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欲之名

分卷阅读4

的悸动着。
爱情,有时候就是那么简单。
我迎着他略显惊愕的眼神,一字一句的重复道:“我,爱,上,你,了”。
即使是蚂蚁般的卑微,这一句话说出来,同样神圣而高贵。
他怔忪了片刻,随即微微一笑,走过来跪坐在我面前,手抬起我的下巴,凝视了许久,然后轻笑道:“我也是”。
唇再次压下,比方才轻柔千倍万倍,他细细的舔食和我的唇,上颚,舌尖,他的味道在唇舌间逸散到我每一寸骨肉。
人果真是感官动物,恋爱中的人和狗一样,最先记住的,是他的气味。
将他的气味铭刻,从此忠贞——这亦像狗。
我为自己的比喻笑出声来,他挪开唇,近距离的望着我。
那张既熟悉又陌生的脸,突然模糊起来,变成了一个符号,让我看不清,也不想看清。
“朱可可”他叫着我的名字,含着笑。
“欧阳”我的手指在他的胸口打圈圈,不甘示弱的叫了回去。
“肚子饿了,走,带你吃东西”他一咕噜爬起来,拉开旅馆的衣柜,里面挂着一排笔直的西装,他挑了一件白色的衬衣递给我,想了想,又找了一条沙滩裤。
“出去再买新衣服”他为难的说:“你昨晚的衣服还没洗”
一个爱干净的男人,我笑。
穿着不伦不类的窝在床上,看着面前的男子套上西装,整理仪装。
我跪坐起来,说:“我帮你打领带”。
母亲说,给男人打领带与做-爱更性感,我相信。
他依言走了过来,身子微微蹲下,将最脆弱的颈部,交到我手中。
有人对我说,当男人肯让另一个人接触他最脆弱的地方时候,便是真的爱上了。
这句话让我心花怒放。
看,爱与信任都是一件极简单的事情,可笑世人百般算计,千般求索,却终究不可得。
顺手抚平他领口处的皱褶,我从床上跳了起来,无尾熊一样扒拉在他身上,“我要吃重庆火锅!”
他有点为难,半天才说,“我怕辣”。
我又大笑起来,笑得捶足顿胸。
可爱的男人,可爱的男人,我想咬他。
一个小时后,我们在本市最大的德庄火锅店面对面坐着。
我依然穿着他的衬衣,下面是松松垮垮的沙滩裤,在众人惊异的目光中,神色自若。
欧阳衣冠楚楚,价格不菲的西装,淡然尊贵的气质,矜贵得像一个王子。
两个极品。
世界多不可思议。
热辣辣的火锅底料被端了上来,我捋起衣袖,将点好的丸子、青菜一股脑的倒了下去,肉丸在锅里兴奋的雀跃着。
“可可,你多大?”他一边躲开水蒸气的侵袭,一边漫不经心的问。
“二十二,你呢?”我拿起筷子在辣油里搅动。
“……二十四”他笑着说,“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告诉别人我的年龄”
“哦?”我抬头。
“也是第一次……吃火锅”他看着红彤彤的油汤,有点瑟缩。
我瞪着他,“你看,你都要脱俗了,让我来给你找加点人间烟火气吧”,说完,筷子一伸,将一粒牛肉丸塞入他的口里。
他不由自主的咽了下去,白皙的脸立刻涨红了一片,不顾形象的吸起气来。
那人果然怕辣。
我笑着岔气,连忙将手中的水杯递给他,然后撺掇道:“多吃点就不辣了,这叫做以毒攻毒”。
他不是蠢人,所以没有上当。
那顿饭,我吃得很没有形象,辣得满脸通红,不停用手的扇风,他在对面抿着茶,很自然的用手拨开了挡住我眼睛的发丝。
秉着吃饭不语的好习惯,我们没有交谈,只是我吃,他看。
我饿了,真的饿,他就是美食。
从德庄里出来,华灯出上,万家灯火在我眼眸里明灭。
去肯德基拿了两个甜筒,递给他一个,然后舔着自己的那一个,头依然有点晕眩,晕眩得不明所以。
江风袭人,s城的外滩美轮美奂。
“喂,欧阳,你结婚了吗?”我站在栏杆边,迎着江风,回头问道。
欧阳没有吃甜筒,化掉的奶油滴在了他的手背上。
我抬起他的手,舔了舔,然后摇头道:“浪费是犯罪”。
他望着我,深邃如永夜,“你在意我结婚吗?”
我侧头想了想,然后笑吟吟的说:“不,不在意”。
听起来有点疯狂,但是我真的没什么道德观。
“可可,说说你自己吧”他也倚在我栏杆上,侧身望着我,“你是谁,为什么会在s市?家里的人还在吗?”
我头痛,“原来你是管人事的?”
他浅笑,“管你而已”
那个豹子般优美精悍的男子,收起了他危险的气息,此时此刻,便如这轻柔的江风。
我想了想,老实的说:“……我还有一个哥哥,不同父不同母的哥哥,可是他讨厌我了,所以我离家了,半年前,来到了这里,因为早晨喜欢赖床,所以选了夜间的工作”
他的目光温润的闪了闪,八成以为我是一个被继兄欺负的可怜孩子。
我不想解释,“你呢?”。
“恩,我家就是s市,卖汽车和军火”他淡淡的说。
我眨眨眼,突然想起确实有一个欧家,外滩最高最高的楼,便叫做欧氏大厦。
“我以为你家是开旅馆的”我想起刚出来的星级旅店,也有欧氏的标志。
“……也有旅馆”他笑,神色平静。
我跳了起来,无比欣喜的扒拉在他的手臂上,涎着脸说:“欧阳,欧阳,你那么有钱,帮我交房租吧!”
运气很好,终于爱上了一个人,而那个人又刚好很有钱,我终于不必担心炒石轩鱿鱼后的生活问题了。
世上还有比这更心想事成的事情么?
这个请求说得相当理直气壮,欧阳用胳膊搂住我,笑道,“好”。
我感激的往他身上钻,嚷着要以身相许。
“可可”他在夜风中问:“为什么会遇见你?”
我想了想,用我最喜欢的一首歌说:“love、is、a、easy、game”。
遇见了,就是这样。
(五)沉沦
晚上,他送我回家,我们手牵手在城市的灯火中压马路。
欧阳的风度很好,走在路上,会下意识站在靠近马路的一侧。
我们停在一座很旧的公寓前,他皱眉,却并没有说什么。
很好,他懂得尊重别人的生活。
进屋,是一间很小的一室一厅,房地产泡沫经济的时候,s市寸土寸金,而我现在是个穷人。
他好奇的打量着我的蜗居,对占了一满面墙的照片尤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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