缤纷雪糕恋

第一章

梁妍雪仰著头,看著头顶上那赤热的大太阳!
正午十二点,炎热的程度可以从柏油路上冒出的层层热气看得出来。
她额头上不断地冒著汗,不是因为热到冒汗,而是因为感冒未愈而冒著冷汗,她感到头晕目眩,眼前的景物不断的重叠在一起。
定到马路边,她伸手招了辆计程车。
“麻烦你到天母。”梁妍雪一上车,马上拿出手帕,拭去额头上的冷汗。
“好的。”司机从後视镜中看见她不停的擦著汗水,以为她是因为在大太阳底下等车太热了,故而将冷气调大一些。
一阵冷风吹抚她的皮肤,她不由得打了一个哆嗦,她不停地用双手互相搓揉著手臂,想驱走一些寒意。
“司机先生,可不可以麻烦你将冷气关小一点?”
“你会冷吗?”这种天气谁不想将冷气开得愈强愈舒服。
“嗯,有一点。”
乘客都这么说了,司机也只好将冷气关小一点,客人至上的道理是他的信念。
“谢谢你。”
“不客气。”
现在正值七月炎夏,天气燠热得足以将人给烤焦,她却在这种太热天里得了严重的感冒。
她原以为在家休息了两天已经好很多了,没想到未完全痊愈的感冒,在公司那强烈的冷气吹袭下,似乎更加的严重了。
早知道就该听大姊的话,多请一天假,多休息一天,让感冒更好一些再去上班。
所以说做人绝对不能铁齿,更不能逞强,否则受罪的还是自己!
梁妍雪向後靠著椅背,让自己尽量能得到休息。
约莫半个小时後——
“小姐,天母到了。”
梁妍雪付了钱,下车。
拿著资料袋,走进高级别墅区,她仔细地找著手中纸条上的地址。
这里的别墅与别墅之间相隔约莫十公尺,从第一栋定到最後一栋少说也要花上个半小时。
太阳愈来愈炎热炽人,她边定边擦著额头上渗出来的冷汗,晕眩的程度愈来愈厉害。
早知道身体会这么难受,就应该请经理让别人来跑这一趟。
说起来,这并非梁妍雪的工作范围,然而她那永远不懂得该如何拒绝别人的个性,也为自己招了不小的麻烦。
梁妍雪终於走到一栋纯白色的别墅前,看著雕花大门墙柱边的门牌号码,正是她要找的地址。
看著眼前这栋欧风设计的建筑物,美轮美奂得让人仿佛置身欧洲。
不过,梁妍雪现在一点也没有欣赏这栋漂亮建筑物的心情。伸手按了一旁的电铃,片刻传来对讲机的声音。
“请问你是哪位?”
“我姓梁,是公司的职员,送文件过来给总裁。”
“请进来。”咔一声,雕花大门边的一扇小门应声而开。
梁妍雪推开门走进去,沿著一块块水泥石砖排列而成的小路,走到了白色别墅前,见到一个约莫五十开来的中年妇女等在门口。
“你跟我进来吧!”这名中年妇女是唐家的管家,领著她来到了总裁的房间外,敲了敲门。“老爷,人来了。”
“叫她进来。”里面传来虚弱的声音。
“老爷请你进去。”
“谢谢你。”梁妍雪推开房门,走了进去。
唐鹤看著眼前这个年轻的女职员,便问:“怎么不是沈经理送过来?”
“沈经理一点有个重要的会议,才让我送过来。”梁妍雪早已耳闻总裁的脾气坏到了极点,这两三年因为身体不太好,平时并不常去公司,却对公司所有的事了若指掌。
她大学毕业进到这间公司上班也有一年的时间,这还是第一次见到总裁。其实就算总裁天天到公司上班,凭她小职员的身分,也不会有机会见到他。
“拿过来。”唐鹤声音虽然虚弱,脸上的严厉却丝毫不减半分。
梁妍雪将装在资料袋里的文件交给他,等著他看完,批示之後再拿回公司。
她安静的站在一旁等著,却感到天旋地转,突然——
砰!一声巨响,让专心批阅著文件的唐鹤皱起了眉头,“你搞什——”正想破口大骂时,却看见原本该站著的人,已经不省人事的倒在地板上。
在外面的管家也听见了这声巨响,赶紧进来瞧瞧。
“刘嫂,你快看看她是怎么回事?”
刘嫂蹲在梁妍雪的身边,看著她额头不断冒汗,伸手摸看看,却被她额头上传来的热度吓得赶紧收回手。
“老爷,她正在发高烧。”
“大热天的,发高烧?”
