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咕……呜……」安掬乐连接吻力气都没有,只能张嘴,任凭杜言陌动作。
他喂了好几口,直到安掬乐摇头。「不喝了?」
「……嗯。」
於是杜言陌把水杯搁在床头,食指揩净对方嘴边湿液,再度回到方才那般护食抱法。安掬乐实在不知他哪来这般好体力,到这地步,还能不停亲亲咬咬,不时磨蹭。自己若非这几个月跑步健身,肯定一命呜呼。
杜言陌一下摸他头发、一下吸他耳垂、一下揉他发疼的喉结……安掬乐实在受不了,不得不抗议:「够了……」
杜言陌:「我喜欢你。」
「……」
「我不知道你误会了什麽……可是,你若还是不相信,我只能这样,一直抱你、亲你,一边说喜欢你……当然,你所有事都由我来包办,包含这儿的发泄。」说著,杜言陌手滑下,探进被里,握住安掬乐垂软的下身,轻轻摇晃。
那儿有点疼,安掬乐颤颤,心道这到底是什麽奇妙的证明法?问题是喜欢一个人,倘若靠用说的不够,又能怎般证明?
他自己也迷惑了。
累得半死,就这样睡著,隔天完全是下不了床的悲惨情况,体肤敏感到摩擦床单都会疼,上头更腥红点点,惨不忍睹。过往安掬乐不许他干的事,这会倒是连本带利做回来,在他身上做满标注,莫非这就是所谓被爱的自信?
安掬乐不得已打电话向出版社请假,谎称感冒,被玩哑的嗓音格外具说服力,任婕宜:「还好吧?会不会很严重?有没看医生?」
面对同事真心温柔的关切,安掬乐心虚得要死,从此君王不早朝啊,也难怪bl里皇帝八成都当攻,若不每天下不了床,江山不想易主都不行。
杜言陌没去上课,说今天是运动会补假,有向家里交代外宿。真是……看好时机做好万全准备来的就对了。提到运动会,安掬乐不得不问:「为何不跟我讲?」
杜言陌:「我不想你觉得我很小。」
安掬乐忍不住低头瞥了他下身一眼──他发誓,这完全是下意识反应。
安掬乐:「呃……不谈那儿,其他部分,你确实很小。」
杜言陌:「……」
安掬乐笑了一声。「你很小,我一直都知道。」
一直都知道,一直都不敢忘,随时做好哪天曝光,必须承受对方家长指责、社会批判的准备,他是大人,必须扛起一切,大抵老爸知道了,又要把他毒打一顿……他怕,是真的怕。
可是拥抱太甜蜜,他挣不开。
就是害怕,也依恋。
「虽然你很小……但我们还是在一起了,不是吗?」他说。
杜言陌闻言,原先低落气息一扫而空,转而露出喜悦。「我喜欢你。」他抱住他,不停反覆。
从昨晚持续到今早的表白,把安掬乐从里到外,全融得一塌糊涂。
早已没了抵抗力气,安掬乐无力偎在他怀里,闷了半天,吐出一句:「……比老师还喜欢?」
「……嗯?」
跟少年注定不成的初恋吃醋,安掬乐也明白自己这样子很糟,然而这是他的结,就算会被嘲笑,不问清楚,就不行。
「那天……你把我挡著,而且看电影的时候,你不停在瞧他。」大抵是身体完全敞开,连心底那点儿脆弱,也懒得瞒了。「都不理我。」
讲完,睇见少年难掩错愕的脸,一股热意如同蚂蚁自脚跟攀爬涌上,安掬乐这才感受到自己这副计较的模样……简直像个少女!
