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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刚捡来时,脏兮兮的折耳灰头土脸的,一点也不好看。可等它洗净铅沉,唐诺对它的喜爱更上一层楼了。
凌骁连夜叫了兽医给折耳检查身体,又是打疫苗又是消毒什么的,当然,他不是关爱折耳的身体健康,而是怕老婆被感染什么病毒。。
处理完一切,洗白白的折耳恢复了通体的贵气,雪白的毛发高贵雅致,唐诺眼里闪着惊讶,迫不及待地抱起它,毫不吝啬地赞叹,“它好漂亮啊。”
这时,凌骁不得不承认他的妻子对漂亮的事物毫无抵抗力,或许,唐诺能直接答应嫁给他,有一部分原因是自己长得漂亮?
这个认知让凌骁有点不爽,毕竟漂亮的男人满大街都是,小鲜肉层出不穷的社会,颜值完全是可以取代的。但是,转念一想,颜值也是种软实力,也是娶老婆的利器,有还是比没有好的。
唐诺不知道身边的男人已经天马行空想那么多去了,她抱着折耳,眼里亮晶晶的,兴奋地说,“我们给它取个名字好不好?钱钟书写过‘应是有情无着处,春风蛱喋忆儿猫’,我们叫他无忆?没有烦恼没有忧愁。”
唐诺看了眼眉目深沉像是在深思的男人,以为名字取得不好,眼珠一转,再道,“要不然,叫丝牵?‘莺雏金镟系,猫儿彩丝牵’。”
这个名字,唐诺是有私心的,丝牵,就像她和凌骁,因为猫儿,千里姻缘一线牵。
她脸上有些热意,期待地看着凌骁。
男人抬起眼,沉沉吐出两个字,“小花。”
“啊?”
“喵?”
一人一猫都有点呆滞,小花这个名字,怎么听都有点,土里土气的,实在不符合唐诺的风格。
凌骁的内心是这样的:一只漂亮的猫要这么好听的名字干什么。但是,他不能把他的不满直抒,这样显得太过小气,唐诺不会喜欢的。
“‘无忆’‘丝牵’都很好听,”唐诺先赞美一遍,然后话音一转,“只是,小猫小狗之类的还是要遵照传统取贱名,这样比较好养活。第一次看到它就是只脏兮兮的小花猫,就叫小花吧。”
“无忆”“丝牵”到“小花”的跨度有点大,前者蕴含深意,特别符合现代人取名字的追求内涵的原则,后者那真是普通到不能再普通了,而且唐诺心里小小地觉得有点不怎么好听。
唐诺明显在犹豫,凌骁抚着折耳的脑袋,薄唇轻启,用着蛊惑的声音解释,“之前家里的猫名字太好听了,结果……”
他的话没说完,但无声更有声,唐诺的那点伤感又被勾起了。
“没有什么比生命更重要,取个贱名会保佑它无灾无难。”
唐诺的犹豫已经松动,和生命比起来,名字真不算什么。
凌骁再接再厉,“名字只是个代号,它们都是平等的,对不对?”
唐诺脸颊微红,有点不好意思,是她的境界不高,好听不好听的名字也不应该区别对待的,众生平等也应该运用到名字上。
她点头,“嗯,就叫它小花吧。”
被冠以小花之名的折耳:“喵喵喵?”
唐诺低头,唇角露出了笑容,“它好像也赞同这个名字。”
凌骁笑而不语。
被掐了下脖子的小花:没听出我声音的凄惨吗?
