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羲和今年二十九岁,算得上是大龄女青年了,可是她在四年前结婚了,二十五岁最美的年龄,嫁给最爱她的男人。
那个男人从初中念书的时候就追她,一路追到高中,大学,毕业,最后又跟着她回了老家,当她安安分分的做了个网络作家,彻底的宅在了家里之后,老娘怕她嫁不出去,撮合了她跟她现任的丈夫,那个追了她十多年的男人。
倒也说不上爱不爱,喜欢不喜欢,只是熟悉了这么些年了,连她的一个小动作,一个眼神儿都知道她想要什么,想说什么,想表达什么。
从小老娘就教导,女孩儿还是要更爱自己一些,要嫁一个喜欢自己的才好。都是娇生惯养的娇娇女,又怎么舍得让娇养的闺女弯腰低头的去伺候自己喜欢的人呢!
这个喜欢了原羲和近二十年的男人,这个连原羲和的每个小动作都熟悉的一清二楚的男人,这个跟着原羲和念同一所高中,大学,又追回了老家的男人,这个非常成功,却只对原羲和好的男人,原羲和狠了狠心,跺了跺脚,咬了咬牙,闭了闭眼,嫁了!
原羲和身体不好,又加上不爱运动,自从作了网络写手之后就更是宅在了家里,不出门儿了,要不是还要经常去婆婆家尽尽孝,连这每周一次的出门儿也会省了。
只是虽然婆婆有些不满,却架不住她儿子心心念念的喜欢了这么些年,好不容易娶了回来,打不得,骂不得,生怕受一丁点儿的委屈,原羲和的娘家也不是吃素的,若是家境不好,也养不得原羲和这样懒散,不操心的性子。
只是原羲和成亲四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这不但成了婆家不满的源头,也成了原羲和的痛,她自小喜欢孩子,喜欢那香香软软,娇娇小小的娃娃,可是她心脏不好,面对着她的丈夫的时候也没有多少兴致,这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少,想要个孩子,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
“羲和,在干什么呢”
原羲和长得算是十分漂亮,要不然也不会勾的她现任的丈夫喜欢了这么些年,只是这身子却是越发的差了,原羲和的老娘很是担忧不舍,虽然原羲和家里还有两个双胞胎哥哥,可是却是原羲和最受宠,就连嫁进来的嫂子也从不敢有一丁点儿的不满,架不住原羲和的两个哥哥都是妹控啊。
揉了揉那一头柔顺的长发,原羲和淡淡的笑了笑,这几天她总是觉得胸口堵的难受,身子越发的差,越来越依赖全心全意对她好的老娘。
“老娘,你想我了没干什么,还是写小说呢,没意思的簦夏铮闶裁词焙蚶纯次遥俊
原老娘的声音爽利,带着浓浓的宠爱,只是在电话的那头却悄悄的抹了抹眼泪儿,原羲和不是她亲生的女儿,从小抱来的时候就是有心脏病的,要不然人家也不会丢在了马路牙子上,只是经过这么些年的小心调养,他们都以为没事儿了,可是却在大学毕业之后身子急速的弱了下来,越来越单薄了,她真怕有一天她一醒来,就接到女婿的电话,说是她的小囡囡去了。
“我今天煲了一天的牛骨汤,对身子最是好了,我一会儿让你小哥给你送去,他正好儿没事儿。”
原羲和浅浅的笑,笑容极淡,却十分温和。在大学毕业的那年她才知道她不是老娘的亲生女儿,她从不敢置信,到现在的平淡从容,她成了老娘的女儿,给老娘带来无尽的欢乐,也享受了老娘不求回报的宠爱,她已经十分满足了。
“恩,这几天没什么胃口,也想老娘煲的汤了呢。是小哥来吗几点好,我等着哦。”
两家虽然在同一个城市,可是也并不近。虽然这城市并不大,不过是个沿海的小县城,只是开车也需要半个多小时的,原羲和又码了一会儿字,感觉到腰酸背痛,十分难受这才不得不停了,乖乖的坐在大阳台上的躺椅上等她的小哥来。
小哥是爱玩爱笑的性子,今年已经三十三岁了,比她大四岁,是在她成亲之后才娶的媳妇,已经有一个可爱的小公主了,大哥和小哥是只差十几分钟的双胞胎,却是截然不同的性子,大哥沉稳,谨慎,最是平和的,只是两个人却都对她十分好,给她的从来都是最好的,是她最亲,最亲的哥哥。
“叮咚,叮咚,叮咚。”
羲和抬头看了看客厅角落里的落地钟,不过是二十几分钟的时间,若是老老实实的开车,这会儿应该还不到的,不会是钻了小路,超速了吧!因为知道小哥的性子,羲和皱了皱眉,还是起身去开门。
“小哥,你超速了吗”
只是门前站的却不是她等的小哥,是一个女子,不过是二十出头儿的年纪,挺着大大的肚子,很是有几分高高在上的凌厉,她有些不屑的看着羲和,可是羲和却仍旧温和,看着这个独自站在她的门前,像是对她十分熟悉的女子。
她是写小说的,这样的时候应该多是什么情况!不外乎是走错门儿的,有事儿相求的,或者是小三打上门儿了,当然,走错门儿的,有事相求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一,小三打上门的可能性为百分之九十九。
“你就是原羲和!张玮斌的妻子也不怎么样嘛!”
