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色花丛

第 25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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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取其领事之号。”
而在s箭比赛中最后滚下台的二十人,以及在举重比赛中最后滚下台的三十人,将会成为期门仆s和羽林令丞的得力助手。但这五十人难免会有重复。
到了中午,前两项比赛已经结束,而那五十人也已经产生。排除能够进入搏击大赛的五名高手,实际上只有十五人。他们分别会由即将诞生的期门仆s和羽林令丞所领导,即每三个会成为其中一位仆s或令丞的得力助手。至于会不会窝里斗,那是以后的事。
以后的事,谁能预料呢?现在最重要的,就是能在搏击大赛取胜。
皇帝的用膳时间已到,搏击大赛下午再继续。而这五名选手,分别是:丁冬、铃铛、叶飘零、朝霞公主和我。
女性的铃铛和朝霞,此时已是男儿装,与丁冬站在一块,风度翩翩,俊雅潇洒,不知迷倒多少宫女和妃嫔,连男女兼收的刘骜也不禁为之动心,一个劲儿地向旁人打听“他”俩。
当然,我们用的都是假身份,事前也曾精心化装过,已不是本来面目。只不过,铃铛和朝霞,无论如何也不愿意以丑陋的面目出现。女人的天性,也是男人的幸运。
如果不是丁冬和铃铛身上的那股狐臊味,还真认不出他俩。那味道尽管已变得非常淡,应该是用了什么来遮掩;但拥有风神战衣的我,鼻子特灵敏,他俩一出现就被我发觉了。
但他们却没有认出我。有了昨天晚上的教训,我再也不敢大意,事先开启风神战衣的“气味转换功能”,将原先的汗臭味消除,转换成淡淡的麝香味。
这也被朝霞揶揄了好一阵子,说什么“一个臭男人的汗味居然是香的,不是心理变态,就是脑子不正常”‘‘‘‘‘‘
我咧——管它呢!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不知道叶飘零来参加这次宫廷比赛,打的究竟是什么鬼主意,但他毕竟是我方的人,多一个帮手,以三敌二,胜算也大些。可我不断地向他打眼色,他却像个瞎子,不理不睬。
朝霞倒是很奇怪地问,你是不是在刚才的s箭比赛中,弄伤了眼睛?应该也不可能,你只懂得闪避,用别人来做挡箭牌,看到有谁即将滚下台再偷偷补上一箭,怎么会‘‘‘‘‘‘
我显得愤愤不平,立即反驳:你懂什么?这叫战术!
只不过,下午的搏击比赛,不能再投机取巧。丁冬的什么“花非花”,我还是想不到破解它的方法;至于那铃铛,恐怕也不是好惹的‘‘‘‘‘‘
下午三点正,搏击比赛正式开始。首先飞上高台的,就是一身雪白的丁冬。
刚刚落到高台上,周围的观众便立即发出一片欢呼声。那些宫女妃嫔更是欣喜若狂,如果不是有皇帝在场,恐怕种种五花八门的珍藏版肚兜,也会漫天飞舞,洒向丁冬。饶是如此,那一浪高过一浪的欢呼,也几乎能将耳膜震穿‘‘‘‘‘‘
“这小伙子叫什么来着?长得好俊!比大姑娘还俏!嘻嘻!”
“叫什么我也不是很清楚,不过,他真的‘‘‘‘‘‘耶,如果能‘‘‘‘‘‘”
“别发浪了你!就算皇上一辈子都不宠幸你,也别想和其他男人‘‘‘‘‘‘除非‘‘‘‘‘‘”
“有些事不用说得这么明白吧!你不也和那个姓王的护卫‘‘‘‘‘‘”
“别胡说!隔墙有耳!杀头大罪哇!快看比赛吧!另外两个俊小伙也上场啦!”
这些声音像苍蝇一样在我的耳朵飞来飞去,越听就越心烦。可如果关掉战衣的“高效窃听功能”,又惟恐会漏掉一些很重要的信息。四个字——左右为难。
对于宫女妃嫔们的热烈反应,刘骜倒是摆出一副可以谅解的表情,很大方地微笑着。
坐在他旁边的,正是当今皇后许婧,乃车骑将军许平恩侯许嘉之女,体态丰满,有如月里嫦娥。此外,靠得最近的,便是刘骜所宠爱的班婕妤,有“赛西施”之称的班姬;另外一个就是体态轻盈的赵飞燕,封为婕妤还不到两天。
丁冬、朝霞和铃铛上场时,未央宫中一片欢呼声;而叶飘零出现在高台上,偶尔会有一两个人拍掌,但绝对没有女的;至于我嘛,声音是很响,可惜全是喝倒彩的;如果不是皇上出言喝止,真不知道会持续到什么时候。
看来,我在s箭比赛和举重比赛中的表现,已经伤透支持者的心。
根据可靠消息,太监和护卫中秘密进行的“打赌”,丁冬是一赔一,赢面最大;朝霞和铃铛都是一赔二,叶飘零则是一赔四;而我呢,变成了一赔十,还是没有谁敢买。最后还是我悄悄塞给十个太监双倍的银子,半是威半是利诱,才很无奈地去买了。至于有没有悄悄留下一点银子,改去买其他选手,那就很难说。照估计,肯定会有人这么做。
现在这种嘘声四起的场面,早已是意料中事。
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心道:等着瞧!我一定会让大家跌破眼镜的!啊不,这时代是没有眼镜的,那就吓破胆子吧!
