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派师尊翻车了

反派难当


乐远行只要出了自家门派的大门,便是个人见人怕,狗见狗恶的大反派。
传闻自他开宗立派以来,做下的坏事数不尽、道不明,非要一数的话,估计比那海底城的贝壳还要多。
强抢村民的鸡鸭牛羊、见到貌美的小姑娘调戏两句,吃饱喝足耍赖不给钱,这些都是这个大魔头最基本的、最常见的做派,只要绕着他走,见他一来就闭门不出,十次还是能够躲过六七次。
要说乐远行最令人发指,最为人所厌恶也最惧怕的行径,还是无梦城里流传了数十年的那个传说——乐远行他……要吃人!
其实,吃人在九重这片大陆上算不得什么新鲜事,毕竟这里的居民除了人以外,还有数不清的魔族。魔族若走了邪道,少不得要吸个人血,取个修道之人的金丹,否则怎么对得起邪道二字。
不过,数十年来,练邪功的魔物在九重第一大门派乾坤派的打击下,已经属于稀有品种,如今见到他们的概率和见到传说中的神仙差不多,几乎为零,故而早已变作大家酒足饭饱之后吓唬小孩的素材。
魔物远在天边,可乐远行却近在眼前,这让无梦城里城外的百姓怎么能不战战兢兢?
此时此刻,传说中的大魔头乐远行,正坐在一条摇摇欲坠的板凳之上,穿着一身短褐穿结的麻布衣服,一脸无奈的对着下手的弟子们,问道:“为师当真这般不堪?”
为首的左护法甘九游郑重的点点头,背后的双锤也随着他的动静噼里啪啦一阵作响。
乐远行举起手臂,看看破衣烂衫,环顾四周看看土墙,还有摇摇欲坠的窗户,不解道:“既然是反派,为何生活条件还如此朴素?”
话音落下,无人作答。
乐远行只好点名道:“大徒儿,你来说说。”
杜南秋冷淡的看他一眼,问道:“你真失忆了?”
乐远行闻言一阵茫然,他并非失忆,而是从现实世界穿越进了这本书里,且是本他只大致翻过几页的书。
他知知道主角和自己同名,手下有一护法,三徒弟,最后大徒弟争气,收服了不少为祸一方的魔物,成了九重炙手可热的人物。
正当书中的乐远行沾沾自喜,打算退居二线颐养天年的时候,不知为何,大徒儿却翻脸不认人,狠心将他赶出门派,任他流落街头而亡。
看书的时候乐远行还想,若是他的话,一定不会悲惨至此,毕竟对付徒弟,他自认很有一手。
彼时他根本没想到,竟真的会莫名其妙的进入书中世界,成了书里最招人厌烦的大反派。
这算不算也是一种得偿所愿?乐远行暗自苦笑。
可是,穿越进一本书里,这有可能吗?纵使修为高深如他也一时摸不清情况,只得静观其变。
乐远行思忖片刻,正色道:“也不是全都不记得。”
书中写他月前受了伤,昏睡数十日,再醒来出现记忆错乱并非不可能,而且他大略看过书,自然还是记得些内容,徒弟们要想糊弄他,也并非易事。
杜南秋没有说话,只用怀疑的目光紧盯着乐远行,似乎在想这扶不上墙的师父又在整什么幺蛾子。
乐远行亦是一脸严肃认真的回望着杜南秋,心道大徒儿剑眉星目,鼻梁高挺,容貌俊逸出尘,往这破屋子里一站,格格不入极了,难怪是书中主角。不知书中的乐远行和他有什么过节,最后竟然被扫地出门。
师徒俩心思各异,对望许久,就在余下几人都以为民间所传,师父看上了杜南秋一事属实之时,杜南秋率先移开了目光,缓缓开口道:“我们这么穷,还不是因为你。”
“因为我?”乐远行诧异道,反派不都是吃香喝辣,为何到了他这混的还不如乞丐?
杜南秋白他一眼,冷冷道:“你得罪了乾坤派的掌门。”
乐远行皱起眉,在记忆里搜索这乾坤派三字,那边二徒弟沈忆然接过话头:“师父,你不会将乾坤派都忘了吧?咱们可欠他们不少钱呢!”
