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之恋

第 3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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晓君和我依然是同班同学,却不再同桌。我们不再像初中时那样整天腻在一起,两人都长大了,懂得适度的距离会让人更舒服。但我们还是最好的朋友,收到男孩子的情书,依然会告诉对方。
那时,我就常常收到男孩子的情书。写情书的人有本校的,还有外校的。大多数情书的署名是陌生的,我根本不知道他们是谁。他们在情书里赞美我的美丽,抒发对我的一片深情。
第一次收到情书时我面红心跳,把它当成一件大事。把晓君叫到我家里,反锁了房门,偷偷把信拿给她看,和她分析写信这个人,商量要不要写回信。每个女孩收到生平第一封情书心里都是慌乱和快乐的。嘴上在咒骂这个写信的人的大胆和荒唐,内心却是虚荣的满足,为自己终于长成一个被人爱慕的女子而感到安慰。
后来情书收得多了,就不再当回事,自己看完就扔了,或转给晓君看。晓君对我情书特别感兴趣,认真地把我的情书收集起来。晓君是个言情小说迷,是琼瑶和三毛的绝对崇拜者,收藏着这两人的全部作品。她的理想是当作家,将来也要写出这样感人肺腑的言情小说。她收集我的情书是想将来拿来做素材。作为她最好的朋友,对她这个美好的理想当然应该鼎力相助,况且我觉得晓君这么感性,是块当作家的好材料。
我记得收到过一个外校男生的情书。他说他每天上学的路径正好和我相反,我和他经常擦肩而过。他已经注意了我一年,每次擦肩而过都让他心跳不已。在一封信里,他还提到他的一个同学是我小学的同班同学,为了取得我小学的一张合影,他不惜被那个同学敲诈,送给他两张外国邮票。他最后说,我现在比小学时好看多了。
这封信让晓君足足笑了5分钟才止住。
“这个男生太可爱了!这个情节太妙了!是绝好的小说题材,我将来一定要写到我的小说中去。”晓君好不容易止住笑,对我说。
“是呀,现在怎么还有这样的傻小子。我还没想到是谁呢?每天上学都匆匆忙忙的赶时间,根本没注意过路的人。”我也笑了。
“海棠,你真的是越来越漂亮了,你知道吗,很多男同学在背后都叫你校花呢。”晓君说。
“去你吧,我才不想当什么校花。”我不好意思地嗔道。其实我早就听说了,海棠是龙城一中的校花,这不是指教学楼前种的那些海棠花,而是指高二(一)班的女生岳海棠。我表面上不好意思承认,但心里是高兴的。
“你就别谦虚了,我想当还当不上呢?唉,我这该死的青春痘,把我的光彩全遮住了。你说怎么这么灵呢?我昨天不过吃了三颗荔枝,今天就长了三颗痘痘!喝了三杯‘王老吉’都没有把这火气压下去。烦死了!”晓君说起了青春痘,连忙从书包拿出小镜子照起来。
“晓君,你别喝这么多‘王老吉’了,这么苦,亏你也喝得下去。你看你,现在脸色变得这么青,就是这‘王老吉’闹的。”我说。
晓君偏爱吃油炸食品和荔枝、芒果等容易上火的水果,吃完又拼命喝凉茶,说什么“以毒攻毒”。喝得小脸都变色了,白里透青的。
“有什么办法呢?唉,老天太不公平了!怎么你也吃那些东西,你就不长痘痘呢?”晓君撅着嘴,第一万次向我抗议。
“我也不知道呀,可能是我们皮肤的质地不一样吧。你的皮肤偏油性,我的偏干性。”我答道。的确,我和晓君一起吃那些东西,皮肤却一点事没有。
为了转移晓君的注意力,我把话题又转到那封情书上。
“晓君,我现在还没想到我这个小学同学是谁呢?怎么这么敢开口,一张小学时候的合影敢敲诈人家要两张外国邮票?”
