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回归线

第 9 部分

然后有一天,有一个每天给儿子上坟的老寡妇,照我母亲的说法是“她笃信宗教”,她殷勤地介绍我父亲认识了属于附近一所教堂的一位牧师。这是老人一生中的一件大事。他突然容光焕发,由于缺乏滋养而几乎萎缩的心灵海绵般惊人地膨胀起来,以至于他变得都认不出了。使老人发生这样巨大变化的人自己一点儿也没有什么特别;他是一个公理会牧师,属于我们毗邻地区一个不起眼的小教区。他的一个优点是把他的宗教留在不显眼的地位上。老人很快就陷入了一种孩子气的偶像崇拜;他谈论的只有这位他视为朋友的牧师。因为他一生中从未看过一眼圣经,至于其他书,他也从未看过一本,所以就是听他在吃饭前作一段祷告也会令人惊诧不已的。他用一种奇怪的方式来进行这个小小的仪式,很像一个吃补药的人那样。如果他建议我读圣经的某一章,他会非常严肃地加上一句——“这对你有好处。”这是他发现的一种新药,一种骗人的药,它保证可治百病,人们没病也可以吃,因为无论什么情况下,它肯定不会有害处。他参加教堂举行的所有礼拜和集会,有时候,例如在外出散步的时候,他会在牧师家歇歇脚,同他小叙一阵。如果牧师说,总统是个好人,应该再当选,老头就会对每个人精确重复牧师说过的话,敦促他们为总统的再次当选投票。牧师说的一切都是正确的,公正的,没有人可以反驳他。这对老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教育。如果牧师在布道中提到金字塔,老人立即会开始了解什么是金字塔。他会谈起金字塔来就好像每个人都是由于他才开始了解这件东西的。牧师说,金字塔是人类最高的荣耀之一,因此,不了解金字塔就是可耻的无知,近乎有罪。幸好牧师没有细说罪恶的问题;他是现代型的布道者,他靠唤起他的羔羊们的好奇心来使他们信服,而不是靠诉诸他们的良心。他的布道更像夜校的业余课程,所以对老人来说,就十分有趣,十分有刺激性。教区全体男性教徒时常被邀请去参加一个小型宴会,宴会的目的是要表明,这位好牧师像他们大家一样,只是一个普通人,偶尔也会香喷喷地美餐上一顿,甚至还会喝上一杯啤酒;而且,人们还注意到,他甚至唱的不是宗教赞美诗,而是欢快的通俗小调。根据这种快乐的举动推断,他有时也会喜欢cp股玩玩——当然,总是适可而止。这就是使老人支离破碎的灵魂感到滋润的词——“适可而止”。这就如同在黄道圈中发现了一个新宫。虽然他已经病得不可能再尝试回复到一种哪怕适中的生活方式中去,但这仍然对他的心灵有好处。因此,有一天晚上,当不断戒酒又不断喝酒的耐德叔叔到家里来的时候,老人给他上了一课关于适可而止的好处。那段时间,耐德叔叔正在戒酒,所以当老人被他自己的话所感动,突然走到餐具柜跟前,拿起一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来时,每个人都大吃一惊。耐德叔叔发誓戒酒的时候,没有人敢请他喝酒;冒险做这样的事情,就是严重违背了相互间的忠诚。但是老人以这样一种信念来做这件事,没有人敢出来冒犯他。结果耐德叔叔喝了一小杯酒回家去了,那天晚上没有再跑到酒馆去喝酒。这是一个非常事件,几天之后还在被人议论纷纷。事实上,耐德叔叔从那天起,行为就有点儿古怪。他第二天似乎去了酒店,买了一瓶雪利酒灌到一个盛酒的细颈玻璃瓶里。他把玻璃瓶放在餐具柜上,就像他看见老人做的那样。他不是一口气把它干光,而是满足于一次喝一满杯——“就一点点儿”,他是这么说的。他的行为如此引人注目,我的婶婶都不敢相信她的眼睛了,有一天她到我们家来,同老人作了一番长谈。她尤其请他邀请牧师哪天晚上到家作客,以便耐德叔叔有机会直接受他仁慈的感化。总之,耐德不久便浪子回头,像老人一样,似乎在这种经验之下越活越兴旺了。情况一直很好,直到出去野餐的那一天。很不幸,那一天非常热,随着娱乐、兴奋、狂欢,耐德叔叔口渴得要命。直到他已经喝得酩酊大醉,才有人注意到他不断地、一次又一次地往啤酒桶那儿跑。那时候已经太晚了。一旦到了那种状况,他便无法控制了,甚至牧师也无济于事。耐德突然悄悄离开野餐聚会,横冲直撞了三天三夜。