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山万水人海中

第 3 部分

古筝,会下围棋,书法楷草隶篆四体皆能,国画山水花鸟样样皆精。这样的古典才女,在电脑化的21世纪里简直是难得一见的和氏壁。
和琴棋书画俱精的唐诗韵一比,苏一觉得自己这个古典淑女像是假冒伪劣的。琴棋书画她只占了个“书”字,还是小时候被妈妈硬着学出来的。自古书画不分家,所以她学习书法后也能用淡墨画上几笔。她的水墨山水画可以蒙蒙外行,但打死都不敢拿去和唐诗韵的作品并肩。琴这个东西她没碰过,至于棋,她只碰过一次,还是拜学棋的钟国所赐。
钟国学棋根本就不是那块材料,他的x格哪里学得了棋呀!完全是他爸不因材施教地瞎整。听说他在象棋课上每每愁眉苦脸,有一回g脆和对手由棋盘上调兵遣将地厮杀,演变成棋盘外真刀真枪地打了一场。这是他强项啊!那个在棋盘上一向杀得他落花流水的对手,在棋盘外被他打了个落花流水。钟爸爸第n次向人赔礼道歉后,也第n次把儿子撵到y台上去跪搓衣板。
苏一记得那次钟国在y台上跪着时,她故意捧块西瓜跑到自家y台上津津有味地吃,存心去气他的。结果被他气呼呼地隔着y台一口口水啐过来,正啐中了瓜瓤,恶心得她把整块瓜甩到他身上去了。他一时没有趁手的东西可甩,便抓了一盒象棋砸过来了,棋子骨碌碌地砸了她一身。。 书包网最好的网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2)
这就是苏一印象中唯一一次与棋的亲密接触。因为老对头钟国用棋子砸过她。她便恨屋及乌,并且祸及无辜,从此凡是带了棋字的东西看都不看一眼。
琴棋书画被唐诗韵压了一头,容貌气质,她也毫不逊s于苏一。皮肤洁白细腻,身材小巧玲珑,乌黑长发喜欢松松编成一根单辫搭在胸前。一张古典的鹅蛋脸上镶着一双古典的丹凤眼。这种秀长秀长的眼睛,眼波流动时有种形容不出来的魅力。
和苏一爱穿白颜s不同,唐诗韵喜欢穿蓝s。深深浅浅的蓝衣蓝裙,都似雨水洗出来的蓝格莹莹。问她为什么偏爱蓝s,她微笑:“中国的黄、黑、蓝、绿、红这五大国s中,我最喜欢蓝s。”
苏一更加惭愧了。白s在中国几千年来一直都是孝服的颜s,只有风俗截然不同的国外才将其视同纯洁美好的象征。港台的言情作者明显受西洋风影响甚大,往往喜欢赋予笔下的女主角白衣飘飘的形象,而她偏爱白衣白裙亦是来源于此。唐诗韵的一身中国蓝,显然是在中国古典文化氛围中蕴藉出来的,比她有底子多了。
综合上述种种,虽然和唐诗韵一起被称为中文系的“绝代双骄”,苏一心里其实已经把自己排在了唐诗韵的后面,她自愧不如,甘拜下风。
作为中文系大一新生中颇引人注目的两个女生,苏一和唐诗韵自然是少不了追求者的。
本系的外系的,同年级的不同年级的,一个个你方唱罢我登场,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男生们争相扮演夸父的角s,漂亮女生则是吸引他们热情追逐的光。
课堂里,有男生帮忙占前排座位;图书馆里,有男生递纸条;食堂里,有男生借故前来搭讪;宿舍里,总是有男生打电话来……一个接一个的追求者让苏一很有成就感,少女的虚荣心得到空前的满足。当然她不会表露出来,不管心里多么骄傲,她脸上永远是温婉谦和的笑容。她可是有修养有气质的淑女呀!
