被中选呢。”
立古儿,一个圆圆小脸,紫色长发的女孩,嘴巴甜,平日人缘不错。
我笑笑,“那当然。”
三天后,选派的结果出来了,立古儿落选,我也落选,飞彩罗选中。
立古儿哭成了一个泪人儿,伤心不已,众女孩帮忙劝慰。我则是事不关己,铺好了稻草准备睡觉,太好了,没有选中我,如果真的选中,我还要伤脑筋怎么避免与帕斯星碰面,必竟此一时,彼一时,从前我们是男未婚,女未嫁,现在使君有妇,难道我真的要去做小老婆?
“你,你为什么一点都不难过?”立古儿扑过来偏偏质问我,眼泪汪汪。
“我为什么要难过?”我不在意地笑,“哪里都一样,都是做女奴。”
“可是,可是,”她含着眼泪说:“如果被选上,就可以不用住在这里了,也可以改善日常食物,还可能会有抛头露面的机会,被哪位大人看上收为侍妾或情人,就可以脱离女奴的生活了。”
原来如此,难怪听说要从女奴中选派人手时,这些女孩子不是普通的兴奋。淡淡地,一种自怜与庆幸涌上了心头,幸而,幸而自己这副惨样没有被帕斯星看到。
形势很快就发生了变化,飞彩罗被刷下来了。
立古儿跑到菲儿那里告密,飞彩罗在洗衣房做工时,曾经洗坏过两件衣服,弄丢过一条小手帕,只是因为这些衣物的主人均为低等舞者,所以大家才没有多作在意,只当是传递衣物过程中无意弄丢了两件而已。
这个地方,处处讲规矩,女奴们如果做错事,必要受罚,既然飞彩罗搞了这种破坏,还刻意隐瞒,简直罪无可恕,不但接下来要禁闭十天,还要停食三天,并剥夺去赤鹰国的随行荣誉。
晚上的女奴牢房热闹非凡,飞彩罗一个拳头挥舞过去,立古儿也不甘示弱,一个闪身躲过,也一腿踢去,飞彩罗气得牙痒痒,又一把用力抓住了她的头发,立古儿痛得直掉泪,反手一拉,也扯住了她的长发,两人扭打一团,嘶咬拉扯,众女奴怎么也扯不开。
尖声哄叫吵闹一片。
立古儿哭着大声:“本来选中的人就是我,是你从中捣鬼,暗中送礼给加罗,让他秘密修改女奴名单,才把我刷下来自己上。”
飞彩罗冷笑:“大家都一样,你不也跑到菲儿那里去告状,把我扯下来了吗?”
相互的倾扎,互为排挤,我的心里涌上了一丝悲凉,为她们,也为我自己,不知道哪一天我也会如此,我很害怕,是真的。
闹到半夜仍不停休,j犬不宁,女奴们无法安寝,有人跑出去告了菲儿。深夜密告,何等大事,菲儿立刻率着一群心腹女奴浩浩荡荡地过来。
她极为蔑视地看着跪在地上的两个女奴,香唇里吐出几个字,“聚众闹事,全都拉出去打。”
我缩在角落里震惊,哪里来聚众闹事?明明只是两个女孩间的疯扯吵闹。
第二十四章 归 来(四)
飞彩罗和立古儿惊恐万分,飞彩罗跪在地上哭泣,“主事饶命。”
立古儿披头散发,哀哭尖嚎,“再也不敢了,求您饶了我们这次吧。”
这几十g子打下去,女奴的弱小身体,恐怕当场毙命。
菲儿使了个眼色,几个身强力壮的高大女奴立马出来,拽住这两个人就往外面拖,立古儿的哭声震天,哭得背不过气。
“等一下。”我忍不住,站了出来。
女奴们全都愣住,并用不可思议的眼神看着我。
拖着飞彩罗和立古儿的几个女奴也下意识地停在了门口。
菲儿愣了两秒后,随后一个巴掌重重扇了过来,我重重跌倒在地,“什么东西,”她双眼冒出火来,“敢对我这么说话?”
又一巴掌用力过去,脸上火辣辣,立时红肿。
我捂着脸后退,出乎意料地道:“主事,您判罚不公。”
听闻这句话,愤怒中的菲儿反倒还平静了下来,斜着眼问我,“哦?怎么不公了?”