唐诺的周末都在围着捡来的折耳转,柔软的小生物还特别擅长撒娇,直接激发了唐诺潜在的母爱。
比如说,唐诺坐在客厅的沙发看书,阳光从透过玻璃窗照进,斑驳的光点述说着岁月静好。
小折耳爬上沙发,蜷缩成一团,雪白的毛发奇异的柔软。它时不时地抬起头,瞄着唐诺手上的,将自身的灵性展露无疑。
唐诺很惊奇,伸出手摸着它的脑袋,折耳便软软地“喵”一声,趴在唐诺腿边打盹。
简单地来说,就是这只猫很会用自身的优势吸引唐诺的注意力,从而获得宠爱。
只是,小折耳目前有个毛病,唐诺喊它小花时,它根本不会给回应,连眼睛都不带眨一下的。
凌骁说这是因为折耳好不习惯新名字,多叫叫就好了。
为了能让折耳适应新名字,唐诺时不时地都会喊一句“小花”,结果,收效甚微。为此,唐诺很担忧,如果一只猫无法习惯自己的名字,在它走散后,是很难通过喊它的名字将它找回的。
新的一周开始,唐诺上班前,还特意揉着折耳的脑袋告诉它,“小花,你要早点适应新名字。”
凌骁很自然地拉开唐诺顺猫的手,握住,安抚道,“别担心,今天专业的驯兽师会过来,他们会有办法的。”
唐诺放心地点点头,男人俯身,在她水盈盈的唇上落下一吻。
“去上班吧,别迟到了。”
什么早安吻,上班吻,唐诺还是有点害羞的,娇怯地轻“嗯”一声,步履轻盈转身上班去了。
在女主人离去后,男主人前一秒还春风和煦的表情,秒变阴沉,兽类的直觉很灵敏的,特别是在感知敌意方面。
折耳“喵”了声,缩在角落瑟瑟发抖。
凌骁把它的饭端走,轻飘飘落下一句,“什么时候明白自己叫小花,什么时候吃饭。”
除了唐诺,对其他的人或者动物,凌骁可没那么多耐心和善心。
古往今来,驯化动物有很多手段。例如,马戏团会饿着小动物,如果它们听话乖乖学好演出的技能才会给喂饭。
凌骁便是采取了这个手段,驯兽师也延续了这个方法。折耳出生时间也不长,本性温顺没什么野性,柔弱不堪,没多久就臣服于食物之下,很好地适应了名字。
几天后,唐诺下班回来,进了家里大门,第一件事就是找新养的小猫,欢快地呼唤,“小花。”
“喵,喵,喵”
这回,折耳特别配合。听到女主人的声音,飞奔过来,蹭在唐诺脚边,都快成腿部挂件了。
深蓝色的猫眼蓄满了楚楚可怜,猫叫声满是控诉,奈何人猫疏途,唐诺没有get到它的点,直接将它抱起放在沙发上,拉着它的爪子玩耍。
唐诺小时候想养猫,母亲不准,认为会玩物丧志。不得不佩服母亲的先见之明,唐诺对小生物有着与生俱来的喜爱,等凌骁回来的时候,她还在陪折耳玩。
夜幕降临,男人工作了一天回到家,唐诺没有像往常温情地说一句窝心“你回来啦。”,而是在陪猫快乐地玩耍。
凌骁盯着被唐诺抱在怀里的折耳,目露寒意,万千思绪汇成一句话:这只猫,它留不得。
折耳察觉到敌意,瑟缩地叫了声,唐诺这才发现凌骁回来了。
男人拎起折耳的脖子,毫不手软地丢在一边,揽着唐诺的肩,不悦地问,“吃饭了吗?”
唐诺目光闪躲,“还不饿。”
其实林管家已经催了她好几次了,她食量小,下午多吃了些零食,晚上不吃饭都可以。
凌骁今天有事忙,回家都快八点了。凌家的晚饭一般安排在六点半,唐诺本该早早吃完饭的。
要说唐诺吧,她是个很自律的人,能早睡早起,单单就吃饭方面极其不自律。
男人强行将人拦腰抱起,朝餐厅走去。
唐诺在他怀里低语,“我真的吃不下。”
“嗯?”
凌骁眉眼挑起危险的幅度,唐诺很识相地噤声。
美味佳肴重新摆上餐桌,唐诺还是没什么食欲。凌骁把她放下,勾起她耳边的丝发,“不好好吃饭就给小花找户好人家送走。”
这个威胁有点幼稚,唐诺那神情,显然是不信的。
“《论语》里有句话你应该没忘,‘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凌骁挑起唇角,拍了拍她的脑袋,“守信是我的习惯。”
男人的声音郑重真切,一点也不像作假的。唐诺沉默了,她发现,这几天凌骁对小花有着似是而非的敌意,为了不让小花被送走,她老老实实埋头吃饭吧。
凌骁对小花的敌意与日俱增,特别是小花摸清了形势,知道有唐诺在凌骁不会把它怎么样后,还学会了挑衅。
它会趴在唐诺怀里对凌骁伸爪子耀武扬威,这时候,凌骁就老琢磨着怎么把它送走。
目前来看,送走是不太可能的,唐诺舍不得。
作者有话要说: 莺雏金镟系,猫子彩丝牵。 ——出处:唐代路德延《小儿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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