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嘴里还叫唤着:“呜哇,娘,魔王哥哥要打我!”
执骨:“……”
怎么办?只能栈衣上。
许是栈衣那张脸不仅能蛊惑他,还能蛊惑三岁小孩儿。执骨气的不行,看着和栈衣玩儿的咯咯笑的小人,哼了一声又一声。
我哪里不好了,我这么慈祥,这么有爱,这么善良!
但是次数多了,大人们知道了他的秉性,也不再怕他。
执骨吃过最好吃的大鸡腿儿,就是栈衣在这里给他烤的!香喷喷的烤肉味直往鼻子里钻,橙黄的油一滴一滴的落进叶子里,那外酥里嫩的焦黄,缠的骨头硬是不停的咽口水。
这一日,不仅有好肉,还有好酒。
韩栈衣拿了一罐酒出来,执骨张嘴就要喝,被栈衣夺了下来。
“这酒,不能这样喝,咱们去拣些石头,我教你。”
手里握着半掌大的不知名石头,执骨有些懵:“用石头做杯子喝酒?”
“恩。”
执骨觉得自己被耍了:“你不想让我喝就直说,哼!”
“你若不喝,我也不强求。”栈衣专心手里的动作。执骨认怂了……想喝。
于是,两位少年烤着鸡肉,砸磨着石头,馋着酒。
到最后,那丑陋的石杯成形,执骨才感叹:“若不是咱们有着功夫,这杯成形的快,否则你今儿的鸡腿我是吃不上了。”
好在,总算没有白功夫。
当执骨大口吃肉,大口饮酒后,才发现这酒香是如此浓郁,肉香是如此四溢。
满足,太满足!
酒足肉饱,执骨不得不对栈衣竖起大拇指:“感觉我捡了个宝,什么都会。”
喝完酒,栈衣将石杯洗的干干净净,一个交给执骨,一个自己揣起。
“你拿我做的那个干什么?”执骨不明白,明明他做的那么丑。
“这是你第一次亲手做的东西,我要好好着。”栈衣笑了笑。
执骨笑骂着想踹他,嘴里还道:“你神经病呀。你做的我可不要,除非你叫声哥哥来听听。”
栈衣眼疾手快的一把抓住了他的蹄子,然后一晃眼,往身边一拉穿过他的膝盖,另一只手就围上了他的腰。
执骨猛地感觉自己腾空而起,惊的抱住栈衣的脖子。
栈衣嘴角荡漾着笑:“不如你叫我哥哥如何?”
“滚!”执骨想翻身下来,栈衣不让。手指也不知按到他腰间哪一处,执骨猛地软了身子,嘴里不可抑制的流露出“啊”的一声。
这一声,叫软了栈衣,也叫软了自己。
*
无人处,野花遍地,美的不可方物。
似乎只有流水淙淙,漫天星河而已。
他二人吻的深情,彼此拥抱,呼吸交织。
栈衣亲吻着他的脊柱三节处,执骨兴奋的扬起了头。脖颈带出美妙的弧度,他压抑着嘴角的声音。
“栈衣……你,等等。”
叫停了事,执骨呼吸急喘。
“我有事,想与你商量。”
他衣衫半褪,头发全数散了。
栈衣也好不到哪儿去,一双清若明月的眼中满是情|欲,却被执骨说出的话,顿时打散。
执骨说:“下个月,我就要去麟北了。”
“你等我一年,我定回来找你!到时……到时……”他红了脸,低下了头:“我再给你。”
在发中摸出那根红色的流苏,他塞进栈衣手中,双眼明亮,兴奋的道:“我会成为大将军,会和爷爷一样,保护麟国,保护百姓!到时候,栈衣再也不用担心会被欺负,就算在麟国,你也可以活的很好,有我罩着你,谁都不敢欺负你!”
“一年后,我定回来!所以,你等着我!”
作者有话要说:前一章有小伙伴指出时间的问题,话说,我怎么找不着了,自己也糊涂了,有记得的小伙伴吗,告诉我时间呀……
如果我之前写错了的话,应该要改回来。
应该是二人10岁初次见面,15岁亲亲,也是执骨第一次离开。本来约好16见面,却放了栈衣三年鸽子,19再相遇。
第52章木桃
走的时候,执骨穿着赤金甲,云底靴,执雪阁剑,骑在高头大马上,神采飞扬的朝着高阁招手。
那上头,有位谪仙一般的少年在朝他浅笑,对他摆摆手,做出无声的口型:一切小心。
后来,一日日,一天天,一年年。
大雪纷飞时,有人站在白雪皑皑中望着北方,从日落等到日升。
秋风萧瑟间,那漫天飘零的银杏叶,片片洒落在他的身上,似也不懂他的哀伤。
夏日日头烈,撑着伞,仿若身心都被焦灼着翻烤,却仍旧等不来记忆中的人。
到了春天,那漫山遍野的桃花间,那方时常来此的仙人,再也消失不见。
高阁之中,有人小声唤他:“公子,咱们走吧。”
“麟国的皇上从未在意过您,就把您关在这当个战利品显摆,您日日在这阁中哪儿也不去,当心憋坏了身体。不如,咱们回无邪吧,皇上他也记挂着您啊!”
韩栈衣站在窗前,摇了摇头,对来人笑笑:“我既答应等他,便不会食言。”
却没想,这岁月,一过,便过了三年多。
终有一日,城中锣鼓喧天,张灯结,就连那红锦铺地,都绵延了十里之远,以欢迎麟国的镇国大将军归来。
望着那不再青涩,而愈加高傲冷峻的面容,和逐渐成熟的轮廓。那方身影与记忆中交汇,栈衣站在窗前,手心捏紧又松开,满心期盼的等着他看向自己。
但是那日,执骨打马过高阁,还带着沙场上的血气,未曾望他一眼。
从这头,到那头。
等不及了,栈衣才拿杯掷了下去,杀了执骨的马。
那个时候,执骨暗含杀意的抬头看了他一眼,那一眼,冷到了骨子里。入了夜,端着满满一杯马血,找到自己。
四年之久,栈衣对执骨说的第一句话,只有二字:“迟了。”
迟了啊……
说好的一年,你却要我多等了你三年。
就当栈衣以为执骨会扑向自己的怀中,对自己说些趣事,讲清楚为何回来迟的原因时。执骨的话却狠狠的扎痛了他的心:
“你不过是我麟国的一条狗,活了十年的狗。”
……
所幸,之后的事,便没再忘了。
*
回忆在脑海中翻涌,执骨裹着栈衣送的火狐披风,被绑在斩麟台上,脑海中一点一滴的汇聚起这几年的记忆。
他无奈的轻笑责怪:“我怎么……那么混蛋。”
栈衣该是以怎样的心情期盼着他回来,是怎样满心欢喜的等着和他相见。
而我却忘了他。
我却不记得他了……
我对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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