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色花丛

第 13 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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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暗暗叫屈:我鬼鬼祟祟?我鬼鬼祟祟?!!没有啊!虽然曾经有这样的想法,可那只是一个构想,并没有成为事实。怎么虚拟世界里的家伙,都喜欢诬陷别人?
穿过一条y暗的通道,沿途看到不少家伙,都是神情呆滞,目光无神,脸色苍白。有的是农家打扮,有的则是僧人,道士,书生,居然连尼姑也有!年龄不等,都在做着各种各种的事。例如挑水,浇花,煮饭,晾药材什么的。
看到那些五花八门的药材,我心情为之一爽,恐惧感登时减去不少。心道:这什么金手指虽然古怪,或许还真有点真材实料也说不定。“盛名之下,其实难副”嘛!
走近大厅,小男孩指着虚掩着房门的内室,淡淡道:“主人就在里面,你自己进去吧。他曾经吩咐过,不要让任何人来打搅你们。”
说完,掉头就走。刚刚似乎看到,他呆滞的眼睛里,闪过一丝狡黠光芒,令我为之一震。那眼神究竟包含什么,我无暇深虑;可突然出现在一个已机械化般的人身上,确实值得奇怪。原先的呆滞神情,是故意装出来的,还是习惯成自然呢?
“如果你还想救她的话,就快点进来吧。我没什么耐性的,那位娇滴滴的小娘子,也等不了多久。”内室传出一把嘶哑低沉的苍老男声,将我从胡思乱想中唤醒。
但立即又陷进更深切的惊疑:娇滴滴的小娘子?!他怎么知道的?!!居然好像什么都知道!天!什么家伙来的?
那苍老之声更不耐烦:“我连你现在想些什么,都知道得一清二楚。不要胡乱揣测啦,快点进来吧。如果不是你有利用价值,我才懒得理你。”
第九章 来龙与去脉
我心道:我有利用价值?!我能有什么利用价值?不就是多给你几个钱,或者帮你到那些比较危险的地方采点药材,仅此而已。要我的贞c那是不可能,你只是个糟老头,又不是美女!
“还在那里嘀嘀咕咕的!你是聋子吗?”内室里又开始骂骂咧咧了。
我懒洋洋地应道:“知道啦!”如果不是有求于他,早就动手揍人。
刚进到内室,一股浓烈的药味扑鼻而来,左侧的一个大药炉,烟雾缭绕,盘旋起舞,呛得我咳嗽不已。朦胧之中,但见前面不远处,坐着一个瘦削老人,正冷冰冰地望着我,没看到任何感情。哦,如果硬要说点什么,那就是——厌恶。正如我现在的心情一样。
但仔细看清他的模样,却不由得生出几分怜悯:
他坐在一张造型奇特的轮椅上,六十开外,脸色与头发的颜色相似,都灰白得吓人;但他的双脚——已被谁齐膝砍去!裹着一层又一层的白布,已显得残破不堪。至于他的双手,也好不了多少。左手被齐腕切去,而白骨嶙峋的右手,也只剩下一根手指。
一根又肥又大,闪烁着金黄色光芒的手指!
“你、你好!金老前辈。”看到他如此光景,我心也软了,恭恭敬敬地道。
他不耐烦地哼了一声:“好什么好!我一点都不好。如果你再慢点来,我老人家就快给你气死啦!先别说这些,快把那娘子放出来吧。”
“哦。知道。我立即去做。”我想了想,又补充一句,“他不是小娘子,是小姑娘。”
“一样的啦!迟早都是。我说什么你就听什么,不要c嘴。”他的语气也显得很霸道,似乎我和外面那些脸色苍白的家伙没什么两样。
我憋着气转过身,将合德从右侧下方的口袋里取出,再用“缩放枪”把她变回原形。她依然睡得很香,因为残留在体内的那些催眠气体,还没完全失效。
“要不要叫醒她?”我小心翼翼地抱着合德,轻声道。
“不用了。女人很罗嗦的,我也想耳根清净些。你把她抱过来,让我看看。”他不耐烦地挥动那根手指,在y暗的内室中划出一道美妙的金黄色弧线。
我答应一声,便把合德抱过去。他把那根惟一的金手指,搭在她的脉搏上,再慢慢向着肩膀方向滑动,再悄悄移至那娇嫩的胸脯。
“喂!你是在看病,还是在揩油?!如果是在揩油,那我就对你不客气啦!”我忍无可忍,便大声喝止,还扬了扬拳头。
金手指干咳几声,淡淡道:“她是你什么人吗?先别紧张。行医这么多年,我却从来都没有摸过这么爽滑的肌肤,忍不住想仔细研究研究,瞧瞧究竟是什么构造。一副好的躯体,对我们研究人体构造很有帮助。既然你这么喜欢吃醋,那就算啦!”
