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藏在他身上经年的伤疤里,还有很少摘下的耳机和不知何时染上的烟酒陋习。《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你也要走吗……”他想这样问,却无法发出声音,只能沉默地站在原地,静静目送对方路过他,走向那团白光。
——在他的多数梦境里,他都只是个无法参与也无法发声的旁观者。
但迟扬像是听见了他的话,在走进光团前脚步突然一顿,转过身,向他看来——然后朝他伸出了手:“过来。”何弈站在阴影里,定定地看着他,摇了摇头。
不行,就像先前他状似幸福的父母一样,如果再向前走去,踏进的只会是万劫不复的、更可怖的黑暗。
他想告诉迟扬“你快回来,不要再往前走了”,可他说不出话,只能这样远远地同他对视——对方就那样居高临下地看着他,几厘米的身高差从来没有这么真实过,狼似的咄咄逼人的视线看得他有些心惊,却又不敢移开视线。《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不要再往前走了,他想。
下一秒他听到对方带着笑意的声音——对方收回手,真的一步一步向他走来,与遥远的光芒背道而驰,走进了他眼前那一方不见天日的阴影里。
“不想去啊,”他听到迟扬说,“那就不去了,反正不管你在哪里,我都会陪着你的。”烟尾的白雾一点一点腾升,缓慢地包裹住他,带着甜涩的薄荷味却又不尽然,更像是迟扬家里洗衣液的味道,干净温和,让人心生亲近。
他有些贪恋地嗅着那股味道,点了点头,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就看见眼前的世界猛地颠簸起来,那团白光飞快地陷落膨胀,晃得他睁不开眼,蛛丝似的从四周涌起,密不透风地包裹住了他。
——“哥哥?”——“醒醒,到了……”公交车停在一个废旧的、很难看出还在运营的老车站里,司机已经走了,整辆车只剩下他们两个人。《据说天才只需一秒就能记住,发布地址:》
何弈撑着他的腿站起来,已经很快清醒过来,只是一时间有些分不清梦和现实,直到看见他身上蓬松的白色外套才终于回过神来,低低地叫了一声他的名字。
“怎么了,”迟扬替他理了理睡乱的头发,摘了耳机,“还晕吗,好点儿没有?”也许是因为车门开了,车厢里那股油腻压抑的味道也随着暖气散了出去,不再那么让人喘不过气。何弈点点头,站起身,声音还有些哑:“没什么……先下车吧。”下车看见周围景象的时候,何弈已经大致猜到了这是哪里——他上一次来这里是十几年前,跟着他父亲来走访孤儿院,也见过这片突兀的黄花菜地,只是当时正值初夏,花期还未结束,烂漫的黄色开到最艳,现在却已经枯败了。
“往那边走,过一座桥就到了,”迟扬研究了一会儿导航,发现这一片定位偏得厉害,还是凭着记忆手动找路靠谱一些,“还记得这是哪儿吗?”第一次见面的地方,他当然记得。
似乎有谁说过,情侣出门不能并肩走,手碰到对方的手便不由自主地牵在一起,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迟扬对此贯彻得十分到位,两个人一起走的时候只要四下无人,都会自然而然地来拉他的手,一直牵到不得不松开的前一秒。
比如现在。他牵着何弈过了桥,走向老旧孤儿院的后门,似乎有些感慨:“这地方还有人呢……”早些年这种违规经营的“孤儿院”“收容所”在乡野间很常见,多半就是一个院子几间平房,收一笔钱,给被送到这里来的孩子一口饭吃,打着孤儿院的名号接受资助,生活条件当然不可能好——吃穿都成问题的地方,就更遑论教育。
迟扬没有带他进去,在距离后门几步的地方停下来,却还是能闻到令人作呕的潮湿腐臭味,杂着泥土的腥臭,从锈迹斑驳的铁栏杆间溢出。
“我还从这儿逃跑过,”迟扬指了指那扇后门,嘴角挂着笑意,说出的话却沉重得让人心疼,“被抓回去了,一顿打,绑着手杀鸡儆猴……我咬掉了那院长胳膊上一块肉,就为这个,他们还饿了我三天。”何弈克制地轻轻抽了口气,抬头看他,牵着他的手不动声色地收紧了。
“我也不知道带你来这儿干嘛,大老远的,过来还受罪,”迟扬顿了顿,又说,“就是按理说,该带你见家长的……”可我没有亲人,也没有值得回看的童年归宿,前二十年的记忆里最珍贵的就是遇到你——在这里遇到的。
这里风景不好,缠绕着让人喘不过气来的铁锈味道,连天色都是阴沉的。
迟扬看着栏杆斑驳的铁门,还有铁门那一头熟悉又陌生的老旧平房,轻声说:“我想带你来看看这里,这是差一点杀死我的地方,也是你救了我的地方。”作者有话说:第41章魔法这个季节天黑早,乡野间不比市区,没有连夜彻亮的灯火楼房,五点过半,天色暗下便是暗下了。
“末班车是六点,”迟扬看了一眼屏幕上的时刻表,说,“还得等一会儿……冷不冷?”他的小男朋友裹在宽大的羽绒衣里,戴上了蓬松的兜帽,拉起荞麦色的围巾挡住半张脸,只露出一双墨玉似的眼睛,坐在旧车站年久失修的长椅上——只有半截,另外半截上堆着石材,不知是用于施工还是从前留下的。
何弈摇了摇头,答非所问:“回去之后呢?”“什么回去之后……”本站随时可能失效记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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