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悬在半空的那个小护士说:“不好意思,我今天顶王医生的班。”
仔细擦干手上的每一点湿意,我才绕过两个呆住了的小护士,走出洗手间,至于她们会在反应过来之后怎么腹诽我,这都无所谓。
她们说的也不全然是错。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三结束后那个最后的夜晚,昏暗僻静的ktv过道,包厢里鬼哭神嚎的歌声只剩了个远远的回响,它盖不过我的心跳声。
从没有想到,在这个夜晚,我会在上洗手间回来的路上跟他迎面撞上。他面色赤红,急冲冲地往目的地跑,显然喝了不少,经过我身边的时候,他没有看我一眼。可是我知道,这是老天给我的最后一个机会,我不想带着秘密和遗憾告别。
“周子翼!”我叫住了他。
他往前走了一步,才疑惑地回头,眼光绕过我,四处搜索唤他的人。
我对自己说,莫郁华,从一数到七,就不要再紧张。
我感觉自己的脚在慢慢地走向他,一个声音说:“能不能占用你一点点时间,我有话想跟你说。”
他愣了一下,没有说话。
我说:“我喜欢你,三年了,一直都喜欢。”
其实,我从没有期待过他回应一声,“我也是”,也完全做了最坏的心理准备。可是,当他用一种匪夷所思的表情说“不会吧……你饶了我吧”的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防备远没有自己想象的那么坚固。所以直至很多年以后,我仍坚信,有些最伤人的话往往出自于最美丽的嘴。
苏韵锦曾经为我不平。“为什么?”她这样问我,“他除了一张漂亮的脸,还有什么值得你爱。”我无法回答她。
爱情通常看起来全无道理,可是当你置身事外来看,凡事都有迹可寻。大多数人在人群中寻找与自己相似的灵魂,而也有一部分人则会爱上拥有自己渴望却缺失的那部分特质的人。我属于后者。
我从高一开始跟周子翼同班。高中生涯的第一天,我坐在省城重点中学明亮而洁净的教室里,身上仿佛还带着家乡泥土的气息,然后便看到了施施然走进教室的他。那天下着大雨,撑着伞在校园里走过的人无不狼狈不堪,他却穿着一身的白,衣裤鞋子纤尘不染,如同从天而降,在此之前,我从没有办法想象一个男孩子竟能拥有这般无瑕的美丽。
不知道当时教室里有多少个女同学的眼睛像我一样装作不经意地痴痴看着他,他走过我身边时,我低下了头,只看见他雪白的鞋子。我很自然地想起了从小到大我所接触过的异性,我的父辈,还有我的兄长,他们长年赤足在田地里劳作,脚上永远带着洗不干净的泥垢,六块钱一双的解放鞋,我的父亲要从春到冬穿上三年。也许就从那一刻开始我已经爱上他,他如同一道炫目的闪电,划开我眼前的天地,让我看到了云泥之别的另一个世界。
番外一他没有错(2)
我站在尘土里渴望着云端的那个人。
我曾经长时间地用水刷洗那双指甲里藏着长年干农活留下的污垢的手,也曾经对着镜子拼命挤压我那张平凡微胖的脸颊,最终不得不承认,我注定成不了他那样的人。我只得更加努力,更加用功地学习,因为我知道,除了这个,没有什么能够改变我的命运。就算我不能够蜕变成像他一样雪白的天鹅,但至少,我不要一直做丑小鸭。
同学三年,我们从来没有说过一句话,我怀疑他是否知道我的名字。他和程铮一样,是大家眼里的天之骄子,有着与生俱来的清高,如果说程铮对女生的冷淡让很多人望而却步的话,周子翼嘴角玩世不恭的笑容无疑更让人又爱又恨当然,他的笑容只对美女绽放。他可以是最善解人意的男孩,也可以是用恶作剧捉弄女生的领头人,他的成绩并不很好,闹起来无法无天,可上至校长,下至老师,无不对他分外宽容,除了因为他有一张讨人喜欢的甜嘴外,更多的是因为他拥有一个传说是本省最大的房地产开发商的父亲。
