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吧。”杨路终于打破沉静。
“这是哪儿?”杜比环顾着野草丛生的四周,拿着根树枝杵在地上支撑身体,奥莫里身上也是又脏又臭,但总比杜比要稍稍好一些,所以他有点嫌弃自己的近侍,一出传送阵,就把他丢开了,莱米洛倒是没计较,继续扛着布伦沙。
这里是哪儿?没人知道。
一行六个人你搀我扛脚高脚低地穿过野地,到了附近一座小镇,打听下来才知道已经在坎贝拉卫城境内了,离开尼普蒂亚城并不远,大约五六百公里,以奥莫里等人的飞行速度一天多就能到,问题是布伦沙和杜比明显不在状态,其他人也感觉相当疲惫,须待休整一两天再上路,不过那也比买几匹犀马即时赶过去快得多,何况杨路还没学过骑比野牛还要强壮难驯的犀马。
刚在这座名叫安提亚的小镇上找了家小旅馆落脚,布伦沙就苏醒了,找了位当地的医师过来一瞧,侍卫队长虽说焦黑得让人几乎分不清脸上哪面才是正面,但也只是样子吓人,实际没受太严重的内伤,兽化后在床上躺个一两天就能恢复七八成了。
被奥卢奇格森林这把大筛子过滤了一下再放出来,奥莫里一行五个人变成了三个人,已经算是命大福大,只不过全身上下除了几根七零八落的鸟毛,一样东西没剩下,而莱米洛本身就是个穷光蛋,他从马萨迪那边赢来的两百金珠,买了一件华而不实的印花袍子和针绣兰草纹的牛皮软靴后,经他大手大脚地吃用花销,基本没余下多少。
于是,这几个人高马大,食量惊人,吃多了莴苣和黄甘蓝,见到肉馋得眼睛里都能伸出钩子的兽人只得全部交给杨路来喂养了。
当然,最紧要的不是吃肉,而是补充已经消耗完的焰晶,安提亚小镇实在太穷僻,焰晶店老板把墙角都给扫了一遍,才找出二十几颗上等焰晶,大小只有彭普拉城里买的一半大,价格却要九金珠一颗,火热小甜心焰晶连锁店显然没有发展到安提亚小镇,杨路手里的打折贵宾铜牌暂时是废铜一块。
莱米洛实在想不通路安为何要买这么多焰晶,买来也没见他拿出来用,最后竟只剩了一个空箱子,不过他能察觉到一点,路安与前些时日相比,像是有了一些变化,具体莱米洛形容不出来,只是感觉到路安变强了,对雌性用变强这个词似乎不太礼貌,但路安的气神确实增进了许多,气息舒缓悠长,动作轻巧灵活,反应也比一般雌性要敏捷,突遇两仪风雷阵时,他闪避起来就像一只小斑羚,几乎不需要别人特意保护。
在奥卢奇格森林里穿行了这么久,吃睡均提心吊胆,又经历了恶梦一般的地煞瘟癀阵,比路安高壮厉害的雌性都会承受不了,甚至连莱米洛自己都因为神压力过大而感到十分疲倦,可看上去瘦弱的路安还是一副完全能够胜任继续赶路的状态。
最关键一点,莱米洛认为是自己心理因素作祟,路安似乎越来越漂亮了,黑色瞳仁流转间漾动的光华比宝石还要晶莹璀璨,皮肤上染了一层浅浅的柔泽,细腻通透得像是能沁出水来,叫人一见到他,就无法把目光转开。
法安也在担心这一点,他不是怕杨路会被更多人觊觎,而是怕如今的自己保护不了他,因而对于莱米洛,他已经没有刚开始那样排斥和针对,法安尽管不愿承认,心里却明白,莱米洛的心意和自己是一样的,他不会忍心伤害杨路一分一毫。
杨路将气纳入丹田,势,一睁眼,面前贴着一张绿睛獠牙的大毛脸,天还没亮,房间里暗漆漆的,衬得法安一双兽目亮得诡异,小孩歪着脖子,眼里有些惊讶地盯着杨路。
杨路起先吓了一跳,过后又开始生气,扔掉两只手里攥着的焰晶残渣,一边把野营灯打开,一边埋怨道:“怎么不睡?你现在需要多休息。”旋即又着急起来,急问:“是不是身上痛?”