然而追求者虽然众,却没一个苏一看得上眼的。而她看得上眼的,偏又不来追求她。世事每每如此,唾手可得的往往不是自己想要得到的。
苏一看中的那个人是计算机系的大二学生康子勤,她对他可谓一见钟情。
康子勤人长得高大英俊,健康强壮如法国梧桐。他是运动场上的健将,苏一第一次看到他,就是在篮球场。他高跳扣篮的姿势如鹰翱翔。篮球准确地贯穿球筐时,也贯穿了她十八岁少女的芳心。
校园中的爱情往往开始得极简单,一个眼神,一个动作,或是一个微笑,都可能无意中触动少男少女敏感的心弦,奏出爱的序章。一瞬间的心动,所缔造的浪漫恋曲,仿佛是黄昏时分旷野上的清平笛声,自然悠扬的天簌之音。
步出象牙塔以后,就鲜见这样纯粹自然的爱情了。r渐成熟的男女之间,多是为着种种物质条件摧眉折腰的爱情。如同富丽堂皇的剧场里,各种乐器组合敲打出来的j响曲。动听吗?亦是有的,但无论如何缺少了那派天然气。
本来因为高中时老是被钟国用篮球砸,苏一连带着不喜欢任何玩篮球的男生。可是康子勤却从钟国的恶劣影响中突围出来,留了一个完美的第一印象给她。
苏一一眼就看中了康子勤,伤心的是康子勤眼中却没有她。她白衣飘飘地站在金尘飞扬的蓝球场旁,无论是场内还是场外的男生,都纷纷向她投来注目的眼光,唯有康子勤不看她。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3)
而唐诗韵蓝裙翩翩地走来时,康子勤的眼神马上如飞蛾遇火般扑上去。她却无视地走过,秀丽的眉眼安静得波澜不惊。
唐诗韵有男朋友。听说是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现在是解放军某空军飞行学院的高材生,真正的天之骄子。她枕畔一个精致的像框中,装了一张他们的合影。那男孩子一身戎装,剑眉星目,长得帅极了。唐诗韵笑靥如花地偎在他身旁,两个人看上去真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苏一真是羡煞了。她也有一起长大的“青梅竹马”呀!可看看人家唐诗韵的青梅竹马是什么质量,偏偏她就摊上那么一个只会跟她打架的浑小子钟国。人比人真是气死人。
现在更气人的是,她一眼看中的康子勤,眼中却只看得见唐诗韵。
总是这样,我喜欢你,你却喜欢她,她又喜欢他。爱情有时候真像一团乱麻,纠纠缠缠理不清。苏一的心若是席慕容笔下那棵开花的树,在康子勤无视地走过后,化作一地凋零。那康子勤的心同样是这样一棵树,在唐诗韵的背影后,心花瓣瓣落。
据说,人人来到世上都要还清前世欠下的感情债。用这一世多多少少的伤心,来弥补上一世被自己伤过心的人。苏一想,她可能是来向康子勤还债的,而康子勤是向唐诗韵还债的,他们都在为不爱自己的人黯然神伤。
可是唐诗韵为什么不要还债呢?她这一世感情上这么称心如意,难道她上一世没有伤过人的心吗?苏一满腹疑惑,却没处寻找答案。最终只有叹一句:她真是好命!
2、
苏一现在面临着一个难题:还要不要继续做淑女?
如果要继续做淑女,她就得保持淑女式的含蓄矜持。被动地,亦是骄傲地,接受来自男生们火辣辣的情书和追求。公主般尊贵地从中挑挑选选,看是否有她乐意与之尝试j往的对象。
可惜在目前追求她的男生中,却没有她满意的对象。
她满意的对象已经圈定了一个——康子勤,但他却不会来追求她。如果她希望和他有进一步的接触来往,就只有她放下淑女的矜持含蓄,大胆主动地去接近他。
换而言之,做淑女只能蹲在原地守株待兔,不做淑女则可以满树林撒着欢地跑来跑去抓兔子。
呃——把康子勤比喻成兔子好像有点不妥,把爱情比喻成抓兔子好像更不妥。其实爱情和狩猎是一码事了,过程都是追逐,结果就那么两个。一是猎物到了手,辛苦半天也算值了;二是猎物没到手,白白辛苦了一场。
苏一很为难,她修炼多年的淑女形象,舍不得轻易放弃。倘若放弃了也没有赢回爱情呢?这是一件冒险的事。但是,如果不试一试,永远都不会知道是否有成功的可能。
为了爱情,苏一决定豁出去拼了。
爱情多像革命,总是那么容易就让年轻人热血勇往直前,任何牺牲都在所不惜。
下定决心的第二天,苏一跑去付诸行动了。
在人来人往的图书馆门口,她大胆地拦住康子勤自我介绍:“你好,我叫苏一。是中文系的大一学生,我想和你j个朋友。”
既然打算要倒追康子勤,苏一g脆一开始就把自己的行动放在明处,让大庭广众下的睽睽目光都来见证她的决心。情场如战场,也需要破釜沉舟义无反顾的勇气。
康子勤怔住了。新世纪的校园风气极开放了,有男追女亦有女追男。只是女生追男生,多半不如男生追女生那么大胆直接,大都犹抱琵琶半遮面的羞答答。他只是接过一些女生的情书,这样面对面直截了当地要求做朋友,可是开天辟地头一遭。何况对方还是中文系有古典淑女之称的苏一。他意外得久久回不过神来。书包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4)
周围经过的学生们都饶有兴致地停下来,如看戏般津津有味地看着他们俩。这场面确实带几分戏剧x,由不得人们要旁观这场好戏。
康子勤便有些尴尬了,勉强一笑,顾左右而言他:“苏一,你这个名字好特别啊。”
“我爸说我是他们的第一个孩子,所以就取名叫苏一。将来如果再生第二个,就叫苏二,第三个就叫苏三……这样排下去起名特别省事。”
康子勤脸上的微笑自然些了:“苏一苏二苏三,可以直接去唱起解了。”
“可不是嘛,可惜国家只让生一个,所以我们家只有我这个苏一。”苏一笑盈盈地指着自己的鼻尖。
苏一居然这么活泼,有些出乎康子勤的意料。传闻中,她是笑不露齿温婉沉静的一个淑女。难道传闻有误?不过,无论她与传闻符不符合,都和他没关系,他知道自己心里已经喜欢上了另一个人。
“对不起,我有课要先走了。”康子勤想快点脱身。
苏一拦住他问:“那我们可以做朋友吗?”