我低着头,悄悄骂了几句:“老咸虫!明明是想揩油,居然还说得正儿八经的!典型的伪君子,应该拉去打靶!”这才慢慢地抬起头,冷冷道,“那,你有什么发现没有?摸了这么久,可别千万告诉我,什么也不知道!”
他嘿嘿一笑:“我老人家纵横江湖享誉武林的时候,你小子还穿着开裆裤呢!小小年纪,居然也老气横秋,敢来质疑我老人家的权威!”
“吱吱歪歪的,说这么多废话干嘛!说!她有救没救?”我没好气道。
金手指神色傲慢:“本来她是绝对有救的,可照你现在的态度,我倒要考虑考虑了。如果你哄得我老人家开心,我就‘‘‘‘‘‘”
“你别唬我!你刚才不是说,我有利用价值吗?救不救,随便你。”我显得很镇定。
他默然半晌,忽又长长地叹口气,冷冷道:“算你狠。好,我马上就帮她医治。如果是过了今晚,她就没救了。”
我看了看战衣系统显示的时间,已是下午六点四十分。拍拍胸膛,心道:幸亏来得及。
又埋怨道:“你怎么不早说?差点给你害死了。”
“你又没问,我为什么要说?”他伸出那只金黄手指,往轮椅上某个地方一按。
只听得“噶啦”一声,右侧的空地,忽然缓缓升起一张白玉大床,并散发出丝丝寒气。片刻之间,原本略嫌闷热的内室,已觉得冰冷刺骨。
“还不快点将她放进去!”金手指命令道。
我半信半疑地摸了摸那大床,立即“唰”地缩回手,一个劲地晃。那白玉大床冰冷至极,刚碰上一丁点,那种刺骨的寒意,已迅速渗进骨髓,几乎连血y也凝结。
抱着合德,我飞快地倒退几步,怒声道:“你想谋财害命吗?!!也不必用这么卑鄙的手段!”
他淡然一笑:“你又不是她,怎知道她受不了?我正是利用万年寒玉的寒气,来冰冻她体内的‘黑寡妇’剧毒,再想办法将毒出来。小子,你什么都不懂,就不要再捣乱,好不好?我警告你,再这么拖下去,就是神仙也救不了她。”
看他说得还蛮有道理的,我这才小心翼翼地将合德放在床上,温柔地摸了摸她的头发。一股寒意从她的头发直渗进我体内,忍不住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喂,你要看好她!阿嚏!”我捏着鼻子,瓮声瓮气道。
“快点滚开吧,要不连你也冻僵!”金手指恶声恶声道,“你再罗嗦,弄得我老人家心烦,干脆一下子就结果了她!”
“别、别!”我赶紧捂住嘴巴,p也不敢吭半个。
只听得“噶啦”一声,那白玉大床又缓缓地陷进地下,与合德一起消失不见。
我突然打个冷战:如果这是y谋,那该怎么办?现在合德在他手里,要挟我是易如反掌!天,这次真是太糊涂了!
“好啦!我帮了你的忙,现在该是谈条件的时候啦!”金手指得意一笑。
我苦笑:果然不出所料。还来得真快!
有气无力地道:“有p快放。我听着呢!”
“乖!真没想到你有这种嗜好。可惜这几天没怎么吃番薯,很难酝酿。我马上叫小馓子去准备。”他笑嘻嘻的,一点也没有刚才那种不耐烦的表情。这也难怪。我现在已是落进他陷阱里的老鼠,爱怎么玩就怎么玩,又怎么有空闲生闷气呢?
刚才的叫小馓子去准备番薯,本以为他是故意找点什么来揶揄我,没想到还真嚷嚷:“小馓子,快点进来!”
“小馓子到,主人。有什么吩咐?”身旁突然悄无声息地冒出一个矮小身影,毕恭毕敬地微弯着腰。正是刚才那八九岁的小男孩。
我大吓一跳,不禁向后歪着身子,做出随时都可以逃跑的姿势:一叫就到,也太夸张了吧?!
“我想吃番薯,你快点去准备。”金手指吩咐完,又笑眯眯地望着我,“你要不要?要的话,就叫他多准备一份。反正多的是,免得便宜仓库里那些老鼠。”
我淡淡道:“算了吧!我宁愿你便宜那些老鼠。真替他们担心啊,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到明天的太阳。哦,老鼠是不喜欢看太阳的。那就改为:不知道有没有机会看到明晚的月亮。”
他挥挥金手指,叫小馓子出去后,又嗤笑道:“你一个大男人,居然也学那些小娘们唧唧喳喳的,也不知道厌烦。嘿嘿。”
我用鼻子吭声:“哼!你也好不了多少!一时板着面孔,像是谁欠了你几辈子的债;一时又嬉皮笑脸,比刚才那位小馓子还幼稚!老没正经的,想揩人家小姑娘的油呢!”
