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爱霍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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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试图走捷径的我,简直是自讨苦吃。”
“所以,那次考兑你真的是故意去唱那首牧歌,引起陛下的注意?”这个疑问已埋在我心底多年。当日乐府考兑时,李敢刚刚唱完错误的歌曲而被判未过,以韩说聪颖的天资,理不应当犯同样的失误。
“没错,”韩说爽快地承认,“那首歌陛下再熟悉不过。陛下还是太子的时候,经常召我哥去终南山打马,一去好几天不回家。偌大的韩府,夜晚我一个人孤零零地坐在黑暗的角落里,直到听到有人唱那段旋律这个时候我跑出房间,就会看到一个牵着骏马,哼着小曲,眼角眉梢洋溢着幸福的少年。陛下有时会跟哥一起回来,二人把酒言欢,醉到翌日清晨再匆忙赶往未央宫。所以我猜那是他为陛下谱的情歌,我果然猜对了。”
陷入回忆中的人,坐在土坡上,望向东南方,唇角渐渐泛起甜美的笑容。
霎那间,面前的韩说,同我记忆中那个在夏夜里眺望西北方的韩嫣,丝毫不差地重合在了一处。
那个轻吟浅唱《越人曲》,转身离开,留下满眼绚丽色的红衣使者,曾经的梦想就是踏上草原。如今他静静地躺在朔方原的土壤里,无论白天黑夜都可以闻见苜蓿的清香,没有人再来打扰他,他会不会感到很幸福?
“别人曾说你们不像。”我抬起头望向韩说,“套用你哥一句话,你们两兄弟,骨子里真的很像都很倔。”
凤目微眯,对方用指腹轻点我的鼻尖:“你这个样子真丑,笑起来像哭。”
眼眶再也盛不下那些从一开始就止不住地凝聚的晶亮闪烁,白云苍狗、碧草绿荫瞬时模糊成一片水光。
“哼。”我眨眨眼,朝坐在我旁边的人请求道:“虽然知道你不情愿做别人的替代品,但是如果你能代替他吻我一次,我也许会觉得好受些。”
“做不做替代品,也要看对象是谁。”韩说轻哼一声,俯下身来。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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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7章47旧识
“招匈奴兵?”我叼着几根草叶儿,试图凭幼时的记忆编织一只草蜢。
“是啊,你俩闲着也是闲着,不如分派点儿任务给你们做。”苏建伯父笑着说。
远处是阴山隐隐约约的影子,身旁苏武盘腿坐在铁锅前,惬意地品尝着酥油茶,这小子似乎喝上瘾了,整日一身羊奶膻。
“阿爹你看,表哥又捉弄我!这一点儿也不好笑。”苏表弟瞪着油茶渣里的“草蜢尾巴”,委屈地抱怨。方才他以为自己不小心吃下去另半截,差点把已经喝进肚里的油茶倒出来。
“喏,这半只也送你。”我食指轻轻一弹,草叶编织的草蜢脑袋飞进他碗里。
“阿爹,陛下不是说徙汉民十万吗?怎么还需要招匈奴兵?”苏武倒掉渣滓,舀上一碗新茶,边喝边好奇地问。
“招兵只是一部分,”苏伯父耐心解释,“这次我们一锅端掉河朔草原,那么大块地盘,归顺的匈奴百姓需得好好儿安置。没钱的可以去干筑城的活计,有钱的可以捐钱筑城换官爵;有学识的可以教授匈奴文和汉文,有技能的可以发展匠技;会畜养牲畜的接着放马牧羊,会骑射的可以来参军。总之,建设朔方城不是一朝一夕的功夫,匈奴人在这里住了几百年,总归比我们汉人更了解朔方的地理环境,风土人情。”
“哦。”苏武似懂非懂地点点头。
苏伯父嘿嘿一笑:“不过我也考虑到,你们两个养尊处优的京城小子,除了骑马射箭,也做不了许多事。正好期门军在京城需要人,你们帮忙参考一下,招一些骑术优良、看着顺眼的回京。”
“听起来不错,表哥咱们现在就走呗?”苏武一脸兴奋。
我揉了揉有些突跳的太阳穴。
“还是不舒服吗?”苏伯父用手背探了一下我的额头,“没发烧,应该没事。”
“多谢伯父给的草药,头痛比刚来时已好上许多,只是跑得急稍微有些喘不上气。”
“阴山地势高,初次来这里的人多多少少会产生水土不服,得过个十天半月才能适应这里的气候。”
“苏表弟怎么活蹦乱跳的,一点问题都没有?”我望向对面迫不及待地灌下整碗热茶的苏武。
“武儿?”苏伯父哈哈乐了一会儿才接口道,“他奶茶喝多拉肚子,没比你好上多少。”
***
穿着兽皮衣的匈奴男人骂骂咧咧地走出帐篷。
“他说什么?“苏武好奇地问身边的译者。
“他说汉人派两位小公子负责征兵,他要回去放牧。”译者一本正经地回答。显然翻译的过程中,他已帮我们自动过滤掉所有脏字。
“甭理那人,咱们继续。”我催促苏武。
“表哥你看这个不错,个子高,擅使弯刀,既会骑马射箭,又会匈奴文,还会汉话。”
苏武将招兵登记的竹片递到我手里,转身朝帐外喊道:
“下一个,赵破奴!”
幕帘被掀开时,帐外日头正盛,一个高大的身影跨进帐子,午后的阳光在他周围凝聚成一圈光晕。待得近了,方看清其样貌。少年留着匈奴年轻人最常见的发型,满头小辫子束在脑后扎成马尾,鼻梁和下颚骨被草原的风霜雕刻得初现棱角;唇形薄而略有皴裂,一双黑黢黢的眼珠子嵌在浮着红晕的颧骨之上。少年的皮肤被日晒染得黝黑发亮,上身套着件匈奴人常穿的单肩粗布衣,袒露出结实的胸肌,胸前佩一条骨链,串着排像是犬牙一样的小骨,赤着脚,裹一条粗布短裤,暴露出常年骑马形成的粗壮小腿。
“你是去病?”没等我反应过来,来人欣喜地一把将我抱起来,在原地转了个圈,用带着浓厚朔方口音的汉话道,“没想到居然在这里见到你,太好了!”
“赵破奴?”这个名字忒耳熟,我在脑海里几番搜索,终于想起来曾经认识这么个人。可是对方的样貌变化实在太大,我完全无法将眼前这个全身草原行头、丰神俊朗的匈奴少年同从前那个虎头虎脑、有点儿慢半拍的太原小子联系起来。
“哎,小高也来了,你等一下,我去叫他。”没等我吐出半个招呼,眼前的身影已经迅速消失在帐篷外头。
不一会儿,赵破奴领着另一个匈奴少年跨进帐篷。
“去病,真的是你!”来人大步流星地走过来抱住我,吧唧一口亲在我脸颊上,“这么多年过去了,去病还和小时候一样可爱呢。”
眼前这个家伙,古铜色皮肤,全身上下最显眼的莫过于笑起来时那满口白牙;高鼻梁大眼睛,顶着满脑袋被草原热风吹乱的棕色头发,穿着与旁边赵破奴差不多的行头,两人身材也旗鼓相当,均是高挑个头,宽肩窄腰。
“好久不见,你俩变化太大,我完全认不出来啦。”我伸手戳戳高不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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