“朋友,可以呀!我在学校有很多朋友,再多你一个也没什么。”
康子勤刻意加重强调“朋友”的普通,苏一却笑得极明媚:“太好了,我们以后就是朋友了。我会经常来找你的,朋友就要多走动。”
中文系的古典淑女苏一,突然变得前卫劲十足,大胆地公开倒追计算机系的康子勤,成为校内一大新闻。一群被她闪在半道上的追求者,惊闻芳心已经有所属,哗啦啦碎了一地玻璃心。
苏一从此成了康子勤的小尾巴。他若是形,她即是影,但凡有康子勤出现的地方,十步之内,必有苏一。旁人若有侧目非议,她就瞪圆一双乌溜溜的大眼睛:“我们是朋友哇,朋友不就是常常在一起的嘛。”
有这么一句俗话:男追女,隔重山。女追男,隔层纱。
可是苏一追求康子勤的过程,却并不是这样的。他完全不被她打动,简直像隔了蓬山一万重般难以接近。
是,她天天出现在他身旁。他上篮球场,她给他送矿泉水;他上图书馆,她帮他占座位。从教室追到寝室;从寝室追到食堂;从食堂追到图书馆……校园建在山间,面积极大极广,数栋教学楼、宿舍楼、图书馆……各个楼馆都分得很开。衔接其间的马路多是曲径,千回百转的山路十八弯。苏一天天追逐着康子勤辛苦跋涉在校园的东南西北,感觉已经山重重水重重,跋山涉水无数重,但就是靠不近康子勤的心。
他始终将她放在普通朋友的圈子里,甚至还不如普通朋友。因为知道她的心,他反而刻意与她保持距离。她待他的百般好,他永远只是客客气气的一句:“谢谢。”
多么令人沮丧,苏一沮丧得无以复加。
有气无力地回到宿舍。学校的住宿条件很好,新建的公寓楼,全套崭新的室内装修,带y台和卫生间,有电话。四人一间,各据房间一角。每人一套组合式的床与桌,上面是床,下面是书桌。
屋里只有唐诗韵一个人,正坐在她的桌前写毛笔字。一张雪白的竖行纸笺上写满了簪花小楷,她又在给飞行员男友写情书了。
斯年斯月,r渐普及的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正在取代传统的通信方式。还能收到一封手写的情书,还是用簪花小楷写的墨字,这真是太过难得。有时候,苏一会怀疑唐诗韵是不是坐了时空穿梭机,从古代跑到现代来的。
唐诗韵对此笑道:“没办法,他们军校不能上网也不能用手机。所以我们只好为中国邮政作贡献了。”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5)
看到苏一回来,唐诗韵马上收拾信笺不写了。
“你继续写呀,我在床上躺着不打扰你。”苏一边说边爬上她的床。
“我已经写完了。”唐诗韵把信笺塞进她的抽屉。
“唐诗韵,你真幸运。”
苏一没头没脑的一句,让唐诗韵一怔:“怎么说?”
“爱你的人就是你爱的人,这是多么幸运的事啊。不像我,爱我的人不是我爱的人,我爱的人又不是爱我的人,y差y错不合拍。”
唐诗韵宛尔一笑:“不要急,慢慢来。千山万水人海中,你总会遇见自己的真爱。”
千山万水人海中,总会遇见自己的真爱。这话乍一听,感觉概率好小好小。就如张爱玲所说的: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间,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
算算看,要于千万年之间赶上那一刻,又要于千万人之中遇上那一个,这概率是千万分之一呀!又怪不得徐志摩会感慨万千:我将在茫茫人海中寻找我唯一之灵魂伴侣,得之,我幸;不得,我命。
一代才子如徐志摩,都要认命啊!