想到这,便壮着胆子,拱手绕场一周。嘘声更为热烈,就差没人砸j蛋扔砖头。吐口水我可不怕,高台既宽且大,离观众席又有一定的距离,没理由口水能吐到我身上。
朝霞飘到我身边,微微一笑:“看来,你真是没什么人缘哦!要孤军作战啦!”
“谁说的?他们只是太喜欢我,不得不用违反常规的方式来表达。而且,有你帮我的忙,也不算是孤军作战啦!”我淡淡一笑,指着铃铛低声道,“你看到那个穿火红衣裳的家伙没有?也是个女的,和那个一身雪白的小白脸是一伙。你去对付她,我去对付那小白脸。”
脑海里立即涌现出将丁冬打得哭爹喊娘的情景,忍不住呵呵地笑出声来。
“白痴!你觉得自己说的话很有趣吗?”朝霞奇怪地看着我,又指着叶飘零问,“他是谁?我和你都有对手,那他不就成了渔翁?我们很吃亏的哦!”
“理论上来说,他可以算是我们的朋友。不过呢,我先过去打声招呼,免得他伤害你。他是个不折不扣的大色狼,特喜欢揩油。”
“比起你来,恐怕他也是小巫见大巫。”朝霞盈盈一笑。
“不敢当,不敢当。对着你,我无能为力。”我微笑着一抱拳,便飘到叶飘零身边。
“喂,老臭虫,刚才和我说话的,是个女子,还是我们的朋友,待会儿你假装来两下就好啦,千万不要动真格。那穿火红衣裳的也是个女子,如果你真要揩油,就去找她吧!”我似是不经意地在他身边缓缓走动,用“限制式对话功能”将话语传到他耳朵里。
叶飘零既不点头,也不摇头,眼睛也不瞧向铃铛,只是茫然地望着远方。
我不由得大是惊奇,心道:才两天不见,他怎么就变成这样子啦?!换了是平时,一听得有美女,那口水就会哗啦哗啦地流下来;而现在,居然‘‘‘‘‘‘有古怪。
隐约觉得有些不妥,却又想不出是什么。
正在此时,只听得那相当于“裁判”的官员大喊道:“混战式搏击比赛,正式开始!”
我赶紧对叶飘零道:“记得啦,不要对自己人‘‘‘‘‘‘”突然觉得有一股劲风从左侧刮来,斜着眼一看,居然是叶飘零的拳头——正轰向我的太阳x!
这一惊更是非同小可,危急中左肩猛地向后一扭,那拳头便朝着我的正面。幸好我身子原本就是向后倾斜的,并立即来一招“铁板桥”,双脚向前一蹬。刚刚飘离三米,便听得“轰隆”一声,硬地板立即裂开一道大缝。
原来是叶飘零的直拳突然转成下劈掌,恰好砍在地板上。那地板是极其坚硬的楠木,居然被他一掌就能劈开;若是让这一掌劈在我身上,后果可想而知。
更气人的就是,周围的那些护卫和太监,先是沉默半晌,接着便发出一阵雷鸣般的叫好声,还夹着几声惋惜:“唉,还差一点点——居然没打死他!至少也让他残废嘛!”
我真的很想马上口水还击:等我做了期门仆s或者羽林令丞,一定要你们这些家伙求生不得,求死不能!哼,敢瞧不起我!
但还是勉强忍住。要是给皇帝留下不好的印象,我的前途就会大打折扣。尽管也可以威胁他给自己一官半职,过把瘾就行;可那实在没什么挑战性。
让大家站在同一水平线上,再通过自己的努力取得胜利,才更有意思。老是依赖风神战衣,而自己的斗心却一点一点地消磨掉。一定要快点找回它。
“你疯了吗,也不看清楚我是谁——哇!”我惊魂甫定,立即破口大骂;但他又已蹿到我跟前,再次发动猛烈攻击。尽管我都能很巧妙地避过,但每次都十分凶险;他绝对不是假装出来的,简直就是要我的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
而被丁冬和铃铛夹攻的朝霞,此时也是左支右绌,勉强支持。
丁冬还有怜香惜玉之心,只是象征性地拍出几掌,夹着丝丝冷风;而铃铛则是全力以赴,恨不得将朝霞揉成碎片。只不过她姿态曼妙,纵使是使用极其毒辣的招式,例如“撩y脚”与“击胸锤”,也宛如正跳着芭蕾舞,博得一阵阵喝彩。
挂在她脖子上的铃铛,随着那忽左忽右忽前忽后的娇躯,也丁零丁零地响着,清脆悦耳,分外动听。但朝霞听在耳里,只觉得心浮气躁,脚步虚浮,更难沉得住气。
站在贵宾席上陪伴着太后的宫女翡翠,也不由得捏出一把冷汗;可又不敢叫出声来,只能在心里默默为主人打气:公主,你要加油啊!今天的状态很差耶!