他怒目圆睁,干瘪的瘦长脸更觉恐怖;忽又嘿嘿地笑起来:“你小子!真不赖!很合我老人家的胃口。喜欢,喜欢!”那怪笑在屋里萦绕,居然久久不散。
我越听就越是心烦,忍不住骂骂咧咧的:“废话少说!你可不合我的胃口。趁着本大爷我现在心情好,有什么就快点说吧。能办到的,我尽力就是。”
“哟嗬!还‘本大爷’哪!如果你是大爷,那我就是老老爷啦!”他现在说话也是慢条斯理的,看到我越是心急,他就越高兴,“如果你不是一言九‘顶’,或许我会认你做孙子。”
“乌龟王八蛋才做你的孙子。”无数的苍蝇在耳边飞来绕去,我真是忍无可忍,扬着拳头嚷嚷,“你再胡说八道,我就跟你不客气!警告你,爷爷乃乃死得早,我可是不敬老的。”
“停!不跟你闹啦!”金手指连连摇头。看到我怒气渐消,才正色道:“你怎么骂我都可以,就是不要侮辱我的孙子。其实,我这次要跟你谈的条件,就是与我的孙子有关。我帮你救那小娘子,你帮我救那苦命的孙子。”
“小馓子?”我愣住。可想想又不可能。没理由孙子会称爷爷为“主人”,除非都是变态。
“当然不是。他只是我的鬼奴之一。”他叹息道,“我的两位孙子,男的和你不相上下,二十五岁;另一位则是十七岁,女孩子。”
我小声更正:“我比他小,才二十四岁。”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自己这么老了还一事无成,近几年来在岁数方面也喜欢斤斤计较。
金手指微微一笑:“随便你。我只是举例而已。其实,我那两位苦命的孙子,男的是极阳之身,女的则是至y之体。”
听他这么一说,我就什么都明白了。原来,边复和那些蝙蝠人要找的对象,正是他的两位孙子!怎会这么巧的,居然还是兄妹?!!
良久,我才用试探的口吻道:“其实,他们也到了一定的年龄啦,干嘛不早点给哥哥找个妻子,给妹妹找处婆家呢?破了身,对某些家伙来说,也没利用价值啦!”
在古代,十三四岁就可以嫁人,十七岁的妹妹,已经不年轻了。
“如果真像你说的这么轻松,我老人家还用得着请你帮忙?你也太天真啦!”金手指不知是好气还是好笑,声音有点颤抖,“他俩一个是极阳之身,一个是至y之体,天生的天煞孤星命,注定孤独终老。哥哥不碰女人还好好的,一碰女人,马上就会成为性无能;至于妹妹,一碰男人也会变成石女,无法交h。而且,也会克死身边的亲人。
哥哥刚降生,爹娘就已经变得孱弱不堪;妹妹刚出世,爹娘当晚就一命呜呼了。而我也在十五年前,被众多仇家盯上,将我的双脚齐膝砍断,双手也只剩下一根手指。他们本想留着它来侮辱我,可就是这一根手指,却让我死里逃生,也在三年前结束了他们的生命。
如今我大仇已报,也没什么值得留恋的;可就是那两个苦命的孙子,让我苟延残喘到现在。无论如何,你一定要帮我!”突然热切地望着我,却又偶尔流露出恶狠狠的光芒,似乎我不答应他的话,马上就会跟我拼命。
我情不自禁地再打个喷嚏。一定是谁在骂我!
不得不好声好气道:“你先冷静,冷静!究竟想我怎么帮你,也要先说清楚嘛!对方人多势众,我总不能单枪匹马地跑去,跟人家单挑吧?我肯,人家也不肯啊!一窝蜂的涌上来,吐口水也能把我淹死。还有,他俩如今在哪里?”
“他俩如今就在京城东门附近的一家妓院打工。那妓院名叫‘樱桃馆’。”
我不禁愕然:“妓院?你不是吧!这么有钱,大多大多的仆人,居然让他俩在妓院打工?刚才我还以为你真疼两位孙子呢,原来也只是说说而已。”
金手指愤然道:“你懂什么!京城是皇帝居住的地方,普通的妖邪不敢在那里撒野。虽然当今皇上不是什么好东西,但毕竟是真命天子,残存的龙气还是有的。
三年前,我就已经预感到他俩即将会遭受一场大劫难,如能躲过,就可以安然活到老。所以呢,我就早早派出众鬼奴,对京城各处作了一番考察。根据我的测算,那东门附近的樱桃馆虽然是妓院,却是一块宝地,还可以凝聚皇族的龙气。所以我才让两位小孙子屈居在那种地方。你以为,我很想这样做吗?”干涸的眼眶,竟然挤出几滴泪水。
我心里嘀咕:天煞孤星,孤独终老,即使能够安乐死,那又有什么意思?换了是我,不能和美女做a,早就一头撞墙死了。不知道他是神医呢,还是真神g,居然三年前就能预测到,两位孙子会遭遇一场劫难,还早早做好准备。真是瞎扯!虽然目前是出现什么僵尸女王,大概也只是巧合吧!没这么犀利的人。
但我最看不得老人小孩或者美艳女郎流泪,也不好意思再揶揄他,轻声道:“你教我怎么做吧!尽力就是。哦,想请教你一个问题。外面那些古古怪怪的家伙,也是你的鬼奴吗?”