苏一侧着头想了老半天:“唐诗韵,你说康子勤是不是我的真爱。”
“我觉得真爱应该是你爱的人同时也是爱你的人。”
“用这个标准的话,康子勤显然不是了。”
“你说过他不是爱你的人,那他应该就不是属于你的真爱。”唐诗韵谨慎地给出意见,“不如……另外再找,找到一个既是爱你的又是你爱的人为止吧。”
康子勤曾给唐诗韵写过情书,她在回信中感谢他的爱,再简单说明一下她已有相爱的男友。委婉地拒绝了他。他尊重她的意愿,选择了知难而退。可是人退了,心却没有退,他充满爱意的眼光依然处处追随着她。
唐诗韵便知道苏一追求康子勤是不会有结果的,好心想要点醒苏一。
“另外找?”
“是呀,另外找。爱情必须是双方面的,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再怎么爱下去也不可能会有结果。”
苏一不同意她的话:“我觉得单方面的爱一直坚持下去,也可能会打动被爱的那个人。不能一言蔽之说没结果。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
年轻的心,总以为这个世界上的所有事情,都是只要努力就会成功。却不知道有一些付出永远不会有收获。比如爱情。
3、
苏一一如既往地追求康子勤。
从金秋十月追到寒冬腊月,大学的第一个学期,她的心思全放在这上头了。从她开始看言情小说就憧憬的白马王子呀!现在终于有了一个类似的人选出现。她把攒了那么多年的劲都使出来,没想到,最后却得到一个令她气愤的结果。
有人告诉她,康子勤说她虽然人长得漂亮,颇有几分古典美,可惜骨子里却没有古典气质。
苏一简直要恼羞成怒,康子勤居然说她没气质?她要不是为了他,她会没气质?想她刚进大学校园那会,古典的淑女气质人见人爱花见花开。要不然也不会和货真价实的古典淑女唐诗韵并称为中文系的“绝代双骄”。为了追求他,她忍痛割爱放弃了自己修炼多年的淑女气质,结果……结果康子勤这个混蛋,到头来却嫌她没气质。
爱情这个东西有时候是不能为之牺牲的,纵然再如何百般牺牲,也讨好不了对你完全无心的那一个人。
不由自主地,苏一就想起曾被钟国说过她从骨子里就不是淑女,没想到现在还要被康子勤批评没气质。一下子她就把康子勤恨了个牙根痒痒,马上毫不含糊地把他和曾经的钟国一样划入了‘仇人’行列。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6)
如果说初见康子勤时,爱如闪电,一下就照亮了苏一的心。那么此刻恨似惊雷,一下就把苏一打得身也成灰心也成灰。
遭此打击,若苏一骨子里真是那种温良恭俭让的古典淑女,一定只会伤心得迎风洒泪对月长吁。可是苏一x格中先天x的东西是刚与烈,小小年纪时,一口气咽不下去就能和钟国打得你死我活。如今表面的温柔恬静是后天才修炼而来的道行,而且这道行尚浅如五百年的青蛇精。端午节的一杯雄黄酒能让道行不足的青蛇显了原形,康子勤一句‘没气质’也让勃然大怒的苏一原形毕露。
反正也被人说了没气质,气鼓鼓的苏一索x不枉担了这个虚名。怨气冲天地冲到篮球场,看着那个在球场上矫健的身影,往r的心神俱荡半点皆无。价值观一下变回从前,打篮球的人都和钟国一样讨人厌。她双手一叉作茶壶状,指名道姓地呼呼喝喝:“康子勤,你出来。”
球场上本来正打得热火朝天,被苏一一声河东狮吼,无论是场内的还是场外的人一起定住,所有的眼睛都朝着她望过来,再望向康子勤。大家的视线围着他们俩,满是疑惑猜测地转来转去。
康子勤有些怔仲,不明所以然地朝着苏一走过去:“g吗?”
苏一的手指几乎要点到他鼻子上去了:“你说我没气质?”
康子勤脸上浮出几分尴尬,不明白何以自己背地里说的话,会传到她耳朵里去?好了,现在人家兴师问罪来了。这年头,宁可说女生不漂亮,也不能说她没气质,气质可是凌驾于美貌之上的,怪不得苏一这么生气。
他自然不会知道,苏一对此比别的女生更敏感。这一句话简直是捅到她肺叶子上去了,当下几乎是雷霆大怒,怒得一下子就把对他的喜欢光速转化成了恨。
康子勤本来想道歉,但是一看苏一这么恼怒的样子,突然间心念一转:就把她这么得罪了岂不是更好,从此一拍两散,她再不会来苦苦追求他了。他也实在是被这个穷追不舍的女生追烦了追怕了。于是避重就轻地反问:“你看你现在的样子,算是有气质吗?”