而早已知道真相的太后,反而喜怒不形于色,只是静静地看着。
她在想着心事:五月十九日晚上,长信宫上空突然掉下一个少女,却只是暂时昏迷,一点损伤也没有;那时就已经知道,她绝对不是普通人。本来是想弄醒她后就送她出宫,免得惹出麻烦;但她醒来后似乎已忘记过去的一切,且和自己很投缘,便忍不住收她为义女,赐名为“朝霞”。曾经考虑过让她做自己的媳妇,可一想到皇儿那风流品性,还是算了。
而自己不反对皇儿搞宫廷竞技大赛,也是想从中挑出一位好男儿,与公主配成一对。可这次定下的种种规则,也太儿戏了‘‘‘‘‘‘要是伤了朝霞,谁担当得起?
初时,朝霞来央求自己,要女扮男装,去参加竞技大赛;自己本来是不答应的,怕她会有危险。可最终熬不过她的软语哀求,还是答应了。看到她在s箭比赛和举重比赛中的出色表现,自己也是很高兴啊!可现在‘‘‘‘‘‘那两个家伙,不可原谅!
而在高台上的丁冬和铃铛,根本不知道自己正被太后怨恨,依然对朝霞发动一次又一次的进攻。丁冬被铃铛那幽怨的眼神刺激了几下,也不敢再敷衍了事,立即加大攻击的力度。顷刻之间,朝霞已被至高台的边缘;只要身体超出高台范围一毫米,那她也是输了。
朝霞忍不住大叫:“喂,你们那两个家伙,究竟是在演戏,还是来真的?!!再不过来救我,就少了一个很得力的帮手啦!”
丁冬和铃铛相视而笑:“你们果然是一伙的。那就更容不得你啦!”四掌齐齐推向朝霞的心口,裹着一股劲风。
朝霞深吸一口气,猛地向上一跃。但脚跟还是被劲风扫中,丹田之气顿时提不上来,“哎哟”地叫出声,迅速向下坠。
铃铛轻飘飘地靠近,伸指往她腰间戳去。若被戳中,纵使不跌出高台,也会半身不遂。
凭着女人的直觉,她早已瞧出朝霞也是女子,而且容貌和身材还在自己之上。而丁冬哥哥的目光又老是围这“臭婆娘”转,不由得又嫉又恨,不让她尝点苦头,绝不罢休。
“再坚持一下!马上就过去!”我一掌将叶飘零震退,飞身扑向铃铛;并双手齐出,戳向她的太阳x。这一招,正是“少林龙爪手”里的“抢珠式”。
与此同时,双腿连环,霎时之间连踢六腿,尽数攻向丁冬的心口。这正是少林七十二绝技之一的“如影随形腿”。一腿既出,第二腿如影随形,紧跟而至;第二腿随即自影而变为形,而第三腿复如影子,跟随踢到——直踢到第六腿。
“如影随形腿”,和黄飞鸿的“佛山无影脚”,有异曲同工之妙。
以前和那些妖魔鬼怪的多次打斗,每十场有九场都是我输的;便通过风神战衣的电脑系统,连接上网络,下载各种各样的武功秘籍,输入战衣的战斗系统,让它自动生成多种改良过的最新最有效的打斗技能。但战斗功能损耗的能量非常多,只能速战速决。
假如是用“如来神掌”最犀利的那一招“万佛朝宗”,贮存的能量恐怕会立即损耗大半。因此,我刚才和叶飘零的打斗,尽量以游斗为主。但现在要救人,也顾不了那么多。而且,使用“龙爪手”和“如影随形腿”,所消耗的能量相对不那么多。
丁冬和铃铛果然同时一惊,迅速闪过一旁。我趁机抓住朝霞的胸口,往高台中心轻轻一甩。朝霞在半空中姿态曼妙地凌空翻了几翻,稳稳当当地飘落。
“好!”太后忍不住轻声叫喊。翡翠也跟着叫好。
太后身边的人特别耳尖,立即附和:“好啊!简直是好得不得了!”“犀利!这么轻轻一翻身,蕴涵着多么高深的学问!”“妙!妙到极点!”“绝!太绝啦!”恭维之声顿时不绝于耳。
朝霞朝着观众微笑抱拳,向太后拱手道谢。
我哭笑不得:怎么大功臣总是没人理睬的?!真冤啊我!你熊!