“就是呀,谁这么有经济头脑?”晓君果然把镜子收起来,和我一起讨论起来。
“不仅有经济头脑,而且心狠手辣。”我说。
“是个做生意的奇才,将来一定能在商场上所向披靡。”晓君断言。
我把小学的男同学全部筛选了一遍,也没想出是谁。小学的男同学那时都还是小孩,忙着玩弹弓和赌“三角”(小学男生爱玩的一种游戏,把烟盒叠成三角,放到地上拍,谁把“三角”拍得翻过来,这张烟盒就归谁)看不出谁有经商才能,将来能在商场大展宏图。
后来,我动了恻隐之心,为了不让这个人再胡思乱想,我改了上学路线。
第十二章 韩勇的情书
有一段时间,我每天都收到同一个人的情书,这引起了我注意。他在信中详细的描述我当天穿的衣服和装束,但他说,我不会知道他是谁。
我开始观察我周围的男生,和晓君分析了几个怀疑对象,但都不太肯定。从来信分析,这个人是我们学校的,但不是我们班的。他在好几封信中提到在篮球场上看到我从旁边走过,我猜想他也许是校篮球队的人。
一天下午,我这个英语课代表捧着刚收上来的全班的英语作业,向教师办公室走去。经过篮球场的时候,看到球场边写着年级篮球赛将在5点开始。我特地向球场望去,此刻,一群刚换上球衣的男生正在球场上做赛前准备,一个高个子的男生正在练习投篮,只见他稍一瞄准,随手一投,一个三分球便进了。
球滚到我的脚边,他过来捡球,我们的眼睛对视了一下。
很快他把球捡起,回到了场内。
但在对视的一瞬间,我确定,他就是写信的那个人。
他的情况晓君很快就帮我打听清楚了。他叫韩勇,和我同级,是理科(三)班的学生,身高189厘米,是全校最高的男生,所以有个比本名更响亮的外号叫“高韩”。曾经上过少年体校,因为有打篮球的特长,作为特长生招进龙城一中的。现在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校队的绝对主力,我们学校在前两届的全市中学生篮球联赛中均获得冠军,他功不可没。
我开始注意观察他。他除了个子高外,身材也是很不错的。宽宽的肩膀,肌r的块面很有力度,有些像西洋的雕塑。只是有点驼背,不够挺拔,个高的男生好像都有这种毛病。他长得一般,卧蚕眉,小眼睛,单眼皮,高鼻梁,厚嘴唇,皮肤黝黑,头发永远剪成“板寸”。这种形象,要是叫外婆来评,一定是被说成“粗胚”的,但照晓君的标准,也可称为“男子汉”。
知道了写信的人是谁,我松了一口气。因为知道自己不会喜欢上他。我还是喜欢陈亦凡那种玉树临风,斯文秀气型的男生。而且经历了初中三年的苦恋,我很怕自己再次坠入情网。知道韩勇不是自己喜欢的类型,我放下心来。
“这个韩勇看上去五大三粗的,没想到也会给你写情书。”晓君说。
“难道身体健壮的人就没有感情吗?写情书难道是小白脸的专利吗?你这是什么逻辑?”我有些不满地质问道。
“我是说,他看上去冷冷的,一副对什么事都不在乎,什么人都不放在眼里的模样。他是男生的头目,身后总是跟着一群小兄弟,他虽然学习成绩不怎么样,但在学校却能呼风唤雨,是个无人敢惹的角色。看上去不像是会给女生写情书的人。”晓君解释道。
“是吗?我原来怎么不知道有这么一个人呢?自从那天认定他就是写情书的人之后,才发觉原来在学校经常能碰到。”世上的事情就是这样,如果你对一个人不感兴趣,他就是和你擦肩而过一万次,也不过是像空气飘过。但你认识他之后,就会发现,原来你们几乎天天可以碰面。
“哼!”晓君用鼻子发出哼声。“你海棠的眼角长到额头上了,怎么会注意人家。”停了一会,又问:“你对这个韩勇怎么看?”