沈忆然圆脑袋,圆身子,一双手胖的如莲藕一般。只见他从袖里取出个巴掌大的算盘,眯起眼一边拨弄,一边忧愁道:“别的咱们不说了,就说这租金,已经欠了他们三十年的,这房子破旧,一年只要半颗金豆,可这三十年下来也是十五颗。”
乐远行皱着眉,问道:“十五颗金豆,很多吗?”
沈忆然叹口气,看着不食人间烟火的师父:“不算太多。”
乐远行刚舒口气,那沈忆然又道:“可后来不知为何,你的得罪了莫掌门,乾坤派不但让咱们月内就把钱还上,还坐地涨价,说以后这租金每年要两颗金豆……”
“乾坤派,莫掌门。”乐远行将这两个名字念了一遍,透着无限杀气。
“师父,别想了,咱们打不过他们。”开口的是三徒弟傅如松,乐远行门下唯一的女弟子。她身材高挑,容貌清丽,一头乌发全部束起,发髻上别着枚造型别致的发饰。明明是个极美的人物,却偏穿一身朴实无华的青衣,生生将那股艳丽劲压了下去。
“乾坤派乃是九重第一门派,分舵遍地,产业无数,莫含情那厮有无数徒子徒孙,就凭咱们四个人……” 傅如松扫视一圈,叹道:“给人塞牙缝都不够。”
乐远行静了半响,踟蹰问道:“咱们师门……可有一星半点优势?”
众人你看看我,我看看你,觉得乐远行这伤想必是不轻。
乐远行见大家这副模样,心头雪亮,估计这作者给的设定是一穷二白,一无所有,一切都得白手起家,无奈的叹口气,道:“为师知道了,你们先下去休息。”
傅如松见状,急忙一本正经道:“倒也不能说是一无是处,至少您老这容貌在九重是一等一的好。”
乐远行一愣,下意识摸摸脸皮,想到自己在天界那些传闻,高兴道:“这有何用?”
沈忆然理所当然道:“至少能卖不少银子。”
“哎,就是岁数大了点。”甘九游补充。
“这名声也差了点。”傅如松叹息。
乐远行:“……”一群欺师灭祖的小混账!
乐远行在天界的时候兢兢业业,辅佐少年天帝,一心扑在事业上,丝毫不曾有懈怠的时候,眼下穿书,成了大反派,不但不觉得违和,心中隐隐还有几分高兴,毕竟反派意味着可以随心所欲,这是他从前想也不敢想的生活。
虽然还有诸多谜团等着他一一解开,但乐远行还是决定带着徒儿先去无梦城逛逛,感受一番当反派的快乐。
第二天,乐远行起了个大早,洗漱一番,便兴高采烈的呼唤师弟徒儿们进城一日游,熟料众人反应颇为冷淡,杜南秋和傅如松要练功,甘九游要在家炼丹药,最后只有二徒弟沈忆然与他同往。
乐远行感动的看着沈忆然,真诚道:“还是老二最孝顺。”
沈忆然憨憨一笑,解释道:“徒儿是怕师父乱花钱,特意跟着您老。”
乐远行:“.…..”这日子怎么过的还不如天界?
无梦城是九重最繁华的城市,城墙四面开十二扇门,中有九纵九横十八条大道,气势如虹的新凉河穿城而过,河面宽阔,河水奔腾,宛如一柄利剑,将要出鞘。河两岸遍植凤凰花和枫树,每到夏秋二季,便满城如披红纱,火红而热烈。风一过,红纱浮动,河水荡漾,无梦城便成了一个梦,如梦似幻。
无门城里其中矗立着无数高楼云阁,藏着无数稀世珍宝,生活着无数传奇人物,流传着无数江湖秘辛,他们共同组成了这座城市,定义了这座城市——气派繁华,神秘莫测。
在这个没有皇帝只有修道门派的大陆上,无梦城俨然首善之地,
如果说无梦城乃是帝都一样的存在,那九重第一大门派乾坤派无疑于是皇室贵胄,是这片土地上最有权势,最有地位的一群人,而乾坤派的掌门自然如帝王般高贵。
无论你走到哪,总能听到人们谈论乾坤派的丰功伟绩,见到乾坤派旗下的产业,虽然掌门人莫含情行踪缥缈,乾坤派具体的位置也没人说得清,但它就是无处不在,无孔不入。
就连乐远行这种大风大浪不知道经历过多少回的正经神仙,也不得不真心实意的赞上一句:“好有钱。”