妈啊,雷死人。「干,当我没讲。」
杜言陌抱著他,安静了会,亲了亲安掬乐的脸,说:「等我一下。」
安掬乐见他起身,回房时手里多了一样东西──是他的手机。
安掬乐怔忡,心道「不会吧?」,便看他在自己跟前蹲下,把简讯匣里属於另一个人的讯息,一一清空,清完了,来到通讯录,将那笔叫「老师」的号码,当著他面,直接删除。
安掬乐:「……」
删完了,杜言陌开口:「我喜欢老师,也喜欢你,但两者不一样。那天看他,是觉得他很幸福,以前我会嫉妒,妨碍他跟女友联系,可那时却只有祝福……我不会形容,就……很不可思议,为什麽人的感情可以变得如此巨大?我一直想、不停想,大概是……我有你了。」
自从有了这个人,原先空荡的心,意外被补进很多很多美丽的东西,变得可以祝福别人,期待他人幸福,甚至……接纳本来不能接纳的事:「我想,我妈妈也一样,她不是把爸爸忘了,只是放在心里的位置不同了。」
所以,当天他会那般动气,或许是因为这个人给他这麽这麽多,他却完全无以回报。
困扰得要命。
「对不起。」杜言陌再度道歉。「我承认我确实有点怕他知道,我不想被他否定,但……如果你不喜欢,我就不和老师联络。」
安掬乐一怔。
杜言陌重述:「我可以不和老师联络,却绝对不能被你抛弃。」
「我一定会死」他小声讲道,牢牢抱住安掬乐的腿,把脸埋进他腰间。「求求你,不要抛弃我。」
「……」
「我会变得成熟、变得自信,变得可以坦然接受你对我的好,也能对你好,更好更好……」
安掬乐见著这幕,彷若回到几个月前,少年也是这般充满讨好地抱住自己,哭著诉说:「不要不要我……」他没想过少年竟会做到这般地步,相当於他的人生,能够偎靠取暖的,仅剩下自己一人……
安掬乐分明不想逼他,可事到如今,也不打算放手,就令少年跟那边断了联系,永远永远,都不要往来。
只有他一个。
──这一定不是爱,爱才没这麽小气自私又难看。
可是萦绕在胸中的满足感,又要如何定义?
杜言陌:「菊花先生,我喜欢你。」
「……」
「你喜欢我吗?」熬了整晚,少年终於有胆问出这句。
安掬乐笑了笑,把他紧紧抱住。他抱了很久,像抱著一份独属於自己的珍藏……低声在对方耳边说了一句:「言陌,我爱你。」作家的话:其实也就一句话的事情。
end.爱
酒吧里,两个男人照旧很老梗在谈心。
安掬乐把自己跟少年近阵子的变化进展告诉好友,自顾自结论:「我觉得,这一定不是爱。」
乔可南挑眉,反问:「不然你以为怎样叫爱?」
安掬乐拿鱿鱼丝敲著酒杯,哼哼唱:「不是恒久忍耐又有恩慈,爱~是~不嫉妒?」
乔可南嘴角抽了抽。「你脑子坏了?这种官方说法你也信。」
「不然?」
乔可南:「你知道『爱』这个字怎写吗?」
安掬乐嘻嘻一笑,抛媚眼。「亲爱的,你要教我吗?」
乔可南翻白眼,懒得理他,只掏出一只笔,在餐巾纸上写:「中文字一向神奇,你看,爱这个字,就是把心关在一堆有的没的东西里,用布包著,提著走。所以爱的本质,就是很小气、很隐蔽、很窄小的……至少我推论造字的老祖宗,是这麽想。」
安掬乐瞪大了眼,看著乔可南写出的「爱」字,最後一撇,被水珠晕蒙。把心包著,提著走,属於自己的……谁都不许抢。
安掬乐扬唇。「闺女。」
「嗯?」
「我终於相信你是律师。」
乔可南哭笑不得。「你当我之前都跟你在玩扮演啊?」
安掬乐笑,到底什麽是爱?过去他嘲笑、不屑,认定那是一种迷幻的假象,轻薄如兴奋剂,吸著吸著,便以为自己不能失去。爱的本质空泛而虚无,不沾上、不成瘾,就没事。
他过去爱的那遭,太糟,致使他以为自己再不想碰触这玩意儿,偏偏老天却给了他一份大礼──这一次,他爱上了一个足足小他一轮的少年。
终归人活一世,怎能完全无爱、无碍……他认了。
认得彻底。
再不反抗分毫。
安掬乐走出酒吧,算算时间,少年打工应该也结束了。
他招车前往,正巧看见杜言陌从便利商店走出来。
现在是少年的寒假,再一学期,就毕业了,杜言陌决定先上高中,最近除了打工就是念书,倘若考上,最少还有三年学生生涯。
安掬乐打算届时再告诉他自己真正的年龄……之後对方要走要留,他通通无意见。
先前杜言陌满十六,就开始打工,寒假前刚好安掬乐家附近的便利商店缺员,便应了,偶尔他会去安掬乐那儿住──他很坦然的告知母亲,他有一个年长的恋人,并未讲性别,王杏纭一开始自然强力反对,然而杜言陌却说服了她。
用的什麽方法,他不肯讲,安掬乐也没问。
总之他的小窝,就这样出现了专属於少年的一柜,搁置换洗衣物及简便的生活用品。
算是真真正正的,入驻了。
