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晨。
夜幕昏暗的路灯下,林修远仿若游荡在街头的孤魂野鬼,拖着已经发黑的血衣回到一片狼藉的店中。
店门口,几个警员正在撤去隔离的黄带。地上那用粉笔画着人形的血迹还未洗去,门口,到处洒落着玻璃碎屑与已经破烂的店铺招牌。而另外几个身着便衣的警员正在他的店中随意翻动着店内那些稀奇古怪的雕塑与被称之为古玩的东西。
案件已经结束。
他的弟弟林修志在救护车到达之前便已经死去,之后警察开始管理现场,就像电视中所看到那样,拉起黄带隔离,采集子弹与血迹样本,而一个类似于探长的白人警员把林修远拽进了警车带回警局做笔录。不过仅仅是林修远被带到警局后十多分钟,一个年仅十五岁的黑人少年便拿着两把手枪跑来自首,声称自己就是杀死林修志的枪手。
之后,所有的一切都变的简单了。警察验证了子弹,确认杀死林修志的手枪就是黑人少年中的那两把手枪,而手枪上确实有黑人少年的指纹。至于作案动机,据黑人少年声称,他曾受过那个被林修志修理的黑人大佬的恩惠,在听说黑人大佬被打后,他义气用事,自作主张的跑来为大佬出头所以枪杀了林修志。一切的起因,被定性为帮派仇杀,少年由于不满16岁,将被送去少管所,而林修远在得到了几句口头安慰后便被打发出了警察局。
就这样结束了……
在从警局步行回家的路上,林修远无法相信一切居然就这么结束了。他很清楚的知道,那个前来自首的少年只不过是替罪羊而已,而且他非常确信,他所知道的东西警方一样很清楚。可是,死的仅仅是个唐人街上无足轻重的华人,还是个不安分的有大量案底的华人。对于这样的案件,警方只需要一个说得过去的结果而已,现在罪犯抓到了,案件的前因后果也勉强能够连得起来,于是结案成了理所应当的事。
林修远可以想象,那个黑人少年只需要在少管所待上几个月,他的大佬就会派人来保释他,然后或许他就可以真正加入那些帮派,成为其中的一员,揣着手枪游荡在街头。
生命是如此脆弱,仅仅是转身的刹那,生命便已逝去。
他永远的失去了自己的弟弟,就像曾经他无力挽救自己的父亲,只能眼睁睁看着父亲心跳停止而捂脸痛哭。至于他的母亲,甚至连见最后一面的机会都没有便在某个无人问津的夜晚悄悄离世。
短短两年的时间,他失去了自己所有的亲人。这让他感觉自己就像是被命运抛弃的弃儿,他无助的站在路灯下,看着他与弟弟曾经共同生活过的家,眼泪如冰凉的血液自脸颊滑落。
店中,那几个正在翻动店内器物的警员明显看到了他,或许是觉得自己在别人的家中随意的开箱倒柜有些难为情,又或许是觉得这个铺子里实在是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再或者,被林修远这幅惨兮兮的样子盯着实在有些滲得慌。他们避开林修远的眼睛上车离去,只留他一个人在夜色中孤零零的站着。
“今后……我得一个人活着了吗?我又能够活多久呢……”
带着这样的自嘲,林修远迈动沉重的脚步,推门走入店中。
玻璃碎屑在脚底咯咯作响,门口被打碎的招牌灯箱在打开电源后爆出火花。店内,灯光忽明忽暗,阴森可怖。
林修远垂着头,恍若失去了浑身力气般跌跌撞撞的走进洗手间。打开水龙头,林修远把整个头埋入水中,直到快要窒息才猛的直起腰。
斑斑锈迹的镜中,他双目通红、面色苍白的没有一丝血色。
又是这样,又是这张脸!
