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梅竹马,门当户对

第一章 初遇

司南第一次遇见苏千秋时,他才七岁。当时司南隐隐觉得,这是他这辈子见过的长得最好看的女孩。
他把这想法告诉了母亲,那个衣着华贵的女人先是一愣,而后展现出一种成年人才有的不屑,她笑了笑,然后亲昵的摸了摸他的头,说你才七岁,你的一辈子还长着呢。然后顿了顿补充道,儿子你以后会遇见很多很多的姑娘,会有无数个更漂亮与最漂亮。不过,人漂不漂亮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和我们家门当户对。
小小的司南没听懂后面那句,但他似懂非懂的明白了母亲的态度。母亲对苏千秋,有着与生俱来的不喜欢,而他,恰恰相反。
而后,每逢苏千秋出现在母亲面前,母亲总要不着痕迹的微微皱眉,她看待苏千秋,就好比路边一颗无人问津的小石头好不了多少。
再后来,司南学会了察言观色。为了成为那个“别人家的”好孩子,老师心尖尖上的好学生,他总是习以为常的试探成年人的喜好,随后给自己戴上微笑的假面,每一句话都思前想后,无懈可击。
那时候,前一个钢琴老师刚因为家庭原因辞职,司南那不差钱的母亲立马帮他找来了下一位接力的苏姓老师。
苏老师的第一堂课,穿了一身洗的有点发白的棉质旗袍。旗袍原本的做工很是精致,但因为洗的多了,便隐约透露出一种落魄的味道。
和她一起来的,还有一个和司南年纪相仿的小女孩。
女孩不像同年纪那些总是怕生的躲在父母身后的小客人,她落落大方的站在苏老师身边,眸光流转,嘴角扬起淡淡的笑容:“阿姨好,我叫苏千秋。”
声音清脆的像春天里的风铃。
司南看着眼前这个肌肤胜雪的同龄女孩,不知出于何故,耳根一红,连说话都开始不利索起来:“你你好,我叫司南。”
司南的母亲,也就是后来在富太圈里叫人闻风丧胆的司太太,轻轻颔首表示知道了,然后示意司南家的管家范叔把苏千秋带去工人房。她心里终究是不愿意和家庭教师的女儿有什么来往的。
司南后来才知道,苏千秋的母亲曾经是当地爱音乐团的首席钢琴家,后来因为交通事故伤过手指,乐团不近人情的一次性补偿了三个月工资后,一刀两断的解除了合同。
苏千秋的父亲在那场事故中被撞成了植物人,躺在医院苟延残喘了两年,上天也不忍心看他继续受苦,终于把他收了去。
那场交通事故苏父被认定担负全责,当时总抱着一线希望苏父能醒过来,对方车上四个人重伤,为了取得对方和解,苏家赔了好大一笔钱,再加上苏父两年来的医疗费,好端端的一个家就这么垮了。
丢了工作的苏母,手指不复旧时的灵活,往日乐团的首席钢琴家,最后只能低声下气应聘家庭音乐教师的职位,靠着不甚丰厚的薪水,一边还债一边和小女儿相依为命。
知道这些之后,司南在苏老师身上那种如泉水般宁静的气质之外,又尝到了一点清苦的味道,愈发的觉得她和自己走强势路线母亲真是两个极端。
第一次被带到司家大宅,苏千秋只觉得被富丽堂皇的装饰亮瞎了狗眼。
司南家不是那种小打小闹,门前修个鱼池挖块菜地的联排别墅,而是占地一千多平米,有十几个房间外加室内室外游泳池,地下酒窖以及私人放映厅的真正豪宅。司南家还养了一条名为“奶油”的阿拉斯加犬,不但找了专职保姆伺候它的起居饮食,又因为狗狗怕热,还特意在它的犬屋装了空调24小时待命。
苏千秋第一眼看到草坪上别墅一样的豪华犬屋,瞬间觉得有点郁闷,怎么连条狗住的地方都比她家要大。
再然后她就被管家范叔带去了工人房。
司南家的大宅虽然只有四层楼,但依然装了电梯,而且是两部一部主人专用,另一部则给保姆和工人使用。
去工人房的路上,范叔碎碎叨叨的把大宅子里的注意事项事无巨细的吩咐了一遍,一句话总结,就是做下人的要有下人的自觉,万万不可随便出现在司南他们一家人面前,以免污了主子们的心情。最后补充说司太太同意苏老师上课时带着千秋,纯粹是因为这是千秋她妈强烈,再三提出的唯一要求,为了保证苏老师的教学质量,只得勉为其难的答应了。但既然来了,一切要按大宅子里的要求来做,要不然出了问题,苏千秋到底是要吃不了兜着走的。
苏千秋作为买一送一的赠品,又耗着耐心听了范叔一匹布那么长的豪宅注意事项,小小的心灵第一次有了些恍然大悟般的清明,原来人和人,看起来一样,实际上真的不一样。
再后来,每周三天,苏千秋做着她母亲的小跟屁虫,雷打不动的出现在司家大宅。
司南家学钢琴,没有一丝一毫的功利心态,纯粹抱着修身养性的目的。他们要的,只是音乐中沉淀下来的那种名为“气质”的东西,因此不像平常人家的孩子,弹不好父母就红着望子成龙的眼睛喊打喊杀。
按照他家放养式的学琴理念,司南也就经常由着自己的心性,三天打鱼两天晒网,爱学就学,不想学就找些随随便便的理由,强行忽悠了苏母。
毕竟只是个七岁的孩子,坐不住也很正常。每到这时苏母只是宽容的笑笑,让司南爱干嘛就干嘛去。
至于司南爱干嘛
那就是找苏千秋玩。
和家庭教师的女儿玩这种事,司太太虽然没有明令禁止,但从她要千秋呆在她眼不见为净的地方来看,司南知道母亲是不赞成的。
因此司南每次不想学琴,总是在母亲外出的时候。
司太太一年中有大半的时间都花在国外,和她那堆富太朋友们,去法国的老佛爷,伦敦的哈罗德一掷千金的买买买,再去瑞士做几次延缓衰老的顶级美容。美国她们看不上,觉得少了欧洲几千年的文化积淀,美国就整一土鳖。
因此司南与其说是司太太养大的,不如说是管家范叔带大的。
其实最开始司南并没有不想学琴,直到某个风和日丽的周末,他苦逼的在琴房里练着指法,透过琴房的落地玻璃,看见苏千秋在落满阳光的大草地上,被他家的奶油逗笑的花枝乱颤。
奶油那时还是一条才几个月大的小狗,但以阿拉斯加这种犬种的体积来看,所谓小狗,也比平时中华田园犬土狗的体积有过之而无不及。
只见奶油一个饿虎扑食的假动作,就把苏千秋晃倒在地,然后亲昵的凑上前去,迫不及待的用湿漉漉的舌头啪嗒啪嗒的舔着她的脸,尾巴开心的快要甩上天。
司南突然想起每次苏千秋来的时候,奶油都早早把头挤过他家门口那圈灌木丛一趴就趴半天,整一个望眼欲穿的狗样;再想到每次苏千秋走的时候,奶油都要千里送君到路口,回来一副垂头丧气闷闷不乐的小媳妇作态。
司南心道,不好,我家的狗要被苏千秋给拐走了。
小孩子就是这样,平时不爱吃的东西,不爱玩的玩具,一旦出现了另一个竞争者想要,哪怕是抢得头破血流,也坚决不肯给。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