安掬乐正待上前,忽地看见里头又跟了一个人出来,不知跟杜言陌讲了啥,两人有说有笑,杜言陌脸上罕见地扬起几分笑意,过了一会,那人进去了,杜言陌转头,总算注意到他。「菊花先生。」
「嗯。」安掬乐上前,避开旁人,已经成为一种习惯。
他喝了酒,导致脚步虚浮,彷若踩在云端上,抑或是走向少年的感觉太美好,轻飘飘的……他难得不顾时间地点,忽然抱了上去。
杜言陌:「?」
想著少年方才与人有说有笑的那幕,安掬乐毫不掩藏自己的独占之心:这是他的。
至少,这一秒、这一分、这一时、这一天……是属於他的。
杜言陌闻到他身上酒味。「你喝醉了。」
安掬乐没否认。
那表示醉得还轻。杜言陌问:「能走吗?」
安掬乐点点头,他意识清醒,只是脚步踉跄,走了几步,杜言陌终於看不过眼。「我背你吧。」
说罢,便背对安掬乐蹲下身来,恰好能令他轻轻松松攀上去。前者原先还有点儿犹豫,然一见少年宽阔背脊,也索性不管,贴了上去。
身体很快变得轻盈,杜言陌背起他,每踏一步,在他心里头的份量便又更重一分。安掬乐在迷蒙里觑望街灯稀薄的路途,分明短暂,却仍期望它够漫长,最好不见尽头……
安掬乐问:「你能背我走多久?」
杜言陌答:「很久很久。」
那是多久?安掬乐没追问,只想起送鞋时候,杜言陌曾经给他一块钱。
他後来上网查过,了解了含意,但即便做了再多保险,谁能抵挡住人心变迁?
阖上眼,把脸贴在对方温热的肩背上,在这一刻,安掬乐是真的放弃了深思未来的五年、十年,两个人又会变得如何。
只要眼下能在一起,就好了。
很好了。
杜言陌:「回家吧。」
「……嗯。」
夜深了,在街路那一点微弱的灯照之下,两个身影,依偎重叠,一步一步,迈向归途。
在爱里,安居。
《安居完》
作家的话:感谢存稿箱君,因我14-16有事,不确定能否上网,值得纪念的最後两回居然靠他人之手发,好哀伤啊。(就连这哀伤的後记都靠人家才见世xd)
这文写了我半年,至今没写完(欠了一堆番外),当真是过著醒来安掬乐,睡觉杜言陌的日子,偏我这人无法分心,不能一次两坑或三坑,只得认命让他们陪我。
《安居乐业》的意思白话来讲,就是在一个地方安定定居之後,好好地发展事业(?),〈安居〉写的是一个定居的过程。定居在哪里?在你心里(恶),所以我把故事分成两部,〈乐业〉则是定居後,再追求更深的~嗯,人生方向?之类的。xd
〈乐业〉不会po,下周三先po《走错路》新年番外及陆续po〈安居〉正文番外,对无法或没兴趣买书的读者,我会令〈安居〉在番外里圆满,〈乐业〉看不看都没差。(我是认真的)
另,还满多人关心(?)的预购问题:预计三月开购(初还中就先别问我orz),开到四月底,五月印制发行,因为有很多细项要桥,外加预计要写的番外一堆,这对我不是很想出续集,能趁此写完就……莫再提xd
总之这时间已经抓得很紧了,就请大家耐心稍待,放我去跟印刷场厮杀吧。(做健身操ing)
相关讯息,噗浪、fb、微博、blog都会讲,怕错过的朋友,可以选择关注其中一项。
只想看文的,就留在这里,下篇文我尚未定向,有大约概念,但不确定,许商央短期内不会扶正,有缘自会再相见。xd
谢谢大家在这段期间的支持,送礼、投票(鲜网)的尽管平时不提,但我内心都很感谢,特意留言的朋友,辛苦你们~
以下一样简要(?)谈一下故事感想,没兴趣的可略过。
〈安居〉的概念来自席慕容《无悔的青春》。这本书是我在国中时候(笑)看的,记忆至今,里头有一段话,尤其深刻:在年轻的时候,如果你爱上了一个人,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
不管你们相爱的时间有多长或多短,若你们能始终温柔地相待,那麽,所有的时刻都将是一种无瑕的美丽。
若不得不分离,也要好好地说声再见,也要在心里存著感谢,感谢他给了你一份记忆。
长大了以後,你才会知道,在蓦然回首的刹那,没有怨恨的青春才会了无遗憾,如山冈上那轮静静的满月。
这段不是诗,是她诗集的前言,我却记得比诗本身要深。「请你,请你一定要温柔地对待他。」彷佛一种呼吁、提醒,在我书写的过程里,一直在脑海缭绕。
从一开始,便笃定分离,所以才想令眼下的一切,保持无瑕美好,可我又想,倘若人真的谈了爱,怎可能永远维持漂亮样子?我不信。所以菊花没做到,也做不到,可以说〈安居〉所有内容,全是为了破坏他坚持的那份「漂亮」而存在。(对啦我最喜欢令娇傲的孩子凄惨狼狈哭得连他妈妈都不认得啦啦啦xdddd)
最後两回,是我书写本作最大原因。
可我其实没有按计画好的写……因为〈安居〉最初大纲里,两人是要分、手、的!
