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贝克汉姆

第5章 芥末龙虾


半场比赛结束,曼联队和布拉德福德踢成了2比2。
进球的贝克汉姆心情不错,给几个拿着自己海报的球迷签完字,才走回更衣室。
那几个球迷都是曼联队的铁粉,被球队的死忠认可让他有一种神清气爽的感觉。
更衣室里,弗格森正和布鲁斯谈论赛马。
作为英国第二大热门运动,赛马是当之无愧的贵族运动,除了赌马,这项运动的准入资格明显比足球高很多。
赛马运动形成了一条成熟的产业链,从育马、驯马、赛马、到赌马,每个链条上都有不少人在刨食。
这项运动就是詹姆斯一世和查理二世两个君主发展起来的,所以能有一匹自己的纯血统赛马,都被认为是身份的象征。
虽然英国皇室现在只是国家的吉祥物,但是各界社会名流依旧喜欢在这个运动上插一杠子。
英国有一句名言:“男人有钱就会玩马。”
这句话没毛病,就连以工人阶级自居的弗格森都没有免俗,他正对着布鲁斯和帕里斯特吹嘘自己在纽马基特荒野驯养的一匹马。
据说他的那匹小马驹很有来头,是纯血种马“高多芬阿拉伯”的后裔,还有血统证。
不行,听不懂了,果然不是一个圈子不能硬融......
三个人越聊越细致,装逼用的专业名词满天飞,贝克汉姆理解起来逐渐吃力,干脆放弃挣扎。
他从来不碰赌博,那是有钱没处花的人才玩得起的游戏。
他的父亲从小就一直给他灌输一个概念:赌博本身并不可耻,它不过是一个娱乐活动。但想要去玩儿,就要做好输光本钱的准备。
更衣室的另一边,基恩和埃尔文正在交流一种扑克游戏的玩儿法。
开场就拉到腿筋的吉格斯正聚精会神地听两个人的讲解,时不时还插上几句。
果然是十个英国男人八个赌,在下家境贫寒,就不掺和了。
想到这里,贝克汉姆干脆去扎了一盘飞镖,他扎的表盘上印有利物浦的队徽。
而不远处,斯科尔斯正在扎曼城队。
大家都各干各的,除了加里.内维尔。
这个上半场出尽洋相的蹩脚中后卫,低着头提心吊胆,就像一个坐在警察局的小偷,生怕自己的其他卑鄙事迹被一并发现。
贝克汉姆觉得这个家伙今天一定是走了狗屎运,中场休息时间已经过去10分钟了,老头还在讲他养的那匹马。
他有点可怜加里.内维尔,相比于谈论他,弗格森显然更愿意聊聊他养的那匹纯种马。
直到工作人员来提醒快要出场时,弗格森才开始说话:“加里,你上半场表现得糟透了,我现在上去打中卫都比你踢得好。”
呵呵,我怎么就不信了,不过凡事总要找个由头,加里恐怕要在劫难逃了。
贝克汉姆腹诽一句,准备继续吃瓜。
没成想弗格森亲热得鼓励了加里.内维尔:“好好踢,我的孩子,照这么努力下去,你迟早能进入曼联队的荣誉殿堂,你能和大卫踢得一样好!”
难以置信,老头竟然拿一个漏勺和我这个任意球小王子相比,感觉有被冒犯到。
贝克汉姆觉得老头是在砸自己的饭碗,他应该像往常一样,骂醒这个糊涂蛋,而不是现在这样,这是要鼓励他越踢越差吗?
有本事就让加里.内维尔这个赛季打满38场中卫。
敢不敢?
弗格森鼓励完加里.内维尔,把阵型变成了3-5-2,帕里斯特和保罗.帕克把他夹在中间,然后中场囤积了5名中场,一个奇怪的阵型。
返回球场的路上,加里.内维尔又支棱起来了,他昂着头走近贝克汉姆,又变成了骄傲的公鸡。
“大卫,听了老头的话,我才发现,其实我踢得没那么烂。”
加里.内维尔的话震惊了贝克汉姆。
这货上半场被布拉特福德队的中锋打爆了,如果换成阿兰.希勒,加里.内维尔一个人就能给对手贡献两位数的进球。
都踢成这样了,还能自信起来,这小子心得有多大。
和他比起来,布拉德福德队的门将倒显得脸皮薄了。
加里.内维尔强就强在没有羞耻心,能把烦恼光速甩到脑后。
他绝对是个奇男子。
下半场比赛开始,加里.内维尔仗着里三层外三层的队友,突然就来感觉了。
他大声指挥队友,只要遇到比赛间隙就和身边的队友总结得失,不知道的人还以为他是精神领袖呢。
贝克汉姆下半场被换到了中路,他体能不错,所以在青年队经常踢中场,这个位置他并不陌生。
有他在中场扫荡,布拉德福德队直塞、分边、传中的战术一下就不好使了。
曼联队在进攻的时候5名中场,防守的时候5个后卫,处于二级联赛的布拉特福德队终究实力不济,最终以2比4输给了主场作战的曼联队。
比赛结束,贝克汉姆匆匆换好衣服就准备开车回家。
今天的比赛强度并不大,他准备回家早点把晚餐解决了,然后再练一会儿器械。
因为大部分时间曼联队都掌控着球权,所以贝克汉姆踢得并不艰难。
以他的体能,这种强度的比赛他能踢三个半场,所以还有些体力可以挥霍。
布拉特福德队所有的射门机会都来自加里.内维尔,他绝对是对手们的宝藏男孩。
刚走进车库,贝克汉姆发现弗格森换了身休闲西装,手里提着行李箱,一副要出远门的样子。
距离联赛开幕还剩一周了,老头子要去度假了吗?
“老板,你准备什么时候和南极科考队汇合?”
贝克汉姆的话逗得弗格森哈哈大笑。
“哈哈哈,大卫,我找埃里克有正事,抱歉没法带你,你待在这好好训练吧!”
有正事不能带,你这是把我说成你孙子了?
贝克汉姆嘴角微抽,这老头从不吃亏,说了两句话,自己就成他孙子了。
他要去法国安抚坎通纳,防止被国际米兰挖角,老头眼看五十多岁,做事还是这么雷厉风行。
佩服,佩服!
贝克汉姆微笑着目送汽车驶出车库,也开车回到沃斯勒镇。
回家之前,他先去小镇附近的超市,冰箱已经快空了,另外他还想看看有没有新牌子的辣酱和芥末。
作为一个英国人,贝克汉姆天生具备制造黑暗料理的天赋,他的厨艺一般,不过胜在敢于尝试。
他一直为自己敢于创新的品质感到自豪,如果不是自己不断探索未知领域,加里.内维尔就不会有钢铁般的肠胃。
因为自己对于黑暗料理的探索史也是加里.内维尔的腹泻史,现在已经很少有食物能让他的肠胃产生一丝涟漪。
当然,自己的肠胃抗打击能力也不差,不过这是天赋。
晚餐的主菜是芥末龙虾,比赛结束后吃这个特别来劲。
他把裹着蒜蓉的龙虾肉沾了一下小盘子里的芥末。
小盘里的芥末被称为芥末界的战斗机,据说加点酱油威力翻倍。
贝克汉姆深呼吸一口,然后把沾满了芥末的龙虾放入空中。
进入味蕾的首先是鲜美的虾肉,浓郁的汤汁,贝克汉姆感觉就连灵魂都在享受美食带来的舒爽。
可是接下来,灵魂震荡了,他觉得一股电流涌上了自己的鼻子。
卧槽,升天了!
早知道芥末劲这么足,就把加里喊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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