就在此时,背后又是呼呼风响;叶飘零手脚并用,已经攻到。因为面对的观众绝大多数都是人类——不排除有妖怪或神仙混在其中,所以我们五人比拼的,都是武功。
幸亏如此,我才得以一次又一次地避过对方的凌厉攻击。如果叶飘零使用法术,而丁冬也使用那冰冷至极的“花非花”,那就更难应付。
我赶紧使出“四象步”,堪堪避过叶飘零的上勾拳和右横踢。
“四象步”按着东苍龙、西白虎、南朱雀、北玄武四象而变,每象七宿,又按二十八宿之形再生变化。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四象步与八卦掌其理有共通之处;所以这路步法与八卦掌步法的八卦方位丝丝入扣。不论对方如何忽前忽后,忽东忽西,而我虽然来来去去只是四步,却能巧妙地避过对方的攻击。
但丁冬和铃铛实在太卑鄙,居然不再去攻击朝霞,而是一左一右,合力夹攻我和叶飘零。我心里一慌,步法也乱了,几乎被丁冬一掌拍中心口。虽然避过,但被那丝丝冷风刮中,也情不自禁地打个激灵。而铃铛的一招“撩y脚”,距离我的裤裆仅有零点零零一厘米。幸好当时我并没有对她动歪念。要是那里有了反应,后果真是‘‘‘‘‘‘不敢想象。
朝霞正坐在高台的中心位置乘凉,显得悠闲自在;兴致来时,便喊一两声“加油”。
那些想拍太后马p的人,立即发出阵阵赞叹:“以逸待劳,好点子!”“不鸣则已,一鸣惊人!”“高人就是高!做什么都是高!”空气中立即洋溢着马p的清香。
就在我无法再坚持时,叶飘零突然退出战团,向着朝霞飘去。
朝霞吓了一跳,立即向我大叫:“喂,快来帮帮我!你朋友疯啦!”
我这边压力大为减退,只要丁冬不使用“花非花”,我要应付他和铃铛是游刃有余;忍不住幸灾乐祸地嚷嚷:“好!我一定会来帮你的!慢慢等吧!”
一想到她刚才袖手旁观的模样,心里就有火,倒也希望叶飘零给点苦头她吃。
但叶飘零似乎毫无怜香惜玉之心,攻击一次比一次猛烈,又将她至高台的边缘。
我心里一动,忽然想到一个主意,便分别向着丁冬和铃铛虚拍一掌,并飞快地朝着叶飘零和朝霞扑过去。丁冬和铃铛先是一愣,立即追击。
扑到叶飘零身边时,我便左手虚探,右手挟着一股劲风,直拿他左肩的“缺盆x”。这正是“龙爪手”中的“拿云式”。叶飘零只顾着攻击朝霞,左肩已被我拿住。我立即绕到他身后,将他向着飞扑而来的丁冬和铃铛用力一推;并立即搂住朝霞的纤腰,凌空跃起。
而刚刚撞上叶飘零的丁冬和铃铛,收不住脚,只得一掌向着他拍过去,希望可以借力反弹。叶飘零也是毫不相让,登时六掌相碰,砰砰作响。
我和朝霞已经飞回高台中央,一看到他们仍在最危险的边缘比拼掌力,自然不会错过这种大好时机;立即飘上前去,合力击出一掌。
只听得“扑通”几声,叶飘零、丁冬和铃铛都已跌出高台范围!耶!险胜!
最后的优胜者,不是朝霞,就是我。会是谁呢?
第三十二章 非正式告白
黄昏。又是黄昏。
风。y冷而腥臭的风。腥风。
雨。凄美而血红的雨。血雨。
我和朝霞相视而立,在y冷的腥风中,仿佛已看到漫天的血雨。
目光移向远方,远方上空正有朵白云冉冉飘动。
我脸上带着微笑,一字字道:“我们是朋友,真的要打吗?”
朝霞沉默了很久,黯然道:“这是我们的命。避无可避。”
我沉下脸,厉声道:“事在人为,人定胜天!但是‘‘‘‘‘‘”
语气渐渐缓和,接着道:“就因为我们是朋友——必须打。正常情况下,朋友应该互相扶持,而不应该互相争斗;难得有这样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
朝霞抬起眼,凝望着我,眼波温柔如春水,轻轻道:“珍惜。”
瞳孔渐渐收缩,我俩身上已带着一种无形杀气;尚未出击,周围的观众已被这种杀气所惊,纷纷掩嘴,惟恐吭出半个p。
友谊,似乎已经无足轻重。谁是最后的胜利者,谁就是真正的大赢家。
沉默。凝望。僵持。直到‘‘‘‘‘‘
有不少太监心肌梗塞而突然晕倒,而那些护卫则纷纷打着呵欠,小声地议论着:
“这两个家伙是不是白痴的?!傻傻站了大半天,怎么还不动手呀!郁闷!”