“飞彩罗和立古儿为什么事而闹,您应该最清楚,真正症结不是出在她们身上。”
“那在哪里,你说。”她盯着我走近。
我定了定神,却保持了沉默。
其实何必要我说出症结在哪里,贿赂,举报,告密,大家其实心知肚明,只是这说出来就等于是丑闻。而且说不定,她现在就等着我说这一句话,然后再加以诬蔑之帽子扣在我头上,致我以不利处境;相反,我什么都不说,她还会焦急好奇。
“你怎么不说了?”她厉声道。
我神色坦然,向前站了一步,“主事大人,有些东西,与其说出,不如不说。正如您惩罚这两个女奴一样,与其惩罚,还不如不罚,为什么?深夜堂审,施以g刑,何等大事,这么多人都在此,无不透风之墙,一旦传开,风言四起,互传真正症结所在,众口铄金,主事大人,请问,到时您又该如何出面去澄清?”
她的脸气得通红,又似在犹豫,这时有一女奴偷偷在她面前说了几句话,可能劝她收手,她一脸的不服与怨气,半晌,盯着我恨恨道:“好一张厉害的巧嘴。既然这么会说话,这次,你就跟随着去赤鹰国吧。”
一阵头晕。她的目的我明白,这次我让她颜面无存,必要报复。但二天后她将起程去赤鹰国,不便施行计划,便留我同行前去,好随时方便进行报复,这一路上,肯定多的是机会。无意之中,我竟把自己推入了危险境地。
菲儿率众扬长而去,牢房里一下子安静了来。
立古儿冲到了我面前,脸上犹有泪痕,指着我,狠狠地道:“艾美达,你别以为我会感激你,这次你出尽风头,无非是为了得到去赤鹰机会,我们两虎相争,你倒胜了。”
她往地上唾了一口水沫,甩头坐去了另一边。
我孤单地坐在墙角y影里,什么也没说,因为现在不管说什么,都毫无意义,想去救人,却反而被误会,还把自己生生推进了危机处境。
飞彩罗走过了我身边,眼神里充满怀疑与不定。
角落里还有女奴们窃窃私语,“好假哦,之前还说不想去……”
一夜无眠。
启程前往赤鹰国的前一天,我收拾了一下不多的衣物,惊讶地发现所有的衣服都被剪破撕烂,完全不能再穿,扔到了一边,泪水在眼眶里直打转。望着月光下貌似熟睡的众人,偷偷流泪,又是整夜未睡。
清晨,我眼睛红肿,布满了血丝,两手空空地走出女奴牢房。
第二十四章 归 来(五)
一路上,所有女奴都躲开我,不知是惧怕菲儿,还是为了其他。整整十五天,没有人跟我说一句话。完全被孤立。吃饭时,我的一块酥饼总是最小,清水也只有小小的一杯,我跑去分食物的女奴那里抗议,她瞪大眼睛,“就这么多,要么你就什么都没有了。”
我气得身体微微颤抖,这肯定是菲儿的主意,暗里用这种饿食的办法折腾我,好y险。
路上停顿休息时,我偷跑出来,四处寻找吃食,可找了半天,一无所获。远远地,看到了一只兔子,我心中窃喜,烤兔r,一扑而去,却被另一人抢先,抓了兔子在手。
“喂,你干嘛?是我先看到的。”我怒叫,一抬头,却被他的高大块头吓了一大跳,宽阔的肩膀,粗眉大眼,栗色短发,利落紫色套装,咖啡色骑士长靴,黑色披风,他把小白兔放在手里,道:“我先抓到的。”
“别以为自己是男的,又是大块头,我就怕了你,快把兔子还给我,”我说道:“是我先看到的。”
他嗤之以鼻,“谁先抓到手就是谁的。”
“你一个大男人跟女人抢什么兔子啊。”我怒骂着,肚子饿得咕咕叫。
他愣了一下,眼里一闪而过的诧异,笑了笑,说道:“那我拿东西跟你交换如何?”
“什么?”
他拿出了一个小包裹,打开,居然全是食物,长条面包,牛奶蛋糕,酥饼;一些奇形怪状的小点心,甚至还有一瓶清水,“好,”我两眼发亮,一把抢去了他的小包裹,生怕他又反悔,“成交。”我现在饿得可以吞掉一匹马。
拿着食物在手,赶紧开溜,满心欢喜,心中充满了感激。我当然知道这个男孩子是有意将东西送给我的,世上还是有好人的。
行程又继续。七公主的金色马车走在仪仗队的中间,我们歌舞团混在最后。
相距不远,居然又看到那个骑士长靴的男孩,他骑着一匹黑色俊马,佩着一柄宝剑,寸步不离金色马车,旁边有女奴们在议论。
“那个在公主马车旁骑着黑马的男人是谁啊?”
