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完美情人

分卷阅读34

要再给柳明志几万年,天道宗绝对有他们的一席之地。
赵之瑾从不去管他们的发展,毕竟他不是无依无靠的仙人,他师父很强,在天道宗位置极高,若是他真的去插手他们的发展,定然会被刚刚飞升的仙人排斥,赵之瑾也有自知之明,他就不是干这行的料子,从他把乾朝玩完了以后,赵之瑾就死心了,他还是好好修炼吧,只要他修为够高,想要什么样的势力都会有。
出了天道宗,赵之瑾掩盖了容貌,一路游山玩水,仙界没有一个穷人,这是真的,黄金钻石珠宝遍地也没有人去捡,黄金大部分时间就和凡间的泥头一样,连盖房子都会被嫌弃不结实,除了用来当个金灿灿的好看玩意儿,也没啥大用处。
赵之瑾捡过几次黄金,还被同行的几个人嗤笑是乡巴佬,赵之瑾也不说话,只是拿着黄金搭配了一个叫木心石的材料镌刻了三支金木簪子,雕刻好后,又在金簪子上面加注了几个阵法,顿时簪子就璀璨的耀目,在阳光下,好似有无数的光芒落到了簪子上,待耀眼的光芒消去,金簪子反而不在是金色的,变成了一个散发这古朴色泽的石木簪子,好看到了极点。
同行的三个小姑娘目光灼灼的盯着赵之瑾手上的簪子,目光中透露出的渴望自然瞒不过赵之瑾,赵之瑾笑了声,将簪子递给了三个小姑娘,本来就是给她们炼制的,他一个大男人,要一个女士簪子有什么用,这算是感谢这几天她们的引路之恩,他出了天道宗,只觉得天大地大,去哪里都一样,索性就没拿地图,一直凭着感觉朝着东边走,谁知道就一时运气不好,迷路入了死亡沼泽,入了那里,再高的修为也不能用,他在沼泽里转了一个月,才算遇见了她们一行人,她们是进去狩猎的,带着赵之瑾虽然是个麻烦,却也没有丢下赵之瑾,反而好心的让他上了龙舟,带他出了沼泽。
眼看现在分别在即,他没有什么好送给她们的,只能拿着路上捡的几个材料炼几支簪子赠与她们,只要是女人就没有不爱美的,仙女也一样,虽然这几支簪子不算法宝。没有攻击力也没有防御力,唯一的优点就是好看,可她们就是喜欢到了极点,拿了簪子以后,就取下了原本头上的簪子,将赵之瑾给的簪子挽进了头发里。
看她们开心的样子,赵之瑾却觉得这几日发自内心的快乐比之前的千年都多,他很喜欢这些涉世未深的女孩子们,一颗好吃的果子,一只能卖十块下品仙晶的妖兽,都能让她们高兴上半天,每天看着她们快乐的笑声,赵之瑾隐隐觉得这应该才是仙界应有的样子,不是人人都长生不老,而是人人都发自内心感觉到快乐,这才是仙界。
和她们告别以后,赵之瑾还是往东方而去,这一次他带上了仙界地图,是那几个小仙女给的,他推辞不要,却被那些小仙女给硬逼着接受了,她们常年走南闯北的,仙界的分布自然清楚,地图是她们自己画的,标了大部分的仙界禁地,赵之瑾拿着地图看了一遍,就放进了储物戒里,他记忆里好,看了一遍地图自然就不会忘记了。
这次赵之瑾的目的地是一个叫本草国的地方,这个地方很有趣,全国上下大约有一亿的仙人,这一个亿的仙人们都是炼药的好手,哪怕是一个未成年的小孩子,都对炼药有极高的天赋,若是不信,随便在路上采一株杂草,他们都能给你说个一二三来。
刚刚进了本草国的势力范围,就被这里的草木仙气给冲了一下,这里别的属性仙气少的可怜,反而木灵仙气遍布全国各地,待赵之瑾稍稍适应,就准备乘坐龙舟去了本草国最大的国都,若是用传送阵怕是要不了一个时辰,坐龙舟就要花上一个月的时间了,赵之瑾目的就是出来游历,自然不会去做传送阵。
花了一枚上品仙晶,赵之瑾成功的搭上了今天最后一班去国都的龙舟,龙舟不是很大,大约乘坐了二十来人,因为路程比较遥远,所以路资很贵,一个上品仙晶可是能买一头三阶的仙兽幼崽了,仙兽和仙人的划分差不多,都是七个阶段,三阶妖兽等同于人类的金仙了。
所以说,这龙舟是真贵,当然还有不贵的,那就是乘坐被二十匹妖兽拉的空中大车,这个大车很便宜,只要十来块下品仙晶,速度慢不说,乘坐的人员一趟也有近千人,一路上来来往往的客人特别多,鱼龙混杂的,除非是真的修为低,没有办法走着去,否则大多宁可多花钱,也是不愿意去做大车的。
赵之瑾要不是遇上一个有钱的师父,怕是只能走着去了,他刚刚入了师门一段时间,师父就给了他一座仙石矿产,除了要付给采石的仙人工资,剩下的仙晶都落到了他口袋里,这样一千年积攒下来,没有百万上品仙晶,随手拿个十来万还是行的。
在龙舟上的日子不算枯燥,毕竟他喜欢看着仙界不一样的风景,加上又遇见了一位很健谈的朋友,听他说话的时候,特别有意思,他不像赵之瑾一样喜欢宅,反而极喜欢四处闯荡,他会在兴致上头的时候给赵之瑾唱上一段他听不懂的腔调小曲,也会在喝了酒后,就拉着赵之瑾滔滔不绝的讲他的风流韵事,说不仅沧第一美女为他倾心,还让一个女帝仙爱他却一直求而不得,说自己最爱的还是他的青梅竹马,只是他的青梅竹马是万佛宗的佛子,他一直求而不得,赵之瑾才不信他的鬼话,却还是极为给他面子,为他的故事喝,一个吹牛吹得高兴,一个听故事挺得高兴,才上了龙舟十天,新结交的朋友就要拉着他结拜为异性兄弟,这让赵之瑾很是哭笑不得。
新结交的朋友叫薛闲,用他的话的说就是闲人一个,赵之瑾见他相貌堂堂浓眉大眼的,若是改掉爱吹牛的毛病,怕是也会让不少姑娘家喜欢,只是他就是改不掉口花花的臭毛病,才上了龙舟十天,就将龙舟上的女仙们得罪了个遍,也或许是薛闲天生就是人缘好,虽然将女仙们都得罪完了,也依旧没有被赶下龙舟。
“话说一日,我在冰川大陆,偶遇一个女仙子,这个仙子那个美呀!用老祖宗的话来说,只要能睡上那么一个晚上,就是死了也是值得的,就算睡不着,摸一把她的□□也是值得的,我见到她的时候,她正在被人追杀,追杀她的还是一个尊仙,我这人呀,就是见不得欺负女人的,立马就跳了出来拔刀相助”薛闲无聊至极,拉着赵之瑾就吹牛逼。
“然后呢?是不是你救了仙子,然后仙子以身相许了”这是一块来凑热闹的乘客问出的问题。
“咳咳,这是自然的,这个尊仙是太可恶了,将那个女仙打的口吐鲜血,我一挥袖子,就将那个尊仙给灰飞烟灭了,女仙被我救了以后,我才知道她的身份,原来她是昆仑圣地的仙子,他的师父是个无耻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