痴爱难逃

第36章 劫数难逃(六)

林澈晖说:“枉我对你一片痴心,太不配合了。”
“我觉得你有当耶稣的潜质。”
“怎么讲?”
“博爱。”
夏旋说:“我能不能换辆车坐?”
“可以呀。”
在林澈晖的介绍下,她坐到了副领队的车里,除了司机,车里还有个50多岁的老大叔,穿着马甲背心,脖子上挂相机,就像挂着金链子一样不肯拿下来,标准的摄影爱好者打扮,她有点不能理解,林澈晖才23岁,平时吃穿玩乐,都是一副时尚公子哥的派头,而且他常说,三天就有代沟,那他是怎么跟这些隔着几百个‘沟’的人混成一片的。
知道她是林澈晖的朋友,老大叔和她热情的聊开了:“你是晖老大的女朋友吗?”
“不是,只是朋友,他让我帮忙,当一下他的模特。”
老大叔恍惚大悟的样子:“晖老大说会请位非常符合拍摄主题的模特,原来是你呀。”
老大叔对着她上下打量,看到对方露出满意的笑容,也让她信心大增,毕竟从小在她的认知里,能当模特,尤其是封面摄影之类模特的人,都会有种让人瞩目的漂亮。
她从小到大,只被人夸长得清秀,有时候林兰还说她看着呆呆的,眼大无神,这样的赞同,让她瞬间自信爆棚,乐得屁颠屁颠的。
到达目的地,那个村子就叫莲花村,这两年,村里家家户户都开水塘,种荷花,前不久把村名的都换了,想借此打开旅游市场,改变一下当地贫困的局面,所以他们这次来拍摄责任重大,是村里强烈要求的,希望这群喜欢好摄影的朋友,能帮忙做一下宣传。
大家下榻在村里唯一的一间旅行社里,小木屋,古朴简单,有客栈的味道,林澈晖晃了晃房间的钥匙:“我利用特权,你一个人住一间,你得好好的睡一觉,明天拍摄起来才有精神。”
夏旋接过钥匙:“谢了。”
林澈晖顺便带了一本摄影集给她:“给你鉴赏一下,你就会明白我有多专业了。”
进到房间,她简单的收拾了一下,就把林澈晖的摄影集拿出来看,第一张是远山红叶,深逐的红绵延起伏,像一片波涛汹涌的海洋,第二张是古道枯藤,一道石桥,碎石小径边,最显眼是那颗枯死的杨树。
她不懂摄影,只觉得一张好的照片,至少要让看它的人感同身受,像这张红叶,有种让人置身红海的飘渺感,一望无垠,一扫秋的阴郁,让人充满生机勃勃的希望,而那张古道枯藤的苍茫,让人深感,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孤独与落寞。
她一口气把摄影集都看完了,里面有几张照片,让她觉得眼熟,仔细想想,有一张在路边的公益广告牌上见过,是提倡环境保护的,有一张在旅游杂志上见过,好像是叫松坪沟,当时办公室的几个女孩子还在感叹,是一生值得一去的美景。
没想到那个平时一副纨绔公子形象的林澈晖,也会拍出这么专业的摄影照片!
晚餐,客栈老板用最丰盛的菜来招待他们,当地产一种小山蟹,比思伊那种指甲壳大小的蟹要稍大一些,用油酥的,特别的香,而且听老板说,这种小山蟹喜欢吃山里的枇杷果,所以有药用价值。
大家吃得津津有味,林澈文坐在那里,只吃素菜,林澈晖问:“哥,尝尝这个螃蟹吧,很好吃,比酒店那个法式奶酪焗螃蟹好吃多了。”
林澈文把装蟹的盘子挪到夏旋的面前:“壳太硬。“
她又不是傻瓜,当然明白他的意图,是想让她帮忙把壳剥出来,都怪以前自己热情,为他剥出习惯,她说:“这本来就是要连着壳吃的。”
“帮我剥吧,谢谢了。”
她把蟹壳取下来,正要放到盘子里,他说:“还有腿。”
“你只吃中间,太奢侈了吧。”
林澈晖说:“不奢侈,这是我哥的习惯,他吃肉,不喜欢带骨头的,所以他基本不吃排骨,吃鸡鸭鱼,都要让人帮他把骨头和刺挑出来。”
果然,有钱人的脾性。
夏旋问林澈晖:“你的摄影集我看过了,你拍的都是风景,怎么没有拍人物的。”
“那是因为找不到让我有灵感的人,我第一次看到你,我就觉得你是我要找的那个人,所以,明天早上你一次要好好的配合。”
吃过晚饭,她就回房间去准备早点休息,睡一个美容觉,一定要让皮肤保持到最佳状态,明天才能全力以赴。
她向客栈老板要了一根黄瓜,然后用小水果刀切片贴在脸上,刚贴好,就听到有人在敲门,她问:“谁?”
