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戴维斯家的女儿吗?”
“你老糊涂啦,老太婆。”约瑟夫先生说,“是莫雷家的大女儿。”
“那是洁丝,她们在一起工作。”兰斯不得不纠正道,“琼斯是强尼先生的表侄女。”
“噢,我知道了,是那个被养的孩子。”约瑟夫太太恍然大悟般地说道,“可怜的小琼斯,五岁就没了父母,一直寄人篱下。我记得你们是同学?”
“事实上,琼斯和洁丝都比我大一届。”兰斯有些无奈地再次纠正道。
“难怪我搞混了,我并没有教过她们。”约瑟夫太太说,“说起来,现在镇上的年轻人,也就只有你们几个啦。”
“别打岔啦,我都已经忘了刚刚说到哪儿了。”约瑟夫先生抱怨地拿起一起曲奇饼干咬了下去,“太甜了我们刚刚说到哪儿了?”
“说到申请名额。”兰斯回答说,他弯腰喂了三明治一块饼干,然后又规规矩矩地坐到了沙发上。在家里的时候兰斯更习惯把两条长腿随意地搭在哪儿。叶群猜这和约瑟夫太太是他的高中老师有关,弄得他自己也不由自主地挺直了背。
“那样很好。”约瑟夫先生点点头,“你知道,镇上有不少农场都在试着转型,竞争有些激烈,我听说布兰德家也申请了,就是那户养蜂人。你还记得吗?他们养蜂有些年头了。”
布兰德?叶群和兰斯面面相觑。
“我记得。”兰斯面露尴尬。叶群也觉得很头疼。他仍然对布兰德家上次羞辱兰斯耿耿于怀,叶群根本不想和这家人再有任何的交集。真是冤家路窄,只有一个名额,意味着他们需要和布兰德家竞争。
“我们不太清楚这个竞争机制是怎样的,会有人来考核吗?”叶群蹙着眉头问,“我们要等到春天才能播种。”
“你们得先提交申请这个你们已经做过了。然后当然是填材料,这是个持续一整年的优惠项目,时间上不用担心,到时候会有人通知你们的。”
叶群略略心中有数。这种模式和竞标差不多,在伍德兰这种乡间小镇,其实没几个人能真正分辨到底什么更赚钱。准备好企划书,就已经赢了一半。而这正是他的强项。
他在红酒庄园工作的七八年,除开最开始两年在实验室做研发工作,剩下的每一年他都在干这件事。一方面他对整个产业非常了解,一方面他熟知红酒庄园的运作模式,他清楚地知道每一个流程,而小型葡萄园不会比大型的更复杂。
他们需要这个机会。小型酒庄在初期由于没有名气,总是运营艰难。但如果有了政府的帮助,将他们的葡萄园作为一种特色宣传出去,会很快提高知名度。
如果他们能得到这个机会,就可以解决掉他目前最担心的困难。或者再幼稚点,赢了布兰德可以让他出口恶气。
他不是兰斯,至今还保有着不知世间险恶的天真。叶群完全有理由相信,如果他们在这次竞争中失败,就会给对方多了一个嘲笑他们的理由,资源的倾向性也会对他们的发展有所限制。
这顿平安夜晚餐比之感恩节更加丰盛,约瑟夫太太心烹饪了火鸡、烟熏火腿、三文鱼和圣诞布丁,连甜点都有三种。他们一起在厨房帮忙,才让这顿圣诞大餐得以端上餐桌。
“多亏有你们两个孩子陪着我们,不然就太冷清啦,莉莉交了男朋友,今年是不会回来了。”约瑟夫太太絮絮叨叨地说着,在围裙上擦干净手,为他们拿来加入了红糖、橘子皮、杏仁、葡萄干的圣诞红酒。
有了上回的经验,叶群既不敢多吃也不敢多喝,他现在有了点灵感,得清醒地回去把它们记在电脑上。兰斯也一样,他们谁都不想再次体会扶着墙出去的感受。
兰斯从浴室里出来时,叶群正窝在床上,膝盖上搁着他的笔记本,“我觉得我们该去度个假,趁现在还没有多少活儿要干。”他一边打字一边提议道。
“这个主意真棒!”兰斯立刻兴奋了起来,琥珀一样的双眼亮晶晶的,“你想去哪里?”
“我们可以去你说过的那些小型水果庄园。”叶群把笔记本转过来给兰斯看,“顺便调研一下他们的经营状况。”
第27章
“好的吧。”兰斯不情不愿地听了一声,他的脑袋都耷拉了下来,“所以我们是去工作的吗。”
他委委屈屈的样子让叶群觉得有点好笑,捡了个枕头扔他:“成熟点,你已经休假不知道多少天了。”
兰斯接住了枕头,泄气地把脸埋进去,软趴趴地倒在床上,像只可怜巴巴的大狗。他的声音闷闷地传出来:“可是我也已经很久没有离开过农场了。”
糟了,是心肌梗塞的感觉。叶群不由得心软,兰斯毕竟才二十五岁,让他这个岁数的年轻人一直守在偏僻的农场的确够难为人。他轻轻地摸了摸兰斯的脑袋:“去酒庄花不了多少时间,在那之后你想去哪里都可以。
“佛罗里达!我们可以去迈阿密过冬!”兰斯抱着枕头兴奋地提议道,叶群仿佛看到他在疯狂地摇晃尾巴,忍不住伸手把兰斯软绵绵的头发全部揉乱。
加州盛产葡萄园,最顶级的葡萄酒产区napa和sonoma山谷享誉世界。山谷里有几百座酒庄供游人们观赏、品酒,还有迷人的山谷风光和林立的美食餐厅,是绝佳的考察场所。
他们从谷歌搜索到了一间家庭式酒庄。冬天是酒庄的淡季,兰斯很容易就预订到了位置。
他们的目的地是一间名叫vignoble的酒庄,老板是法国人,说话时带有浓重的卷舌音,兰斯听得头昏脑胀:“我预约了三天后,现在可以订机票了。”他刻意模仿老板的口音说话,一个好好的单词非要卷舌,又被叶群砸了一个枕头。
兰斯顶着一头被叶群揉得乱蓬蓬的棕发,好脾气地接住枕头拍了拍,然后上床抱着他亲了两口。这是叶群最喜欢兰斯的地方之一,从来不会生气,不管怎么欺负他都永远不会反抗。连在床上的大多数时候,兰斯也非常的温柔,就算是失控时力气太重也会停下来跟他道歉,让叶群真不知道是应该揍他还是揍他。
跟兰斯在一起前,叶群从来不觉得自己是个任性的人,他三十岁,本应冷静自持,但事实却是兰斯才是他们之间更包容的那一个。正因如此,他们从来没有发生过争吵,只有可能是叶群单方面地冲兰斯生气,而兰斯只会看着他傻里傻气地笑,或者委屈巴巴地眨眼睛,让叶群总是飞快地消气,觉得自己才像是那个踢了小奶狗的坏人,甚至忍不住愧疚起来。
叶群由衷地开始觉得,如果哪一天他们不幸分手,他也再也没有可能遇到比兰斯更好的人,十分之一好也不会有。
这算得上是一次长途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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