“我喜欢看他打篮球的样子,真的很帅。”我说,这是实话,我喜欢热爱运动的男生,特别是韩勇投三分球那份自信的样子,真的潇洒极了。
“他可是有很多球迷的,很多女生都喜欢他,他比赛的时候,啦啦队里大多是女生。”晓君知道得可真不少。
“是吗?原来他还是个大众情人呀。可惜,我不是那些女生。”我说。
“为什么?”晓君好奇地问。
“他不是我喜欢的类型。”我答道。
“嗯,我猜到了。你不会看上他的,我也觉得他和你不般配。”晓君说。
虽然我不喜欢韩勇,但也不讨厌他。没有哪个女人真的讨厌自己的爱慕者,只要他的追求对自己的生活不构成威胁,他们的存在其实是给女人带来愉悦感和成就感的。
女人就是这样一种虚荣的动物。
所以我虽然知道了韩勇就是每天给我写信的人,却并不点破,也不回信拒绝。在校园里相遇,目不斜视地走过去,绝不给对方目光交接的机会。但走过去好远,我都还能感觉到背后那双眼睛的注视,那炙热的眼神让我的皮肤也有了热度。
知道校园里有一双爱慕自己的眼睛在随时盯着自己,我越发注意自己的形象,人也愈发美丽起来。
那时,我没有住校,每天上完晚自习自己骑自行车回家。从学校到我家骑车大概十分钟,要经过一个立交桥。有一段时间,桥的路灯坏了,听说最近在桥底发生了好几起抢劫案,所以过桥的时候我总是特别紧张,没有同伴自己是不敢独自过的。有一天,无意间我发现韩勇跟在我后面,和我保持着5米左右的距离。看见了他,我感到安全了很多,过桥的时候不再害怕了。刚开始,我以为他家也住这个方向。但后来我发现他是住校的,才明白他是特地送我回家然后又返回学校。
这一行为他坚持到高中毕业。
这个发现,让我大为感动。他让我想到几年前的自己,对陈亦凡那种不求回报的痴迷。我深深地懂得这种痴迷给内心带来的痛苦和甜蜜。因为了解这种感受,所以对韩勇产生了一丝怜悯。因为怜悯继而对韩勇产生了亲切感,不再把他的信给晓君看,而是自己收藏起来。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十三章 李丝丝的悲剧
(四)
1988年初,也就是我读高二的时候,龙城一中出了一宗前所未有的丑闻。高三文科班的女生李丝丝在体育课跳远的时候,跳出了一个孩子。
据说当时正在进行体育课的期末考试,老师要求每个学生都要跳,于是李丝丝就跳了。跳完,就躺在沙堆里,鲜血很快就染红了沙池。没等送到医院,一个男婴就已经出生了。
这个李丝丝是学校学生会的副主席,班上的学习尖子。出了这样骇人听闻的丑事,让所有的人都大吃一惊。当时正值冬季,每个人身上都穿着厚厚的棉袄,无论是她的父母、老师还是同学都没有发现她身材上的异样。
多年后我想起这件事仍感到不可思议。当时我正在怀孕,从怀孕3个月起,我的身材就开始变形,原来的裤子就穿不下了。到了5个月以后,就已经是大腹便便,7个月时走路都有些困难了,别人从背后看,就知道我快要临盆了。我不知道当时李丝丝是怎么做到连朝夕相处的父母都没看出端倪。也许少女的身材本来就娇小,加上李丝丝拼命用布带勒住肚子,才蒙混过去了吧。但这并不是好事,若她身材的异样早一点被父母发现,被母亲带去医院引产,也许她后来的命运就不是那个样子了。
李丝丝的这个孩子把她父母和老师吓坏了。大家审问了她一晚,也没从她口里得出孩子父亲的名字。便断定这孩子是一起qg案的孽果,于是报了警。
警察审问的结果让所有人大吃一惊。
李丝丝并没有遭遇qg。肚子里的孩子是她和男朋友偷吃禁果的产物。而她的男朋友是同班同学,校长的大公子王刚。
丑闻像长了翅膀一样传遍全市。社会各界议论纷纷,很多家长义愤填膺。因为他们想尽办法才把孩子送进龙城一中,以为这是一所学风正派的学校。他们的孩子在这里就像进了保险箱,几年之后就会接到大学的录取通知书。现在竟然出了这种丑事,有家长上书教育局,要求严厉处理这种伤风败俗的行为,杀一儆百,整顿校风。校长在教育局被点名批评,不久被调离校长岗位。
校长离任前,把惹祸的大公子转学到省城另一所中学。而对李丝丝的处分是:开除学籍。
放寒假的时候,我去李丝丝家看望她。我也是学生会干部,和李丝丝在组织学校文艺晚会时常打交道,彼此的印象不错。李丝丝是个身材娇小,长相甜美的女孩,小时候练过体c,身体特别柔软。因为在一年多前的“国庆”晚会上跳“孔雀舞”而闻名全校,成为许多同学心目中的“孔雀公主”。她出生军人世家,从小跟着父亲在部队大院长大,前几年才随父亲转业回龙城。因为从小在北方长大,她的普通话说得和播音员一样标准。她的理想是考北京广播学院,毕业后成为一名播音员。那时还没有主持人这个概念,电视台的新闻播音员在国人心中有着崇高的地位。在老百姓的眼里,那是最体面的职业。
按李丝丝的学习成绩和外在条件,无论老师还是同学,都认为她考上的机率是很大的。但没想到她却在离高考只有半年的时候,因为生了一个不该出生的孩子,而被开除学籍。