“是我。”
“你是谁?”隔着门,听不出是谁的声音。
“林澈文。”
就在她开门的那一刹那,他慎了一下:“你还饿吗?”
“你哪里看出我饿了?”
“面皮炒黄瓜。”
见她用一双怨念的眼神看着他,他说:“不好笑吗?”
“你刚才是在讲笑话吗,一点也不好笑。“
她正要关门,他一只手赶紧把门抵住,别一只一直藏在身后的手拖着一个小盆,盆里是一朵粉红色的小睡莲,他说:“送给你的。”
她从来没见过这么小的莲花品种,比手掌还小,和两片小莲叶飘在水里,精致可爱,可一想到白天林澈晖在车里的话,她不能给对方任何产生暧昧想法的机会,她把心一横:“我不喜欢莲花。”
他没理会她的托辞,直接把小盆塞到她手里,他的声音和表情都很严肃:“夏旋,我......我想和你在一起。”
“我......”
还不等她回答完,他转身快步的走了。
夏旋脸上贴着黄瓜,坐在椅子上对着那盆睡莲发呆,是因为花太好美,她才感觉到送花人的温暖?
她的心在悸动,是不是太久没有感觉到爱了?
*
林澈晖三点钟就打电话把她叫醒了,说要拍荷塘日出,她从没起这么早过,困倦得眼睛都睁不开,她终于体会到当模特的艰辛了。
她起床洗了脸,稍稍精神一点,林澈晖提醒过她,拍出来的人像要与荷塘有鲜明的对比,让她穿颜色鲜艳一点的衣服。
过会儿要拍玫红色的睡莲,她就穿了一条橙黄色的裙子,扎一个高高的马尾,去到荷塘边,她还是不禁打了个冷颤,这里的凌晨还是蛮冷的。
一件外套突然披到她的身上,她没想到林澈文也会跟过来,他说:“拍的时候再脱下来,仔细着凉。”
林澈晖悄悄跟她说:“我大哥温柔起来,没几个人招架得住的,你要‘阵亡’了,我会很伤心的。”
林澈晖看到她胸前吊着一个指环形的坠子,问:“这是什么?”
“这是少麟送我的礼物,电脑上的一个零件。”第一次闹着要跟简少麟分手的时候,她把他送东西几乎都还给他了,唯独这条链子她舍不得,一直珍藏着,她觉得这条链子非常的重要,所以想带着拍照,留下个影像也好。
林澈晖说:“取下来吧,跟这里的境色不太搭。”
她以手合十:“求你了,让我戴着吧。”
她没有做模特的经验,林澈晖让她随意的罢弄几个姿势,但她的动作始终很僵硬,达不到他的要求。
眼看着天就快亮了,林澈晖想了想问:“你第一次见二哥,有什么印象?”
“问这干嘛。”
“你照实说就行了。”
“很邋遢,但是很吸引人。”是种鹤立群鸡的惊艳。
“那他说过最让你感动的话是什么?”
“12点钟声敲响,在漫天的烟火下,他说,让我做他的女朋友。”
“那他对你讲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我......”她的声音开始颤抖,他说的时候,她不觉然,只以为是一句很平常的甜言蜜语,没想到,却成为了他最后遗言:“爱你。”
她的眼睛红了,整个人沉溺的悲伤之中,他说:“你别动,只要想着二哥就好。”
她的脑海里开始不停涌现和简少麟的点点滴滴,她低垂着眼眸,看着水中朦胧红日的倒影,有种相隔两端的苍凉,相机闪光灯在四周不停的闪烁着。
等他们拍完,她坐在那里,脸上全是泪痕。
林澈晖递纸巾她:“对不起,是我把你的伤心往事给勾出来的。”
他在她旁边坐下,把刚才照的照片翻给她看:“简直美呆了,在清晨的薄雾中,最美的不是露珠,而是美人的眼泪。”
她咽哽着:“谢谢。”
他又问她:“那大哥给你什么印象?”
提到这个,她就笑起来了:“像我爷爷,整天板着脸,动不动就跟我说,女孩子,要温婉,吃饭要小口,走路要小步,待人接物要微笑......”他虽然不唠叨,但说的那些话,像隔代老学究,根本就没法讲理。
“去吃早饭吧,吃完早饭还要换衣服化妆呢。“
“要穿成什么样?”
“汉服。”
他们摄影队里有个40多岁的大姐,一直从事美容工作,汉服是去汉服社借的,大姐还特地研究了一下汉代人怎么化妆,说要一定要把她化得梦回古境。
大姐用红色的眼影给她描了一双桃花眼,娇小浓艳的唇,头发上挽一个发髻,简单一根银钗,一袭淡黄色的纱裙汉服。
等她从房间出来,迎面就撞到林澈文,她皱起眉头:“你不会一直在偷窥吧!”
他脸一黑:“我是那种人吗!”
顿了一下,他又说:“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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