“你去叫老刘来抱她去客房,再请王医生来一趟。”
“是的。”刘嫂赶紧去叫丈夫,再打电话请唐家的家庭医生过来一趟。
待王医生来替梁妍雪诊断,替她打了一针之後。刘嫂问——
“王医生,她不要紧吧!”
“没关系,我已经替她打了一针,不过她不会那么快醒来,等她醒来之後,你弄点稀饭给她吃,再让她把药吃了。”王医生交代著。
“我知道了。”
“好了,我去看看唐老。”
王医生提著医药包下楼到楼下唐鹤的房间。
刘嫂也跟著下来,倒了杯果汁,送到老爷的房间给王医生後,又退了出去。
“那个小女孩怎么样了?”唐鹤一见到这个认识半个世纪的老友,便问。
“没什么大碍,只是重感冒而已。”王医生在沙发上坐下。
“只是感冒就晕倒,她也太娇弱了!”
现在的年轻人一点苦都吃不得,风一吹就倒,雨一淋就病,哪像他们以前,不管如何地风吹雨打,仍然屹立不摇。
王医生只是笑了笑,“你怎么样?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暂时还死不了。”唐鹤仍是一贯的不服输。
“唐权呢?还是不肯回唐氏企业吗?”王医生有时还真是挺同情唐鹤,年轻时犯的一个错误,却让他唯一的儿子一直对他不谅解。
一个人胼手胝足的白手起家,唐氏企业从零到现在成为台湾前十大的企业,创业的辛酸是无人能知。
创业初期,为了争取客户的合约,上酒店是常有的事,也因为如此,便让他和一名酒家女有了感情,而忘了和他一起吃苦打拚的妻子。
就在唐权十二岁的那一年,他突然半夜发高烧,唐鹤的妻子在找不到他的情况下,虽然三更半夜,又下著大雨,也只好自己带著唐权到医院。
就在他们快到医院时,突然一辆驾驶酒醉驾车又闯红灯的车子朝著他们快速的冲了过来,当时唐权即时被母亲推开,而他的母亲却来不及闪开,就这么地被车子撞飞了起来。
这一幕血淋淋的画面就这么烙印在唐权幼小的心灵,挥之下去,甚至在下著大雨的夜里,他常会半夜作恶梦惊醒。
从此之後,唐权不曾再叫过唐鹤一声爸爸,国小一毕业,便执意要到美国念书,为的是不想看见他父亲。
他对父亲的恨,只怕就算唐鹤死了,也难以抹灭吧!
“都已经十八年了,他到现在还是不肯原谅我。”唐鹤一想到这里,忍不住的叹了口气。“我知道当年是我对不起他们母子,老天爷也已经给我惩罚了,难道他这辈子真的不肯原谅我吗?”
王医生安慰他,“别灰心,我相信有一天他一定会原谅你的。”
“只怕我等不到他的原谅。”
唐鹤有肾脏病,一个星期至少要洗肾两次,除了换肾脏之外,没有其他的方法。但现在肾荒严重,而依唐权恨他的程度,是绝对不可能捐肾给他。
现在的他实在不能再劳累了,但唐权又不肯接管公司,他也只好继续撑著虚弱的身体工作。
“唐权今年也三十岁了吧!或许替他找个老婆,赶紧生个孩子,他就能体谅你的心了。”
“这辈子他都是以反抗我、忤逆我为目标,你想他会接受我替他找的老婆吗?”
“那个女孩子是谁?”王医生忽然问道。刚才替那个女孩子检查的时候,看到那个女孩子长得眉清目秀,小小瓜子脸,肌肤晶莹剔透。她或许不是那种一眼就令人惊艳的女孩子,然而清纯可人的女孩子更能吸引男人的爱怜。
如果可以的话……
“她是公司的一名员工,送文件过来给我批示的。你问这个做什么?”
王医生建议道:“或许你可以让她试试。”
“试什么?”唐鹤看著老友的表情,突然间恍然大悟。“你是说……”
“没错。”几十年的交情果然没白费,两人之间还是有著良好的默契。
“这怎么行,他以後可是堂堂唐氏企业的总裁,那女人只是个普通的小职员而已,两人身分相差太多。”
“唐老,你儿子都快没了,你还在乎门当户对。”王医生叹著气的说。“我们先让人去打听这个女孩子,如果她是个好女孩,就算是家里平凡一些,又有什么关系呢!”