我常常想,如果真的有上帝,那么很多时候他对一些人命运的安排是有失厚道的。开始的时候他让这些人一帆风顺,以为自己前面的道路开满鲜花,却在没有任何预兆的情况下,通过一件小事突然让命运改变方向,把他们抛向丑陋的泥潭,让他们深陷痛苦而不能自拔。这些人本性善良,并没有犯下大恶,因为这意外一击而跌入深渊,很多人没能再爬起来。
上帝的居心常常十分可疑。
我见到李丝丝的时候,差点认不出她了。本来就娇小的她此刻瘦得像一个孩子,脸色苍白得没有一点血色。她静静地躺在床上,原来顾盼生辉的大眼睛已经呆滞,深凹进去,像两个深d,已经流不出眼泪了。
像她这种情况,是没有“月子”可坐的。父母嫌她辱没家门,让他们在外面抬不起头来。回家就叹气,连话都不愿和她说,仿佛她得的是瘟疫。
看她这副模样,我不禁流下泪来。问她,那个孩子呢?她说被她父母送人了,送到哪里没告诉她,她也不想知道。那个孩子好像是她身体长出来的肿瘤,她只有厌恶,没有一丝留恋。
我问她,打算怎么办,是不是找父母想办法,转到另外一所中学上学,明年再参加高考。听了我的话,她的嘴角牵动了一下,大概是想笑一下吧,表情却是无比凄惨:“上学?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想到学校就恨不能找一地d钻进去。我让父母和学校丢尽了脸面,我还有什么脸去上学?我已经没脸活在这个世界上了。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怎么死才能死得干脆些。”
“不,丝丝,你千万不能这么想,你才18岁,前面的路还很长,还有大好前途等着你呢”我连忙安慰她,但自己都觉得这话说得底气不足。
“大好前途,我不会有什么大好前途了,我知道,我的前途全毁了!我只是不甘心就这么死去,那个和我甜言蜜语,海誓山盟的人在出了事之后,连面都没有露一下就逃走了,把我一个人扔在这里,独自面对这一切。我恨,我好恨呀!”丝丝用手用力拍打着床沿,终于大哭起来。
我上前紧紧抱住了她。她在我怀里哭得撕心裂肺。这么多天来,我是第一个来看她的同学,让她掉进冰窟的心得到一丝温暖,也让她的痛苦得到宣泄。
李丝丝告诉我,王刚说要和她做一个游戏,她懵懵懂懂的答应了。第一次两人都害怕极了,后来刺激和冒险的念头战胜了恐惧,他们一而再,再而三尝试了那个游戏。第二个月李丝丝就发现“例假”不来了,她害怕极了,每天把肚子勒得紧紧的,天天去跑步,跳跃,想把这个孩子跳出来,但这个孩子就是牢牢的长在她的肚子里,直到那天上体育课跳远终于跳出来了。
我走的时候,李丝丝拉着我的手对我说:“海棠,你记住,男女关系的错误我们女孩子是不能犯的,这种错,犯了就再也改不过来了。一失足成千古恨呀!”
这是我第一次目睹一个因为男女关系而身败名裂的女性的惨状。我亲眼看到一个原来在人们心目中美好正派的女孩因为禁不起情色的诱惑而偷吃禁果,事情败露之后如何被世人用最丑恶下流的语言啐骂,弃之如草履。
原来从“公主”到“贱人”只有一步之遥。只因她和男朋友发生了性行为,而且生下一个孩子,对她的评价就从天上降到地上。没有一个人同情她,包括她的亲生父母,都觉得她是自轻自贱,咎由自取。
李丝丝给我上了重要的一课,让我把男女之间的性行为和罪恶联系起来。在以后的很多年里,我对男女之间的身体接触都很谨慎,并对怀孕有了本能的恐惧。就算在和韩勇婚姻存续的5年之间,我都小心的没让自己意外怀孕。
李丝丝不久就离开了龙城,据说是去深圳打工了。但不久就听说,她在深圳成了坐台小姐。过了几年,又有消息说她染上了性病。还有人说,因为有人为她争风吃醋而大打出手,伤了人,她也被送去劳教。
我再也没见过李丝丝,无法验证这些消息的真假。但我知道,她已经被毁掉了,被少女时代懵懵懂懂的情欲毁掉了。
没想到,十一年后,我遭到了李丝丝一样的命运。因为犯了“男女关系”的错误而前途俱毁。从一个高不可攀的“x行一枝花”沦为“荡妇”,成为人们饭后茶余津津乐道的对象。
在那样一个个需要独自面对的夜晚,我一次次想起了李丝丝,体味着她当时的心情。我庆幸时间已经过了十年,我已经28岁,而不是18岁。我已经有了一定的心理素质,对自己的人生价值做出判断,没有自暴自弃,自轻自贱。我既没有自杀,也没有堕落成一个人尽可夫的“y妇”,反而更加珍惜自己的羽毛,爱惜自己的身体。
上帝的居心虽然可疑,但我并不打算就范。
第十四章 血染白裙
时光流到了1989年,又到了我们家的考试年。我面临着高考,而弟弟也要中考了。
我的弟弟岳爱国(这是我爷爷起的名字,寓意是希望他像我们家的祖先岳飞一样爱国)是我父亲的骄傲,我们岳家的长房长孙,爷爷乃乃的命根子。我那远在湖南老家的爷爷,把这个长孙的放大相片镶到镜框里,挂在堂屋的墙上。每当遇到不开心的事就把相片拿下来,抱在怀里,一边抚摸着弟弟的面容一边安慰自己:“你有一个这么好的孙子,还有什么想不开的呢?”