可是后来我知道,他更是一个没有人爱的小孩。高中三年,从来都是他父亲的助理出席家长会;听说他家四百平米的豪宅里,长年只住着他和保姆,只要一有机会,他便会呼朋引伴到家里,闹得不亦乐乎。高二那一年,我曾经听人说过,他来校约见校长大人的父亲的爱车被人毁坏得面目全非,此事沸沸扬扬了一阵,但最终也因为没有揪到肇事者而不了了之。可是,在此之前,一个偶然的机会,我曾亲眼看见在校园的某个角落里,是他站在一辆貌似名贵的小车旁,用花圃边捡来的石块发疯一般地砸碎了小车的每一块玻璃。
原来云端的世界也有不完满。女人的爱中一旦掺杂了母性,便会更加的不可救药。我可怜他,虽然我清楚,我的怜惜要是被他知晓,该是多么的可笑和不值一钱,可是他还是成了我心里最柔软的地方。我的爱是隐蔽的,无望的,我不是韵锦,学不会克制自己的感情,理智明明让我远离他,感情偏偏背道而驰。所以我选择了在高三的最后一天晚上,对他和盘托出,我不奢求一个结果,只求问心无愧。
我在最年轻的时候爱过一个最美丽的青年,即使他将我视为洪水猛兽落荒而逃,即使从此沦为一个笑柄,但是我没有后悔。
在学业上倾注的心血永远比在人身上的投入要实际一些,高中三年,我的勤奋苦读没有白费,如愿地考上了理想的大学,成了全村人有史以来第一个跳出农门的“女状元”,带着乡亲父老的资助和期盼,我踏进了南方的那座大城市。大学的生涯在我看来,无非是从一个实验室辗转到另一个实验室,我并不是个有趣的人,天性的拘谨和不善言谈让我并没有多少朋友,还好有韵锦,同在一所城市的我们成了对方唯一的知交。
大一结束的那年暑假,韵锦迟疑着给我带来了他有了女朋友的消息。其实我早已知道,网上的同学录里我很少留言,可我常常登录在上边,因为我渴望从中看到他留下的只字片语,他是如此高调地恋爱着,将他和女友的相片贴满了同学录里的电子相册,那个女孩跟他一样,有张天使般美丽的脸。看着相片里他满足而甜蜜的笑容,我知道他是真的在爱着,而且幸福着,他也不会记得我,也许只有在跟女友调笑时,才会偶尔提起,曾经有个记不起名字的乡下女孩,可笑地对他表达过她的爱。
我以为我的一生便是如此,在暗处遥望着他的幸福。没想到再见他时,已是高中毕业的第六年,他已在房地产方面混得风生水起,当初的女朋友成了心爱的未婚妻。他在g市出差时做东邀请高中时的同学聚会,是程铮给我打来的电话,我知道他的意思,他害怕如果我不去的话,韵锦更不会去,他需要一个机会缓和他和韵锦之间一触即发的裂痕。可是程铮不知道,即使没有他的电话,我也会参加那天的聚会,我不是个善于躲起来的人,或者说,我是如此渴望着理直气壮地再见周子翼一面。
番外一他没有错(3)
那天晚上,周子翼来到我的身边,有意无意地跟我寒暄,他说:“郁华,你变漂亮了。”我是个多么虚荣的人呀,明知道他的话只有三分认真,可是一颗心早已在胸腔中雀跃,至少他记得我的名字。
六年的时间让原本俊美的他变得更加倜傥,但是也让我学会装作若无其事,我们对坐着喝酒,多年前何尝想到会有这天。彼此六分醉意的时候,他嬉笑着问我,有没有找到心仪的那个人。我亦笑道,你忘了高中时候我还暗恋过你来着,这么多年了,可能我还没有找到更爱的那个人。我的话让他笑得前俯后仰,他豪爽地拍着我的肩膀,仿佛认同我的幽默,为此我们又干了一杯。
世事有时是多么无奈啊,假作真时真亦假,我爱的人就在我的面前,可是他不知道,有些事情,我从来不说假话。
那天晚上他喝了很多酒,说了很多话。我也一样,虽然我从来就不是一个话多的人。最后他醉得一塌糊涂,我拦车将他送回酒店的路上,他沉沉地靠在我的肩上,还不忘嘟囔着说:“郁华,你真是个有意思的人,要是回到几年前,我说不定会爱上你,嘿嘿。”我的反应是同样的一笑。我不傻,周子翼是个商人,即使在喝得烂醉的时候,他不会吃亏。他说要是回到当初,他会爱我,可是谁都知道,没有人可以让时光倒流,所以他永远不会爱上我。