“这……”
“以後唐权若是娶了个酒店小姐,你也管不了,不是吗?”依唐权的个性,若他真的存心要报复他爸爸,他确实有可能这么做。“况且这都只是我们一相情愿的想法,唐权若不喜欢她,也没有用。”
唐权仔细的想想之後,点点头。“好吧,就听你的话试试看。”
王医生站起来,“你记得别太劳累,我先回医院去了。”
“刘嫂。”唐鹤唤著管家。
“是,老爷。”刘嫂一听到老爷叫她,马上丢下手中的工作,走了进去。
“刘嫂,送送王医生。”
“是。”她恭敬道:“王医生请。”
“那我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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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妍雪一直到晚上才醒过来,一张开眼,却发现自己身处在一个陌生的房间里。
记忆如转轮,回到了她昏倒前。
她记得自己那时正在等著老总裁批示文件好拿回公司去,突然的一阵强烈昏眩朝著她袭击而来,接著下来,她就不省人事了。
或许是因为睡了一觉,她现在感觉舒服多了。
只是……
无意间瞄到墙上的时钟,八点十分!
她到底是睡了多久,一整个下午没回公司,沈经理一定会发飙。还有这么晚没回家,也没打通电话说一声,家里的人一定会很著急。
梁妍雪赶紧下床,穿上放在床边的鞋子,怱忙下楼。
在厨房的刘嫂一听见声音,赶紧跑出来。
“你醒了。”
“真不好意思,给你添麻烦了。”梁妍雪频频向她欠身道谢。
“你别这么说。”刘嫂笑了笑,她喜欢这个有礼貌的女孩子。“我煮了点稀饭,你先吃一点,等会儿要吃药。”
“不麻烦了,我回家吃就好了。”梁妍雪不想再麻烦她,便婉拒了她的好意。
“我稀饭已经煮好了,一点都不麻烦。”刘嫂先进厨房,替她盛好一碗稀饭,又将菜热一热,再煎了颗荷包蛋给她。
梁妍雪在盛情难却下,只好跟著她进到餐厅,乖乖的坐在桧木制的餐桌椅上。
约莫十分钟後,她把一碗热烫的稀饭全送进肚子里。
“还要不要再吃一点?”
“不用了,我吃饱了。可不可以请问一下我的皮包在哪里?”
“你的皮包应该还在老爷的房间里。”刘嫂边说边替她倒了杯开水,再将王医生开的药拿出来。“王医生交代你要将药给吃了。”
“你还请医生来帮我看病?”
“是老爷交代的,王医生是唐家的家庭医生,是个很有名的医生。”刘嫂怕她担心,还强调著王医生的名气。
“真的很抱歉,替你添了这么多的麻烦。”梁妍雪感觉尴尬与愧疚,早知道会这样,乾脆在家多休息一天算了。
“梁小姐,你不要这么客气,这间屋子这么大,平常就住著我们夫妻、老爷和一名司机,今天难得有像你这样的年轻人来,我高兴都来不及,怎么会觉得麻烦呢?”
这么大又漂亮的房子才住四个人,实在有点太过冷清,像她家的房子虽然没这里的豪华气派,不过一家六口人住在一起,却和乐温馨,幸福美满。
“总裁的子女没有和他住在一起吗?”看总裁也有六十多了,好命一点早该子孙满堂了。
“唉,别说了。”虽然刘嫂对当年的事并不是知道得很清楚,但她到唐家工作这么久,却从没看见少爷来看过老爷,一想到两人的关系淡薄至此,她就感到好悲哀呀!
梁妍雪看管家面有难色,她决定不再加以探究。
“对不起,可不可以请你帮我到总裁的房间帮我把皮包拿出来?”
“当然可以。”
刘嫂笑笑的走到唐鹤的房门口,轻敲了门後直接推门而入。“老爷,梁小姐醒了,她要回去了。”
“你叫她进来。”唐鹤吩咐著。
“是的。”
刘嫂走回餐厅对梁妍雪说:“老爷请你到他房间。”
梁妍雪点点头,跟随著她走进房间,“对不起,给您添麻烦了。”她见到唐鹤的第一句话仍是道歉。
“你明天下午再过来这里一趟。”
“明天下午!请问有事吗?”