看着镜中的自己,他不禁想到了两年前。那时的自己也和现在一样,无助、迷茫,恍若失去了灵魂。而现在,在自己自我逃避了两年后,一切又发生了,在自己的眼皮底下发生,而自己依然没办法起到任何的作用,依然救不了任何人。
“这就是真正的我吗?少年天才……华人的未来……学界新锐……原来……原来这一切只不过是自欺欺人……原来归根结底,我不过是个卑微的可怜虫而已……”
镜中的林修远面目狰狞,一向以文质彬彬示人的他仿佛化身为厉鬼,可怕的连他自己都感到不寒而栗。
“我能做什么?报仇?我做的到吗……或许只是白白送命……但……但假若不报仇……我一样会死,或许过不了几天,我也会被人在路上枪杀。不不……杀我根本不需要枪,一把刀,一根绳子就足以杀死我,不费吹灰之力。那样……那样我就能去地下见他们了吧……”
“见他们……真的能够见到他们吗?世间……真的有灵魂,真的有地狱吗?”林修远就像疯了一样对着镜子喃喃自语。
他感到迷茫,是的,这样的迷茫他两年前便曾经历。
从小接受高等教育的他本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直到某一天,他偶然来到了祖父遗留下的这家店中,看过那些神神叨叨的书籍之后他才有了些许动摇。之后,他通过学术交流的机会接触了一些研究东方神秘主义学术的学者,在他们的研究中,他似乎找到一丝将现代物理与东方神秘学相联系的可能。于是,为了在现代物理与东方神秘学之间趋同化的研究中更进一步,他才选择旧金山分校攻读生物物理学,主修古生物进化与器官功能。
这是一个陌生的领域,一个冷僻的学科,甚至主流学界根本不认同这门学科的存在。而在父亲死后,林修远更是一度认为这门学科根本就是一个天大的谎言,可是随着研究的进一步进行,似乎这门学科并不像其他学者所说的那样毫无依据,甚至,林修远一度认为自己看到了一种可能,一种从未被别人所发现的依据。
然而现在悲剧又发生了,一切是来的那么突然,就如同从前一样,让林修远束手无策、悲痛欲绝。
“林……林先生……”
忽然,一个怯懦、不安的声音在门口响起。
林修远微眯着通红的双眼遁声望去,他看到一个瘦小的身影站在门口,唯唯诺诺的探头看向屋内,却又像是在害怕着什么一样缩了回去。
“你是谁?”林修远露出一丝警惕,伸手想找一件东西来保护自己。
“林先生,我没有恶意,我是庆福记的小哈利,你还记得我吗?是田老板叫我来的。”
看到林修远似乎在找称手的家伙,自称小哈利的少年急忙表露身份,并畏惧的后退了几步,离店门更远了一些。
“哈利?”
由于对方后退了几步,使得路灯的光线得以照亮对方的脸。而仔细端详了一会后,林修远暗暗松了口气,冷声问:“我记得你,你是为庆福记送外卖的。你来做什么?田老板让你来的?”
林修远并没有忘记,正是因为庆福记的事,他的弟弟林修志才会被盘踞在附近的黑人帮派枪杀,所以对于对方他并没有给什么好脸色。
“是的,是的。田老板知道了修志哥的事,所以……所以让我带了些钱过来,他……他表示很遗憾,他并不知道事情会变成这样……”小哈利结结巴巴的说出了来意。
“钱……”
看到小哈利将一个半满的信封小心的放在门口,林修远眉间闪过一抹怒色:“他不打算自己来给我一个交代?”
“这个……”
被林修远咄咄逼人的眼神盯着,小哈利顿时感觉背后凉飕飕的,急忙说道:“田老板说这一切只是个误会,他很尊敬修志哥,他并没有想过事情会变成这样,他早就想息事宁人,但修志哥的脾气……”
“你的意思是……是修志咎由自取?”林修远突然咆哮着大吼。
“不!不!当然不是这样……”小哈利跌跌撞撞的后退:“林先生,我知道你现在很悲伤,或许我来的不是时候。但……请相信我,我很遗憾会发生这样的事,而且我只是个跑腿的……抱歉!非常抱歉!~那个钱我放在门口,请您收下,总之……我已经给你了……”
看到林修远即将走出门口,小哈利被吓坏了,急急忙忙的转身就跑。
“你……”
林修远还想说些什么,但小哈利转眼便消失在了街口。这让林修远非常的气愤,他捡起放在门边的钱想用力丢出去,但想到不管怎么样这是弟弟修志用命换来的,那伸到半空中的手不由停住了。
“该死!”
用尽全身力气攥紧了手中的信封,林修远第一次觉得自己的内心中充满了暴虐,那种渴望复仇,渴望暴力的情绪几乎让他无法呼吸。
“嘿!黄皮猴子,把你手中的东西给我!”
