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零万元户

第30节

林珍珍太难过了,蕙兰一定是进城翻垃圾桶了,根据最后一次目击的时间推断,她马上就要当盲流被抓了。
而从没出过门的她,除了知道自己名字和村子,她啥也说不清,而且一口土话,又不识字,别人根据她的口音找生产队也不容易。
珍珍当机立断,让杨立邦载她上县公安局。
可巧了,他们到的时候正赶上季渊明出任务,“季副不在局里,你要能等就等会儿。”接待他们的是刘卫红。
珍珍虽然没跟她有过正面接触,但能感觉出来,她不喜欢她。得嘞,也不凑她冷屁股,“那麻烦你转告他一声,我跟我同学去北山县一趟,估计两三天才能回来。”
***
北山县还是半年前的模样,灰扑扑的土路,瘦瘦的穿着解放装的年轻男女,骑着自行车,路旁不断倒退的绿色风景,珍珍无心观赏。
蕙兰会在哪里呢?
距离她的生产队最近的公社叫满屯,他们已经把每一条街道每一个垃圾堆都找遍了。
离开满屯,往北山县城去也就二十分钟,可县城比公社大的不是一星半点,他们分头找,把每一个垃圾堆翻遍也没找到蕙兰。最让珍珍无力的是,他们居然没有哪怕半张关于蕙兰的照片,尽管他们自认为描述得已经很具体了,可被问到的群众还是一脸懵逼。
找了两天也没找到一点点蛛丝马迹,自从离开村子,蕙兰就仿佛突然消失了。
杨立邦这两天也跟着到处跑,急得满嘴冒泡,“再这么找下去也不是办法,要不你先回去,我在这边留意着,只要不是被抓盲流,就有希望。”他已经去问过了,最近抓的盲流里没有符合蕙兰身份的。
珍珍明明记得奶奶告诉她,她就是说不出户籍地,在县城被关了半年多,而且时间也应该对得上……莫非,是她的穿越造成蝴蝶效应?
本来以为,穿越能弥补上辈子的遗憾,能换她来保护奶奶,谁知还没高兴几天,奶奶就失踪了……林珍珍真真切切的体会到了无力感,难道老天爷连弥补的机会也不给她吗?
杨立邦震惊于小女孩子脸上倔强和悲伤,不像是一个刚高中毕业不知人间疾苦的女孩,倒像……他不由得又想起,她对蕙兰似乎情有独钟?还是毫无缘由的,无条件的喜爱。
这个小女同志身上奇怪的地方太多了,但现在都不是当务之急。“你先回去,看看还能不能找谁帮忙,这边我会留意。”
还有谁能帮忙?失踪人口,应该找警察!
对,季渊明!
珍珍仿佛找到了救命稻草,火速坐上开往清河县的班车。
到县城天快黑了,她也没去季渊明单位,直接回家,谁知到家一看,她走之前怎么样,回来还怎么样,就连大门上的锁也没动过,季渊明居然两天没回家了。这还是第一次,平时他也有值夜班的情况,但都会提前告诉她。
珍珍现在满脑子都是找蕙兰的事儿,也没时间想季渊明为什么没回家,她把蕙兰可能去的所有地方都想了一遍,她不认字,又没出过门,肯定是顺着人多的地方走,所以应该把地点锁定在城镇。
至于被拐卖,应该不至于,一方面这年代几乎没有人贩子,另一方面蕙兰也挺机灵的。
就这么东一会儿西一会儿的胡思乱想,也没心思做饭,厨房里还有前几天从白水沟带来的青菜,已经蔫得不行了,烫一把进汤里,再下一把面条,食之无味。
这年代,天一黑,公共交通工具也没了,她要去县城只能骑自行车,可他们现在,居然连辆代步的自行车都没有……挣钱才是除了找蕙兰之外最重要的事。
胡乱扒拉几下,珍珍就躺床上去了,不知道季渊明几点回来,她把门反锁了,一个人在家还是安全第一。正迷迷糊糊的时候,忽然木板门被人拍得“哐哐哐”的,她吓一大跳,“是谁,季渊明你回来了吗?”