“不痛,只是白天睡得太多,刚才被雷声吵醒,一时间又睡不着了。”不知何时,外面下起了阵雨,风从窗外刮进来,窒闷的空气凉爽了许多,金毛狲在小桌上睡得呼噜噜的,听见说话声,迷迷糊糊抬了下头,见没它什么事,又接着睡了。
小豹子靠过来蹭了蹭杨路,盯着他迟疑了一下,才道:“杨路,你的头发好像变黑了。”
“什么?”杨路顺着法安的目光摸向自己头发,一种滞涩不顺的感觉,手指上沾到了一点黏黏的脏污,额头和衣领上也有。
“这是怎么回事?”杨路从包里翻出面镜子来,擦洗掉附着在头发表面脏兮兮的不明物质后,露出了下面柔亮顺滑的黑发。
仔细一琢磨,便明白了,他每次修炼排出石中凶横的糟粕时,或多或少都会带出一点体内的污浊物,就像把垃圾清扫出去,刚开始在白犀牛旅馆的两次,结束后都要洗澡擦身,之后洗髓的效果越来越不明显,杨路也没放在心上,方才修炼时,灵石魄一消化殆尽,滋阴潜阳,和合互济后,丹海中不断滚动的气丸就勃然增大了一圈,颜色也变得更加淡而明亮,他明显感觉到自己有了一层小进益,也许正是因为这个原因,才将染发剂从头发内里逼了出去。
然而,自己这点修为应该还远远不够,想到这里,杨路内心暗暗焦急,也就没多余心思关心头发黑不黑的问题了,黑发稀奇些,可也不是绝无仅有,大不了再把斗篷的兜帽戴起来。
杨路六人入住安提亚小镇的第二天,有个断了半条手臂瞎了一只眼睛的蝮蟒族兽人也跌跌撞撞地逃出了奥卢奇格森林,这人名叫夏尔迪,显然,幸运儿不光只有奥莫里三个,只不过夏尔迪付出了更为惨痛的代价,厄多塞带出来的十五名同部落亲族,最后活下来的只剩他一个。
夏尔迪几人虽然不属于这次族里派出的百名求偶勇士,只是厄多塞找来的亲友团,可也是蝮蟒族犹斐狄部落里相当出色的年轻人,夏尔迪心忖,他下一步该怎么办?厄多塞和其他人生死不明,他是回族里报告此事呢,还是去找同伴?眼下自己伤成这样,无论千里迢迢地赶回南方还是漫无目的地去找人,路上都极度危险,对了,这里到底是哪儿?
夏尔迪艰难地游到一棵巨大的安布加棕榈树的树梢顶上,往四下里眺望,结果躲在茅厕里哭死的心都有了,此地距离他们最初进入奥卢奇格森林的地方不超过十公里,搞了半天他一直就在森林的边缘兜来转去……
不过这样也好,夏尔迪神稍微振作了一点,这里离大城汩罗廷城不远,汩罗廷城多美人,应该会有同族的人经过那里。
汩罗廷城环境优美,气候适宜,物产丰饶,是托塔斯卫城境内一座治安管理挺不错的大城,确实多雌性,像是蹄兔族,幼羚族这些弱小的种族三分之一都居住在汩罗廷城,而这些种族向来盛产柔弱雌性,数量一多,美人的概率自然也就高,本来厄多塞打算如果追不到别人跟他说的那个美人,就来汩罗廷城碰碰运气。
夏尔迪看了看自己残缺的蛇身,不知该恨死厄多塞,还是该找人去为他和同伴们报仇,算了,他们死了这么多人,估计那两个兽人和那极美的雌性在奥卢奇格森林里也是凶多吉少,唉,可惜了。
汩罗廷城有三大特产,排名第一的就是美貌雌性,平日里站在街头上经常会看到一个两个养眼的经过,有时甚至是几个一群结伴出来逛街,汩罗廷城治安比较好,且大多数在路上走动的雌性又是本地居民,不是过路旅人,所以藏头遮脸的不多,就算要挡一挡,用的多半也是那种有欲拒还迎效果的薄纱,勾得人心里更痒痒。
久而久之,城中就有了几处固定的极有名的美人欣赏点,譬如黑尾驼绸缎庄对面的水井台,又譬如翼马首饰店门口樨梨树底下,以及首饰店后街的蹄兔饮茶铺……
只不过这些天汩罗廷城的美人就跟约好了似的,全都待在家里不出来了,街面上能看见的雌性不是老就是丑,剩下一个是矮胖,城内几个整天闲来逛去的混混坐在离水井台五六十米远的点心店门口抱怨,中途还生气赶走了一个前来买饼的麻脸雌性。
甲混混恶狠狠地咬了一口羊油饼,问:“你们说这日子啥时候到头?”