有看《走错路》书衣番外的同学,应该都知他们那时(?)的状态,总归不是在一起。我原订〈安居〉分手〈乐业〉复合,结果……计画赶不上变化啦,分不掉啊(哀嚎),最後几回我是真的边写边叫「你们为何分不掉!!」连主编到稿子,都很诧异:「我以为他们会分手……」
我快哭了。「想分啊,分不掉,找不到点分。」
主编哈哈笑。
一开始我还打算让杜小弟整篇都喜欢老师呢,渣攻又怎样,老娘最爱整治渣攻,可是写著写著又……算了。(粗估本书一共「算了」一千八百万次)
这心情想来诡异,彷佛被菊花附身,角色有了自我意志,反抗作者,吵著要和爱人在一起,我无他法,准备好的狗血全没派上用场(狗儿哭嚎我死得好冤呐~~),後半段我更是大修特修,修到崩溃,内心戏统统打掉重写,像下面这段──
杜言陌:「菊花先生,你对我的事,有兴趣吗?」
当然有,可是我又担心知道太多,割舍时便更难过,需得花上更多力气,才能填补抹平,甚至不敢太过干预你的人生,令你走向意外路途,无法承担。我分明只想成为你人生里一帧风景,能微笑著想起,如同席慕蓉诗歌里山冈上那轮静静满月,或者张爱玲经典语句里的白月光,盈润饱满,毫无瑕疵,如今却要彻底分享自己的阴晴圆缺……
类似这样文艺兮兮的段落我全砍了~可恶下次我要写伤春悲秋一百万次的主角,拿《百年孤寂》当饭吃,看著落叶就会悲从中来,想到自身命运,不心有戚戚、唇亡齿寒、兔死狐悲,潸然泪下……(谁要看啊xd)
好啦,就这样(突然结尾)。我一向是个兼具话痨及词穷二属性的作者,和故事无关的回覆我能讲很多,但一相关,我就卡壳了,因为我想表达的,都在里头了,我不喜欢旁外解释,那令我觉得没写好。所以有些我没想过的、读者提出的,我已斟酌补进故事里,我很乐意做这方面的修缮(但叫我换攻就没办法了xd),倘若大家整篇看完以後仍有疑问、想法,皆欢迎提出,没有也没关系,就让我们在网路的海洋彼此神交吧~
不怎重要的小事:会选择扶正安掬乐这角色,最主要因他气场与我相近,我能最大限度地表达自己(主编:唧唧复唧唧,我手写我口!),写得很累,但很痛快。
珍惜所爱,安居而乐业,是我在二○一三年的最大展望,祝福你我,皆能如此。
感恩。
p.s.关於角色:让我来点评,菊花根本是个神经病抖m(称赞意味),美编很感叹杜小弟一枚大好青年被玩残(?),害我不好意思虐,说白了一锅一盖、愿打愿挨,没有谁欠谁,刚好遇上了而已。
番外之〈happylife〉上
在安掬乐二十一岁生日时候,他到了一台桃红色的拍立得。
他对拍照并无特别兴趣,拿手机当相机加减用,倒是这台拍立得,外型可爱,颜色鲜艳,当场显像的部分很有趣,送他礼的那人教他怎拍,他一手拿相机,一手揽过安掬乐肩膀,绽开一笑:「瞧,就这样。」
他亲上去同时,按下快门,照片出来,两个男人脸贴脸,亲在一块。
里头安掬乐表情还没缓过来,有点小呆,另一个人笑着,漆黑的眸目眯起,却没笑进心底。
据说他交往十几年的男友,扛不住家庭压力,要结婚了。
他提出分手,回到圈里辗转流连,先前玩得太过头了,还住院动了手术。他跟安掬乐相互很合,却没上过床,该怎讲,他看着安掬乐第一眼,便道:「你是个聪明孩子,吃过苦,记得教训,不会再犯。很多人做不到这点……包含我,被你看着,我就像个傻子。」