要不是他在沙滩上跟人动拳头,也许他还要这样走下去。夜间的巡警发现他不省人事地躺在沙滩上。他被送到医院,发现是脑震荡,从此再也没有恢复过来。老人从葬礼上回来时,眼中没有眼泪,他说——“耐德不知道什么是节制。这是他自己的过错。不管怎么说,他现在过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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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3)
就好像为了向牧师证明,他不是像耐德叔叔那样的材料做成的,他更加勤奋地尽他的教会义务。他让自己被提升到“长者”的地位,他对“长者”要尽的职责极其自豪,因为有这个地位,他被允许星期天做礼拜时帮着收集募捐款。想到我的老爷子手里捧着募捐箱在一所公理会教堂的过道上行走;想到他拿着这只募捐箱肃然起敬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捐款者祝福,这对我来说,几乎是难以相信的事情,我都不知道说什么好。对比之下,我喜欢想我小时候的他,我会在一个星期六的中午,在渡口遇见他。在渡口入口附近,当时有三个酒馆,一到星期六中午就挤满了人,他们在免费午餐柜台上歇一下,吃点儿东西,喝上一大杯啤酒。我现在对三十岁的他仍历历在目,一个健康和蔼的家伙,对每个人都笑眯眯的,说些俏皮话来打发时光。我看见他胳膊支撑在柜台上,草帽歪到了后脑勺上,他举起左手,把冒泡的啤酒吞下肚子。我的眼光当时大约和他沉重的金链子在同一水平线上,它横跨在他的背心上;我记得他在仲夏时节穿的黑白格子西装,这使他在酒吧的其他人当中显得与众不同,那些人都不够幸运,不是天生的裁缝。我记得他如何把手伸到免费午餐柜台上的玻璃大碗里,递给我几个椒盐卷饼,同时还说,我应该到附近的布鲁克林时报的橱窗里看一眼记分牌。也许,当我跑出酒馆去看看谁在赢钱的时候,有一帮骑自行车的人紧挨着人行道经过,他们严格遵守规定,在专门留给他们用的狭长地带或沥青路面上骑着。也许渡船正进入码头,我会停下一会儿来看那些穿制服的人拽那些挂着链条的大木轮。当大门打开,木板放下的时候,一大群乌合之众就会冲过棚子,朝装点着最近街角的酒馆跑去。那是些老人知道“适可而止”意义的日子,当时他喝酒是因为他真的渴了,而在渡口喝下一大杯啤酒是男人的特权。麦尔维尔麦尔维尔(1819—1891):美国小说家。——译者说得好:“用适合于各种事物的食物来喂各种事物——也就是说,如果食物可以弄到手的话。你灵魂的食物是光和空间,那就用光和空间来喂它;但是r体的食物是香槟和牡蛎,那就用香槟和牡蛎来喂它;因此,如果快乐的复活是值得的,那就应该有一次复活。”是的,我似乎觉得,老人的心灵还没有枯萎,它受到光和空间的无限限制,而他的r体,不问有没有复活,正以一切方便的、可以搞到手的东西为食——如果没有香槟和牡蛎,起码也有上好的淡啤酒和椒盐卷饼。那时候他的身体还没有被宣布患了不治之症,他的生活方式,他的没有信仰,也没有受到谴责。他也还没有被秃鹫所包围,包围他的只是他的好伙伴,像他一样的普通凡人,他们既不向上也不向下看,而是一直往前看,眼睛始终盯着地平线,满足于看那里的景象。
现在,他成了一条破船,却使自己成为教堂的长者,他弯腰驼背,白发苍苍地站在圣坛跟前,而牧师则在为那些微不足道的募捐祈神赐福。这些募捐来的钱将用于建一条新的保龄球道。也许他必须体验灵魂的诞生,用公理会教堂提供的那些光与空间来喂养这海绵般的生长物,但是这对于一个知道r体渴望的那种食物滋味的人来说,是多么可怜的替代物啊!那种食物没有良心上的极度痛苦,甚至使他海绵般的灵魂也充满着光与空间。这光与空间是荒唐的,但是光芒四s,是世俗的人生。我再次想起他那匀称的小“肚皮”,那条粗粗的金链子就横跨在肚皮上,我想,随着他肚子的死亡,幸存下来的便只有那灵魂的海绵了——他自己死亡r体的一种附属品。我想起那个牧师,他像一种非人类的食海绵动物,像挂有人的精神头皮的棚屋的主人一般,把我父亲吞掉。我想起随之而来的东西,一种海绵中的悲剧,因为虽然他许诺光与空间,但他刚一离开我父亲的生活,整个空中楼阁就立刻倒塌。