心道:有和尚道士就罢了,居然连尼姑也有,真要当心。
他微微一笑,也不答话,忽然大声吆喝:“娜娜,进来。”我一愣,双手交叉于胸,静静瞧着。
顷刻之间,便盈盈走进一位面容娇艳,身材极其惹火的年轻尼姑。虽然表情呆滞,双目无神,脸色苍白,但依然遮掩不住那股飘溢着的青春气息。
尼姑对着他拜了拜,毕恭毕敬地道:“娜娜到。有什么吩咐,主人?”
金手指望了望我,嘴角勾起一丝恶毒的笑意。忽然向着那尼姑道:“这位小哥想欣赏欣赏你的美妙身材,把衣服脱了吧。”
我赶紧连连摇头:“胡说!我没有!”悄悄地将嘴角的口水擦去,一本正经地道。
尼姑也不理我,不动声色地点点头,便去解胸前的纽扣。素衣自丰腴雪白的粉臂滑落,先是露出柔若无骨的双肩,然后是白嫩光滑的酥胸;再滑过平坦柔美的小腹,便是‘‘‘‘‘‘
“够了!”我冲过去,将那素衣拉起,把她春光已泄的胴体遮住。她也没任何反应,只是傻傻地站着,似乎发生的一切,完全和她无关。
金手指淡淡一笑:“好啦,你出去吧。有什么要做,我会再叫你的。”
“是,主人。”美艳尼姑缓缓地扣好纽扣,又再盈盈地走出去。望着那渐渐消失的背影,我惋惜地叹口气,不禁埋怨自己:不就是脱衣服吗?人体艺术嘛!刚才怎那么冲动?还差一点点就‘‘‘‘‘‘
金手指揶揄道:“怎么,刚才假正经,现在就后悔啦?没关系,我可以再叫她进来,你想做什么都可以。”
“真、真的?!做什么都可以?!!”我欣喜地脱口而出,忽又感到不妥,赶紧改口,“咳,咳,你想到哪里去啦?我是那种人吗?!即使你要用她来证明众鬼奴对你的忠心,也用不着这样糟蹋人家吧!一个姑娘家,被你这样糟蹋,什么清白也没有啦!如果让我和现在的她做a,感觉和qg尸体没什么分别。我可没那种嗜好。”
“你说对了,她确实和一具尸体没多少分别。只不过她的体内还残留着一魂一魄,又受到珍奇药物的控制,会听我的指挥而已。否则,我也不会叫他们‘鬼奴’。”他笑笑,眼里s出一丝怨毒,似乎和那些鬼奴仇深似海。
我正视他的双眼,眨也不眨:“你也太狠了吧,居然用活死人来做奴仆!也不怕遭天谴!”虽然眼睛发酸,可依然硬撑着。一眨眼,我就输了。
他微微掉转头,避开我的眼神,愤然道:“如果真是有老天爷,我也不会落到今天如此田地!就算真有那些家伙存在,我也不会再相信他们的!”
我赶紧道:“不要乱说话!老天爷肯定是存在的!前不久,我还和他一起喝茶呢!你也要体谅他的难处。天下这么大,这么多叫苦喊冤的人,也忙不过来呀!有什么事,就告诉我吧,我会尽全力帮你的。”
这一届的老天爷是昊天上帝,听说最近挺忙的,我自然连他的影子也看不到。前不久,倒是和守卫南天门的顺风耳、千里眼一起劈酒,结果被二郎神捉住,将他俩关进天牢,说要好好反省一个月。至于我,因为是灵界管理委员会的特邀嘉宾,拍拍p股就走人,气得二郎神吹胡子瞪眼睛,好不过瘾。可灵界管理委员会也发出通告:以后不要再勾引天上的神仙,令他们玩忽职守,不务正业了。
居然还用“勾引”一词,说得我很y荡似的,气个半死。如果不是想到目前势力最大的还是阐教神仙,恐怕一气之下,马上就投到通天教主那边。当然,只是说说而已。自古都是“邪不能胜正”,连电影电视也是这么拍,我投靠反派,只有死路一条。除非是做卧底。
“你知道刚才那尼姑的来头吗?”金手指似笑非笑,根本就不相信我的胡扯。
我不禁有点气馁,懒洋洋地道:“不知道。没关系吧?”