“不是白痴也是变态。你看看那个猥亵男,一动也不动,简直就是一块腐朽发臭的木头。或许,他还以为自己帅呆酷毙美翻了耶!”
“另一个还好点,可居然也跟着一起傻,实在是——唉!失望!我还买他赢呢!”
“嘘!小声点!不要乱说!他应该是太后跟前的红人,我们这些做小的擦他的鞋还来不及呢!我买了那一身雪白的家伙赢,这回是没戏唱啦!一定要找机会偷偷揍他一顿!哼!”
“我四个都买啦!无论是谁赢,我都不会亏多少。要是那猥亵男赢了,我还有赚呢!猥亵男,加油!虽然我很不欣赏你的造型和打斗风格,不过为了我的荷包,你一定要赢啊!”
“‘‘‘‘‘‘”
通过战衣的“高效窃听功能”,众护卫的议论只字不漏地传入我耳朵。
心中顿时百感交集:这些家伙真是没品位,没耐心,没趣味。我这优美得简直无可挑剔的造型,深沉,忧郁,刚强之中又带着少许y柔,他们居然不懂得欣赏!真浪费!不过呢,幸好还有人买我赢,也不是一个支持者也没有‘‘‘‘‘‘
长长地吁了一口气,故意眨了眨眼:“可以开始了吗?”
朝霞微微一笑:“随时奉陪。”斜阳的余晖照着她的一身粉红衣裳,衣裳上也闪耀着一种绮丽的金光。正如那变幻不定的云霞。
“我将全力以赴。”我紧紧攥着拳头,缓缓地向她走过去。一步一个脚印。
“我也是——绝不留情。”朝霞迎风而立,宛如远山千年不化的积雪。冷静,坚定。
嗡嗡叫嚷的观众,再次掩着嘴,露出一副阿拉蕾式“好紧张、好紧张”的神情。
我走得很慢,很慢;似乎正走向生命的尽头。可不管如何,路总会有走完的时候。
凝望着朝霞,我眼里流露出一丝悲哀,一丝无奈:“开始吧。”
于是,我们同时伸出右手,发出全力一击;并低低地说着:
“石头!”“布!”
“耶!我赢啦!你快点假装被我打倒!”朝霞一脸得意之色,狂喜地挥舞着双手!
我浑身颤抖,怨恨地凝望着自己的拳头,根本无法接受这残酷的事实:不是说拳头最有力量的吗?怎么在关键时刻帮不上忙?!!天!你为什么要捉弄我!还没拿过第一名哪!
于是,在朝霞一次又一次的连蚂蚁也打不死的拳打脚踢之下,我不得不按照事先的约定,在地上滚来爬去,似乎正被她狠狠地折磨、摧残、蹂躏‘‘‘‘‘‘
身体毫无痛楚,但我的心‘‘‘‘‘‘却绝望得在滴血‘‘‘‘‘‘
冷风肃杀,毫不留情地刮打着正在地上滚爬的可怜人,夹着观众的欢呼、讥嘲和冷笑。
疯了,一切都疯了‘‘‘‘‘‘
一个极其恶毒的念头,在我心中迅速蔓延:一定要将她追到手,用她的r体来弥补我心灵的创伤!还要“包”好多好多的小美眉,让她冷月对孤枕,长夜漫漫抱恨眠!耶!——可是,万一她给绿帽我戴,那该怎么办?这实在——很棘手。算啦,能追到手再说‘‘‘‘‘‘
在庆功宴上,我和朝霞都被封为“期门仆s”,如愿以偿;尽管朝霞的权力比我大那么一点点,但已经打定主意要追求她的我,暂时也不放在心上。
至于叶飘零、丁冬和铃铛,也当上了“羽林令丞”,互相牵制。
如果朝霞愿意与我合作,要对付丁冬和铃铛,会容易很多。这令到我追求朝霞的心,更为迫切,也更为火热。至于什么爱情不爱情,管它呢!吃饱了撑着的玩意,不适合我。
此外,我从多种途径得知,对比赛结果不满意的,几乎是百分之一百——除了老太后和翡翠。而那些宫女和妃嫔,对丁冬的失败固然也很失望,但更多的是惋惜,还不住地安慰他:这只是一时的失误,是对方走了狗屎运;尤其是那个猥亵男,在s箭比赛和举重比赛中只知道逃、逃、逃,没理由突然那么厉害的——肯定是吃了禁药!