这一切都是以最普通的生活方式发生的。有一天晚上,在人们的例行集会之后,老爷子带着一副伤心的面容回到家。那天晚上他们知道,牧师要向他们告别。他在新罗歇尔区接受了一个更有利的位置。尽管他很不愿意抛弃他的羊群,但他还是决定接受这个位置。他当然是在再三考虑之后才接受的——换句话说,作为一种职责。无疑,这意味着更好的收入,但是这无法同他将要承担的重大责任相比。他们在新罗歇尔需要他,他服从他良心的声音。老爷子叙述这一切的时候,用的是牧师使用的那种动听语言,但是十分明显,老爷子受到了伤害。他不明白为什么新罗歇尔找不到另一个牧师。他说,用高薪来诱惑牧师是不公平的。我们这里需要他,他沮丧地说。他如此悲伤,使我几乎想哭出来。他补充说,他打算找牧师谈心;如果有人能说服他留下来,那么这个人就是他。在随后几天里,他当然尽了最大努力,无疑这使牧师十分狼狈。看到他从这些谈话后回来时脸上茫然若失的样子,是很令人痛苦的。他的表情,就跟一个试图抓住一根救命稻草的溺水者的表情一样。当然,牧师已拿定主意。甚至老人在他面前情不自禁地哭起来,他也没有被打动,从而改变主意。这便是转折点。从那个时刻起,老人经历了急剧的变化。他似乎变得很痛苦,并且爱发牢s。他不仅忘记在餐桌上做感恩祷告,而且再也不去教堂了。他恢复了去公墓,坐在长凳上晒太阳的老习惯。他变得难以相处,然后变得很忧郁,最后在他脸上渐渐出现了一种永恒的悲伤表情,一种包含着幻灭、绝望、无用的悲伤。他再也不提那人的名字,不提教堂,不提他曾经结交的那些长者。如果他碰巧在街上遇见他们,他就问他们一声好,也不停下来同他们握手。他勤奋地读报纸,从背面读到正面,不作评论。甚至广告他也读,每一个都读,好像要设法填满一个始终在他眼前的窟窿。我再也没有听到他笑过。最多他只会给我们一种疲惫而无望的微笑,一种转瞬即逝的微笑,留给我们一种生命之火已经熄灭的景象。他像死火山一样,已经死了,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就是给他一个新的胃,或是给他一个强健的新肠道,也不可能使他恢复生气。他已经超越了香槟酒和牡蛎的诱惑,超越了对光和空间的需要。他就像把脑袋埋在沙子里,p眼里发出嘘嘘声的渡渡鸟一样。他在莫里斯安乐椅里睡着时,下巴掉下来,就像一个松开的合叶;他一向鼾声如雷,但他现在打呼噜比什么时候都响,像一个真正全无知觉的人。他的鼾声事实上非常像死亡前的喉鸣,只是不断被有间歇的、拖长的嘘嘘声所打断,就像在花生摊上吹的那种哨子声。他打呼噜的时候就好像在把整个宇宙砍成碎片,以便我们继承他的人好有足够的引火木材来维持一生。这是我听到过的最可怕、最迷人的打鼾:鼾声如雷,可怕而怪诞;有些时候,它就像手风琴掉到地上,有些时候又像青蛙在沼泽地里呱呱地叫;在拖长的嘘嘘之声后,有时候是一声可怕的喘息,好像他正在断气,然后打鼾又恢复到正常的一起一落,就像在不断地砍啊劈的,仿佛他光着膀子,手中拿着斧子,站在这个世界像疯了一般大量积累起来的所有小摆设面前。他脸上的那种木乃伊般的表情,使这些行为带有一点儿疯狂的色彩。脸上只有突出的大嘴唇活了过来,它们就像在安静的大洋面上小睡的一条鲨鱼的鳃。他极乐地在大海的怀抱中打鼾,从不受一场梦或一杯酒的干扰,从不是一阵一阵,从不为一种不满足的欲望所折磨;当他闭上眼睛倒下的时候,世界之光熄灭了,他孑然一身,就像在出生前一样,一个正在把自己咬成碎片的宇宙。他坐在莫里斯安乐椅里,就像约拿约拿:《圣经》中的先知。——译者坐在鲸鱼的肚子里一样,安全可靠地呆在一个黑窟窿的最后避难所里,无所期待,无所想望,没有死亡,但却被活埋,被囫囵吞下,那突出的大嘴唇随着那虚无的白色呼吸的涨落而轻轻掀动。他在睡乡寻找该隐和亚伯该隐和亚伯:《圣经》中亚当和夏娃的长子。——译者,但是没有碰到一个活人,听到一句话,见到一块招牌。他和鲸鱼一块潜水,擦过冰冷黑暗的海底;他高速游过好几弗隆弗隆:长度单位,等于1/8英里。——译者,仅仅以海底动物的柔软触须作为向导。