忽然,一个无比嚣张的声音出现在耳中。
林修远愤怒的回头,却看到两个穿着嘻哈风宽松t裇,脖子上戴着夸张的巨大金链子的强壮黑人从转角后面向他走来。
“……”
蓦的,林修远感到一阵惊慌。
黑人,林修远警觉的意识到对方可能是那个帮派中的人,而对方的突然出现,意味着对方在杀死了弟弟林修志后一直在监视着自己,或许在自己从警局离开后,这两个黑人便开始暗中跟着自己了,只是因为看到了钱这才突然出现。
他们想干什么?杀我灭口?还是只打算看看我的反应?
一瞬间,林修远便想了很多,这让他的脸色异常难看。
“没听到吗?你这只该死的弱鸡!”
看到林修远似乎并不打算交出钱,其中一个壮汉大步冲了过来。还没等林修远反应过来,便一拳将他打倒在地,用力夺下他攥在手中的信封。
“哦……呵呵……还不少呢。”
黑人当面打开信封,看到里面的一沓绿钞后顿时露出兴奋的笑容。随即,又用力一脚踢中了林修远的腹部。那剧烈的绞痛感顿时让林修远犹如一只脆弱的虾米般弓着背脊,喉咙中发出痛苦的声响。
“不许报警,否则,你知道会发生什么?”
或许是觉得林修远实在没什么威胁,黑人壮汉心不在焉的恐吓了林修远几句后便和同伴嘻嘻哈哈的离开了,似乎对他们来说,林修远这样的人根本没什么反抗能力,甚至连象征性的威胁都不准备多说几句。
“你们……你们这些混蛋……”
剧烈的痛苦让林修远面目扭曲,他挣扎的想要爬起,但痛苦让他根本直不起身,只能双手撑在玻璃碎屑中,半跪着剧烈喘息。
锋利的玻璃渣很快便划破了他的手掌,鲜血从指缝中溢出,染红了他中指上所佩戴的一枚玉石戒指。此刻的剧痛让他忽略了戒指上一闪而逝的绿光,他挣扎着蹒跚坐起,小心的摸摸了自己的肋部,那强烈的刺痛感让他立即诊断出自己的至少是肋骨挫伤。而满口的鲜血和瞬间肿大的下颚则让他有些脑袋发懵,应该是有轻微的脑震荡。
“看来……我在他们眼中是无威胁的角色……是随时可以捏死的蝼蚁……”
林修远从对方的态度中判断出了些什么,他虚弱的剧烈喘息,一直过了好久才恢复一点力气,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扶着门框,跌跌撞撞的走进屋里。
精神上的疲劳和肉体上的痛苦让他头重脚轻,脑震荡所产生的后遗症让他根本就无法控制自己的脚步。只走了几步,他便失去了浑身的力气,跌坐在墙角边,脑袋昏昏沉沉。
他感觉天越来越黑,而眼皮则越来越沉,直到无尽的黑暗将自己完全吞噬……
当林修远再次恢复意识时已经是第二天的傍晚,就像是林修志一直所说的那样,他虚弱的身体让他仅是挨了一拳就整整昏迷了一整天。而当他醒来后,他觉得自己就像是被人拆散了又把碎骨重新装了一遍一样浑身都痛,似乎任何一个轻微的动作,都能让他痛的嘶牙咧嘴。
佝偻着背撑墙站起,肋部的剧痛让他根本就直不起腰来。现在的他甚至连骂人的力气都没有了,他跌跌撞撞的走向洗手池。满口的血腥味和肿胀的牙槽让他很不舒服,但是身体的本能需求却让他拧开龙头,大口的喝下冰凉的生水。
足足喝下了近一升水后,林修远才感觉自己的身体恢复了些许活力,他嘶牙咧嘴的小心洗去脸上和手上的血迹。
昨天从警局回来后,他根本没来得及洗去身上的血污便在店门口遭遇了袭击,这让他的手上和身上既有弟弟修志的血,又有自己的血。现在血液干涸后,大块的血污在清水中散开,很快,一盆清水便变成了一盘血水。
愣愣的看着自己和弟弟的血在水中相融不分彼此,林修远的眼中再次闪过复仇的怒火。但突然间,一丝熟悉的感觉浮上心头,他下意识的回头。
“呃?”