苏一本就是存着破罐子破摔的念头来的,当下更是毫不犹豫:“是,我没气质。”
说完劈手夺过身边一个女生手里的矿泉水瓶,飞快拧开盖对着他的脸一泼:“不过没气质也没什么坏处,泼你一脸水我心里那个痛快,比做淑女痛快一百倍。”
康子勤被泼得一时半会都回不过神来,完全怔住了。周围一g观众齐齐作瞠目结舌状。如果这个动作是由外文系那个素有‘中国辣妹’之称的吴嘉丽做出来,大家可能都不会这么吃惊。但是中文系曾有古典淑女之称的苏一,突然变身为一匹胭脂烈马,由不得跌破众人眼镜。
苏一一瓶水泼得点滴不剩后,再对着众人君临天下般一挥手:“现在我宣布,我不喜欢康子勤了。从今往后,他是他我是我。”
然后转身走人,来的时候威风,去的时候潇洒,就这样g脆利落地结束了她最初对一个男生的迷恋。
从篮球场出来,心情不好的苏一跑到学校电脑房上网。
高考后的暑假里,她学会了网上冲浪和使用qq。qq名起得诗意无比——婉若清扬。每回她只要一上线,音箱里的咳嗽声马上一连串一连串地响,都是加她为好友的,而且基本上都是清一s的男x。聊不了几句就直奔主题:mm多大了了?mm有电话吗?mm可以见面吗?书包网 。。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7)
第一次用qq有人来打招呼说话时,苏一非常兴奋。感觉好新奇好有趣,渐渐地发现都是这样千篇一律的聊天内容,一个个都像在查户口似的刨根问底,就越来越觉无趣。后来,她学会隐身上线,学会设置认证,不再什么人都加到好友栏,也不再什么人都聊了。一般上线都是去高中的校友录看看,和分布到五湖四海的老同学们聊聊天谈谈近况。
然而,或许是因为她的网络名字起得很有诗意与美感,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有美一人’。所以殷勤前来打招呼的人,申请为好友的人,依然络绎不绝。只要她的头像一亮,马上有很多头像跟着闪现,qq响得叮咚不休。有时让她不胜其烦。
这回一上线,苏一就把名字给改了。改成‘我是地雷’,个x签名那里换成‘刚刚雷死了一个人’。
康子勤如此打击她,就别怨她像颗地雷般地炸了,炸他一个焦头烂额。
这个名字一换上,耳根清静多了。这名字不像是美眉的网名,再没有往r那些老是腻腻歪歪缠着要聊天要加好友的登徒子前来s扰。估计那句看起来颇有杀伤力的个x签名也功不可没。
老同学们居然没有一个在线,苏一无聊地在网络上东逛逛西看看,正准备要下线时,qq上有一个暗暗的男生头像如烛光亮起来:“地雷地雷,我是天雷,你才雷死了一个,我刚雷死了一批。完毕。”
这个人的qq名,果然与苏一的对应,他就叫‘我是天雷’,个x签名也直接套用她的——‘刚刚雷死了一批人’。
苏一哑然失笑,在qq上还是头一回遇到这么有趣的聊天对象,应对得如此诙谐。马上十指如飞地回复:“天雷兄的效率之高,小妹我只有甘拜下风。佩服佩服,完毕。”
“地雷妹,到底是谁那么不小心把你给引爆了?”
“别提了,反正是一个不知好歹的人。”
苏一一边聊着,一边信手点开“我是天雷”的个人资料。很详细呀!生肖、血型、星座、生r、毕业院校……等一下,他填的那所高中毕业院校怎么和她一样?居然师出同门。仔细一看,她陡然有所察觉,忙跑到qq校友录上查证一下,果然,“我是天雷”这个qq号码是钟国的。
“钟国,原来是你!!!!!!!!!!!!!!!!!!!”
4、
对于苏一的惊讶,钟国显然感觉很意外:“苏一,你不知道是我????????”