他是烟囱顶上冉冉升起的烟,是遮蔽月亮的大量云层,是构成海洋深处光滑溜溜地毡的厚粘质。他比死人还死,因为他虽然活着,但他空虚,没有任何复活的希望,因为他超越了光与空间的界限,安全可靠地蜇居于一无所有的黑窟窿之中。他更应该被妒忌而不是被怜悯,因为他的睡眠不是一种暂停或间歇,而是睡眠本身。因为睡眠是深海,因此,睡着就是加深,在睡着的睡眠中越来越深,在最深的睡眠中的深海的睡眠,在最深的深度中的充分睡眠,睡眠的甜蜜睡眠的最深最睡眠的睡眠。他曾睡着了,他正睡着了,他将睡着。睡觉。睡觉。父亲,睡吧,我求你了,因为我们醒着的人正在恐怖中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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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4)
随着世界在空d鼾声的最后的翅膀拍击中消逝,我看到房门打开,进来了格鲁弗·瓦特勒斯。“基督与你同在!”他一边说,一边拖着他的畸形脚往前走。他现在完全是个年轻人了,他找到了上帝。上帝只有一个,而格鲁弗·瓦特勒斯找到了他,所以,再没有什么东西好说,只是一切都必须用格鲁弗·瓦特勒斯新的上帝语言重新说过。这种上帝尤其以格鲁弗·瓦特勒斯发明的智慧新语言而大大吸引了我,首先因为我一直把格鲁弗看成一个无望的笨蛋,其次因为我注意到,在他灵巧的手指上不再有抽烟留下的斑痕。我们小时候,格鲁弗住在我们隔壁。他经常来找我练习二重奏。他虽然只有十四五岁,却抽烟抽得很凶。他母亲对此没有办法,因为格鲁弗是一个天才,天才就得有一点儿自由,尤其是他还十分不幸,天生有一只畸形脚。格鲁弗是那种在污泥里茁壮成长的天才。他不仅手指上有尼古丁斑痕,而且他还有肮脏的黑指甲,在练了几小时琴以后,指甲就会劈开,格鲁弗不得不用牙齿强行把劈开的指甲撕下来。格鲁弗常常把指甲和留在牙齿上的烟草末一块儿吐出来。这令人感到痛快而带有刺激性。香烟在钢琴上烧出了几个窟窿,我母亲还挑剔地说,香烟把琴键弄得黑不溜秋。当格鲁弗告别时,客厅里就像殡仪馆的里屋一样臭烘烘的。它散发着熄灭的烟味,汗味,脏衬衣味,格鲁弗骂起人来的那种不干不净的味儿,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的曲调余音留下的那种燥热味。它还散发着格鲁弗流脓的耳朵与蛀牙的味儿。它散发着他母亲溺爱儿子而使他身上出现的种种臭味,以及他母亲哭哭啼啼的味道。他自己的家是一个马厩,非凡地适合于他的天才,但是我们家的客厅却像殡仪馆老板办公室的等候室一样。格鲁弗是个蠢蛋,甚至不知道还要用脚垫子擦脚。冬天的时候,他的鼻子就像y沟一样淌着鼻涕。格鲁弗太全神贯注于音乐了,都没有想过要擦一下鼻子。凉凉的鼻涕淌下来,一直淌到嘴唇上,一条长长的白舌头把鼻涕吸了进去。在韦伯、柏辽兹、李斯特等人令人肠胃不舒服的音乐上,它加入了一种辣酱油,使那些虚无的菜肴美味可口。格鲁弗嘴里吐出来的话,两句当中就有一句是骂人话,他最喜欢说的一句话是——“我就弄不好这j巴c的玩意儿!”有时候他恼火极了,会举起拳头,疯子般地拼命敲打钢琴。这就是他的歪路子天才。事实上,他母亲往往十分重视这些发作;这些发作使她相信他身上有些了不起的东西。其他人只是说,格鲁弗叫人受不了,但是,由于他的畸形脚,他的许多事都得到人们的原谅。格鲁弗也够狡猾的,知道如何利用这只有毛病的脚;无论什么时候,他迫切需要任何东西,他都会显示出脚上的疼痛。只有这只钢琴似乎不理会这只残废脚,所以钢琴就成了被诅咒、挨踢、挨捶的对象,他要把它捣成碎片。反过来讲,如果他竞技状态好,他就会连着好几个小时呆在钢琴旁,事实上,你甭想把他拽走。在这样的时候,他母亲会站在屋前的草地上,拦住邻居,想从他们嘴里挤出几句称赞的话来。她会如此出神地听她儿子的“神圣”演奏,以致忘记去做晚饭。在下水道里工作的父亲常常饥肠辘辘回到家里,脾气很不好。有时候,他会直接上楼来到客厅,把格鲁弗猛地从琴凳上拉下来。他自己也是脏话连篇,当他用脏话骂起他天才儿子的时候,就没有格鲁弗说话的份了。