于是,在无人的角落,丁冬便很伤心地逐一压着某个妃嫔的胸脯,寻找精神慰藉‘‘‘‘‘‘
只可惜,每次都是即将坦诚相见时,铃铛就会冷笑着及时出现;欲火焚身的丁冬,惟有“强拖”着她返回古d,发泄那压抑着郁闷‘‘‘‘‘‘
至于那些输红了眼的太监和护卫,却没有丝毫怜惜小白脸的心;每人悄悄拿着一根g子,到处寻找丁冬;准备照着他那俊俏的脸,乱g敲下去‘‘‘‘‘‘这就是失败者的下场。
我幸灾乐祸地紧紧跟随,打算看一场好戏。可那些家伙遍寻丁冬不着,望着我的时候,眼神都怪怪的。不知道是谁嚷嚷:“都怪这家伙!如果不是他在s箭比赛和举重比赛中那么差,我们也不会判断失误的!他就是罪魁祸首!扁他!”
当我发现不妥时,那些g子已经雨点般地乱敲下来‘‘‘‘‘‘
尽管我及时张开了战衣的保护罩,但肩膀和右脚还是挨了几下,走路一晃一晃,一瘸一瘸的。好不容易才摆脱那些濒临疯狂的家伙,我立即向着朝霞居住的长信宫走去。
在路上,看见一条长长的“人龙”,由未央宫的门口一直向远方蔓延,只有尾,没有头。他们都拿着鲜花或者小本本,缓缓向前移。如果有谁敢c队,恐怕会立即被踩成r饼。
赶到长信宫之时,才看见翡翠正站在大门口,香汗淋漓,帮助守卫拦截着那些疯狂的支持者。她不住地念叨:“大家请回吧,我家公‘‘‘‘‘‘公子很累啦,需要休息。”
可那些被守卫暂时拦住的支持者,依然热情不减,一看到有空隙就往里钻。有几个支持者被守卫打得口吐鲜血——啊不——说得守卫太残忍了,应该是鼻涕横流,也顾不上擦一下,毫不退缩地继续站在最前线。翡翠和那些护卫,就快守不住了。
我灵机一动,大喝道:“未央宫有周杰伦亲笔签名cd免费派发,数量有限,快去抢吧!”
可那些家伙都无动于衷,只是偶尔有人嘀咕:“周杰伦是谁啊?!没听说过。不会是唱歌的或者玩杂耍的吧!”
我愕然:“周杰伦你们都没听说过?!也太落伍了吧!哼哼哈嘿,双截g啊双截g,总有点印象吧?”突然想起这是虚拟世界的汉成帝时代,他们不认识周杰伦,绝对正常。而在现实社会,许多人不也是渐渐遗忘孔子、孟子、墨子、荀子和老子‘‘‘‘‘‘
“御书房外面的垃圾堆有很多当今皇上的墨宝啊,绝版珍藏哇,被别人捡去的话‘‘‘‘‘‘”我又再高声叫喊。话音刚落,立即有一半的人朝着御书房的方向飞奔而去。
还在排队的,也殷切叮咛:“记得留一件给我哦!我帮你送鲜花,拿签名!”
队伍中登时有人“哧”的笑出声来:“都是些傻瓜!我每天早上都去那里晃悠,今天早上也去了,根本就没什么墨宝!嘿嘿,也好,不用再排那么长的队!”
“皇上有令,大清洗运动开始!三分钟内还在附近转悠的,杀无赦!”我躲到假山后面,尖着嗓子,学那些太监传令时的口吻。
“哄”的一声,队伍又短了许多,只剩下既惊疑不定却又舍不得走的十多个“支持者”,东张西望,犹豫不决。
我装出一副碰巧路过的模样,和翡翠“嗨”了一声,径自往宫里走去。翡翠淡淡一笑,也不阻拦。那十多个支持者立即愤愤不平,抗议声不断:
“为什么他可以进去,我们不可以?!!请给我们一个合理的理由!”“歧视啊!没人道哇!”“抗议,抗议!强烈抗议!打倒一切不平等待遇!”“‘‘‘‘‘‘”
尽管翡翠一再解释我是朝霞的好朋友,很好很好很好的好朋友,却依然无法平息那些支持者的怒火;最后还是护卫用g子“安慰”并“亲吻”他们,才悻悻地走了‘‘‘‘‘‘踩碎的鲜花,被遗弃的小本本,遍地都是‘‘‘‘‘‘
在宫女的引领下,拐弯抹角,除了回廊还是回廊,好不容易才进入朝霞公主居住的香闺。这长信宫简直就是迷宫,若是让我自己转,肯定会迷失方向。
朝霞已恢复女儿装,淡雅清丽,超尘脱俗。我微微一愣,好半天也说不出一句话。
她大大方方地微微一笑:“好看吗?还行吧!你来找我,有什么事?是不是很不满意我的权力比你大那么一点点,想来谈判?事先声明——不可能。”
我坏笑道:“对于你骑在我头上的这种情况,我绝对没意见;如果你愿意骑在我身上,那就更好啦——嘿嘿!你是聪明人,一定明白的。”
“呵呵,你想占我便宜。”朝霞盈盈一笑,忽然正色道,“你是不是想得到我的r体?”
