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宴衡要去医院看望江晚荧。
江晚荧是他的未婚妻。
三个月前,江晚荧被绑架了,在营救途中,她被绑匪推下悬崖,警察找到她时已经快不行了,经过三天三夜的抢救,才终于捡回一条命,可惜的是,她的双腿不仅失去了行走的能力,脸上还留下了一道巨大的伤口,从左边眉角一直延伸到嘴畔,像蜈蚣一样丑陋的疤痕爬了半张脸。
毁容前的江晚荧婉约温柔婉约,毁容后的江晚荧犹如人间夜叉。
“阿衡,解除婚约吧,江晚荧现在的状态,不适合做我们宴家的儿媳妇。”宴太太无奈的说道,“江晚荧现在的状态没问题了吧,我听说她可以出院了,婚约这事儿不能再拖了。”
宴衡嗯了声:“您看着办。”
他不爱江晚荧,也从未喜欢过她,会选择她做未婚妻,仅仅是因为她和江明珠长得很像——江明珠是他唯一爱过的女人。
而现在明珠回来了。
宴太太还怕儿子不答应,这会儿心满意足,又小声嘀咕:“谁知道她被绑架那会儿有没有被猥亵失贞,这种女人怎么配得上我儿子?”
宴衡没有直接去医院,先去见了江明珠。
他喜欢明珠的单纯,也喜欢明珠给他的家的感觉,在明珠面前,没有利益算计,只有简单的关心和喜欢,这种感觉很舒服,是他从未体会过的轻松和温暖。
他也喜欢江明珠轻轻揉按他太阳穴时不轻不重的力道,更喜欢她身上浅浅淡淡的茉莉香。
如果当年他和江明珠没有因为误会分开,那么和他订婚的就不会是江晚荧,那么她或许就不会被绑架,他也就不需要背负这些莫须有的责任。
“阿衡,最近姐姐的状态一直不好,虽然医生说她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已经可以出院了,可她心理上的问题太大了,我很担心她……”
“她有医生照顾,没什么好担心的。”
明珠轻轻咬住嘴唇,道:“我心里总是过意不去,觉得自己对不起她,好像做了什么很对不起她的事情。虽然我也不太记得当时发生了什么,但每次去想也会感到害怕和恐怖……”
宴衡知道明珠心地善良,江晚荧伤成那样必定自责不已,她也因为受到惊吓对当初的记忆有些模糊,他叹息道:“她的伤不能怪你,只能说她运气不好吧,作为晏家未来的儿媳本就该保持基本的警惕心,是她自己大意才造成今天的局面。好了,你别自责,幸好她如今失忆了,什么也不记得……她还活着,已经是谢天谢地了。”
宴衡是真的这样想的,江晚荧还活着已经是不幸中的万幸,而失忆对江晚荧来说,也不是什么坏事。
她被绑架、殴打,加上无数次被送上手术台的痛苦,都不是什么好的记忆,失忆了,也就忘却了那些不好的东西,没了曾经作为正常人的记忆,反而更容易让她接受自己是个残疾人、以及被毁容的事实。
宴衡对江晚荧并没有多少愧疚,江晚荧被绑架又不是他的错,绑匪才是造成她今天这个样子的罪魁祸首。
再则为了补偿江家,他可是给了一个利润上亿的项目,已经是仁至义尽。
江晚荧还是老样子,她在医院大部分时间是在睡觉,因为她精神正常的时间很少,情绪失控的时间更多,所以她的药物里加了不少安眠药的成分,有时候还会强制给她注射镇定剂。
此刻江晚荧才睡下,没有纱布包裹的脸上暴露着那条丑陋无比的疤痕。护工说她才打了镇定剂,最近她的剂量越加越大,可能要晚上才能醒。
他遇见过一次江晚荧发疯的样子,不知道双腿残疾的江晚荧哪里来的力气,竟然将整个病房都砸了个稀巴烂,两个女护士都无法将她控制起来,还是请了男护工过来,才勉强让场面好转。
残疾前的江晚荧尚能勉强维持闺秀气度,残疾后的江晚荧再也无法掩饰自己了,那些在小门小户里学来的小家子气和粗鄙气息全都暴露无遗。
如果她能保持该有的气度,他或许还能高看她一眼,但日日发疯、自暴自弃,在颓废中一蹶不振的江晚荧,除了让他感觉到厌烦,无法让他的内心有丝毫波动。
如今的江晚荧就是个疯婆子,她的心灵已经极度扭曲,她甚至嫉妒每一个有着完好双腿的人,解除婚约是早晚的事。
“你转告她,我改天再来看她。”
宴衡不愿在医院多留,来去不过十分钟,他去了个牌局,玩到晚上十一点过,这才推了麻将:“我先回了。”
“宴少,这才几点就回啊?”