照老头的看法,格鲁弗只是发现一堆噪音的婊子养的懒货。他时常威胁要把这j巴c的钢琴扔出窗外——连同格鲁弗一起。在这种大吵大闹当中,如果母亲敢于c手干预,他就会给她一拳,让她去把n撒撒干净。当然,他也有吃瘪的时候,他会这样问格鲁弗:你究竟丁丁冬冬弹些什么?如果格鲁弗说,例如,“嗨,the sonata pathetique (伤心奏鸣曲)。”老家伙就会说——“那究竟是什么意思?嘿,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就不能用明明白白的英语来表示吗?”老头的无知比他的野蛮更让格鲁弗受不了。他打心眼儿里为他父亲感到羞愧,他父亲不在他跟前的时候,他就会无情地嘲笑他。他长大一点儿以后,他常常暗示,要不是那老家伙是这样一个卑鄙的杂种,他便不会天生是畸形脚的。他说,老头一定是在母亲怀孕时踢了她的肚子。这所谓的踢肚子,一定以多种方法影响了格鲁弗,因为当他完全长成一个年轻人的时候,就像我刚才所说的那样,他突然如此热衷于上帝,以至于你在他面前擤鼻子都首先要征得上帝的同意。
格鲁弗皈依宗教就在我父亲泄气之后,这就是我想起格鲁弗的原因。人们有好些年没有见到瓦特勒斯一家了,然后,就在可怕的鼾声中,格鲁弗昂首阔步地出现了,他一边准备要把我们从邪恶中拯救出来,一边到处向人们祝福,并请上帝作证。我首先在他身上注意到的,是他个人外表的变化;他已经在耶稣的血中洗干净了。确实,他洁白无瑕,几乎有一股香气从他身上散发出来。他的语言也净化了,不再说粗话,只有祝福和祈祷的话。他同我们进行的不是一种谈话,而是一种独白,独白中即使有问题,也都是他自己来回答。当你请他坐下,他坐到椅子上的时候,他就以长耳大野兔的那种机智说上帝献出了他所爱的惟一儿子,为的是我们能享有永恒的生命。我们真的需要这种永恒的生命——还是我们仅仅沉迷于r欲的欢乐,不知道拯救地死去呢?无疑,他从来没有想到过,向一对老年人——其中一个在酣睡,在打鼾——提起“r欲的欢乐”有多么不合适。他如此活跃,如此兴高采烈地沐浴在最初的神恩中,以至于一定忘记了我的妹妹是个疯子。因为他甚至没有询问她怎么样,就开始以这种新发现的宗教废话,向她高谈阔论起来。她对此全然无动于衷,因为,我要说,她的神经不很正常,如果他同她谈论菠菜末,对她来说也是同样意思。像“r欲的欢乐”这样的话,她觉得意思就像是打着红阳伞的美丽的一天。我看她坐在椅子边上,敲她脑袋的样子,就知道,她只是在等待他喘口气的时机,来告诉他,教区牧师——她的教区牧师,是个圣公会会员——刚从欧洲回来,他们准备在教堂的地下室举办一次义卖集市,她将在那里摆个摊,卖从五分一角商店弄来的小垫布。事实上,他刚停下一会儿,她就滔滔不绝起来——什么威尼斯的水道啦,阿尔卑斯山上的雪啦,布鲁塞尔的狗拉拖车啦,慕尼黑漂亮的肝肠啦。我的妹妹不仅笃信宗教,而且完全是个疯子。格鲁弗悄悄c进来,谈起他看到了新的天堂,新的人间……因为第一个天堂和第一个人间已经消失,他说,用一种歇斯底里的滑音咕哝着,为的是要卸掉精神包袱似的说出神谕般的信息:上帝在人间建立了新的耶路撒冷,他,曾经满口脏话,被畸形脚毁了的格鲁弗·瓦特勒斯,在那里找到了好人的宁静与沉着。“再也不会有死亡……”他开始喊叫,当时我妹妹侧身向前,非常天真地问他是否喜欢玩保龄球,因为牧师刚在教堂的地下室安装了一个非常漂亮的新保龄球道,她知道他会很高兴见到格鲁弗的,因为他是一个谦和的人,对穷人那么好。格鲁弗说,玩保龄球是一种罪孽,而且他也不属于任何教堂,因为教堂都是不信神的;他甚至放弃了弹钢琴,因为上帝需要他做更高尚的事情。“胜者将继承一切,”他补充说,“我将成为他的上帝,而他将成为我的儿子。”他又停下来,在一块漂亮的白手绢里擤鼻子,我妹妹抓住这机会提醒他,他以前总是淌鼻涕,从来不擦。格鲁弗非常庄严地听着她的话,然后说,他已经被治好了许多坏毛病。这时候,老人醒过来,看见格鲁弗活生生地坐在他旁边,十分吃惊,有好一会儿他似乎拿不准,格鲁弗是疾病造成的梦中现象呢,还是幻觉,但是一看到干净的手绢,他便立刻清醒起来。“哦,是你啊!”他喊道。“瓦特勒斯家的男孩,是吧?那么,你究竟在这里干什么呢?”
