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场鸦雀无声,因为大家都知道压根没有八石弓,最起码全场没有一个人见过。这个时候,刘正龙就像草草的结束这次对决,毕竟对毛头小子,赢了不光彩,输了很丢人。
“有,八石铜弓,射铁箭,就是不知道这位天子门生是否能够拉的起来了。”一个银袍将军拿着一张精铜打造的硬弓慢慢地走了过来,他一边走一边说道:“这个铜弓是我先祖渤海郡王的遗物,在当今世上也只有陕西大侠铁臂膀周侗,周老先生曾经使用过,当然了,如果刘兄能够拉开的话,高宠愿意将此弓相赠。”
看来古人诚不欺我,传说中的铜弓铁箭原来是真的,不过既然是高宠送来的,想要躲开那是不可能了。刘正龙朝着声音传来的方向望去,发现一个身高比自己高半头,长着娃娃脸的银面小生朝自己走来,心中暗想这个俊的让女人嫉妒,男人羡慕的美男子就是神枪高宠不成?
高宠来了,潘峰不由得暗暗叫苦,他生怕这两个高手撕破脸打一架,要知道两虎相争,必有一伤,不管是伤到高宠,还是伤到刘正龙,这局面都很难收场。
铜弓大约有二三十斤重,拿在手上十分的沉,这显然不太适合射箭,普通的箭射出去会打飘,也只能配一支就三斤重的铁箭了。
弯弓射箭是讲究技巧的,不是说力量大了就一定射得远,尤其是铜弓的技巧就非常重要。射重弓的技巧是近代人发明的,大宋朝的曹猛当然不知道,要不然他也就直接挑战八石的铜弓了,当然如果那样就没有刘正龙什么事了。
高宠把铜弓递到刘正龙手上之后说道:“早就听说过你的大名,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就冲着你要拉开铜弓的勇气,你这个朋友,我高宠交定了。”
“等我拉开之后,再说吧。”
刘正龙是小腿开始发力,力量连贯腰身,最终到达臂膀,然后这个家伙奋力拉弓,将三斤重的铁箭射了出去。
重重的铁箭破碎虚空,呼啸而出,就像是蛟龙出海一样吸引了全场人的目光,几乎每个人都不相信自己的眼睛,简直太不可思议了,铁箭飞的那么快,那么远。
八百步,几乎是冷兵器时代单兵作战的距离极限,当然了大宋朝最远射程也就是五百步了,这个八百步的确是极限,而且是无法逾越的鸿沟。
右臂肌肉拉伤的刘正龙暗暗叫苦,不过他知道在众目睽睽之下,也只能咬紧牙关,绝对不能让任何人看出来不适。
“宝弓赠英雄,这把铜弓就赠送给刘兄了。”
“君子不夺人之爱,况且是高家先祖之遗物。”刘正龙实在是没力气拿走铜弓,所以坚决不收。
高宠可不知道对方受伤了,只是被刘正龙的高风亮节所折服,他笑着说道:“刘兄,走吧,我陪你去喝酒。估计在这里你喝酒也不尽兴,走我们去醉仙楼喝酒,那是我们高家的产业,喝酒的时候清净,不过喝的还是你的万艳同杯,我们实在是做不出来更好的酒了。”
“那我就为高贤弟专门酿造一款铁马冰河入梦来的美酒,专门给习武之人喝的烈性酒。”刘正龙倒是想结交性子直爽的高宠,这样的高手将来抗金的时候,一定是大有用途的。
本来应该是一场相亲会的,这就突然变成了交友会,潘峰,潘岳,柳明峻,曹晟,向子房,施云翼都跟了过去。
施云翼和刘正龙只是一起参加过一次赌局,可以说一点都不熟,不过施云翼是个假名字,实际上他是燕王赵俣的公子赵云翼,这个家伙和曹晟,向子房关系很好,今天也纯粹是凑热闹。
高宠做东请客,在衙内圈尚属首次,不过这些公子哥都给这个大宋神枪面子,一个个显得情绪高涨,如果说还有谁情绪不高的话,那一定是潘峰了。不管怎么说刘正龙算是和潘锦打了个照面,可是还没有见到自己的妹妹潘韵就离开了,真的是失策。
喝酒的时候,高宠就直接把众人给无视了,好像整个包厢只有他和刘正龙两人,这个家伙连自己的弟弟高良都忽略了,就别说其他人了。
高宠端起酒杯说道:“刘兄,您的文采早就在京城传遍了,现在看来您是文武双全,有空的话,咱们兄弟两个切磋一下。”
“文武双全?你高估我了。”刘正龙喝完酒之后,很无奈地说道:“论文,背不下来四书五经,左传春秋,论武骑不的马,杀不了敌。连最常见的马上兵器,我一个都没有用过。今日挽起八石铜弓,纯粹是力量和技巧的结合,射箭别说百步穿杨了,简直就胡乱射。”