“没关系,当然没关系啦!我只是说说而已。你别看她这么年轻,其实,已经是超过一百岁的老巫婆。”他一副厌恶的表情。
我一点也不相信:“不可能!那皮肤多光滑,摸起来肯定比高级绸缎还舒服。”
“呵呵!你还瞧得蛮仔细的嘛!有眼光,有前途!不错,不错。”他笑眯眯的。
我深深懊悔,似是一时大意,踏进他布置的陷阱。但口头上依然不肯认输:“没有,没有!你一定要相信,我绝对不是那种人,绝对不是!”
金手指嘻嘻笑着:“我相信,我当然相信啦!你不是那种人——才怪。不跟你辩啦,就让我来揭晓谜底吧。那尼姑名叫金素娜,在七十年前就已艳名四播,威震江湖。她练有一种独门采补术,越活就越年轻。如果不是她暗中算计,我也不会被她所迷惑,让外边那些家伙剁去我的双手双脚!她落到今天这种下场,那是罪有应得!”
我默然:如果你不好色,也不会落到这种田地。也可以说是自作自受吧?!他们虽然害得你够呛,可你也真歹毒,居然将他们变成行尸走r般的活死人!谁是谁非,还不知道呢!
忽又奇怪道:“小馓子那么小,不会也是你的仇人吧?”
他摇摇头:“他不是。八年前的冬天,我在路边拣到一个几乎被冻僵的婴儿,看他很可怜,自己的孙子又一年都不能见几次,便把他抱回来抚养,可因为冻得太久,他脸部的反应有点问题,身子也不是很好。其实,他是很聪明的。因为很喜欢吃一种叫‘馓子’的油炸面食,所以我便叫他为小馓子。如果不是时时用珍奇药材来帮他维持生命,恐怕早已去见阎罗王。可惜那些药材都很难找,存货也不多了。我最近又要忙救孙子的事,也无暇去管他。”
我恍然大悟,这才明白为什么小馓子虽然表情呆滞,但眼里偶尔会闪烁狡黠光芒。想到他小小年纪就会随时没命,不禁有点鼻塞:“有时间的话,我会帮他采药的。你开张方子给我。”
金手指很认真地看着我,良久才道:“好的。”碰巧看到小馓子正端着一盘热气腾腾已剥了皮的番薯踏进内室,便叫他来到我身边,柔声道,“小馓子,快谢谢叔叔。”
小馓子疑惑地望了他一眼,看到他用力地点点头,便很乖巧地将盘子递向我:“谢谢叔叔。叔叔,吃番薯吧!”
我有点眼红,一手接过番薯,一手摸着他的头发,也点点头;“乖,小馓子。你会没事的。”
他粲然一笑,又将一条番薯慢慢的喂给金手指:“爷爷,你也吃吧。”
“好的。”
我将番薯塞进嘴里,虽然又香又甜,可吃着吃着,总是涌出丝丝苦涩‘‘‘‘‘‘
第十章 女王之秘密
吃完番薯,小馓子端着盘子出去后,我便和金手指继续未完的话题。
我认真地想了想:“金老前辈,要我救你的两位孙子也可以,我之前也曾经想过要救他们。可是,对方的来头似乎很不小,我还听那蝙蝠人首领边复,称呼那美妇人为‘女王’。你知道她的来头吗?而且,边复还是通天教主麾下玄武猎艳团的成员。究竟是怎么回事?”
金手指脸色凝重:“这要从商纣王时代说起。也好,给你说清楚,以后也可以多长个心眼,什么人碰得,什么人惹不得。元始天尊领导的阐教,与通天教主领导的截教,从来都是明争暗斗,永无相安之日。除非,可以将两教合并,由一位德高望重的权威人士统一管理。你知道什么是阐教,什么是截教吗?”