“我以上苍的名义而来,”格鲁弗泰然自若地说。“我已被十字架上的蒙难所净化,我以基督的名义来到这里,使你们得到拯救,走在灵光中,得到力量和荣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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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一章(5)
老人一副茫然的样子。“哟,你是怎么回事?”他说,给了格鲁弗一个虚弱而又带安慰的微笑。我母亲刚从厨房进来,站在格鲁弗的椅子后面。她用嘴做了个鬼脸,设法让老人知道,格鲁弗疯了。甚至我的妹妹似乎也明白,他有点儿毛病,尤其是因为他拒绝到保龄球场去。她可爱的牧师专门为格鲁弗之类的年轻人安装了这个球场。
格鲁弗有什么毛病?什么也没有,只是他的脚牢牢地扎根在圣城耶路撒冷的大墙的第五基础上,完全由缠丝玛瑙构成的第五基础,他从那里俯瞰一条从上帝的宝座流出来的生命之水的洁河。看到这条生命之河,格鲁弗就像有上千只跳蚤在咬他的下结肠。直到他至少绕地球跑了七圈以后,他还是不能静静地坐下来,多少安之若素地观察人们的盲目与冷漠。他活生生的,已得到净化,虽然在迟钝、懒惰的清醒者眼里,他“疯”了,在我眼里,他这样生活似乎比起以前来无限好。他是一个讨厌的家伙,但是于你无害。如果你长时间听他谈话,你自己也多少会得到净化,尽管你也许不相信他的话。格鲁弗欢快的新语言总是使我想笑,通过放纵的大笑,清除掉我周围迟钝的清醒在我身上积累起来的杂质。他像庞塞·德莱昂庞塞·德莱昂(1460—1521):西班牙探险家。——译者曾经希望的那样活生生的;只有为数不多的人这样活生生过。由于他异常活生生的,因此,如果你当着他的面大笑,他一点儿也不介意。甚至你偷走他仅有的一点点财物,他也不会在乎。他活生生而又无实在意义,这是多么接近神性啊!因而这就是疯狂。
由于他的脚牢牢地扎根于新耶路撒冷的城墙,格鲁弗知道一种无比的欢乐。也许,如果他不天生一只畸形脚,他便不会知道这难以置信的欢乐。也许格鲁弗还在娘肚子里的时候,他父亲踢他母亲的肚子反倒踢好了。也许,正是踢在肚子上的这一脚,使格鲁弗翱翔,使他彻底地活生生,彻底地清醒,甚至在睡梦中,他也在传递上帝的信息。他劳动得越艰苦,就越少疲惫。他不再有担忧,不再有遗憾,不再有恼人的回忆。除了对上帝以外,他不知道有任何职责,任何义务,而上帝指望他什么呢?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有……除非是对上帝的赞美。上帝只要求格鲁弗·瓦特勒斯活生生地在r体中显现。上帝只要求他越来越活生生。在充分活生生的时候,格鲁弗就是一个声音,而这声音则是一股洪水,使一切死亡的东西都进入混乱状态,而这混乱状态又反过来成为世界之嘴,在嘴的正中央是动词“to(存在)”。一开始就有这个词,这个词与上帝同在,这个词就是上帝。所以上帝就是这个奇怪的不定式,这就是存在的一切——难道还不够吗?对格鲁弗来说,这已经绰绰有余了:这就是一切。从这个动词出发,他走哪条路,有什么区别呢?离开这个动词,就是离开中心,就是要建一个通天塔。也许上帝故意让格鲁弗·瓦特勒斯残废,为的是让他留在中央,同这个动词在一起。上帝用一根看不见的绳子把格鲁弗·瓦特勒斯拴在他扎透世界心脏的柱子上,格鲁弗成为每天下金蛋的肥鹅……
