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臣

第三章淤青

一切平息后,芙珠双手勾住李琢,腿儿紧贴着他腰腹,白嫩嫩的小脚勾着他松垮的裤带,想蹭下来,知道他那里什么模样,阿琢从来不脱下面。
怀里女孩眼睛亮亮的,李琢却小心翼翼避开,将她双脚放进被中,低头含住她柔软的唇瓣,柔声道:“公主不许闹,时候不早了,臣陪您入睡。”
他呼出来的热气喷洒进耳朵里,芙珠忍不住缩进他怀里,李琢身上痒,却没有制止,用身体去感触她每一寸的肌肤,“明早起来,枕边就摆着您最爱吃的金丝糕,臣护着皇上有功,明儿要去坤宁宫领赏。”
宫变那日,原本是李琢陪在芙珠身边,看她跪了一夜,没吃没喝,悄悄回去拿点吃的,碰巧撞上叛乱,遇着惊慌失措的皇上,挡了背后一箭,立下大功,李琢受了点轻伤,听说灵殿上出了意外,有个哑巴公主险些被绞死,顾不上包扎,急忙来找她。
所幸人没事,脖子上的淤青却要好久才散,他的公主生得这么美,不该有一点瑕疵。
芙珠听说他立下大功,又惊又喜,小手勾住他衣袖,李琢低头,盯着她的唇形,分辨出她说了什么话,“我还没去过坤宁宫,阿琢回来了,记得告诉我长什么样,”她想到太后,仿佛袭来了一股杀意,而这时窗子上闪过重重人影,刀枪擦动,她不由躲进李琢怀里,
李琢抱住她,低头亲吻她湿掉的鬓发,“别怕,那是大将军的手下,到这个时辰交替值班。”
芙珠一听说是九皇叔,心里抖得更厉害,九皇叔那日看她的眼神,至今想想都渗人,又觉得自己实在倒霉,九皇叔掀开父皇的棺木,太后没有瞧见,所有人没有瞧见,偏偏让她撞上了。
芙珠不由摸摸自己的脖子,对于接下来李琢要去坤宁宫,也感到了不安,似乎他们平静幽暗的生活,就将要被打破了。
次日,坤宁宫,一身绛色袍子的冯宦官打开帘子,李琢进来低眉敛目进来,叩首道:“臣叩见太后。”
太后打量着这个年轻秀气的宦官,不由想起那日的四公主,一张瓜子脸儿,生了双勾魂眼儿,含着泪汪汪的珠子,谁看了会不心软,太后却打心底厌恶这种狐媚子,想到了先帝在时,后宫妃嫔就生得这模样,整日里兴风作浪。
但瞧着眉清目秀的李琢,太后有几分入眼,“那日你护着皇上,立下大功劳,是个机灵孩子,今后就来坤宁宫当差,跟着你义父做事。”
这是旁人争着都求不来的机会,李琢却眉头一拧,“奴才……”
话没说完,殿外太监突然宣大司马求见,太后眼睛一亮,这位新任大司马正是崔安凤,救驾有功,位子擢升,赐金印紫绶,地位比丞相还重。
太后听说他来了,心思也不在李琢身上,李琢知道现在不说,以后真没机会,咬咬牙,刚吐出“奴才”两个字,屁股被踹了一脚,义父冯宦官扯着他袖子起来,低声道:“小子你糊涂,太后的话,谁敢忤逆,你不要命,想想公主。”
望着满面怒气的义父,威严森冷的宫殿,李琢顿时清醒了。
太后打发了左右,宫人退出去,迎面就见崔安凤被簇拥走来,腰间悬剑,身材魁梧,穿了一袭朱红袍,更衬托得双眉翠长,眼波入鬓,英俊如神,一群宫女悄悄红了脸颊。
宫里不是没有传过流言,崔安凤自幼长在宫外,生母不详,后来传是孽种,是芙珠的皇爷爷,也就是太宗,与亲妹妹清河公主乱伦的产物。
而他眉眼间的俊美风流,就有几分清河公主的影子。
那可是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年幼时养在太宗底下,是最小的妹妹,一辈子没嫁人,最后疯了,也叫人唏嘘。
崔安凤目不斜视,大步从宫人面前走过,忽然步伐一定,几步退回,停到李琢跟前,莫名盯了两眼。
他眼仁漆黑,带着与生俱来的锐亮,看人一眼,似乎透过李琢在看什么,令人骨子里发抖。
“奴才见过大司马。”
李琢伏在地上,睫压住眼,仿佛被这位天之骄子审视,吓得身子大抖。
崔安凤看着这个年轻宦官,眉眼清艳,若挽上发髻,插上一枝金光闪闪的簪子,是个女子还要妖媚的玩物。
崔安凤讨厌阉人身上的骚气,拧了拧眉头,但耐着性子问,“四公主的病怎么样了?”