我微笑道:“这个难不倒我。所谓的阐教,是人间的凡人谋求造化修行而成;所谓的截教,是四方的灵物吸收日月之精华,汇天地之灵气修炼而成。”
“很好。你知道这些,我解释起来也会方便很多。”他赞许地点点头,又道,“无论是凡人还是灵物,若要修炼成仙,都必须依照正规的途径,一步一步地向上攀登。凡人相对容易些,而且还可以修炼成天仙。至于四方的灵物,运气好一点,忍耐力强一些,或许也可以成为天仙,但花费的时间和精力,肯定是凡人的许多倍。因为,他们必须先能幻化为人,才可以继续修炼下去。而且在多数的情况下,它们都是一些三山五岳的散仙、地仙。
散仙和地仙没多少区别,只是散仙比较喜欢云游四海,而地仙则习惯于静心修炼。某些想走捷径而修炼邪门外道的凡人或灵物,没有到处作恶的,或许能够修成魔仙,介于正邪之间;最高层次的,被称为‘魔神’。而那些既修炼邪门外道又到处作恶的,则会堕入魔界。可带有魔性的顶尖高手,只能在魔界横行,无法到人间或灵界作威作福。但是,总会有一些不安分的家伙。僵尸女王雪映红的魔神父亲雪黑,就属于这种类型。”
“僵尸女王雪映红?她的父亲是魔神?!”我不禁一愣,心道:来头也太大了吧!
金手指面有忧色:“不错。一千年前,被魔神雪黑玷污的人间公主,所生的女儿就是雪映红。她一出生就已经带有父亲的魔性,母亲的怨恨。那人间公主,具体资料不详,好像是生长于北海中某一小岛国。雪映红刚出世,母亲就已难产而死。
她修炼五百年后,便从蝙蝠d里出来,拉帮结派,无恶不作。据说她对自己的父亲无比崇拜,并且因此而梳起盘龙髻,发誓终生不嫁‘‘‘‘‘‘”
听到这里,我心道:原来她还是处子。那也说不定。不嫁人,也不代表她没有那个啊!
金手指又道:“她为了破坏灵界管理委员会对魔界的封锁,将自己的父亲救出来,曾经多次对魔界之门,也就是十八层地狱发动猛烈进攻。幸好灵界众神仙同仇敌忾,合力抗敌,虽然伤亡惨重,也总算没让魔界里的那些特级妖怪逃出来,酿成大祸‘‘‘‘‘‘”
我心道:原来还有这种历史。难怪当时去地府抢夺伯邑考的二魂六魄时,十殿阎王一听到通天教主麾下的青龙经营团高手,正要来攻打十八层地狱,都紧张兮兮的。
金手指道:“‘‘‘‘‘‘五百年前,人间界最出名的大法师,就是天山派的风尘子。他联合人间界的各方高手,协助灵界神仙,用名剑山庄的魔神之剑‘天啸’,也就是你口袋里的那把,以及元始天尊赠的灵符,将僵尸女王封锁于天罡雷电鼓,放置于一座无名山的古庙中。但风尘子在大战中也受了重伤,不久便溘然长逝‘‘‘‘‘‘”
我忍不住打岔:“无名山?它不是叫‘y风山’吗?!还有,名剑山庄,又是什么来头?”一堆疑问纠缠在脑子里,不及时理清,迟早会秀逗。
“那是后来才起的名字。僵尸女王的得力助手边复,为了帮助她对抗天罡风雷鼓的奇热,动员手下众蝙蝠人,将天山的冰雪覆盖于那无名山之巅,弄得面貌全非,终于得了个‘y风山’的称号。至于名剑山庄‘‘‘‘‘‘”
“且慢。你说什么?将天山的冰雪运到京城附近,并且覆盖于山巅?!天方夜谭咩!就算那些家伙真能做到,可这么大的工程,要损耗多少人力物力?而且,在炎热的夏天,太阳一晒,不就什么都没有了吗?做多少次都不行啊!”我越听就越糊涂了。
金手指苦笑:“这就是它们的厉害之处。其实,只要做一次就行了。”
“一、一次就行啦?!!”
“不错。据说是边复历尽千辛万苦,从长白山野人手里夺得一颗‘雪魄珠’,乃万年积雪之精华所化,将它埋藏于y风山,令到山巅的冰雪终年不化。‘雪魄珠’奇寒无比,比起我从东海龙宫得到的万年寒玉,更胜一筹。”
“原来如此。那名剑山庄的七柄魔神剑,又是怎么回事?还有,你怎么知道它就在我的口袋里?”此时,天啸宝剑确实是在我右侧下方的百宝袋里。看似一个口袋,里面却是分层的,可以按类放置东西。之前曾把合德装在里面,可和其他东西不会混淆。
金手指淡淡一笑:“我现在虽然不济,但也曾经风光一时;区区占卜算卦,求神役鬼,还是难不倒我的。而且,天啸宝剑是用来炼化昔日威震魔界的‘魔神’火凤之物,灵气与魔气交汇,虽然被匣子克制,但依然无法完全遮掩。以你目前的修行,我劝你还是少用它为妙。弄不好,你反被它控制,那就惨了。”
我愕然:“你说什么呀?!一塌糊涂!晕。”
金手指道:“当今能够克制通天教主的宝物,只有两样。一是名剑山庄的七柄魔神宝剑,一是销魂仙子的欲望销魂珠。某些不甘心在六道中轮回的魔神,若想成为天上的神仙,必须借助人间顶尖高手的力量,用飞剑来炼化自己,将原来的躯体去掉,只剩下魂魄。再艰苦修炼几千年,就有成为天仙的可能。
而魔神之剑,正是那人间顶尖高手,用特殊材料制成的飞剑,用来炼化魔神后所遗留下的宝贝。它既蕴涵着那顶尖高手的灵气,更蕴涵有魔神的惊人魔气和力量,端的是厉害无比。”
我很奇怪:“炼化一个魔神也不容易吧!名剑山庄居然拥有七把魔神宝剑,庄主一定很犀利!有机会的话,倒要去会会他。”
金手指叹息道:“你没机会的啦!他和那七位魔神,无论是魂魄还是力量,都已化作七柄魔神剑的一部分。这七柄魔神宝剑,可以说是当今最犀利也最恐怖的神兵利器。天啸宝剑已经现世,其他的六把,大概也会相继出现的。唉,人间恐怕又将不得安宁!”