我为什么要写格鲁弗·瓦特勒斯呢?因为我碰到成千上万的人,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他们大多数更加理智,他们当中许多人光辉灿烂,其中有些人甚至很有名气,但是没有人像格鲁弗那样活生生,那样没有实在意义。格鲁弗是不可穷尽的。他就像一小点儿镭,即使埋在山底下,也不会失去释放能量的能力。我以前见过许多所谓精力充沛的人——美国不是充斥着这种人吗?——但是,凡以人类形象出现的,却没有一个储存着大量能量。是什么东西造成了这不可穷尽的大量能量的储存呢?是一种启发。是的,它就发生在一眨眼之间,这是任何重要事物发生的惟一途径。一夜之间,格鲁弗预想的一切价值都被抛弃了。就像那样,他突然在别人运动的时候停止运动。他踩住刹车,却让马达不停转动。如果说,他曾经像其他人一样,认为有必要到某个地方去,那么他现在知道了,某个地方就是任何地方,所以就在这里,为什么还要挪动呢?为什么不停好车,让马达不停转动呢?同时,地球本身在转动,格鲁弗知道地球在转动,也知道他在同它一起转动。地球正在去任何地方吗?格鲁弗无疑问了自己这个问题,而且一定很满意地知道,地球不去任何地方。那么谁说过我们要到某个地方去呢?格鲁弗会向这人那人打听,他们要去哪儿,怪事情是,虽然他们都在走向他们各自的目的地,但是他们没有一个人停下来反思一下,所有人必然走向的惟一目的地都同样是坟墓。这使格鲁弗困惑,因为没有人能使他相信,死亡不是一种必然,而任何人都能使任何其他人相信,任何其他目的地都是一种非必然。相信了死亡的绝对必然性之后,格鲁弗豁然开朗,空前生气勃勃起来。他在一生中第一次开始生活,同时,畸形脚完全从他的意识中消失了。这件事想起来也怪,因为畸形脚就像死亡一样,是另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然而畸形脚从思想中消失了,更重要的是,同畸形脚相关联的一切都消失了。同样,由于接受了死亡,死亡也从格鲁弗的思想中消失了。抓住死亡这一种必然之后,所有的非必然都不见了。世界的其余部分现在正拖着畸形脚的非必然向前跛行,只有格鲁弗自由自在,不受任何阻碍。格鲁弗·瓦特勒斯是必然性的人格化。他也许会有错,但是他是必然的。如果一个人不得不拖着一只畸形脚跛行,正确又有什么好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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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回归线》第十二章(1)
〔c曲〕只有为数不多的人懂得这条真理,他们的名字成为十分伟大的名字。格鲁弗·瓦特勒斯也许绝不会为人所知,但他同样十分伟大。这也许就是我写到他的原因——即这样一个事实:我有充分的辨别力,能明白格鲁弗已经达到了伟大的程度,尽管没有其他人会承认这一点。当时,我只认为格鲁弗是一个无害的狂热者,是的,有一点儿“发疯”,就像我母亲暗示的那样,但是每一个抓住关于必然性的真理的人都有一点儿发疯,只有这些人才对世界有所建树。其他人,其他伟人,在这里那里摧毁一点东西,但是我说起的这些少数人,其中包括格鲁弗·瓦特勒斯,能够摧毁一切,为的是真理能够生存。通常这些人都天生有障碍,也就是说,天生有畸形脚,而奇怪地具有讽刺意味的是,人们记得的只有这畸形脚。如果格鲁弗这样的人没有了他的畸形脚,世人就说他“发疯了”。这就是关于非必然性的逻辑,它的结果是不幸。格鲁弗是我一生中遇到的惟一真正快乐的存在,因此这是我正在建立的一座小小纪念碑,为了纪念他,纪念他快乐的必然性。可惜的是,他不得不用基督来作为支柱,但是只要一个人抓住真理,靠真理生活,那么,他如何得到真理,又有什么关系呢?