“没事叫你过来做什么?过来玩吗?”唐鹤的语气不太好。
他已经让人查清楚关於她的一些背景,父母经营连锁冰城,虽然不能和唐氏企业相比,不过勉强还可以接受。
她家里有四个姊妹,她排行老二,今年二十四岁,国立大学毕业,目前在唐氏企业行政部门当个小职员,平常喜欢看书和写文章,所写的文章还常投稿到报社刊登。
虽然这样的背景对他来说太过平凡,但总比让唐权娶个不三不四的女人回来要好。
虽不解总裁的用意,但向来柔顺的梁妍雪仍点点头。“好的,明天下午我会过来。”
“刘嫂。”唐鹤又叫著管家。
“是,老爷。”
“你让司机送梁小姐回去。”
“是的。”
“不……不用麻烦了,我自己搭车回去就行了。”梁妍雪实在不想再麻烦别人了。
“在这里你叫不到计程车,就算你要走到别墅区外至少也得走上半个小时,你能保证你不会再昏倒?”唐鹤毫不客气的说。
梁妍雪闻言静了下来,半晌後才说:“谢谢您。”
“明天下午司机会再去接你过来这里,记住了。”
“是的。”粱妍雪拿著皮包,轻点头致意後便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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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妍雪由司机送回到家时,她爸妈及大姊和三妹都还在店里忙进忙出。
天气愈炎热,冰城的生意就愈好,现在都已经九点多了,却依然高朋满座。
“我进去换件衣服就来帮忙。”梁妍雪向大姊说。
“不用了,你脸色不太好,感冒也还没好,你洗个澡,就去睡觉休息。”梁孀说。
“嗯。”梁妍雪想想後,点头。“那我先上去洗澡了。”
她一进到楼上客厅,就看见小妹坐在沙发上折衣服。
梁莎莎一见到二姊回来,马上迎过去。“二姊,你的脸色有点苍白,是不是人不舒服?”
“嗯,有一点。”
“你吃过晚餐了吗?”
“吃过了,我先去洗个澡。”
“喔。”
约莫过了半个小时,梁妍雪才从浴室走出来。
泡过澡之後,感觉舒服多了。
梁莎莎替她泡了杯牛奶,端进房间给她。“二姊,等一下吹乾头发後将牛奶喝了。”
“莎莎,谢谢你。”
梁莎莎乾脆在她的床上坐下来,一双骨碌碌的大眼睛直瞅著她看。
梁妍雪却只是静静的吹著头发,一时间房间里就只有吹风机轰轰的声音。
吹乾头发,梁妍雪又挤了些乳液在手上,轻拍著脸,化妆水和乳液是她唯一有的保养品。
或许她们四姊妹算是得天独厚的,都遗传了母亲白皙柔嫩的皮肤,看起来就是那种水当当的模样。
梁莎莎直盯著她看,平常她要晚点回来,都会先打个电话回家,而今天她非但没打,还九点多才回到家。
这和她平常一下班就回家的习惯实在太不一样了!
嗯,要比闷,梁莎莎自认绝对比不过二姊,她知道自己若不先开口问,二姊是那种可以一整晚不说一句话的人。
“二姊,你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梁莎莎闷不住便开口问了。
“我今天中午送文件到总裁家,结果昏倒在那里。”梁妍雪转过头回答妹妹。
“要不要紧?”梁莎莎马上冲到她的面前,将她从头到脚仔细的检查一递。“早就叫你去看医生,你就不去。下行,说什么明天早上你一定要去看医生。”
“不用了,我已经看过医生,也吃过药了。”
“你别骗我了。”她才不相信最怕上医院的人会自己去看医生,二姊就是那种不见棺材不掉泪的人。
梁妍雪只好从皮包里拿出药包向她证明,“是总裁叫他们家庭医生帮我看病的。”
“哇!你们总裁人还真好。”不知道他有没有儿子或孙子?
“莎莎,别把我昏倒的事告诉爸妈,我不想让他们担心。”
“我知道啦。”梁莎莎又坐回床上。“二姊,你会不会觉得你的生活很无聊?”她每天不是在公司,就是在家里,最常看她做的休闲娱乐是看书,要不然就写写文章、画画。
像她这种年纪的女孩子,应该是沉浸在你侬我侬的甜蜜爱情里,要不就是和同学、同事出去逛逛街、买买衣服什么的,可是她却不,只喜欢徜佯在文字世界中。
“不会呀!”
“二姊,”梁莎莎语气有些无奈。“虽然说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颜如玉。可是你未来的老公绝不会从书中走出来,别把年轻的生命全花在书上。你应该趁年轻,赶快交个男朋友,谈一场恋爱可以更丰富你的生命,你写出来的文章才会更有感情。”
梁妍雪淡淡地抿嘴而笑,端起牛奶,一口气喝光。“我去洗杯子。”
“二姊——”粱莎莎对著她的背影大叫,她说了那么多,她到底有没有听进去呀!
她感到十分的泄气,要不是自己的同学都是毛头小子一个,她真想替二姊介绍。而轩大哥的年纪虽比二姊大三岁,可她又舍不得将他让给二姊。
真是伤脑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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