女子穿着白色的收腰小西装,当然下摆是十分蓬蓬的,很好的遮掩了她的肚子,下面是有些肥的短短的米色小裤裙,脚上穿的是银色的娃娃鞋,短短的波波头,化着精致的彩妆,手上还拿着淡绿色的花朵小手包。
果然是打上门儿来的小三儿了。
“你是打上门儿的小三儿吗”
羲和却是仍旧十分淡然,随着女子的打量,也不曾移动分毫。羲和从小得老娘细心教养,深谙女子要对自己好一些的真理,因此不管她是不是宅女,却从来也不曾是披头散发,油头满面的样子。
她穿着精致的及膝月白色旗袍,在裙摆的下方是一大片的手工绣花,绣的是清之淡雅的茶花,白的,粉的,红的,紫的,大片大片的茶花,却一点儿没盖住羲和的光彩。脖子上,手上,脚上都挂着带着金铃铛的银环,柔顺的长发用一根通体碧绿的簪子随意的簪了起来,有几丝调皮的滑了下来,垂到了肩膀上,柔和了羲和的清贵和高傲。
“你!”
柳茜茜不得不承认她胆怯了,她从来不知道张玮斌的妻子是这样的女子,她以为那个宅在家里从来不出门儿的女子是个臃肿的妇人,她以为张玮斌的妻子早就成了蓬头盖面的中年妇女,甚至这么些年了还没给张玮斌生下一男半女,不过是年少轻狂时的无知和错误罢了。
不应该是这个穿着精致的手工旗袍,有着不盈一握的腰身儿,笔直的小腿,纤细的脚踝,甚至精致的锁骨,白嫩的仿佛是最精致的玉雕娃娃一样的女子。
她早就打听过,这个女子跟张玮斌一样的年纪,也就是说已经二十九岁了,再过小半年儿就到了三十岁了,男人三十而立,所以张玮斌越发的成熟稳重,有担当,浓重的男人味成了致命的吸引力,她不可抑制的被引诱了。
可是三十岁的女子,应该是有了淡淡的细纹,挽起了少女时的长发,换下了少女时的华衫,洗手作羹汤的妇人了,她才刚刚二十二岁,她年轻,她漂亮,她嫩的仿佛能掐出水来似的娇柔,没有男子会不喜欢的,没有男子能拒绝的。
“你来找我,有什么事儿吗可是通知了玮斌你怀了玮斌的孩子”
羲和觉得她应该等着张玮斌来解释的,她虽然不曾爱上张玮斌,甚至也不曾喜欢他,可是她做了他的妻子,就应该相信他。他把她娇养在家里,这个上下二百五十多平米的复式房子就成了他们的家。
羲和不喜欢家里总是有人走来走去,所以也没请全天候的保姆,不过是有钟点工每隔一天来收拾一次,倒也乱不起来,家里十分干净,就连水果饮料也十分充足,足以待客了,可是这个女子却不进来,虽然羲和已经让开了门口的位置,做了邀请的手势。
“是,我怀了张玮斌的孩子,你既然不能给他生孩子,就不要赖在这里不走,有的是人愿意给他生孩子,你不配呆在这里,张玮斌早就不喜欢你了,你冷淡的像是块冰块,又怎么可能有人喜欢!”
柳茜茜还是没有调查齐全,其实她并不知道张玮斌从初中开始就喜欢原羲和,喜欢了近二十年,已经浸入了到了骨子里,成了他生命中不可或缺的东西了,他也许可以没有原羲和,却不能不喜欢原羲和。
原羲和可以不给他生孩子,他却不能嫌弃这样的原羲和,原羲和已经是他生命的意义,是他心中永远也不能磨灭的印记,是最完美的,最娇贵的,唯一值得他怜惜的女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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