“这么多天了你还不知道?他是七公主的一品护卫宁多柯,从小就守候在公主身边,忠心耿耿。这次公主外嫁,他理所当然要随往同行。”
“难怪,”女奴道:“恭维水平一流,我刚看到他抓了一只兔子给七公主路上解闷。”
我的目光不禁又投向了那个长靴男人,原来如此,他和我抢那个兔子是为了公主啊,低头笑了笑,有意思的人。
第二十五章 旅 程(一)
过了多罗列边界,进入两国的中间地带,我真正体验到了什么叫做战争的残酷。
满目苍痍,寸草不生,偶有人的白骨展露荒野,触目惊心。难民无数,沿途乞讨,骨瘦如柴,干枯枝般的手臂,颤抖着将破碗伸了过来。成群的秃鹰在天空盘旋,赤眼利嘴,凶神恶煞,有人说起,秃鹰群的下面便是埋葬了无数怨灵幽魂的战场。
据说,二年前,赤鹰国与多罗列国开战,整整一年,尸横遍野,血流成河,烽火熊起,鲜血与火光的映照,都仿佛将天际染成暗红,死伤无数,残酷至极,人命更是贱如猪狗,脚下的每一寸土地,可能就葬有一个战死士兵。
一将功成万骨枯,多少尸身白骨堆彻成山。
夜深,几个女奴围着火堆轻轻说着八卦,我疲倦至极,躺在地上都懒得动弹一下,她们却精力旺盛,滔滔不绝。
“七公主这次嫁去赤鹰,祸福不定。”最年长的一位说道。
一小女奴道:“刚结束战争才一年,公主这次过去不会是当求和礼品吧?”
年长女奴道:“应该是的。多罗列在上次战争中惨败,后来递交降书,还进贡了不少奇珍异品作为赔偿,可赤鹰君王仍不满意。”
另一女奴笑起来,“那既然早知赤鹰国要的是七公主,应一早就送了过去,怎么就等到了现在?”
年长女奴道,“听说几年前国君曾将三公主希思美如殿下下嫁当时还只是继承人身份的赤鹰君王,可公主受到了冷落,所以国君才迟迟不肯将自己最喜欢的七公主嫁过去。”
小女奴听得讥笑起来,“良格大妈,您真是年纪大了,消息闭塞,三公主不是受到冷落,”她的声音低了下来,“而是曾被赤鹰国君命人强灌下十大碗堕胎药,不仅孩子没了,而且终身都不能再生育。后来赤鹰国君登位后,还将她囚禁在水牢,终年不见天日,已经处于颠狂状态。”
她神秘兮兮:“还有人说,因为我们的国君知道了三公主的遭遇,便向赤鹰请求送还公主,可是赤鹰不答应,协议未果,便发起了二年前的那场损失惨重,死人无数的战争。”
犹如惊雷在头顶上乍响,我只觉得自己的身体仿佛被什么击中,浑身的汗毛都竖起,虚汗连连,做梦也没有想到,希思美如的下场居然如此,而且她当时不是摔倒在地孩子就没了吗,怎么还有什么堕胎药?还有战争……
我几乎要晕过去。
老女奴叹息,“这次七公主又嫁了过去,真不知命运会如何?”