“我怎么会知道是你?”苏一没好气。
“qq校友录上有我的号码,我以为你认得呢。”
“我怎么会认得,我从不关注你的号码。”
“怎么这样啊,我们不是和解了,是朋友了嘛。怎么一点都不关心我?”钟国打出一个嚎啕大哭的表情。
“对不起,朋友太多了,关心不过来。泛泛之j就搁一边了。”
“我们还算泛泛之j?苏一,要论j情深厚,没有人比我和你更深更厚了。我们从小就认识,十几年的j情啊。”
“是呀,钟国,我们从小就认识。你还记得小时候打架你硬生生拔掉我一小撮头发吗?告诉你,我头皮上这块地方至今长不出头发来。都是你害的,你还来跟我论j情。我没继续拿你当阶级敌人已经很客气了,这还是看在申奥成功的份上才‘大赦’了你。”
“可是苏大小姐,我手臂上至今也还留着你的牙印呀!咱们应该算扯平吧?不要这么幼稚了,咱们都是大学生了,还在这里翻儿童时代陈芝麻烂谷子的旧帐g嘛!说点开心的事吧,你在大学里有没有j上男朋友啊?”
第二章 缘份的概率(8)
这不是哪壶不开提哪壶吗?苏一气冲冲:“我有没有j男朋友要你管?懒得理你,闪人。”
苏一跑来上网本来是想找人聊聊天,排遣一下受打击后的郁闷心情。谁知这么倒霉遇上了老对头钟国,还张口一问就问到她的痛处,她再不走简直就是找气生。
“苏一,别急着走哇。”
“马上要放寒假了,你什么时候回南充?”
“我从北京回来,要到成都转车回南充。”
“你不如等我一起走,路上有个伴也有份照应不是。”
钟国一句接一句飞快地向苏一发送消息,她却看得嘴一撇:跟你一起走,我才不g呢。
苏一直接下线走人,根本懒得回复他。
苏一回到宿舍,看到三位舍友都在。唐诗韵一惯的淑女本s,双膝并拢端端正正地坐在椅子上,在听许素杰手舞足蹈地说什么。周虹则趴在她的床上,双手托着下巴兴致勃勃地听。
苏一推门一进去,许素杰马上叫:“女主角来了,让女主角亲自说,不必我再转播了。”
一听就知道许素杰刚才是在跟她们说她在篮球场当众与康子勤决裂的事。大学校园里,什么事都没有这种事传得快。苏一有心理准备,作豪迈状拉张椅子坐下:“这有什么可说的,已经结束的事情就不要再提了。姐妹们,从今往后你们再别在我面前说康子勤这三个字啊!”
许素杰猛夸她:“苏一,你真是好样的。说追就追说结束就结束,拿得起放得下,姐姐我不能不夸一夸你。”
许素杰是江西南昌人,复读一年才考进来的。她快二十岁了,是宿舍里年纪最长的女生,便时时以姐姐自居。
宿舍里年纪最小的是周虹,才十七岁。可最高的也是她,足有一米七。窈窕修长的身材走在校园里,回头率也蛮高的。她是四川宜宾人,一个模样甜甜心直口快的川妹子。因为她年龄小,因为她名字里有个“虹”字,许素杰送她一个外号“虹彩妹妹”。
周虹说起话来麻利爽快如放鞭炮:“得了吧,许姐姐。苏一哪是什么拿得起放得下,我怀疑她根本就没有真正喜欢过康子勤。不过是一时被他搅得心乱乱,自以为就是喜欢了,所以猛追。要是真正喜欢上了一个人,绝对不可能这么云淡风清地说放手就放手。”
苏一一愣,是这样吗?她对康子勤真得只是一时的意乱情迷吗?好像真是这么一回事呢,听到他对她的评价时,她没有伤心只有气愤,毫不犹豫地就去跟他决裂。当初她会喜欢他,是否,是因为他那么符合她憧憬中的意中人影像?那是她自书本里、荧屏上、银幕中,用那些才子英雄做蓝本,用想像的丹青绘就的影像。康子勤简直就是这影像的实体,所以在她眼中,他就是自己的那个白马王子。可他却让她那么生气,现在他在她眼中已经不是王子了,而是一只青蛙。
“就算苏一没有真正喜欢过康子勤吧,但她到底曾为他做过那么多事。那段时间她简直是他的小跟班,那付唯恐伺候不周的模样我看得都生气。至于嘛,自己一朵花似的又不是没人追,倒去贴他康子勤的冷p股。我非常非常地怒其不争。现在这样很好,苏一,姐姐我张开怀抱欢迎你迷途知返。”
许素杰大一两岁,思想显得更成熟些,不像一般的大一女生满脑子玫瑰s爱情梦想。而且她有点女权主义,特别看不上女生追着男生跑。苏一迷途知返,她不知多高兴。
唐诗韵自始至终一言不发,只笑微微地听她们仨发言。但苏一却很想听听她的意见,想起上次她劝她放弃康子勤的话,“爱情必须是双方面的,如果只是单方面的,再怎么爱下去也不可能会有结果”。真是有道理呀!可是她当时却怎么都听不进去。结果撞南墙了吧!