“家里有事,你们玩。”
圈里谁不知道曾让宴衡疯了一样寻找的江明珠回来了?
宴衡上学那会儿伪装成平民子弟,喜欢上一个平民灰姑娘的事情闹得人尽皆知,后来那灰姑娘被宴太太威胁不告而别,宴衡为此颓废了好久,还和家里大吵了一架,闹得很不愉快。
后来宴衡听从家里的安排和江晚荧订婚,着实惊呆了不少人,不过看过江晚荧的人就会知道为什么了,因为江晚荧和江明珠像了五成,尤其是那双眉眼,隐隐约约间笑起来的样子,当真像极了江明珠。
不过江晚荧更多的还是温柔婉约,只要多和江晚荧说上两句话,就会发现她和江明珠是两个完全不同的人。
江晚荧是短时间内被训练出来的大家闺秀,她很美,可一颦一笑都在合适的位置,是温柔婉约,却也是死板沉闷的,美得像个假人,肚子里也没多少底蕴。而江明珠则是被娇宠着长大的向日葵,无忧无虑,活泼可爱,带着蓬勃的朝气,她没有江晚荧美,却比江晚荧更有生气。
像宴衡这种玩世不恭的世家公子哥儿,最受不了的就是江明珠这种清纯可爱的小太阳。
而且后来才发现,原来人人嫌弃的灰姑娘江明珠,竟然是江家大小姐!
更让人没想到的,是江晚荧竟然是江明珠失散多年的亲姐姐!
宴衡当年会注意到江明珠,确实是因为江明珠的单纯可爱、坚强勇敢,以及在面对他时不胆怯、也不谄媚,就像对待普通人一样的态度,只有和江明珠在一起的时候,他才能更多的感觉到自己的价值,不是晏家长子,也不是晏家未来的当家继承人,不是别人口中的宴少,而是最最单纯的宴衡。
和江明珠在一起,让他相信,无论他是贫穷还是富有,无论他变成什么样子,明珠都不会嫌弃他。
但他怎么也没想到,他会在回去的途中遭遇车祸,并且在车祸醒来后,变成了一条狗?!
……
是一条黑色的土狗。
它的两条后肢应该在不久前被车轮碾压过,因为他还有很明显的疼痛感,伤口没有流血了,但也没有被处理过,所以恢复得并不好,扭曲的搭在地上;它身上很脏,因为他闻到了一股浓烈的臭味儿,混杂着血腥和馊菜的味道;它应该很久没有吃过东西了,因为他胃里有强烈的饥饿感,还很渴。
它的身体很难受,但他更多的却是恐惧。
一种面对未知时无法掌控的恐惧。
——他为什么会变成一条狗?
宴衡仔细回忆了一下,他记得自己是在回家途中出了车祸,那也应该在医院才对,为什么会变成一条狗?难道是那酒有问题吗?或者他这会儿还在醉后的幻境里?又或是梦?
可身上的疼痛感又这么真实,提醒着他这不是梦。
不是。
宴衡强迫自己冷静下来,他开始观察周围的地形,他庆幸的发现自己竟然在医院大门外,也就是说这会儿的他离江晚荧很近。
但江晚荧并不是他可以信任的女人。
除了宴太太,他唯一相信的女人只有明珠。
好在江明珠很关心她的姐姐江晚荧,过来医院的概率很大,他如今的状态又只能爬,要想跨越一个区去碧玺兰庭找她,根本犹如登天。
宴衡从未想过自己有一天会陷入这样的绝境,他甚至不知道该怎么自救。
一只残疾的、不能人语的狗能做什么?
好在老天待他不薄,就在他绝望之际,终于看见了明珠!
穿着白色小洋裙和细高跟的江明珠从黑色宾利上下来,司机殷勤的拉开车门,“江小姐,您出来的时候给我打个电话,我还这儿接您。”
宴衡太高兴了,明珠果然是他的福星!他什么也顾不得,划拉着两只前爪爬向江明珠,甚至因为急切,他下意识呼唤明珠的声音,变成了“汪汪”的乱叫。
江明珠似乎是听见了,朝着他的方向看了一眼,宴衡激动的瞪大了狗眼——然后在他满含期盼的眼神中,她面无表情的移开了目光。
宴衡愣了好一会儿,看着江明珠走远的背影,突然想起曾经冒着大雪给流氓猫搭窝送猫粮的她,她太善良太单纯,要是遇到生病的猫猫狗狗,就算花光自己的生活费也要给它们治病,自己饿得只能啃馒头,偏还傻乎乎的笑,这曾是最打动他的地方。
而如今,她就这样,头也不回的走了?
没看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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