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月扑我怀(1V1)

第二十五章陈近生的番

1986年的中秋节,一位衣着不菲的华国女人,忽然光临曼哈顿南端下城包厘街上的一家华人医馆,哪怕她是挺着大肚子,那双高跟鞋也依旧走得风情摇曳,只不过当时看起来狼狈了些、荒乱了点。
她是来打胎的。
五十多岁的华人医生夫妇倒是见怪不怪,因为这种表面光鲜亮丽背地里却来小医馆打胎的女人,他见得不少。
照例询问妊娠的情况。
女人强行压下全身荒乱,就连补妆时擦的口红都是烈焰的红,态度坚决,“医生,我吃了不该吃的东西,这个孩子是不能要的。”
月份大,风险也大。
女人拿出厚厚的一迭美金摆在桌上。
但是这种事情做多了,变得游刃有余,医生夫妇注视女人肚子时都是麻木的,照例给她打针、做引产。
也不知道当天是中秋节还是什么原因,医生夫妇偏偏在拿起钳子的时候产生了一丝怜悯,没有将那胎儿夹碎了再取出来,引产的时候胎儿还是完好的,只不过通体紫黑色。
男婴,骨骼发育还算健壮。
不可思议的是,当听诊器探上胎儿的时候,还有弱如蚕丝的胎心跳动。
女医生看着麻药一过就逃走的女人,以及自己那个吸大麻要不到钱就将桌子掀翻的儿子,终究忍不住救回了那个男婴。
本就不抱希望,男婴却坚强的活了下来,真是造化弄人,看来本就命不该绝吧。
男医生看着墙上祖辈的照片,光头颅的猪尾巴辫子装束,老一辈说,华人修铁路修的最勤快,工钱给的最低,偏偏洋鬼子就是见不得华人抢他们的活,华人被孤立在异乡,遇到个小病都能病死,所以祖辈漂洋过海来到了这。
而在他手上,不知葬送了多少生命,看着自己妻子抱着那个紫黑的男婴,到底没说什么,埋头闷了一口北芪酒。
如果养得活,那就叫北芪吧。
1992年,北芪六岁,也就是还没有被陈宗林养的陈近生。
小男孩模样生得好,附近的华人都认识他。
会在他转身的时候猜测他妈的脸到底是有多骚勾得男人上了床才有了他,又暗自诋毁一把,肚子大了没本事拴住男人了,结果才把他给堕掉。
他们以为小北芪听不懂,其实他只是不去理会,医生夫妇也不避讳他的身世,跟他坦白,还说你要是想反驳回去,那先去学会药房里的字。
学着学着,他就不在乎那些人的口水话了,因为医生夫妇教给他的东西太多了,小小脑袋,大大问号,他探索不完,也乐此不疲。
大年叁十的唐人街生意依旧不错,那会的洋人还不流行过华国新年,群居一处的华国人依旧会摆上一桌年夜饭,犒劳自己一年的打拼。
医生夫妇不过几年时间就加速老去,被自己儿子吸干了气神,留下一头苍白。今晚也没见到人影,估计是不回来吃饭了。
小北芪在厨房里进进出出端菜,摆好叁双筷子,再给老医生倒上一杯北芪酒。
老医生照例会在桌上询问他最近的字认得怎样,解答一下他的疑惑。
只是疑惑还没有解答完,一队白人闯进了医馆,逼问医生的儿子在哪?他们的货在哪?
年夜饭被甩到了墙上,老祖宗的照片被砸的七八烂,那些华人钟爱的摆饰抡不过铁锤的破坏力,一墙的中药柜子被翻得七零八落。
医生夫妇的头被踩在鞋底下,逼问他们的东西在哪?再不说就要把小男孩摁到厕所里吃屎,枪抵上了脑门,医生说不知道。
他们将小男孩的头狠狠砸进马桶里,血融了水变成浅红色。
医生说可以带着他们找,结果翻箱底都没有找到他们要的东西。
鼻血糊了一地的医生抬眼问他:“这里的规矩,不能在过节的时候找麻烦,难道你们这是在挑衅?”
那是华人帮派的规矩,他们为什么要蹲守,又不是他们的节,就算他们忌惮华人帮派的势力,那些人又真的会插手一个小医馆的事吗?他们也只想找到消失的13公斤白粉而已。
领头的人觉得医生是在耍他,往地上的头狠狠踹了几十脚,一群人都是处于亢奋状态的,他们发现那个小男孩怎么摔打都不哭不闹,有趣的很。
索性换了种玩法,和小男孩一起握着枪,混杂着唐人街敲锣打鼓的声音将医生夫妇打成蜜蜂窝。
既然找不到他们的东西,那就下地狱帮他们找咯。
这些人终于看见这个小男孩起了反应,他尖叫着挣脱手里的枪,抱头缩在角落里。
男人们哄笑成一团,四处搜刮医馆里值钱的东西。
医馆隔壁的人大抵是知道医生那个没用的儿子又惹了什么白粉友,上来找麻烦的,听到枪声的那一刻手都是抖的。
报警也没用啊,年尾那会儿,失业的白人一茬一茬的,毒瘾犯了就来打劫华人的店,之前那家人就是被枪杀的,警察来过一趟后说是白人误杀,那个白人就是觉得华人老板事先藏了枪,他才开枪的。
后来还无罪释放了,大摇大摆经过他们这些华人的商店。
邻居趴在窗上看的时候,浑身是血的小男已经被扔到了那群人的后备箱,他也不过是一句叹气:“家门不幸啊。”再好好教育自己家的小辈,千万别沾那些鬼东西。
北芪见过医生儿子毒瘾犯的时候的样子,医生将人绑起来,他像疯狗一样乱吠,破口大骂医生夫妇,他给他送饭,差点连自己的胳膊都搭进去了,牙印上的血肉外翻,深得要见骨头。
看着默默流泪的医生夫妇,他知道毒品是一定不能碰的,否则他这个被堕掉还死皮赖脸活在世上的人,不会有现在这般待遇。
只是大年叁十医生说要解答的疑惑,他再也听不到了。
趁着那些人在吸粉,他逃走了,逃到了哪里,他也不大清楚,毕竟他去过的地方仅限于唐人街。
他每天都在复习那些人的脸,他希望自己长大了还记住他们。
但事与愿违,他当时填饱肚子都成问题。
他和附近的流浪汉做了邻居,流浪汉的家产比他的要多的多,他只能去垃圾桶里捡。
他还要躲着那些人,只能跑得远远的,漫无目的地走到一个又一个垃圾桶旁边。
他接受过医生夫妇对他的善意,一朝流落街头才发现,翻找个厨余垃圾也会分叁六九等,鬼脸的白人看见了会觉得掉了他们垃圾桶的档次,会招呼那些白人流浪汉过来。
也有人说要送他到福利院,他就悄悄跟着那个人到餐馆,结果听到了关于黑市健康男孩内脏的价格讨论。
他又跑了,他要跑到有餐馆的地方,最好还是华人开的餐馆,这样他就能捡到客人吃不完的饭菜。
动作还要快,否则本就饿着肚子的他,根本打不过流浪狗和附近同样流浪的小孩,从狗嘴和别人嘴里抢吃的。
翻找过的垃圾垃圾袋一定要重新系好,这让才不会被后厨的人驱赶和殴打,才会有下一次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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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立个flag~~快了,我一定要让陈近生在叁十大寿吃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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