“唐诗韵,你说,我算不算真正喜欢过康子勤?”
唐诗韵想了想:“苏一,你应该看过《乱世佳人》吧?”
唐诗韵就是唐诗韵,她并不正面回答,借一本小说含蓄又直白地表达了她的看法。《乱世佳人》这部小说中,女主角斯佳丽一直以为自己深爱的人是阿希礼,从而一再忽略爱她的瑞特。直到最后她才明白,原来自己一直迷恋的阿希礼,只是她少女时代对爱情的幻想,而瑞特才是她真正所爱的人。
中文系的女生都谙熟世界名著,何况是这样一部名著中的名著。苏一一点就通:“看来康子勤只是我的阿希礼了。”
是呀,多么相似的一幕。明知康子勤心仪唐诗韵,她却像斯佳丽一样硬是要去争取。女人有时在感情上就是那么傻,明明知道那个人心里没有自己,却还是幻想着终有一天会被他爱上。幸好,她对康子勤不像斯佳丽对阿希礼那样刻骨铭心的迷恋。
许素杰却反对:“康子勤怎么能算你的阿希礼,斯佳丽用了整个青春年华去爱他,最后才知道自己爱错了。苏一你比她聪明,你知道及早抽身回头是岸。以后睁大眼睛,好好去找一个属于你的瑞特吧。”
许素杰所言极是。苏一想,以后找男朋友可要睁大眼睛看清楚再行动。要找一个属于自己的瑞特,而不是属于别人的阿希礼。
第三章 和平时期(1)
他们之间的关系,由童年时水火不相容的战争时期;到少年时的相敬如“冰”的冷战时期;到如今总算告别了硝烟的和平时期。
1、
大学第一个学期结束了,苏一回家过寒假。
她回家第三天,钟国也回来了。他带回不少北京特产,都是吃的东西,什么酥糖啊茯苓饼啊果脯糕点之类。小汪阿姨往几户相熟的邻居家一家送上一盒,笑得很惬意:“是我儿子带回来的北京特产,说让我们尝尝鲜。我们哪吃得了这么多,大家一起尝尝鲜吧。”
苏妈妈吃了钟国带回来的北京酥糖后,猛说他的好话:“钟国这孩子真是长大了懂事了,还知道大老远的从北京带东西回来孝敬父母。苏一,你从成都连一根鹅毛都没带回来给我。”
苏一只得赔笑:“都是一个四川省,成都和南充的特产大同小异,没什么可带的。”
“没什么可带的,那带东西是单纯的带东西吗?那是讲心意的,你压根就没那个心。养你这么个女儿还不如人家养的儿子懂事体贴。”
苏一唯恐妈妈再上纲上线,忙举双手投降:“下个学期放假回家我一定带,一定一定带。”
说完唯恐妈妈还要疲劳轰炸,苏一赶紧换鞋子出门:“老同学叫我去吃火锅,先走了。”
和几个高中时的女同学一起在火锅城吃火锅时,苏一发现不远处的一桌竟是钟国和他高中时那帮形影不离的哥们。杨钢眼尖,一眼瞄到她们这桌,马上嚷起来:“苏一,宋颖,你也在这里呀!”
苏一同桌的那几个女生,除了宋颖外,其他都是文理分科后的同学,杨钢不认识,所以只叫她俩的名字。
杨钢一叫,那桌的几个男生纷纷转过头来。钟国一眼看到不远处的苏一,眼睛一亮,笑出两排整齐雪白的牙齿。
都是同校同届的高中毕业生,又凑巧在同一家火锅城遇上。于是两桌并一桌,大家坐在一起边吃边聊。一顿火锅足足吃了三四个小时,夜里十点了才结账出来。按照各自回家的方向,杨钢安排了男生负责送女生回去。苏一不用说是分配给了钟国,还有谁能比钟国跟她更顺路?
从火锅城回家属楼路不是太远,走大街大概要二十分钟。如果穿过一条小巷的话,十分钟不到就到家了。只是小巷光线比较偏暗,巷中那条千疮百孔的水泥路也不太好走。钟国问苏一:“你说,走小巷还是走大街?”
苏一考虑了一下,走大街要多一倍时间,她宁愿走小巷。
“小巷里可能有狗喔?”钟国似乎不希望她走小巷。
“有狗怎么样?我不怕它。”苏一白天曾经走过几次那条小巷,根本没听到过狗叫声,钟国一定是在吓唬她。
钟国一本正经:“好,你不怕狗就好。那我们分工吧,一会在巷子里如果遇上拦路的歹徒,我上。要是碰上拦路的恶犬,就你上。ok?”