第29章 029 红烧肉
门外顿了顿, 忽然不出声了,她想起那天进错门的奇怪男人,也不由得心里一紧, 莫非又有人敲错门了?那次是白天她不怕, 可现在深更半夜……珍珍当机立断, 从厨房摸出一把菜刀。
“大娘,是我, 我是猫蛋呀!”
珍珍“呼”出一口气, “猫,猫蛋?”
“对呀大娘, 还有我,来狗。”
原来是龙凤胎。他们其实早就想来城里玩了,他们爹妈可没少给他们灌输“去大娘家就是过好日子就是有肉吃”的观念, 可奈何大伯不给好脸,他们怕啊。
今儿可终于找到由头啦!本来早些时候就能出发的, 可兄妹俩一商量,决定天快黑再动脚, 路上磨磨蹭蹭个把小时, 到桂花胡同不就半夜啦?这样,大娘肯定不会再赶他们回家, 至少能在这儿待一天啦!
他们小算盘打得啪啪的,不防门一开, 大娘手里居然拎着把泛银光的大菜刀, 猫蛋吓得一咯噔, 直接给跪了,来狗也是吓得“啊”一声闪开,“大大大大……大娘你怎么了?”
“你们这时候来干嘛?”珍珍把菜刀收到身后, 问。
“我们来给你送人,有个姐姐去我们家,说要找你,又哭又笑像个叫花子,她能说出你的名字年龄和工作单位,我奶说她可能真的认识你,就让我们给送来大娘看看,要不认识咱就把她送公安去。”说着,忽然从阴影里走出一个人来。
又干又瘦的身子,长手长脚黑漆漆,衣裳也是破破烂烂,头发乱得能作鸡窝,不是杨蕙兰是谁?
女“叫花子”舔了舔嘴唇,“珍珍姐……”
两颗晶莹的泪珠子把黑黑的小脸滚出两条线来。
这一个月来,她先是在山上刨土啃树皮,终于饿不住去人自留地里刨一个红薯的时候,被人追着打了二里地,没办法她只好往村口跑。跑啊跑的,生怕别人在公社等着打她,她也不敢去公社,而是直接去了县城。
幸好珍珍给她的两块钱她一直没机会花,每天塞在裤子里随身带着,跑出来的时候没想起,可看到长途班车站她就想起对她那么好的珍珍姐来了,她说过,遇到任何困难都可以去找她。
珍珍姐家的地址,她烂熟于心。
可惜,两块钱不够班车票,卖票的看她像盲流,也不许她上车,可怜的杨蕙兰就在北山县城里混着。
先是在各个胡同刨垃圾,每次都能刨到点烂菜叶子和馊饭啥的,她不会再饿肚子了。
后来,因为她胆子小,不爱惹事,跟着一群城里孩子刨垃圾的时候发现他们居然能把捡到的废铜烂铁电池纸烟壳啥的拿去换钱,她忽然就开窍了。也学着他们,看他们捡啥她捡啥,他们送哪里卖她也跟着送,腆着笑脸求求那些大孩子们,每次卖几分一角的,攒了半个月居然攒下一块多钱。
“然后你就趁着卖票的不注意,混上车,半路再补票?”珍珍笑眯眯的问。
“是呀,珍珍姐你教我的,说……说人不能太老实,得随机应变。”蕙兰红着脸,“到了这儿,我就一路问着,找去白水沟。”
她到清河县的时候正好是珍珍去北山县找她,双方岔了。而她找到白水沟的时候,可是闹了好大一场笑话,叫花子大家见过,这几年这么年轻的女叫花子却少见。更何况,现在都是大集体了,哪还有出来讨饭的?