看着自己空无一物的身后,林修远闪过疑惑的神色。
在刚才,他分明感觉到林修志似乎就在自己身边,就如以往一样,可……
“是幻觉吧,修志已经死了,他已经死了……”
失望的低下头,林修远用力摇摇脑袋,但当眼角的余光往向已是一盘血水的水池时,他发现水波似乎有一种奇妙的变化,很细微,但是却并不是如常规那样的圆形辐射四散。
“这……”
正当林修远集中注意力想看个仔细时,变化毫无征兆的消失了。
“幻觉之后又是幻视吗?”
林修远自嘲的摇摇头,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太累了,或者是昨天被打之后脑震荡的后遗症还未恢复,这才让自己整个人都有些不对劲。
打开冰箱,努力让自己忘记牙槽的疼痛随意吃了些东西补充体力后,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
今晚是个没有月光的昏暗夜晚,这让店内忽明忽暗的日光灯越显阴森恐怖,再加上店中各种稀奇古怪的古物与分不清是何种远古生物的残骨,让气氛犹然变得微妙起来。
如是以前,这样的场面绝对会让林修远吓破胆。他并不是个大胆的人,和弟弟林修志比的话,他简直就是一个胆小鬼。可是不知道为什么,在今天,他却觉得很心安,就仿佛弟弟修志依然陪伴在他身边一样,让他无比放松、充斥着令人怀念的安全感。
而这时,他注意到了自己手上的那枚玉石戒指。
这是一枚非常普通的中式方戒,戒指的主体似乎是由类似青铜的金属所打造的,并不是什么珍贵的金属。一块方正的墨绿色玉石便是戒指的戒面,没有繁复的雕花,就质地来看,似乎也不是什么名贵的玉种。
就这枚玉戒的价值来看,在路边摊上卖个三美元或许都没人要,但这却是林修远曾祖父所遗留下来的古物。在林家人的眼中,这或许不值什么钱,但这却代表着林家的历史,是一百多年前,林家曾祖作为华工登上美国国土开始传承至今的一段历史。而作为林家长孙,林修远从他父亲的手中接过了这枚玉戒,一直戴到今天。
对这枚玉戒,林修远很熟悉,他甚至因此被同学取笑过,毕竟在其他人的眼里,它实在是太难看,太过平淡无奇了。可是今天,当他仔细端详着这枚戒指时,他发现今天的那块方玉似乎是比往常更光润、更通透了一些,而且仔细看的话,似乎能在温润的玉面中看到一道如水纹般不断波动的绿色幽光。
“这是……幻觉?”
林修远用力揉揉眼睛,可眼前的景象并没有任何的变化,这表示一切并不是幻觉。
对于玉,林修远了解不深,但就学术上所代表的物质成分来说,林修远对玉这种物质也不算陌生。
同宝石一样,玉石同样是岩浆溢出时所伴生的高温遗留物。相比璀璨的宝石,玉石犹如华人的个性一般内敛沉寂的多。这是因为宝石取自单晶矿物,也就是说,一颗宝石通常取自一颗单独的大颗粒晶体,因此在打磨切割后,宝石会呈现出璀璨的光华。而玉石则不同,它是另一个概念。玉石由无数的肉眼所无法看到的细小晶粒所组成,只有在高倍显微镜下才能大致看清其结构。由于光线很少能滲进玉石内部,所以玉石只能给人一种温和的水润感,无法像宝石那般璀璨透彻。另外,就形成而言,也是有稍许区别的。就如林修远手上这块碧玉,它除了高温、高压等作用外,还是沉积作用的结果,也就是生物残骸堆积、碎屑沉积和化学沉积的结果。也许正是因为其形成的特殊成分,自古,华人便认为玉石是有灵性有生命的。华人认为玉要养,而宝石就没有这样一个说法。就实事来说,人养玉也确实能改变玉的某些外在特征,而假如将其放在显微镜下观察,其成分却和原先并无变化,这一点到现在也没有一个合理的解释。
林修远是西方教育模式下的顶尖存在,对于物理、化学、生物学均有不凡的研究。但另一面,他成长在一个怀旧的中式家庭中,复古情操严重的祖父在其成长中起到了很重要的作用,所以对于东方古文化,他也有很深的造诣。因此相比其他人,他拥有更丰富的双向思维拓展性。当眼前所发生的变化无法在西方的现代化学术中找到答案后,他立即跳出了思维的局限性,从东方的古典中找出了类似的解答。
寄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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