我更奇怪:“庄主与七位魔神的魂魄和力量,都已成为魔神宝剑的一部分?!!他不会是逞强,同时炼化七柄宝剑吧?”
金手指点点头:“不错。名剑山庄的庄主田万仞,嗜剑如命,更是远古时代人间界最犀利的炼剑高手,众魔神都想找他帮忙。某一次,不知是幸运还是倒霉,我猜是倒霉多一点,居然有七位魔神同时找上门,要他为他们炼化。不答应的话,名剑山庄会立即化为乌有‘‘‘‘‘‘”
我高举右手:“我又有问题。你不是说魔神只能在魔界生存吗?名剑山庄不会也在魔界吧?”
他摇摇头:“在远古时代,是没有界限的,人类、妖怪与神仙,生活在同一片星空下。
自从黄帝打败蚩尤,平定苗民作乱后,有些厌倦上帝这职务,看见曾孙颛顼办事情很能干,便把中央天帝的宝座,一度传让给颛顼,让他代行神权。
颛顼一登了上帝的宝座,果然表现出他统治宇宙的本领高强,远远胜过他的曾祖父。他首先做的第一件大事情,就是派了大神重和大神黎,去把天和地的通路阻隔断,将宇宙划分为三界:人类居住的人间,神灵居住的灵界,和妖怪居住的魔界。
在这以前,天和地虽然是分开的,但还是有道路可以相通,那就是专门为神人、仙人、巫师而设的天梯。神人、仙人当然是利用天梯云游四方,而巫师则是做下宣神旨、上达民情的工作。可也有些勇敢智慧的人民,披荆斩棘,攀登天梯,直达天庭。
但自从天上的恶神蚩尤,利用天梯偷下凡间,煽动下方的人类、妖怪跟他造反,酿成一场惊世之战,颛顼考虑再三,才将通道阻隔断,划分三界。名剑山庄的庄主田万仞,就是黄帝战蚩尤时的得力助手。详细的情形,你可以去参考远古时代的历史,我就不细说了。”
我似懂非懂:“那,为什么会有七位魔神同时找上他呢?其实身为魔神也挺不错的啊,可以在魔界横行,也不用冒险,要再修炼几千年,才或许有机会成为天上的神仙。”
我将“或许”两字说得特别重。换了是我,“宁为j口,莫为牛后”。
金手指无奈一笑:“魔神看起来威风,其实是很痛苦的。因为修炼的是邪门外道,每隔一段时间,非但会受到天然雷电y火的袭击,而体内的邪恶火焰,也会将他们折磨得痛不欲生。惟有修炼成逍遥自在的天仙,才能够得到解脱。要不然,你以为他们真是闲着没事干,有好好的魔界霸主不做,犯贱跑去捱苦啊!”
我歪着脑袋想想,又道:“我开始有点明白了。莫非那七位魔神,一听到即将划分三界,又不想在魔界捱苦,所以才会同一时候跑去找田万仞帮忙?”
金手指微笑道:“孺子可教也。正是如此。炼化魔神之躯是需要一段时间的,而天地通道即将隔断,一旦错过这段时间,他们也将会被赶进魔界。想去人间都难,更别说找田万仞炼化了。所以当时最杰出的那七位魔神,才会争先恐后。”
我搔搔头皮:“但七个一起上,很难吃得消的!田万仞纵使是黄帝的得力助手,人间的顶尖高手,也很难应付吧?”