她一没介绍信,二说不清籍贯何处,可把白水沟生产队吓坏了,队长书记商量半晌,既然她一口咬定是来找林珍珍老师的,就先送她去老季家,看他们认不认识。
季家人也奇怪啊,听口音这女叫花子也不是清河县的,说认识珍珍可她又说不上跟珍珍是什么关系,好在季老太心好,问了几个关于珍珍的问题她都能答上来,给她盛了两碗热汤热饭。
林珍珍哭笑不得,但更多的是幸运。幸好她给了她两块钱,幸好她跑到县城看见班车站,幸好她学别人捡垃圾,也幸好她找到白水沟别人没把她当盲流给举报……这期间但凡任何一个环节出问题,她都不可能全须全尾的走到这儿。
“大娘,姐姐还没吃饭呢。”猫蛋在屋里溜达一圈,发现这儿的家又干净又暖和,厨房里还有一挂细面条,那可是香得能让人咽口水的东西哟!
她甚至还踮起脚尖把米缸里的鸡蛋数了一遍,居然有八个鸡蛋六个大鸭蛋哩!更别说堂屋柜子里还放着好几个玻璃瓶子,她虽然不认识几个字,可里头的橘子黄桃她认识,那都是甜丝丝的罐头哩!
珍珍知道她打什么鬼主意,但她今天心情好,先抱出一个大大的黄桃罐头,给他们一人分了半碗连渣带水的,甜得蕙兰直咂舌头。
她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吃这么甜的东西呢,比秋天的山桃甜,比春天的桑葚甜,比……哎呀,她也想不出来啦,反正在她有限的人生经历里,这无疑是她最幸福的时刻。
让他们吃着,珍珍又去下了一盆挂面,煎俩鸭蛋,蕙兰一个,龙凤胎各半个,直吃得他们肚饱肥圆,打嗝都是鸭蛋味儿。
蕙兰在外流浪这二十多天,虽然不像在村里饿肚子,可吃的都是些什么呀?天天拉肚子,拉得一张小脸又黑又青,中午那顿也是苞谷粗米,吃下去肠胃受不了又拉了好几次。现在终于吃上一碗热腾腾软糯糯的面条,胃也暖暖的,舒服啦。
当然,珍珍又给她烧了两大锅热水,把她一身黑泥搓得干干净净,打上香香的肥皂,她时不时就要抬起胳膊闻闻,啧啧啧真香!
珍珍看着她一头乱发犯难了,小姑娘肯定是留长发好看些,可她的鸡窝头打结打成一团乱麻,梳子梳断好几齿也梳不开,“要不我帮你把头发剪短些怎么样?”
蕙兰一脸无所谓,“剪吧珍珍姐,反正我也没头绳。”
可怜的姑娘,十五六岁正是爱美的年纪,却连一根头绳也没有。猫蛋赶紧摸了摸自己的头绳,悄无声息的跑远了,她觉着大娘可能会“劫富济贫”。
随着“卡擦卡擦”几剪刀,黄黄的头发落地,只剩一头齐耳短发,虽然还是黄黄的,但看起来却特别精神。小姑娘抱着镜子看了又看,很喜欢。
珍珍又给她找了一套干净衣服,“你先穿着,明天我带你去买两套成衣。”
蕙兰猛摇头,她不能要,跑来找她已经是最过分最为难人的事儿了,怎么还能花她的钱呢?
珍珍无视她的拒绝,晚上把她安排在客房,和来狗猫蛋先将就一晚,反正床够大,被褥也管够。虽然她有许多许多话要跟她说,恨不得就睡一张床,可毕竟不确定季渊明今晚还会不会回来,几点回来,带她睡主卧不方便。
果然,睡到大半夜,天快亮的时候,左边的床一响,向下凹陷,珍珍揉揉眼睛,听到胡同里传来公鸡打鸣的声音,“怎么现在才回来?”
季渊明沙哑着嗓子,“去市里办案子,连夜回来的。”
“什么案子呀这么熬人?”
季渊明怕给她说了引得她也睡不着,“没什么,好好睡吧。”
他抱了抱她,上下眼皮再也忍不住,合到一起去了。
珍珍了却一桩心头大事,正是睡眠贼好的时候,继续呼呼大睡。等再醒来,他又不见了,估计是又跑回单位去了。
“哼,连你媳妇儿两天没在家你都不知道。”
心里颇不是滋味,这跟异地恋有啥区别?几天才能见一次面,见面连话也说不上两句又消失,哼!
