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田之吾心归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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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回了一个笑容。
抱着小孩站了起来,岑乐领着宋云修和秦明,走到了不远处的小亭子坐下。
牧琛转身去厨房泡了茶,很快就配着几碟点心一起端了上来。
四人围着圆桌坐下。
看了一眼正逗着小孩的岑乐,宋云修最先开了口,“我听牧琛说,你有事找我?”
闻言,岑乐点了一下头。
将小孩送到牧琛怀里,让牧琛抱着,岑乐拿出纸笔写道:“我想和你合作一笔生意。”
看着岑乐,宋云修问道:“你想与我合作什么生意?”
“香水和油。”岑乐道,“我将方子和制作方法卖给你。”
眼里闪过一丝惊讶,宋云修问:“这两样如今卖得很好,你为何要选择将方子和方法卖给我?”
“就是生意太好,我才必须要与你合作。”
没有隐瞒,岑乐将自己的难处言简意赅地告诉了宋云修,“……我没有料到苏盼和苏青的影响力会这么大,先前并没有想到要招人帮忙,如今订单太多,我一个人就是不眠不休,也赶不出来。
何况香水和油的生意好的超乎我所料,它们又是独属一份,仅有我一家在卖,若是再继续下去,难会让不少人觉得眼红,迟早会出事故,与其如此,不如我将制作方法卖给你。
这样的话,一来可以缓解我的压力,二来那些起了坏心的人,也不容易做文章了。宋家在苏州地位举足轻重,且宋少爷你所经营的每一间铺面里的产品,都不曾掺过假,且品质好,价格也公道,深受百姓信任和喜欢,他们总会有所忌惮。”
看完纸上的文字,宋云修陷入了沉思,他有些心动。
片刻后,他开口问:“你打算卖多少银子?”
“五万两。”岑乐道,“同时,我还需要宋少爷你借给我几名制胭脂的师傅。”
“这个价格,会不会太高了?”宋云修试图还价,“同你的编织首饰一样,现在的香水和油也可能仅是大家一时的兴趣罢了,一旦日子久了,大家没了兴趣,岂不是就卖不出去了?”
“不一样。”岑乐反驳道,“编织首饰过于简单,容易模仿,所以不用专门教导,会手艺的人总能自己寻到制作方法,因此,它会大范围出现。市面上出现了太多的编织饰品,稀奇之物不再稀奇,变得普通起来这才是它价值降低的根本原因,我相信秦少爷在此事上,是赞同我的。”
秦明点了头。
尽管宋云修是他的喜欢的人,但这一点上,岑乐确实说得有理。
岑乐自信一笑,继续写道:“香水和油不同,它们不是首饰,是消耗品,不会因为多了就变得普通,并且制作方法并不简单,不容易仿制。配制它们所需的材料还有方法只有我知道,我可以肯定地说,没有方子,不知道制作方法,再厉害的制香师傅,也调制不出来。”
定定地看着宋云修,岑乐认真道:“宋少爷,这绝对是一桩稳赚不赔的生意。”
说起来,亏的人其实是他。
但对象是宋云修,他倒是愿意卖个人情,以后有事需要帮忙时,会更方便。
抬眸去看岑乐,宋云修忽然问了一句:“苏盼和苏青为何会帮你宣传?”
岑乐迟疑了一下,将原因如实告诉了他。
最后,他又道:“苏盼还会继续帮忙宣传,并且再过一段时间,大家便能发现油的好处了。”
缓解疲劳,除去异味,美容养颜等功效,都是需要用上一段时间,才能明显感受到的。
宋云修挑了下眉,“你如此肯定?”
“嗯,我肯定。”岑乐笑着点头。
用食指轻轻敲着桌面,宋云修沉吟了半晌,总算同意了,“我答应与你合作,金额和条件都按照你提的那样,但有一点,我希望你不要再将方子和制作方法,卖给第三个人。”
岑乐颔首:“这是自然。”
“既是如此,明日我会再来,你今夜将契约拟出来吧。”想了想,宋云修又问:“对了,制香师傅,你何时需要?”
岑乐道:“越快越好。”
扬州和福州的两笔订单一个月后就必须交货了,他必须要尽快赶制出来。
宋云修道:“那就三日后吧,到时我会让他们直接过来。”
岑乐感激一笑,“那就麻烦宋少爷了。”
作者有话要说:晚安,明天见。
ps:谢谢‘府依伶’的地雷,(づ ̄3 ̄)づ~比心~
谢谢“叶筱天”,“小妖”的营养液x1,么么哒~
修改于【/0:46】
第58章
谈完生意,又继续商量和完善了一些契约条款,便已经快要酉时了。
宋云修抬头看了一眼天色,发现已经时辰不早,就起身告辞,准备和秦明一起离开。
大概是意识到秦明要离开了,本来乖乖待在牧琛怀里的小孩忽然动了起来,他两只手紧紧抓住了秦明的衣袖,仰起头,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直勾勾看着秦明,扁扁嘴说话了,“……不走。”
小孩是记得秦明的。
秦明楞了一下。
反应过来后,他弯下腰和小孩的视线平齐,语气温和道:“我改日会再来看你的。”
小孩仍旧抓着秦明的衣袖,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秦明,“不走。”
这回他的脸皱了起来,嘴角下撇,像是下一瞬就要哭出来。
见小孩记得自己,舍不得自己,秦明心里挺高兴的,但走还是必须要走,毕竟挺晚了。
担心小孩真的会哭,于是秦明干脆重新坐了下来,耐着心,好言跟小孩说了许多话。
但或许是曾经被独自留在破庙的缘故,小孩现在很怕分离,哪怕秦明哄得嘴巴都干了,更承诺了明天会过来,又将小孩之前很喜欢的玉佩解下来送给他,也还是没能哄他松开手。
更别说重新笑起来。
反而让小孩越来越难过,眼圈都红了。
秦明完全没办法了。
无奈之下,他只好往一旁的岑乐投去求助的一瞥。
看着小孩这么舍不得秦明的模样,岑乐鼻头也有些酸酸的,他想起了小时候,能够感同身受。
那时,他也很怕分离。
当义工要离开时,他会一直像小尾巴一样跟着,直到将人送到门口,再看不到人,才会回去。
小孩虽然还很小,但本能的害怕再次被丢下。
因为曾经被抛弃过,所以即便记忆不清晰,分别时也会下意识地担心“下次再来”只是谎言。
再见会变成再也不见。
从过去的记忆回来,岑乐回思绪,他在小孩面前蹲下,摸了摸小孩的头,又拿出一根编织绳,把绳头打结,套在手上飞快做了一个五角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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