“快了,已经大半个月了,等那些蛇走了就好了。”乙混混安慰他,顺便盯着远处的绸缎庄和被人霸占的水井台又张望了一会儿。
丙混混明显不那么乐观,反驳乙混混:“快个屁!自从那些蛇一来蹲点,我们连地盘都丧失了,这也太丧失了!”
甲混混做和事佬,开解他道:“我们总没那几家铺子倒霉,他们这个月严重亏损,要是再耗几个月,说不定就倒闭了。”
“唉!”三个混混齐齐叹了口气。
与此同时,坐在饮茶铺靠窗位置的一个蝮蟒族兽人也叹了口气,悄悄抬眼看了看坐在他对面的丹帕,丹帕一边喝着自己带来的酒,一边趴在窗台边往街上随意张望,狭长的眼眸惬意地眯缝起,一副笃悠悠不着急的样子。
丹帕的亲友环顾了一圈没什么顾客的店堂,本来这种饮茶铺就少有兽人来,现在除了他们两个是雄性外,就只有两个黄羊族兽人对坐在一起喝茶聊天,旁边桌几个歪瓜裂枣不停向他们抛媚眼的雌性不看也罢,哦,还漏了一个天天瞪着一双红通通的‘瞪谁谁怀孕’眼睛的饮茶铺老板。
丹帕的亲友有些忍不下去,本来他们犹斐狄部落最有希望夺魁下一任族长的就是厄多塞和丹帕,丹帕在这汩罗廷城白耗了十多天,说不定这会儿其他部落的人都已经求偶成功了,汩罗廷城虽然美人众多,可大部分都是本地人,人家宅在家里不出来,他们难道还能把人硬从家里拽出来?死守不是办法嘛,还不如去其他地方哄骗一个回去。
其实说到底,美人们都不愿意去湿热多毒瘴的南方,愿意去的长相基本在平均水平以下。
丹帕的亲友动了动嘴唇,刚要劝说两句,盘踞另一据点的亲友团成员希夫森三步并作两步跑进来,凑到俩人面前好一通嘀咕。
“你说什么?”随着希夫森急促的话语,丹帕的表情时惊时诧,“夏尔迪手臂被人斩断啦,还瞎了一只眼睛,谁那么大胆……哦,不是被人……奥卢奇格森林……其他人呢?全进去啦……这个蠢货厄多塞!”丹帕重重拍了一下桌子,脸上的表情却不是动怒,反而带了一丝幸灾乐祸的浅笑。
“丹帕,咱们要不要去帮下忙?否则回去在他老爹面前不好交代。”希夫森道,毕竟是同一部落出来的,况且厄多塞又是部落首领的侄子。
“怎么帮?也胆大包天冲进奥卢奇格森林?我才不管那个混蛋的死活呢!”丹帕斜靠在椅背上,姿态越发闲散,他早就看厄多塞不顺眼了,没死算他运气,死了算他倒霉。
丹帕想了想,又关照道:“记得明天找两个人送夏尔迪回去。”
希夫森点头答应。
“我就说嘛,求偶不能心急,听过一句古谚语没?叫做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缘分是可遇不可求的,你们别老是催我,这是一辈子的事……”
三个人正说着话,外面走进来两个风尘仆仆的客人,一个是刺鬣狗族兽人,旁边个头矮小的应该是他的雌性,只不过头脸被遮住了,看不清楚。
一见窗边坐着的几条蝮蟒,刺鬣狗的眼神立刻变得戒备起来,一把拉住了身边的雌性,似乎在劝说他换一家店铺,但好像那个雌性十分坚持,于是刺鬣狗只能无奈地揽着他往角落里走。
丹帕探出舌头舔了舔嘴唇,悄声对两个同伴说:“相信我,我感觉缘分它已经到了。”
待续……
作者有话要说:我经常码着码着会漏掉之前想好的一段情节,然后第二天或者过几天又想起来了,只能回头再加上去,虽然有些只是小细节,没有太大关系,但是我有强迫症,有虫子或者没码上自己要码的,就浑身难受,所以经常会修改前文,有几章修得都加了六七百字了,有强迫症的人好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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