他觉得自己的惨样,安掬乐看得明白,於是不想跟他上那空虚的床。
那张照片连同相机,给了安掬乐,安掬乐回家,随手将之搁在桌上,没特别记忆,也没特别使用。
过一个月,送他相机的人,死了。
死因不明,有人传他自杀,有人传他这回连命也玩掉,众说纷纭,却无人知晓真相──充其量,他们仅是夜伴关系,到了现实里,谁都得戴上面具过日子。
告别式的时候,安掬乐去了,不得不赞叹遗体化妆真神奇,离死过了七天,仍能像仅是安然睡着,给来吊唁的人记得最好模样。
他看完出来,注意到一个男人,站在很远很远处,没敢上前,他走过去,问:「不看最後一面?」
对去世那人,安掬乐并无深切感情,可他看得出,这个男人有。
果然,男人苦笑。「不了,他家人见到我,不会高兴的。」
安掬乐听过那人当年,是带着伴侣向家人出柜的,轰轰烈烈满城风雨,另一个人最後却自私地走了常人的路。安掬乐掏出菸,问:「介意吗?」
对方摇摇头。
安掬乐点菸抽,抽了一口,道:「你还是进去看看比较好。」
那人:「?」
安掬乐笑容灿烂。「因为你往後想见也见不到了。」
说完这话,安掬乐没管对方赫然变得支离破碎的表情,提步离开。
他没嘲讽或教训的意思,单纯讲了事实,但其实不看最好,不看就能擅自幻想人没死,只是活在一个很远很远你探触不到的地方,不必承受心理负担及压力,他却刻意煽动……
安掬乐吐出烟雾,睇了眼自己的左手腕,这些渣人,永远不把别人的痛当痛。
他回到家,洗澡擦身,注意到桌上那台拍立得,以及垫在下头的照片,他拈起,看着另一个人,笑意晏晏,眼神却很厌,厌了人世、厌了生活、厌了爱……最後厌了自己,不客气地通通毁了。
安掬乐望着照片,走到客厅墙前,随手拿个无痕胶黏上去。他说:「希望你走後,真的快乐。」
无碍无挂。
至此,他开始集照片。
没啥特殊涵意,单纯觉得有趣,照片里的人,各种不同感情,晒在那里,像提醒自己:万万别傻。
他给墙取了名字,叫「myhappylife」,里头的人并非个个都和他上过床,但最少一个共通点──安掬乐能够冷眼悬挂他们。
他曾和乔可南拍过一张,却没贴上去。
办不到、舍不得。那人被伤了心,可眼神依旧是明荧的,对於人生、对於爱情,他没放弃,相比自己随之扔弃不再沾染的软弱,
乔可南坚强得令他自惭形秽。
再之後,他遇到了少年。
原来他还是能爱、还是想爱,这两人给了他不同角度,诠释爱情:付出即得到、爱而不言悔,旁观的快乐终归不是真正快乐,再痛再伤,
都该自行走过,他没再集照片,少年说不喜欢,而杜言陌不喜欢的,安掬乐不做。
墙壁维持原来样子,没人去动,倒是渐渐地,安掬乐觉察出一丝……不对劲。
他和少年在这居宅里每一处都做过,安掬乐个人喜欢厨房吧台,稳固、好撑、轻松有情趣,杜言陌偏好浴室,因为方便,内射完能马上清洗,还能边洗边插,一兼二顾。
不过基本硬了就干,不会拘泥地点,唯独客厅,杜言陌做着做着,总会默默避开。
想想,客厅有沙发、有电视,杜言陌很缠人,有点皮肤饥渴症,随时随地都得把他捞在怀里,又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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