爷爷每次来信,首先都是问候这个“乖孙”,嘱咐父母一定要好好培养他。“爱国将来一定成大器。”爷爷断言。
这个被爷爷断言一定成“大器”的爱国弟弟,这时还看不出什么特别,只是淘气得很。上小学时,妈妈不止一次被老师叫到学校要求赔偿被岳爱国同学砸坏的玻璃窗,上了初中还不时有被他打破头的同学来家里告状。但没有人否认,爱国是一个聪明的孩子,也不见他读书怎么用功,但考试却常常能拿到高分。所以他虽然淘气得让老师头疼,但老师看在他的学习成绩的份上,常常对他网开一面。
弟弟因为调皮没少挨父亲的打,但那种打多是虚张声势,含着恨铁不成钢的意思。连我都看得出来,父亲的那种生气多半是假装的,底子里对弟弟的淘气其实是带着几分欣赏的。
弟弟仗着有父亲撑腰,从来就没把我这个姐姐放在眼里,我在他面前也从来没有树立过姐姐的权威。三岁的差距正好是一个代沟,加上女孩和男孩的差别,我们从小就说不到一块去。我对他表面上的不屑一顾其实含着对他独占了父爱的嫉妒。但我这个大大咧咧的爱国弟弟却浑然不觉。
弟弟的身体像几年前的我那样正在疯长。每天踢足球回来,把那双能熏死一头大象的臭球鞋(母亲的原话)一脱,就嚷著肚子饿,一顿能吃下半斤米饭。自从我们家搬到宽敞的“行长楼”之后,家里就请了小保姆,负责打理家务。那时的小保姆叫秀英,才十六岁,是外婆从乡下找来的。人很勤快,但做菜的水平一般。妈妈怕秀英做的饭菜不合我们的口味,特地把外婆接来,让外婆定菜谱,秀英给她打下手。
妈妈每天给外婆50块钱,要她照这个标准给我们姐弟做好吃的。外婆就天天上菜市场买一只土j,和各种贵重的药材、菇菌一起炖,外婆坚信j汤是最有营养的,要不坐月子的产妇为啥天天要喝j汤呢?外婆还信奉吃哪补哪的传言,换着花样给我们做“鱼头”,什么红烧鱼头,清蒸鱼头,上汤鱼头……我和弟弟一人一只,不吃完不给下饭桌。天麻炖猪脑是夜宵,每天晚上我们一下晚自习就端出来,看着我们姐弟俩吃掉。
吃了一段时间,弟弟坚决抗议了,说再吃就要成“猪脑”了。我连吃了几天后,也是一闻到这味就恶心,乘外婆不注意,偷偷拿去卫生间倒掉了。
后来外婆又听说吃水鱼对提高免疫力有帮助,每天去菜场买一只一斤重的水鱼,放到蒸锅里隔水蒸三个小时,蒸出来那么一碗汤让我们姐弟俩分来喝。
在考试前的几个月,睡前一碗“王八汤”成了我们的保留夜宵。
那时一种号称可以提神的口服y“太阳神”正在铺天盖地的做广告,妈妈托人到医药公司批发了好几箱,说要给我们补充能量。弟弟对这些口服y是不屑一顾的,这些“太阳神”大多进了我的肚子。高三开始,我每天早上6点起床背英语单词,晚上下了晚自习回到家还继续复习到12点以后,每天只能睡五六个小时。所以我对一切号称可以提神的东西来者不拒,乖乖喝下各种营养汤和口服y以补充消耗过大的精力。
那段时间,每个高三的学生在高考这根魔棒的威慑下,成了一个机械的学习工具,许多同学眼圈发黑,面容消瘦,晓君已经瘦了快10斤了。只有我不仅没消瘦,反而因为营养过剩而长胖了。
高考的前一个月,我因为来“例假”,请假半天在家休息。青春期的“例假”不像后来成年后,来“例假”的前几天就有预兆,比如下腹下坠或心烦气躁等。那时的“例假”总是静悄悄的来,等自己感觉到了,常常就已经十分汹涌了。常常有女生因为被经血弄脏了裤子而狼狈不堪。冬天还好处理,把上衣脱下来围在腰上,用衣服下摆遮住臀部。但夏天就有些麻烦了,我曾经见过一个女同学来了“例假”浑然不觉,穿着染红的白裤子在校门口打单车气。这一幕在龙城一中成为一个流传甚广的笑话。为了自己避免犯这种尴尬的错误,我每个月提前几天就把卫生巾放到书包里。