回到酒店的时候,我摇摇晃晃地半拉地将他送回房间,电梯里的乘客闻到我跟他身上的酒味和缠在一起的身体,不禁暧昧地皱起了眉。让服务员开了房间门,我筋疲力尽地把他扔在了豪华套间的地毯上,一个高中同学的义务也仅尽于此了。他躺在地板上,迷糊地扯着自己的领带,我看不过去,蹲下来帮了他一把,解下领带的那一刻,他似醒非醒地揪着领带的另一头用力地往他身上一拉,我晃了一下,差点没扑到他身上。
“别走……”他说。
我起身叫来了值班的男服务员。
在走回电梯的时候,我用手冰镇自己发烫的面颊,我承认在刚才的那一刻,我确实心跳加速,一个正常的女人,不可能在她一直爱着的那个男人面前无动于衷。我完全可以留下来,用“酒后乱性”的绝佳理由跟他分享一个晚上,然后我的一生都可以有了回忆。但是,我,莫郁华,偏偏没有办法跟一个在醉后仍不停诉说着对女友思念之情的男人上床,我做不到,所以我注定只能在暗处思念他。
第二天,他电话向我致谢,并邀我单独出来吃饭,我以学校有事为由拒绝了,我禁不起一再的撩拨,不管他是有意还是无意。
后来,他自然是回了上海。这次聚会改善了我和他的关系,他会给我打来电话,有时只是闲聊,有时会跟我说起事业和感情上的不顺心。陈洁洁,他的未婚妻,也是周子翼嘴里提到最多的名字。她真是个幸运的女孩,竟然可以让浪子一般的周子翼那么长时间一直爱着她。她放心地留他在国内,自己一个人在欧洲游学,我不敢说他守身如玉,但至少在心里,他对她忠贞。我想,除了美丽,她必然也有她的过人之处。
我的日子在越来越繁重的实习中一天天过去,学医也有学医的好,它让我忘了我已经二十五岁,身边却从没有男性的伴侣。
大学刚步入第七年,我刚跟着医院带我的医生做完一个简单的阑尾手术,就接到了孟雪的电话,周子翼在上海出车祸,整个人剩了半条命,现在躺在医院高危病房里,生死未卜。她问我,要不要跟她一起飞去上海看看他,我拒绝了。我去上海,没有任何意义,他的家庭环境足以给他最好的医疗,只要他不死,他会得到最好的照顾,如果他死了……如果他死了,对于我来说,其实一切没有什么改变。
我怔怔地站在原地,为自己的想法而心寒。我的指导老师,也是我的师兄吴医生走过我身边,他惊讶地看着我:“小莫,你怎么哭了。”
我哭了吗?为什么我不知道?我胡乱地摸了一把脸上的湿痕,原来我真的流泪了。“没事,我眼睛有点发炎。”我说。
番外一他没有错(4)
吴医生笑笑,没有追问,“也许你需要到洗手间处理一下你‘发炎’的眼睛。”
接下来几天,我照常上班,照常休息,不去打听千里之外的那个地方,他究竟怎么样,只是到了梦里,总是只见一片血红。第六天,孟雪给我打来电话,她在那头叹息道:“还好命大,人是救过来了,但也够呛的,肋骨断了三根,其中一根差点插进肺里,脾脏破裂,割去了三分之一,左鼻骨折,左大腿粉碎性骨折。唉,不过有钱人也有有钱人的苦衷,人都成那样了,他爸妈因为生意上的事情,只陪了他两天就各自忙去了,女朋友更好,光是一天一个电话,人却说准备面临考试,没回来过,他家请了三个高级护理人员三班倒地照顾他,可再好的护工毕竟比不过家里人,看着他的样子,也挺可怜的。”
我挂了电话,想了很久,在我的决定出来之前,我已经开始收拾东西。然后我给吴医生打了个电话,向他请了个长假。他在电话那头沉吟,“小莫,你要知道,这次实习对于你们毕业生来说相当关键,这甚至关系到最终你是否能得到最后签约的名额,你平时表现一向优异,院里对你是很有意向的,你这次请长假……总之,你要想清楚。”
“师兄,我很清楚。”
当天下午,我带上实习期间的所有补贴飞到了上海,直奔医院,在病房里看到裹着层层白布的周子翼时,我完全不能将他和那个风流倜傥的人联系起来。我立在他的身边,随手放下行李,当时他还虚弱得不能说话,看到我时,一滴眼泪顺着眼角留下,没入脸上缠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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