“大妈别担心,”女奴笑道:“七公主可和三公主不一样。七公主不仅是十个公主中外貌最出色的,而且温柔和顺,气质高贵,不像三公主,性子强硬,倔得像牛似的。”
“嘘,”老女奴压低了声音,“说话别这么大声,被人听到就糟了。”
我闭着眼睛,躺在不远处的大树y影下,一动不动,她们一定很难看到这边有人。
女奴们惊惶向四周看了看,又感叹唏嘘了一会,便四处鸟散了,只剩下一小堆未完的火堆仍在营前静静燃烧。
天还没有亮,我们就启程,一路上,我失魂落魄,心早已飞远而去。我的罪过大了,但更强烈的负疚感,不是因为希思美如,而是现在脚下的冤魂。每走一步,我的脚就像灌了铅似的,抬也抬不动。
一宿未眠,我的状态极差,眼睛半睁不睁,跌跌撞撞,女奴们避之不及。
突然,脚下一个踉跄,我摔倒在地。
菲儿眼尖,冷笑一下,就等着这挑错的一刻,从拖货车板下跳下来,飞快迎来,左右开弓就是几个巴掌,打得我两眼冒金星,头晕脑胀。
“贱人,”又一脚踢了过来,“谁让你偷懒的,快点站起来。”
我扶着板车一角艰难地站起,却怎么也站不住。早上什么也没吃,水也没喝一口,再加上心事重重,一路颠簸,早已支撑不住。
我暗暗痛骂,死女人。她冷冷地看着我,看到了我眼中的不屑,便作了一个手势,几个身强体壮的女奴便凶猛地走上了前,不等发命,就一人一个巴掌的挥舞过来,我拼命向后退,向后躲,逃开,她们紧追不舍,几个人围成了一圈,挥拳掌揭如雨下,我像过街老鼠,全力闪躲,身上仍被打得青一片紫一块。
菲儿笑着,“看,带你上路多好,天天都有好戏看,比欣赏歌舞还有意思。”
我愤恨地望向她,从没见过这么恶毒的女人,以折磨人为乐趣。
她盯着我,开始走近,周围女奴们散开,她一把扯住我的头发,我的头猛地往后仰,痛得掉眼泪。
第二十五章 旅 程(二)
“桑拉,”她叫了一声,一个大个子女奴走了过来,“请主事吩咐。”
“把她的嘴给我往死里打,最好是撕烂了,一句话都说不出,撕烂了后,再抠出她的眼珠,让她以后再也不能那样盯着人看。”
“是。”
桑拉一个拳头就朝我的脸部飞舞而来,只觉得口里一甜,胸闷难当,我吐出了一大口鲜血,喷溅她一脸,她恼怒难当,又一个拳头而过,我跌倒在地,头发还扯在菲儿的手中,痛得钻心,从头皮一直蔓延到全身。
周围女奴们旁观看热闹,大部分是幸灾乐祸的表情,少数冷漠地侧身看着,只仅一两个露出同情的目光。
桑拉的一巴掌狠狠地又扇在了我的脸上,随着力道,我的身体朝一边滚了过去,头撞到了一块山石,头皮摔破,血滴沿着额头直到嘴角,我想撑起身,可却毫无力气,怎么也动不了。
“怎么,停住了干什么?”菲儿尖锐地说道。
桑拉又大步迈到我面前,一个拳头挥舞而下时,却被人用力地拦截住,停在半空。
这人死死地钳住她的手,她痛得惊呼。
我抬起模糊的双眼向前看去,居然是他,宁多柯。
“公主问,这边发生什么事了?”他捏着桑拉的手臂,冷眼望向菲儿。
菲儿愣了愣,露出谄媚的笑,“小事,女奴们不听话,教训教训,不劳公主伤神了。”
他哼了一声,一把推开桑拉,她跌坐在地,神色恐慌。
“公主婚嫁,见血不吉,不要闹出了人命。”他的眼里闪着凌厉。
菲儿眼里闪过一丝不服与怨气,但转瞬不见,媚笑道:“遵从公主之命。”
行程又继续,菲儿看着宁多柯走远的身影,淬了一小口,“什么公主婚嫁,恐怕是有命去,没命回。”
随后,瘫软无力,身受重伤的我被女奴们甩上了一辆拖着木柴与黑炭的物资马车,尘灰与黑煤把我呛得直流眼泪,一缕心酸涌上心头,这是什么日子啊,被人欺负,还不能反抗,否则受伤只会更严重。想想以前,和帕斯星一起逃亡的日子,简直是神仙的生活。哪里像现在,尝遍人间的疾苦。
但是,尽管如此,我还是宁可耽在他看不见的一个角落里,不敢与他再次相见。理由,实在是有太多。
马车往前驶着,我晕沉沉地靠在木柴上,身上的伤什么时候才能好,那我就可以借着旅途逃出,再也不用过这种非人的日子。
二天后,送婚仪队进了赤鹰境内,但我的伤仍然没有好,并且隔天就会吐血,惊慌不已。
透过小小的马车窗口,我惊叹地看着赤鹰国内。
曾在多罗列国耽过一段时间,那里主城中最热闹的地方很不错。夜晚灯火不灭,城内喷泉池边有不少唱歌跳舞的性感女郎与拉风琴的老人,人来人往,外国商人进货洽谈商议,市场上各种货物琳琅满目,应接不暇,小贩客人讨价还价的声音声声入耳,不绝如缕,非常繁荣。
而在这里,还没有进入赤鹰的主城,沿途已是一片生机勃勃之景。
来往行人,过路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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