相较之下,号称大魔头的乐远行显得十分寒酸,十分不入流,徒有虚名而已,他甚至怀疑这反派的身份,是书中乐远行花钱找人安排,花钱传播而来。
师徒二人在城里逛了大半日,什么也不敢买,什么也买不起,只能流连的看看摸摸,不停赞叹,一旦店小二笑着迎上来,他俩便拔腿出门,落荒而逃。
对于囊中羞涩的人来说,在无梦城逛街无疑于一种折磨。还好两人一个意志力不凡,一个抠门的出奇,对身外之物的执念不大,一路行来,指缝里没漏出去半颗铜豆子。
可购物欲能克制,凡人之躯的饿意却来势汹汹。
此番穿书,乐远行没了仙人体质,修为虽然还在,但是有了凡人之躯的不少需求,吃饭喝水不必说,还要睡觉休息,最麻烦的一点,是有了四季,有了温差,让他知道了冷,明白了热,不能像在天界那般一年到头穿着同样的单衣。
眼下到了午饭点,乐远行早已饿的前胸贴后背,频频暗示沈忆然给他老人家找间饭店。
沈忆然精打细算,不怕辛苦,脸皮够厚,在看了六家饭店的菜价后,一拍大腿,冒着被骂的风险,还是带乐远行坐在了尘土飞扬的小摊上。
若是从前的乐远行,大概率会一蹦三丈高,揪着沈忆然的耳朵让他换地方。可神仙乐远行不同,他有涵养,爱面子,仅仅皱了皱眉,便施施然坐下了。
沈忆然目瞪口呆,没有师父的责骂,他反而有些不习惯。
乐远行看着沈忆然白面馒头一样的脸,不解道:“怎么?这家也太贵了?”
沈忆然醒神,连忙摇头:“不贵不贵,师父想吃什么都成。”
乐远行转过头,尽量拿出反派的气势,吼道:“喂,老板,给我们一份菜单。”
那老板正弯着腰包馄饨,闻言并未抬头,手下也不停,只动了动眼珠子,冷笑道:“哼,猪鼻子插大葱,装什么装。”
乐远行一愣,他位高权重,说一不二,哪里遭过这样的冷遇,正要站起身理论,却被沈忆然一把拉住。
沈忆然目露恳求,“师父,师父,别和他计较,这小破摊确实没有菜单,您瞅瞅那里的牌子。”
乐远行顺着沈忆然的目光,看见小摊前的树上挂着一块单薄的木板,上面用红漆写了几个字‘只卖馄饨’。
沈忆然在旁解释道:“这小摊只有老板一个人忙活,花样多了,他也忙不过来,您老说是不是?”
乐远行颇有些赧然,他从前虽然偶尔下凡,也会逛街喝酒,但从未吃过人间吃食,也没去过路边摊,根本不懂吃个饭还分高低贵贱,尴尬半响,才不自然的点了点头,正色道:“那为师要一碗馄饨。”
沈忆然赞许一笑,接着取出钱袋子,眯着眼挑出个最不值钱的铜豆子,走到摊主面前,嘀嘀咕咕说了几句,不多时便端了两碗馄饨回来。
乐远行看着汤碗里飘着的葱花香菜,香气混着热气升腾而起,不禁食欲大动,接过沈忆然递来的汤匙,慢条斯理的吃起来。
沈忆然看着乐远行,高深莫测道:“师父,您从前不喜欢香菜,更不喜欢路边摊,还有,您从前吃饭可没这么......文雅。”
乐远行嘴下一顿,赶紧抬起头,高贵又不失霸气道:“徒儿,人都是会变得,有人会越变越好,有人则一路倒退。忆然啊,你是觉得师父变好了,还是不如从前?”
沈忆然闻言,想到从前乐远行种种作为,结结巴巴道:“还是现在好,至少随和......”
乐远行满意一笑,继续埋头吃饭。
就在这时,乐远行裤脚一动,接着脚边响起几声呜咽,他低头一看,便瞧见一只黑色的小狼崽蜷缩在他脚下。
小狼一身泥垢,形容狼狈,且不知道被鸡还是被鸟,啄去不少毛,很多地方甚至露出了皮肤,乍一看像打了数个补丁,比街上的流浪狗还不如。
乐远行看着小狼却是神色一动,他默然看着它在脚边趴着,目光深远幽微。
过了许久,他才俯身抱起小狼,笑道:“忆然,你们可能要多个师弟了。”
小说推荐
返回首页返回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