来狗猫蛋终究要回学校上课,吃过午饭珍珍就把他们赶走了,别以为她看不出来他们对那堆罐头的觊觎,那都是季渊明同事送的乔迁之礼,以后还得还回去呢。
下午她有课,走之前交代蕙兰别出门,在家给她做做饭扫扫地就成,如果中途季渊明中途回来,也让她别害怕,他是好人。
然而,等她下班,蕙兰颠颠的递上一碗山茶水:“姐姐,姐姐,姐夫没回来,但来了个奇怪的人。”
珍珍讲了一下午的课,又带着季海洋练了半天朗诵,口干舌燥,一碗温水下去才有力气说话:“什么怪人?”
“有个男同志,个子矮矮的,看见我一个人在这儿,还问这是我家不是,我说不是,是我姐家,他就走了。”
珍珍可以肯定,这就是那天她遇见的怪人,“别怕,他应该不是啥坏人。”其实心里总觉着不对劲,要说走错吧,能连续错两次?而且,他的样子像是要来这家里找什么人或是什么东西的,很奇怪。
但为了打消蕙兰的害怕,她还是强装镇定道:“放心吧,你姐夫是公安,等他回来我跟他说一下,坏人不敢来的。”
蕙兰点点头,“这就好,我看那人的指甲缝是紫红色的,挺奇怪。”
“这倒是不奇怪,估摸着是在附近的纺织厂工作,常年接触染料导致的。”
蕙兰没再说什么,屁颠屁颠跟着珍珍上国营菜市场,割了一斤上好五花肉,打半斤酱油,买半斤冰糖,三个人只用做两个菜,倒不用买多少菜。
珍珍想起上辈子奶奶的另一道拿手好菜——红烧肉!
蕙兰不会,可她记得步骤啊,就这么一步步的,她教着,蕙兰把肉切丁,煸出油,再把冰糖炒出糖色,下肉,草果八角,酱油,焖上一个小时,再下几个大土豆,那个甜哟,软糯糯的,光闻着就咽口水。
季渊明刚把自行车停稳,小媳妇就像只小鸟儿似的“飞”出来,手里捧着一个黄色的搪瓷菜盆子,一缕缕热气带出浓浓的香味儿,他一从来不重口腹之欲的,训练有素的战士,都给馋得直咽口水。
“香吧?红,烧,肉。”她用指尖捻起烫呼呼一块,送到他嘴边,“尝尝?”
季渊明不由自主张嘴,本来只是想吃红烧肉,结果不小心把那玉白的指尖也给……哪怕只是一秒钟不到的时间,也美好得让他分不清,到底是什么更香。
温热感生出一股怪异的酥麻,仿佛身体变成了滋滋冒油的,通红的红烧肉,被人吃进嘴里,珍珍脑子里“轰”一声,小脸通红,“讨厌死了季渊明!”
她甩甩触电的手,捧着红烧肉蹦跶进堂屋,天哪天哪,她刚才为什么会有那种感觉?她觉着自己不对劲,非常不对劲。
桌上已经烧好了一盆绿油油的青菜汤,还煎了三个大鸭蛋,直接是黄白分明还流糖心的荷包蛋,光看着就咽口水的颜色配比。
蕙兰端着一盆米饭出来,见到穿制服的季渊明,吓得小鹌鹑一样溜进屋里,“姐,姐,这就是姐夫吗?”
“嗯呐!”
“姐夫可真高啊,还笑眯眯的,脾气可真好。”季渊明就是有这样的本事,让许多不熟悉他的人觉着他是个知识分子,是个老好人。
“高也没用,还不照样是个色……”批。
季渊明卷起袖子,就着水井旁的搪瓷盆洗手,一把冷水抄脸上,整个人神清气爽,闻言只是笑笑,小媳妇儿还害羞呢。
饭桌上,珍珍郑重地把珍珍介绍给他,当然不能细说,只说是她高中朋友的妹妹,而在蕙兰心里呢,珍珍就是堂哥的朋友……所有谎话到了杨立邦这里,都会变成死循环。
季渊明很客气的点点头,还笑着说:“那我就叫你蕙兰了,就当是自个儿家,别客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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