青春期的“例假”汹涌得很,一天一包卫生巾还不够,还伴着严重的痛经。我们女生私下里都把那几天叫着 “倒霉”的日子。我每次来“例假”的第一天,都觉得自己智商和记忆力严重下降,什么事也做不成,常常只好请假半天。
我躺在床上,心里烦躁得很。外婆看我痛得直皱眉,就帮我拿来一个热水袋,放在我的小腹上。
我问外婆:“是不是每个女人来月经都会这么痛苦呢?”
外婆说:“小姑娘多是这样的了,等你结婚生孩子以后,就会好了。”
“啊!还要等这么久呀?这么多年我可怎么熬呀?烦死了!”我叫道。
“有什么办法,当女人就是要比男人麻烦,也要比男人承受多一些痛苦。”外婆摸着我的头安慰我。
“真是的,我下辈子不想当女人了,我要当脱胎当个男人,像爱国那样,什么也不在乎,快快乐乐的多好。”我说。
“好呀,那你这辈子好好做女人,下辈子说不定就做不成了。”外婆爱怜的拍拍我的脸,说。
“外婆,什么样的女人才算好女人呢?”我问。
“女人嘛,如果她能嫁给一个好男人,有一个好家庭,有一个好儿女,不仅家里人爱她,在外面也得到别人的尊敬,有着清白的名声,那她多半可以称为一个好女人。”外婆说。
“哦,为什么要别人肯定才能算好女人呢?很多时候,舆论并不公平。”我想起了李丝丝。她就是被舆论给毁了。
“唉,这有什么办法呢?所以我们女人才要更加小心翼翼,千万别被人家抓住把柄。做女人比男人难就难在这里,没有了好名声,女人就怎么也活不好了。”外婆答道。
我正在回味外婆的话。听到有人敲门,外婆去开门,原来是晓君来看我了。晓君来到我房间,她一进门就问:“海棠,你是不是‘倒霉’了?”
我答:“可不是嘛,我在床上躺了半天了,小腹疼得要命。外婆给拿热水袋敷了好久,这才好些了。”
“照这么推算,下个月‘倒霉’的日子正好是高考那几天呢”晓君说。她的经期和我相近,我们曾经开玩笑我们真是一对好朋友,“有福同享,有倒霉同当”。
“真的哟,很可能就是那几天。怎么办呢?”这是一个严重的问题,若真的是那几天来“例假”,一定会严重影响我们的临场发挥。
晓君说:“我推算了一下,我也是那几天‘倒霉’。所以我就向别人打听有没有推迟经期的办法。”
“是吗,打听到了吗?快告诉我。”我着急的问。
“我问了我们家属区的一个姐姐,她去年高考的时候就是用这个办法推迟经期的。”晓君答道。
晓君打听到的办法是:吃避孕药。
她不知从什么渠道搞到一瓶避孕药,分了一半给我。我刚开始还犹豫要不要吃,女孩子吃这种药多少有些心理障碍。但为了避免在考场上“倒霉”,影响发挥,我硬着头皮吃了。没想到这药的副作用这么大,吃下去后只觉得头晕想吐,像晕车一样,一整天都提不起精神。我坚持吃了十多天,临近考试的前一周,为了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就停药了。我想吃了这么多天,至少也可以推迟几天吧,只要不是考试那几天来就好了。
高考终于来临了。
第一天,我考得很顺利,该答的都答出来了。心想,照这么考下去,考上大学是没问题的了。
事情出在第二天。在考数学时,刚做了不到一半的时候,我来“例假”了。我感到小腹在一阵阵的疼痛,经血在不断涌出。我一下心慌起来,暗暗叫苦:今天真的倒霉了!因为我没有一点准备,卫生纸、卫生巾都没带。怎么办?怎么办?!