我一愣:“你也太直接了吧?不过,我可以对天发誓——绝对是!如果我说的是谎言,天打雷劈,五雷轰顶,做梦笑死,喝水噎死,放p砸脚后跟摔死!”
朝霞嫣然一笑:“如果你想得到我的r体,那就追求我吧。如果能得到我的心,我什么都可以给你。不过,在得到我的心之前,任何r体上的接触都不可以。包括搂抱、亲吻和爱抚。如果你敢碰我,小心会断子绝孙。”
我苦笑:“不用说得这么绝吧?就算亲吻不可以,搂抱一下,爱抚一下,也很正常的嘛!即使是普通朋友,某些时候也难免会勾肩搭背的呀!”
朝霞笑意盈盈,似乎有回旋的余地;却突然拉下脸:“我说不可以,就是不可以!如果你不想得到我的r体,只想一辈子做普通朋友,或者可以算是好朋友,偶尔搂抱一下,稍稍爱抚一下,应该也是可以的。如何?”
“恩‘‘‘‘‘‘我考虑清楚啦!决定追求你!你喜欢哪种方式的追求,说吧!我保证会尽全力去让你满意。”我说得慷慨悲壮,已预感到荷包即将会被洗劫一空。
“白痴!如果女孩子预先说明你要这样那样,那还有什么意思?揣测对方的心思,然后再付诸行动,你不觉得很浪漫,很有趣的吗?”
——浪漫,有趣‘‘‘‘‘‘个p!
我很无奈地偷偷骂了一句,不得不绞尽脑汁去想点子。
回首往事,却根本没有什么辉煌的战绩。
我一直都觉得:谈情说爱,绝对是浪费时间浪费精力浪费金钱——尤其是囊中羞涩时。
谈情说爱为了什么?别人我不知道,但我绝对是为了对方的r体。长久地去坚持,还要承受情敌出现时的种种煎熬,互相猜疑时的痛苦折磨,肯定会高血压低血糖心脏跳动不正常。试问,像我这种喜欢在情感路上速战速决的急性子,又怎会有耐心去感受其中的快乐?倒不如花上一两百块,临时找点乐子就算。
可惜偏偏又首鼠两端,仅有贼心,并没有付诸行动。而且,伙食费勉强够用,一个月才五百rmb,也风流不起。艰难的日子,何时才有尽头?何时才可以脱离父母的“魔掌”?
独守空房的日子,绝不会因为一两封情书而结束;大束大束的玫瑰花,却只能怅望荷包而兴叹;纵使脸皮比猪八戒还厚,一次又一次遭到拒绝,也总会变薄的‘‘‘‘‘‘
勉强可以提一下的战绩,就是曾经搂抱过某位美女的腰肢,可最后她还是成了别人的女朋友。而我只是她很好很好很好‘‘‘‘‘‘很好的好朋友。
当她躺在别人的怀抱,却依然让你感受到不知是情人还是朋友式的关怀,那种进退两难的心境,怎一个“烦”字了得?进又不忍心,宛如要亲手扼杀一段或许会成为美好姻缘的爱情;退不舍得,似乎就要将培养多年的感情白白葬送‘‘‘‘‘‘
最重要的是,已经没有多余的时间精力金钱心境,去培养一段新的感情‘‘‘‘‘‘
我只想对她说:对你笑的时候,我其实是在哭。
试问,一只失败的顾影自怜的欲求不满的狗公,又怎能想出追求美女的好点子?
但我依然执著于自己的梦想:非美女不爱,非美女不娶;纵使凄凄惨惨戚戚,长夜对月空嗟叹,也要奋战到底,誓要抱得美人归!我不相信虚无飘渺的所谓爱情,我只需要真真切切的美妙胴体‘‘‘‘‘‘纵使她陪着我的时候,却想着第二个‘‘‘‘‘‘如果她想着我的时候,却陪着第二个,那将是我一生最大的失败和悲哀‘‘‘‘‘‘
想来想去,还是先用最传统的方式,写一封激情洋溢的情书,看看她的反应。虽然没写过几封情书,但码字多年,看的肥皂剧也有不少,应该没问题。
本来呢,我可以通过键盘输入微型电脑,然后再打印出来;可这样一来,会显得很没诚意。但这几年来,除非是期末考试,一般都不会接触毛笔钢笔圆珠笔,写的字连我自己也喊头疼,又怎么能让她有心思看完一封信?