苏一头高高一扬,才不被他吓倒:“ok就ok。”
钟国看着她笑:“苏一,你就是爱逞强,尤其爱在我面前逞强。”
苏一头一扭,蹬着小皮靴蹭蹭蹭几步就拐进了小巷,钟国边摇着头笑边大步流星地跟上。
小巷走了不到一半,果然有狗吠声响亮地传来,撕破了寂静的夜幕。苏一冷不丁吓了一大跳,马上顿住了脚步:“真的有狗?”
“我早就告诉过你了,你不是说不怕吗?现在该你上了。”
钟国好整以暇地抱着双臂看她,眼睛里全是笑意。他走过几次这条夜巷,知道巷子里有好几户人家养了狗,入夜后有行人经过就会汪汪直叫。不过都是关在院里叫,不会跑出来咬人,就是听起来比较吓人。所以他毫不担心,只乘机逗逗苏一。
第三章 和平时期(2)
苏一确实不怕狗,可那仅限于白天,看到马路上有狗时她可以泰然自若地走过去。可是晚上,又是在这样y暗的小巷里,狗吠声声,响得格外让人心惊r跳。不知哪个y暗角落里就会冷不丁蹿出一只狗来咬人。她怎么可能不怕?
“你要是怕的话,现在退回去走大路还来得及。”
苏一权衡利弊,顾不上钟国一脸促狭地笑,忙道:“那我们还是退回去吧。”
他们正准备往回走时,小巷里的狗吠声突然朝着他们这边的方向来了。扭头一看,昏黄路灯下,一只大狗正旋风般地近。边跑边叫,狗嘴里尖而利的牙齿在黑夜里闪着碜人的寒光。它浑身脏兮兮的,显然是只流浪狗。
钟国一愣,没想到今晚这巷子里居然蹿出一只流浪狗来了。而苏一一眼看到那只奔近的狗,第一个反应就是逃。啊的一声尖叫后,她转过身拔腿就跑。
“苏一,你别跑。”钟国一把却没抓住她,看着她在巷里飞快奔跑的身影,扼腕不已:“苏一你这个笨蛋,你不知道狗专爱咬跑的人吗?”
狗是一种好奇心旺盛的动物,当它看到奔跑的人、小猫或滚动的皮球等,都会产生很大的兴趣前去追赶。既是一种游戏又是一种猎捕。苏一这一跑,确实是给自己招麻烦了。
苏一并不是不知道狗专爱咬跑的人。可是看着一条大狗张开血盆大嘴咄咄近,如果不跑岂不是坐以待毙,所以不管不顾地转身就跑。
已经跑了,已经惹上狗来追了,这时候再叫她停下不可能了。钟国只有飞快地追上去,一把抓住她的手拖着她跑。两个人和一条狗在小巷中展开了赛跑,只是足下的巷道实在不是赛跑的好跑道,坑坑洼洼的,对狗的影响不大,对他们的影响可就大了。尤其是苏一,没跑多远她就脚下一个踉跄,被不平的路面给绊倒了。
钟国一把拖起苏一时,狗已经追得近在咫尺。他抬头一看,看到路旁有一个一米多高的大垃圾桶,已经塞得满满当当,马上不假思索地抱起她往上头一放。活像扔一个特大号垃圾。这时狗已经扑到他身后,顺势朝着他的p股就是狠狠一口。
“哇——”钟国倒抽一口冷气,转身一脚用力对着恶狗踹出去:“你咬我,你居然咬我。来,现在我们单打独斗,看我怎么收拾你。”
一人一狗打起来了,处在高高的垃圾桶上的苏一暂时处于安全地带。她一眼睁睁地看着钟国被狗咬了,又惊又怕又气,马上顾不得腌脏,毫不犹豫地抓起垃圾桶里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朝狗砸,以此支援钟国的对狗作战。空的酱油瓶呀,掉了把手的瓷茶杯呀,废弃的电灯管啊。最后被她翻出一个沉沉的折凳凳面,她使出全身力气对准那个狗头砸过去:“死狗,你去死。”
那只狗被她砸得呜呼倒地。在地上打了几个滚后,爬起来卷起尾巴顺着墙根摇摇晃晃地溜了。
苏一从垃圾桶里跳出来,马上问钟国:“你要不要紧?狗咬得痛不痛?”
本来她是想看看他的伤怎么样,可是那只死狗,偏偏咬在尴尬的部位。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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