c曲
“混乱”是一个我们发明出来表示一种无法理解的秩序的词。我喜欢细想事物成形的这个时期,因为这种秩序,如果被理解的话,一定是令人眼花缭乱的。首先是海迈,牛蛙海迈,还有他老婆的卵巢,它已烂掉了好长时间了。海迈被完全裹在他老婆腐烂的卵巢里。这是日常话题;它现在优先于泻药丸和长舌苔的舌头。海迈贩卖“性谚语”,他就是这样说的。他说的一切不是从卵巢开始,就是导向卵巢。他不顾一切地仍然和老婆做a——长时间像蛇一般的交媾,交媾中他还会在完事前抽上一两支香烟。他会努力向我解释,烂卵巢流出来的脓如何使她热烈。她始终是一把好手,而现在她比任何时候都好。一旦卵巢摘除,就说不清她会是什么样子。她似乎也明白这一点,因此,去他妈的!每天晚上,盘子收走以后,他们就在他们的小公寓里把衣服脱得光光的,像两条蛇一样躺在一起。他多次试着向我描述——她做a的方式。里面就像一只牡蛎,有时候感觉好像他就在她的zg里,zg是这么柔软酥松,这使他极度兴奋。他们常常剪刀式地躺着,向上看着天花板。为了憋住不s精,他就想办公室,想令他烦恼的事情,想大便不通畅对他的折磨。在高c之间,他会让他的心思集中在另一个人身上,以便让她重新开始跟他做a。他常常设法在一边做a时一边还能望出窗外。他变得如此精于此道,以至于他能在他窗户底下的大街上脱下一个女人的衣服,然后把她弄到床上;不仅如此,实际上还能让她同他老婆调换位子,连续作业。有时候他会那样一直c下去,c两三个小时,都不带s精的。为什么要浪费呢?他会说。
而斯蒂夫·罗美洛则不然,要他抑制住这个,可叫他受不了。斯蒂夫壮得像头牛,他随便地到处散布他的种子。我们时常坐在离办公室不远的街角上一个炒杂碎店里交换看法。这里有一种古怪的气氛。也许是因为没有酒。也许是由于他们菜里那种滑稽的小黑蘑菇,总之,很容易就扯到这个话题上了。到斯蒂夫来见我们的时候,他已经做完体育锻炼,洗完澡,用力擦过身子。他里里外外都干干净净。几乎是一个男人的完美标本。当然,他不十分聪明,但却是个好人,一个伙伴。海迈却相反,他就像一只癞蛤蟆。他似乎是直接从他在泥巴里混了一天的沼泽地里来到餐桌上。脏话从他嘴里甜丝丝地滚滚而来。事实上,在他的看来,你不能称之为脏话,因为还没有任何其他成分你可以用来与它相比。这完全是一种y体,一种粘乎乎、稠乎乎的东西,完全由性构成。当他看他的食物时,他视之为潜在的j子;如果天气暖和,他就会说这很适合于寻欢作乐;如果他乘电车,他事先就知道,电车有节奏的运动会刺激他的胃口,会让他慢慢地“亲自”硬起来,他就是这么说的。为什么是“亲自”,我从来也不明白,但是那就是他的表达方式。他喜欢和我们一块儿出去,因为我们总是很有把握碰到一些像样的事情。如果他一个人的话,他就不会总是那么顺当。和我们在一起,他可以换一种r吃吃——按他的说法,是非犹太窟窿眼儿。他喜欢非犹太窟窿眼儿。他说,味道更加香甜,也更容易发笑……有时候就在事情进行当中。他惟一不能忍受的东西是黑r。看到我同瓦莱丝佳一起走来走去,他感到吃惊和厌恶。有一次,他问我是否她没有那种格外强烈的味道。我告诉他我喜欢那样——强烈而有味,周围还带许多r汁。他听到这话几乎脸都红了。令人吃惊的是,他对某些事物是那么敏感,例如,对食物。他对食物过分讲究,也许这是一种民族特征。他个人也是干干净净的。看到他干净的袖口上有一个小污点就叫他受不了。他不断地刷去身上的尘土,不断拿出小镜子来照照,看有没有食物夹在他的牙缝里。如果他发现一点儿碎渣子,他就会把脸藏在餐巾后面,用他带珍珠把的牙签把它剔出来。当然他看不到卵巢。他也闻不到卵巢的味,因为他老婆也是个干干净净的婊子。她整天冲洗身子,准备着晚上的房事。她那么重视她的卵巢,真是悲惨。
直到她被送到医院去那天为止,她都是一架定期做a的机器。一想到再也不能做a了,吓得她丧失了理智。海迈当然告诉她,无论怎么样,对他来说没有区别。像蛇一样缠着她,嘴里叼着烟,又有女孩子在下面大街上经过,他很难想像一个不能再做a的女人。他相信手术会成功。成功!也就是说,她会c起来比以前更好。他常常那样告诉她,一边躺着仰望天花板。“你知道我会永远爱你,”他会说,“请你挪过来一点儿,就一点点……对,就这样……行。我刚才说什么来着?噢,对了……嘿,怎么啦,你为什么担心那样的事呢?我当然会忠实于你的。听着,就往外一点点……对,行了……棒极了。”他常常在炒杂碎店里给我们讲这些。斯蒂夫会拼命大笑。斯蒂夫不可能做那样的事。他太老实了——尤其是对女人。这就是他从来没有运气的原因。例如小柯里——斯蒂夫恨柯里——总是得到他想要的东西……他天生是个说谎家,一个天生的骗子。海迈也不十分喜欢柯里。他说他不老实,当然是说他在钱财方面不老实。在钱财方面海迈很谨慎。他尤其不喜欢柯里谈论他姨妈的方式。按海迈的看法,他竟然捅他亲生母亲的妹妹,真是糟糕透顶,最后还把她说得一无是处,这太让海迈受不了了。如果一个女人不是婊子,人们就应该对她有一点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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