幸好有疯癫博士的伟大发明——万能圆珠笔!用它写出来的字,可以媲美任何时代的大书法家,还具有修复功能,也不会突然“吐口水”令整封书信看起来舒服舒服;就算写的东西乱七八糟,对方也会坚持欣赏完那些美妙的字。
我一说要稿纸,叫小桌子的太监就p颠p颠的捧着一大叠进来。
我现在已经是“期门仆s”,有自己的住所,也有三个宫女和三个太监服侍。
那三个宫女是太后派来的,分别叫:杜鹃、喜鹊和黄鹂。至于那三个太监,则是皇上派来的,分别叫:小锤子、小桌子和小凳子。
在进行宫廷选拔赛时,我曾经悄悄塞给十个太监双倍的银子,叫他们去买我赢,这小桌子就是其中一个。虽然我只得了第二名,也算是赢了,因而他们同样赢钱。小桌子还整天“大人、大人”的喊个不停,那殷勤劲儿连我这种爱吃马p的人也心烦。
挥手叫他出去后,我便关上房门,逐字逐句地苦苦思量:
“如果你是一坨屎,那我会像苍蝇那样深爱着你,永远不离不弃;如果你是一根骨头,那我会像野狗那样狂恋着你,始终垂涎三尺;如果你是一张卫生纸‘‘‘‘‘‘”
想想还是不妥,既庸俗又恶心,连我自己也受不了。扔掉,重写。
“你是那流芳百世的盛放玫瑰,我愿意做你脚下那堆烂泥;来滋润你,守护你,亲近你;纵使被你踩在脚下,也是我的荣幸,也是我毕生追求的梦想‘‘‘‘‘‘”
但这样一来,又把自己贬得太低,好像是那种腐烂在箩底没人要的橘子,才不得不去追求她。别人不要的东西,她自然也不稀罕。再扔掉,重写。
“好想牵着你的手,幸福道路一起走;好想搂着你的腰,从此快乐又逍遥;好想亲亲你的脸,我们相伴到永远!”这是以前贮存下来的短信之一。
但她已事先声明,在得到她的心之前,绝不容许有任何r体上的接触。这短信好是好,就是不符合实际情况,显得我很猴急。惟有再扔掉,重写。
就这样重写再扔掉,扔掉再重写,从晚上九点一直忙到十点半,才勉强写出一封较为满意的书信。内容如下:
“亲爱的朝霞公主:
请允许我冒昧地使用‘亲爱’这两个字。内心的狂热,令我迷失分寸。
我可以叫你一声‘百合妹子’吗?别误会,尽管你和我的那位朋友是如此的相似,但你绝不是她的影子,也绝不是她的替代品。你就是你,谁也取代不了你。
你是如此的高贵,我是如此的卑贱。我既不是钻石,也不是黄金,只是被人遗弃在垃圾堆里的废物,毫无价值,自生自灭。你绚丽的光芒,愈发令我自卑得无法抬头。
但寂寞山谷里的野百合也会有春天,繁华街道上的流浪狗也会奢望橱窗里的骨头,而一文不值的我,难道就不可以有自己的梦想?
追求你,拥有你,爱护你,就是我一生最大的梦想。
当风不再追云,当冰不再化水,当火不再炽热,当石不再坚硬,当世上没有爱情,我也不会停止爱你‘‘‘‘‘‘我爱你。
你是我梦中那只收桅待泊的船,我是那静静的湾;荡着轻柔的浪,舒展着迷人的滩。
无须否认,我是一只欲求不满的狗公;而你在我的心中,绝对是一根最最美味的骨头。我最大的心愿,就是吃掉你,而不仅仅停留在轻轻的柔柔的舔。但我可以发誓,我会用一生的光y,来好好地品尝你这根世界上最最美丽动人的骨头。你被吃完的时候,我也会向这世界说‘拜拜’。相信我,最最亲爱的甜心小骨头——朝霞公主小百合。
一想到我们以后或许有机会度过无数的早晨和晚上,我就爱如潮水,浑身的零件都兴奋地颤抖。但古人云:两情若是长久时,又岂在早晨和晚上。这真是至理名言。只要你喜欢,任何时候我都会废寝忘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哦,请原谅我过于狂热的告白。爱火蒙蔽了我的双眼,令我晕头转向。
虽然现在都说‘试婚不结婚,独身不独居,风流不下流,喜新不厌旧’,又说什么‘好女人独身,好男人结婚’,还有什么‘小姐太贵,情人太累,老婆没味,找个乡下妹子最实惠’;但那些都是失败者的z慰,当不得真。
如果能与你一起迈进教堂——啊不,这时代是没有教堂的。可以这样说,如果能将你‘塞’进花轿——请允许我用‘塞’字来形容迫切的心情,那我就死也瞑目。当然,只是开个玩笑。还没与你d房无数次就翘辫子,我立即和十殿阎王断绝关系!还说是好兄弟呢!哼!
如果你有那么一点点动心,今晚十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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