先帝在时疑心重,崔安凤常年镇守边疆,鲜少来京城,与宫里走动不大,现在突然问起一个不受宠的小侄女,难突兀,李琢心里却一跳,有种不祥的预感。
其实公主醒来时,他敏锐发现公主对大司马莫名害怕,似乎发生了什么龃龉,但公主刚醒来,他不想勾起她的害怕。
现在迎着崔安凤气势凌人的眼神,李琢面色如常,回得拘谨,“托大司马的福,公主病好得七八分,神气儿慢慢恢复过来。”
“平常都和哪些底下人解闷。”
“公主性子依赖人,醒了后,多和臣说说话。”
“都说了哪些?”
公主与宦官有了奸情,在床上耳鬓厮磨,说的自然都是些亲昵缠绵的话,李琢是万万不敢说的,只挑拣了些寻常的话。
崔安凤漫不经心听着,心思压根儿不在这上面。
他当然知道她不会乱说,一个哑巴,还是个胆小鬼,能说什么。但他疑戒心重,当日掀开先帝棺材,这一幕让这小哑巴撞见,她不能说,还有手可以写,不会写字还有一双勾人的眼睛。
小侄女是哑巴,但她这双眼睛会说话,当时莫名放了她一马,事后回过神了,宁可错杀不可放过一百,就在这时,一直压着的杀意忽然涌上来。
“大司马,别让太后久等了。”李琢似乎察觉到了,声音微颤提醒。
殿中垂着珠帘,太后的身影若隐若现,一双妙目却牢牢盯着这处,有些迫不及待他来了,最近裴太后盯他得紧,起了男女那点子心思。
他需要借助太后夺到两司衙门兵权,这时不宜闹出人命。
崔安凤垂下眼,望着脚边诚惶诚恐的李琢,轻轻一笑,“你倒是个机灵的。”
李琢额头几乎触碰地面,鼻梁上一大颗汗珠滴下来,“臣不敢。”
那颗汗珠正好滴在崔安凤一只靴子上,忽然脸色一变,不悦道:“一股臭骚味,拉下去杖责。”他声音冷漠,带着乖张的恶意,“不用打死,拔了他裤子。”
没有缘由,没有罪名,权贵们处死一个低贱奴才,是不需要理由的。
他只被罚杖责,没有打死,算是轻了。
李琢被堵住嘴巴,按在长凳上,剥光了下面的裤子,众目睽睽下,露出最丑陋的东西,被打得大汗淋淋。
袖口小心藏住的金丝糕掉在地上,被人踩过,碎成了一地。
最后快剩下半条命,冯宦官悄悄贿赂侍卫,将李琢救出,心疼这孩子,“大司马最厌恶咱们这样的阉人,往后见了他,记得躲远,别偷看,也别再心里悄悄打量。”
李琢深深阖着眼,任由汗珠从脸上滑落,“知道了,义父。”
芙珠大病初愈,昨夜又和李琢闹了一回,疲力尽,睡到日上叁竿,醒来就见李琢跪在床前。
李琢面色苍白,木着跪在床边,在芙珠还在睡梦的时候,保持这种姿势看了她许久,手指从她散开的衣领,一点点抚摸到脖子上。
她青紫色的勒痕,只敢轻轻抚摸。
看见芙珠醒来,李琢立即掩下眼中阴郁,忽然就笑了,眉梢温柔,融去脸上的冰雪,刮刮她的脸,“还少什么?”
芙珠双手勾住他的头颈,凑近亲了他一口,她双手按在肩上,按到淤青,李琢后背上全是汗。
他后背,腋下,腿根几乎全是淤青块,但穿着衣服外表看不出。
李琢从袖口掏出一块帕儿,小心翼翼剥开,露出几块还算完好的金丝糕。芙珠捻了一块,吃了半块,嘴对嘴又喂到他嘴里,李琢张嘴接着,吸着她的口水。
他们都喜欢吃金丝糕,芙珠喜欢,是因为李琢喜欢,他进宫前,母亲常常做这道点心,但父亲滥赌,将刚怀孕的母亲典当出去,从此失去下落。
后来李琢也被卖了,卖进宫做阉人,公主生母是婉娘娘,死的早,妃嫔名册上没有任何记载,只知道她是个极美的女子,触动了李琢的心思。
他母亲叫陈婉香,名字也有一个婉,也生得极美,颊边也和公主一样有颗小红痣,他是离不开公主的。
今天在坤宁宫太后把他要去,他却只想拒绝,一辈子哪儿也不去,哪怕做个最低贱的奴才,也要留在她身边。
但做最低贱的奴才,在宫里永远出不了头。
大司马那双锐利漆黑的眼睛,让他当众出丑,身上全是淤青。
“阿琢你怎么了?”芙珠小手勾住他衣袖,察觉到他古怪的情绪。
“臣饿了,”李琢低头盯着她的嘴唇,看到了她说什么,又是一副温柔面孔,“臣想尝尝公主的滋味。”
芙珠刚从床上起来,衣襟散着,糕屑落了进去,李琢伸手进去,却爱抚起两只高翘的奶儿,疼了她一回,才摸出糕屑,卷到嘴里吃干净,芙珠勾住他脖子,凑上小脸,吐出香嫩的舌尖,也要来尝一口。
李琢搂着她,手往外轻轻一勾。
帐子悄然落了下去。
——题外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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