嫁给前任他叔

分卷阅读54

不过几个成年男子的追踪。而且对方明摆了要弄死她。
当时跳车的地点不是太好,僻静处,没多少人。
跑没多久就被追到,对方抽了条生锈的钢管朝着她背部就是猛力一击。李稚浑身力气都给卸了,倒在地上迷晕着,对朝着她头部而来的钢管无力躲开。
本以为死定了,谁知下一秒有个青年挡在她前面,钢管尖锐部分顺着他手臂划到手背,鲜血淋漓。青年抓住钢管,夺了过来,三两下动作敏捷的卸掉对方的力气。
然后又听到还有人过来,那青年把她背起来藏到隐秘的地方,自己出去引开那些人。
李稚当时迷迷糊糊的,又累又痛,看不清青年的脸,只记得他的声音,好像格外温柔可靠。
后来李家人凭借着藏在她项链里的定位追踪仪救回李稚,李稚醒过来却找不到那救了她的青年。
李稚一直记得那个青年的身影,令人觉得安全可靠。
如果不是梁子齐某些方面看上去很像那青年,让她产生触动,也不会一时冲动答应和他交往。
既然答应了交往就要履行责任,因此李稚也就没有说出分手的话。
“说起来,你才更像”李稚猛然顿住,起身盘腿坐起,抓着梁墨右手:“我看看你的右手。”
梁墨也起身,没有反对的把右手给她看。
他的右手有道疤痕,挺长。
以前很狰狞,吓坏过小侄女。所以去做了祛疤手术,还是不能完全去除。
“你这疤痕怎么来的?”
梁墨想了想:“大概是二十岁的时候,去一趟郊外。回来途中听到有人喊救命,替人挡了钢管那人是你?”
李稚压下兴奋和激动,说道:“描述一下情形。”
“当时先听到声音,跑过去看正好看到钢管朝女孩头部砸下来,我没多想就用手挡下了。疤也是那时留下的。”
“真的是你?”
李稚兴奋不已:“我当时找了你挺久,愣是没找到人。”
“那之后没多久我就回德国继续学业。”
“怪不得我怎么也找不到你。”
造化弄人,只是没想到人最终还是那个人。
“那你怎么没认出我来?”
李稚当时被打得快昏迷,什么都看不清。认不出梁墨还算正常,怎么梁墨也认不出她?
“……你当时挺狼狈。”
“你说我丑?”
“没。我只是说你当时挺狼狈”
“你就是说我丑。”
梁墨不解释了,压着李稚在身上把她亲得神魂颠倒再说道:“你滚地上,灰尘沾得满脸都是,何况情势危急,我就没多看你。所以认不出来,小乖,别怪我迟到,好不好?”
他故意压低了音量,变得格外性感迷人。
李稚本来就被亲得迷晕,这会儿更是色令智昏。
“没、没关系。”
不是说她丑就行。
李稚乖巧的揽着梁墨的肩膀,软绵娇俏。
想了想当时的情形,再想想现在是她老公的梁墨,就是一阵得意的偷笑。
“你看看,我眼光多好呀。蓝河酒吧那晚,偏偏挑中你。”
梁墨抓起李稚的手指,放嘴里咬了一口。
“嗯。你眼光最好。”
“那是,你还是我的救命恩人。回头我跟我爸说一声,他肯定对你印象加分。”
梁墨轻笑,搂紧了妻子,让她在怀里自顾自描绘着未来美好的蓝图。
听那样的假设,竟也让他真的感觉到了无与伦比的幸福和快乐。
他没有说出其实自己几年前就对李稚一见钟情的事,说了也没什么意义。
当初会心动,也许是因为她漂亮的容貌,也许是因为人群中她耀眼又骄傲,让他一眼相中,心动不已。然而他毕竟克制,多年后,心悸的感觉还是存在。
所以他不打算再克制下去。
反正,现在拥有李稚的人是他。
并且将永远、一直拥有下去。
他们会相互扶持、白头到老,恩爱到老。
这就是目前最大的意义。
“对了,过几天我得参加梁子齐和孟怀呦的订婚宴。”
“怎么还去?”梁墨摩挲着李稚的肩膀说道。
“我爸替我应下的。”
“……爸爸威武。”
“我爸都不在,你不用拍马屁。”
“时刻不能放松警惕,才是好女婿的标准。”
李稚被逗笑,推了下梁墨的肩膀:“去你的。虽然之前我很烦,但是现在……嘿嘿嘿,我迫不及待想看看他们叫我三婶时候憋屈的样子。”
“我陪你去?”
“当然……嗯?这么说来,你原本是不打算去的?”
“嗯。”
“为什么?”
“没必要去。”
“不错。”李稚‘啵’的一声亲在梁墨嘴唇上:“我真是越来越爱你啦,老公。”
梁墨对于她的告白,唯一能回应的就是拉起被子盖上去。
“再来一次……”
“不唔!”
.
第二天李稚还在睡,梁墨已经穿好衣服,走了过来。
没等他开口,李稚先说道:“你要是敢把我的睡意全吓跑,晚上你回自己家睡。”
梁墨轻咳几声,讪讪的说道:“早起吃早餐。”
李稚眼睛没睁开,指着他说道:“你要是能克制下自己,我肯定能早起。”
老婆都有了,还要克制,那还是人吗?
梁墨不敢说这些,怕今晚真被赶出房门。
刚结婚没两天就被赶出房门,太丢人了。
“我不吵你。”
李稚微睁眼,盯着一表人才、面容清冷的梁墨:“禽兽!”
一提到自己睡,立刻改变原则。
梁墨笑了笑,亲亲李稚脸颊、嘴唇:“早安吻。”
李稚现在很困,半点柔情蜜意都没有。闭着眼感受雨点般的吻轻柔的落在脸上,反而更昏昏欲睡。即将入睡时感觉自己的手被抬起来,无名指有点凉意。
随即便是梁墨抽身离去的感觉:“我上班了。”
李稚沉沉入睡,再醒过来的时候公寓里只剩下她一个人。转头看了看闹钟时间,8:10。
她打了个哈欠,伸了下懒腰,眼角被手指上的银光吸引住。伸到眼前看,发现是枚钻戒。
造型不是很华丽但胜在别致,钻戒闪耀着亮眼的光芒,套在无名指上,让李稚心里涌起莫名的感觉。
盯着看了半晌,忍不住笑起来。
倒回床上,捧着戴了钻戒的无名指滚了好几圈。滚完之后,坐起身拿出手机对着无名指摆拍良久,选择光线最好、手指和戒指都最美的角度连拍十几张。
默默挑中最漂亮的九张,发朋友圈。
编辑的时候,删了好几次,最后只输入一个字,然后发送。
【嗯。#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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