小腹越疼越厉害,我头开始冒汗,思想开始走神,连题目都看不清了。心里在一遍遍地抱怨晓君,怎么搞得嘛,不是说了吃药可以推迟吗?怎么还是来了,而且比平时更汹涌,也更疼。经血很快渗透了我的内k,裙子。糟糕的是,我那天穿的是一条白色的连衣裙,我站起来,把裙子拉开,发现裙子已经染红了一大片。我这一动,血更加汹涌而出,沿着大腿流到了地上。
已经有考生注意到我。我听到有人在偷笑。我羞得低下头,恨不能找个地d钻进去。
监考老师注意到我的窘态,她看了看地上的血,看到我马上要哭的样子,同情的摇了摇头,问我是不是想提前交卷?我哭着跑出去了,背后传来一阵笑声。
高考的结果可想而知。即使后面几科我勉强去考了,也完全没有发挥自己的水平。
我落榜了。
考完试,我大病了一场。被外婆的营养品喂出来的那几斤r早已消失得无影无踪。我比原来更瘦了,鹅蛋脸变成了小瓜子脸。病好后,我把自己关在屋子里,不想见任何人。也不准家里的人提高考的事,谁要问我那天的情况,我就翻脸。家里的人也不敢惹我,由着我去了。
幸亏弟弟考得很好,顺利的拿到龙城一中的录取通知书,让我父母得到一些安慰。
同学们纷纷接到录取通知书,要到全国各地去上大学了。晓君考得不错,但志愿没报好,只被省城的一所大学录取了,但所幸专业是她喜欢的中文系。
走的时候,她来我家和我告别。
“都怪我没有交代你,这个药是要吃到考试那天早上的,谁知道你提前停药了呢。”晓君拉着我的手,愧疚的说。
“也不怪你,这是命运的安排。”我低着头说。
“别这么说,你明年再考,也许考得更好,考上北大也不一定呢。”晓君安慰我说。
“不,我不想回学校补习了。我想参加工作。”我答道。
这是我思索了几天的结果,我对学校生活突然厌倦了。我没有勇气再承受一次高考的压力,也觉得再回到原来的学校补习是一件丢人的事。我怕面对原来的老师,我怕听到别人议论我高考失败的原因。那是我一辈子都忘不掉的奇耻大辱。
我跟我妈妈说我的打算时,她吃了一惊。看了我坚定的表情,她没有过多的劝我,只说和我父亲商量一下。
过了一段时间,妈妈告诉我,银行准备向社会招一批干部,让我参加考试。这样的考试对我来说轻而易举,我当然被录取了。
在那些上大学的同学开学不久,我成为一名银行职员,在离家不远的一家储蓄所上班了。
第十五章 二十岁的所长
我开始了另外一种全新的生活。
储蓄所的工作很简单,不过是记账和点钞。我很快就掌握了要领,但要做得“快”和“准”,却还要多多练习。
在刚刚参加工作的那一年里,我几乎没有任何娱乐活动,把所有的时间都用在了学习和工作上了。我每天早上六点钟起床,下楼跑步。从我们家一直跑到江边,对着江边做一套体c,然后再跑回家。回家后洗漱完毕,吃完早餐,不到7点就出门。
我是每天第一个到达储蓄所的人,当8点钟同事来上班时,所里的卫生已经被我打扫干净。地扫了,桌子擦了,开水也已经烧上了,而我已经在自己的桌子前练习珠算半小时了。下班回家后,我很少再出去,吃完晚饭后,就把自己关在屋里,拿出练习簿,继续练习珠算和点钞。
我好像在跟自己赌气,憋了一股劲要在工作上干出一点成绩来。
妈妈对我的表现感到很欣慰。她特地找我谈了一次话。
“海棠,妈看出来了,你是个有头脑有上进心的孩子,这让我很高兴。你很像我年轻的时候,有这么一股倔劲。你进银行,虽说是凭自己的本事考进去的,但因为你是我的女儿,就会有很多眼睛盯着你,你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都会被特别关注。不过,别怕,妈妈相信你,会让那些嚼舌头的人闭嘴的。妈妈也是从最基层干起的,是从储蓄员一步步走到今天这个位子,银行的每一个岗位我都干过。现在没有一个人在业务上能欺骗我,就因为银行的每一个环节我都熟悉。你没去上大学,早早参加工作也有好处,等你的同学毕业出来,你已经有四年工龄,在业务上都能独挡一面了。你好好干,前途不会比那些上大学的同学差。”