这话在别人听起来士兵客气,但是在性子耿直的高宠听起来,或许真的就是那么回事,他不解地问道:“文的不行,刘兄你是怎么进得了官家法眼的。你不能上马杀敌,那就太不可思议了。你一招就把我弟弟打败,说实话,那样做我都没有把握。”
刘正龙算是看出来了,这个高宠属于那种思想单纯,不轻易怀疑别人的老实人,他也就不打算隐瞒,于是就笑着说道:“吟诗填词,哥哥我算是独步天下吧,最起码周邦彦老爷子都认为我天赋最高,官家也比较认可,尤其是我填的那首破阵子,说到官家心坎上了。至于说对阵,那最多算是步战,一般人还真不是我对手,恐怕天下也只有王寅,林灵素能与我一战。我骑马打仗的话,绝对玩不转。不过排兵布阵,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还是可以的。”
后面那句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显然是刘正龙自我吹嘘,目的就是让高宠对自己重视。
很显然,刘正龙的目的达到了,一直以来,高宠都是心高气傲之人,自认枪法无双,不过他不太爱读兵书,统兵打仗可以,但是坐镇中军,决胜千里之外的话,那就明显不足了。这个家伙认识到了自己的不足,所以才对刘正龙感到重视。
高宠翻来覆去把那首破阵子读了好几遍,最后说道:“好一个醉里挑灯看剑,梦回吹角连营,。八百里分麾下炙,五十弦翻塞外声,沙场秋点兵。就冲着这几乎话,将来上阵杀敌的时候,兄弟我愿意和你并肩作战。”
高宠和刘正龙聊得越来越带劲,可是曹晟,向子房几个就感到索然无趣了,他们纷纷告辞,不过临走的时候,约好了,等金明池御宴之后,兄弟几个在为刘正龙庆祝,显然把这个家伙当成了便宜。
喝得醉醺醺的高宠非得和刘正龙结拜成异姓兄弟。
两个人可以说喝得昏天黑地,究竟怎么走出去的两人都不清楚,不过酒醒的时候倒是知道,两人都在潘家,显然是潘峰不甘心这样结束,故意把两人送到了潘家。
吃早点的时候,刘正龙见到了潘韵身材高挑,腰身纤细的古典美人,或许没有潘锦的那么漂亮,但是这个美女身上那种典雅的气质让人深深的着迷。最主要是,这个丫头大早起吟唱刘正龙从后世剽窃过来的天净沙·秋思,那天籁之音让人着迷。
潘韵发现刘正龙在自己身后的时候,羞得满脸通红的她飘飘万福道:“不知道刘大哥在后面,韵儿唐突了。”
“韵儿的歌喉绝对是天籁之音,真的是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不知道今后还有没有机会听到。”相比较而言,刘正龙更加喜欢贤淑文静,气质高雅,身材更好的潘韵,毕竟这个十九岁的大姑娘娶回去,要比潘锦那个十六岁的丫头更美妙,毕竟来自现代社会,对于十六岁的少女结婚,他的骨子里还是有点排斥的。
“韵儿倒是愿意唱给刘大哥听,就是不知道刘大哥是否愿意为韵儿作诗填词?”潘韵知道父母的意思是让自己嫁给这个男人,既然无法改变命运,那么她就想多了解这个男人。
“欲寄愁心朔雁边,西风浊酒惨离颜。黄花时节碧云天。古戍烽烟迷斥堠,夕阳村落解鞍鞯。不知征战几人还。”刘正龙再一次厚颜无耻地剽窃了一次,不过这个家伙暗暗发誓,今后尽可能不再做这种见不得光的事情。
潘韵是个多愁善感的女孩子,她读了好几遍之后,才把这首浣溪沙唱出来。
这一次的见面,刘正龙倒是没有觉得什么,可是潘韵这个少女却怀春了,她相信眼前这个男人就是自己未来的夫君,今后自己将会和他一起走完余生。
原处偷看的潘峰急忙把自己看到的去告诉母亲高氏。
高氏第一次见到刘正龙就有意把自己的女儿许配给这个年轻人,现在既然和女儿情投意合,那岂不是随了心愿,现在唯一的问题就是谁来做媒,这事关潘家的颜面,绝对马虎不得。这事显然应该是男方的父母提起,可是刘正龙是个单门独户,父母早就不在了,这个问题就显得有点复杂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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