金手指默然半晌,才接着道:“不错。就是那个时候出事的。在七位魔神的软硬兼施之下,田万仞不得不硬着头皮答应。他嗜剑如命,仓库里也有不少特级炼剑材料,只要准备好,立即就可以开始。于是,在一个月圆之夜,同时炼化七位魔神的特大工程,终于在名剑山庄里的秘密基地拉开序幕。可没想到的是,一直觊觎着七位魔神巨大力量的通天教主,居然能突破时空的束缚,带领麾下众高手,从商朝来到远古时代,伙同山庄的内j,在即将大功告成的最要紧关头,捣毁炼化炉,刺杀田万仞,抢夺魔神剑。
庄主与七位魔神空有惊世神通,却无法抽身作战,终于惨死在通天教主的手里。但他们在临死之前,将自己的魂魄和躯体灌注于魔神剑中,转化为它的力量,并发出恶毒诅咒:日后得到七柄魔神剑的有缘人,如果不合力将通天教主及其党羽铲除,将会永生永世被魔神的冤魂纠缠,至死不得安宁!”
我大吓一跳,刚才吃下的番薯也几乎吐出来:“我、我也是有缘人?!!”
心里叫苦不迭:有一件要密码才能除掉的风神战衣,已经够麻烦的啦,如果还扯上一柄受到魔神诅咒的宝剑,还能有安乐日子过吗?天!为什么要这样折磨我?只想做个平凡人而已!
金手指的表情很古怪,不知是哭还是笑,让得我直心寒:“不错。从你得到天啸宝剑的那一刻开始,就已经是‘魔神’火凤的传人。除非你能够修炼到人剑合一,可以自由控制它;否则,最好不要用它。万一被它的魔性入侵,你迟早也会变成魔神的。”
我张口结舌,良久才有气无力道:“鬼才用它。”竟然有种晕眩的厌恶感。
他点点头:“那就最好。七柄魔神宝剑被灌注田万仞与七位魔神的全部力量后,立即四处飞散,埋藏于世界的某些角落。通天教主不甘心无功而返,一气之下,与麾下众高手将山庄里的人畜全部杀光,连那个内j也没幸免于难。田万仞的两个女儿,恰好在外地游玩,得以逃过此劫。但后来谁也没见过她俩,也没听说曾经找过通天教主报仇。她俩就好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都这么久了,又不是长生不死的神仙,大概是死了吧。”
“田氏姐妹?!”我一愣,突然联想到田心和田蜜。但想想又不可能。
虽然都是姓田,也有七八分相似,可远古时代的人,没理由在汉成帝时代还活着,并且这么年轻漂亮吧?即使她们真的能够突破时间和空间的束缚,亦没道理会成为敌人的。田心帮助我逃脱招风、常守和田蜜的追捕,明摆着就是和他们作对嘛!
我摇摇头,不再去想她们,继续道:“金老前辈,唉,我还是叫你老头子吧,亲切点。其他的六柄魔神宝剑,究竟是什么?”
他微笑道:“我也喜欢你叫‘老头子’多一些。那七位魔神,是盘古开天辟地之时所产生的灵物,经过艰苦折磨而修炼成,分别是:金龙、火凤、蟾蜍、玉兔、乌龟、青蛇和蜈蚣。而由七位魔神炼化的七柄宝剑,金龙名金鼍,火凤名天啸,蟾蜍名水母,玉兔名阳魄,乌龟名玄龟,青蛇名青灵,蜈蚣名赤苏。得一柄已足以傲视天下,倘若汇集七柄的力量,即使是灵界管理委员会的头儿昊天上帝,碰上也要赶紧回避。”
“这么厉害?!那,有没有谁是可以同时拥有七柄宝剑的?”我舔了舔干燥的嘴唇,心道:如果能让我同时得到七柄宝剑,还不是横行无忌,宇宙第一?哇哈哈!
金手指似乎能看穿我的心思,冷笑道:“没想到你的野心还真大。那是不可能的。除非你愿意把自己奉献给它们,或许还有机会将七柄魔神宝剑熔炼为一柄。不过呢,到了那种地步,只剩下魔神宝剑,你却不存在了。愿意那样做吗?”
我当然是连连摇头:“我才不会做那种傻事呢!其实这就像人与钱的关系。有的人是钱的主人,有的人却是钱的奴隶。如果要让我做钱的奴隶,我宁愿清贫一世。”
他点点头:“你能这样想,我也很欣慰。希望你言行一致。即使骨气不能当饭吃,可还是要有的。我虽然就快不久于人世,但还想两位孙子有安乐日子过。乱世人不如盛世狗啊!”
我心道:可惜不少人都认为惟有时逢乱世,才能干一番大事业;明明是清平盛世,偏偏要故意制造混乱,好浑水摸鱼,趁火打劫。
胡思乱想一阵,我又问:“那,天啸宝剑的真身‘魔神’火凤,是雌的,还是雄的?”
金手指道:“魔神的最高境界,就是修炼到已经没有性别之分,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随意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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