“妈妈,我知道了。我不会给你丢脸的,我要让全行的人都知道,王行长的女儿同样优秀,我要让你以我为荣。”我一字一句的对妈妈发誓。
妈妈有些激动地抱住了我。在我的记忆里,这是童年之后,我们母女俩第一次拥抱。
不久我又报考了电大,几乎每天晚上都去上课。周末也不出去玩,在家百~万小!说或练习银行业务基本功。
我第一次感觉我真的是妈妈的女儿,身上有着她的遗传基因。我对银行的业务有一种天生的感觉,工作起来得心应手,如有神助。
行里经常举行业务考核,我每次都取得良好的成绩。两年后,在全行举行的业务技能竞赛中,我获得珠算和点钞比赛的冠军。
这一成绩把全行都震动了。要知道参加比赛的成员有许多老员工,他们已经工作了十几二十年,每天都在和算盘和钞票打交道,而我是刚刚上岗两年的新人。
因为我是王行长的女儿,这一成绩就更加引人瞩目。我成了别人奉承母亲的话题。
常常有人到母亲面前提起我,夸奖我是如何聪明能干,谦虚好学,母亲如何教子有方,甚至有人说我将来的成就一定会超过母亲。
明明知道是奉承,母亲听了还是很高兴,我在行里的表现给她的形象增添了光彩。她笑眯眯地答道:“海棠才20岁,前面的路还长着呢。谁知道将来会怎么样呢?就是比我强,也是应该的。长江后浪推前浪,一代更比一代强嘛!”
我所属的办事处的主任叫王霞,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大姐,见了我比见了亲妹妹还亲切。拍着我的肩膀,把我从头夸到脚,我的相貌穿着和工作都是她夸奖的话题。
她常在开会的时候表扬我:“别看海棠是王行长的女儿,却一点干部子弟的骄矜都没有,对长辈彬彬有礼,对同辈热情友善。头脑清醒,手脚麻利,刚参加工作两年,业务水平就已经超过了许多老同志。大家要好好向她学习。”
在私下的场合里,她常常对同事们说:“没想到王行长的女儿这么漂亮,身材气质一流,穿什么衣服都好看,就是穿着我们银行的制服都像个明星。”
她主动和我交朋友,常常叫我去她家玩。她家有个6岁的女儿,特别喜欢我,每次见了我就缠住我不肯放手。每过一段时间,王霞主任就对我说她女儿想 “海棠阿姨”了,闹着要见我,于是我就跟着她回家。
我们所的其他同事也对我很好,所主任对我更是客客气气的,从来不用领导的口气和我说话。但我并没有因此就得意忘形。我对所有的同事的态度都是友善的,不卑不亢的。不仅自己份内的工作做得无可挑剔,还常常主动帮助别的同事。
我不觉得王霞主任和同事们对我的友好是因为我是行长的女儿。或许刚开始有这方面的原因,但交往久了,就会露出真性情,付出真感情。我觉得他们对我的好,是真诚的。我对他们也一样。
年底行里评先进工作者,每个办事处只有三个名额,我的得票是第一。我还被授予“业务标兵”的称号,得了一个镀金的奖杯,被母亲放在客厅的电视柜上。
不久,我被调到一个新开的储蓄所当所主任,还入了党,介绍人就是我的办事处主任王霞。这一年,我刚满20岁。 电子书 分享网站
第十六章 又遇见韩勇
一天傍晚,我下了班,走出储蓄所的大门,看到一个穿警服的男子等在门口。那人见我出来,迎了上来,叫了一声:“海棠。”
我定眼一看,认出是韩勇。我想起来,当年他考上的是警校。两年过去了,他已经毕业,成为一名警察了。
“海棠,还记得我吗?在龙城一中的时候,我和你同一届,是理科(三)班的,有印象吗?我叫韩勇。”我想起来,我们在学校时从来没有说过话,他以为我不认识他,所以才有此一问。
我笑了,故意说:“没什么印象了,但有点面熟。”
“面熟就好,你相信我们曾经是校友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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