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火缠冰

桃源镇

两人一路向南,从来不敢入城,只能走荒山野岭,白天赶路,晚上要找到合适的地方休息。
即使如此,时不时的还会遇到危险,幸亏沈璟早年随父从军有一定的野外生存经验,一次次惊险的化解了危机,最危险的一次他们被几只狼给缠住,眼看就不能脱身,沈璟拉着刘哲从悬崖上跳下落入崖下的奔腾流淌的水中。
事发突然刘哲当时根本没有做好准备,如果只是他一个人,他根本不敢往下跳,他的水性并不好,一下水他就呛了几口水昏死过去,等他清醒过来,发现他跟沈璟两人被冲到了一个石滩旁,沈璟身上受了伤,一看就是沈璟为了救他被碰撞出的伤。
刘哲在逃亡过程之中,也迸发出了巨大的勇气和力量,他竟然能够背起比他身材高大的沈璟走了近五公里的路才找到一个小山村,被好心的村民收留下来。
在经历追捕、穷困、疾病等等磨难,刘哲从心里已经把沈璟当成自己最重要的人,直到看到沈璟得到稳妥的治疗,他才两眼一黑,晕了过去。
等刘哲再次苏醒,有一瞬间他都不知道自己身在何处,过了好一会儿,他才想起自己究竟到了哪里,现在是什么处境,他赶紧下床就要去寻找沈璟。
刚好村民进来,村民赶紧拦住了他道:“你是太累了,又背个大活人走了这么远的路,快快休息休息”。
“老人家,我刚才背回来的那个人呢?”刘哲问村民。
“你放心,我们已经给他上了草药了,过一会儿他就能醒了”村民道。
刘哲不顾自己赶紧跑到沈璟休息的房间,他看着躺在床上的沈璟平稳的呼吸,心中像是放下了个大石头一样,轻松了许多。
到了后半夜,沈璟慢慢的转醒了,他一醒就发现了在他床头趴着的刘哲,他叫了一声“哥”。
刘哲听到这一声立马就醒了,他看着沈璟道:“终于醒了,为什么一定要救我?你看你受了这么重的伤”。
“因为你是我哥啊!我身边已经没有亲人了,如果连你都失去了,我活着还有什么意义?”沈璟道,听到这一席话,刘哲心里很感动,两人的感情更是深厚了……
沈璟伤愈后,两人继续向南行,经过长途的跋涉,终于来到了南部的边境小镇,小镇的名字很好听,叫做桃源镇。
一进到镇子里,他们就闻到了一股很香甜的味道,“咦”这是什么味呀?顺着这个气味,两人来到了一家客栈,客栈的名字叫做桃仙居。
“看来这个桃仙居里应该有好酒,哥,我刚才闻那个味儿,应该是酒香的味儿”沈璟道。
因为出了桃源镇,他们就会进入到一个异族之地,就算离开了天乾国,所以之前的紧张与防备之心有些松懈下来,两人便想去看一看,于是两人一起进入了桃仙居。
一进去他们就发现这里面还挺热闹,店虽不大,里面的人还挺多,每张桌子几乎都坐满了。
“看来这个地方的生意很好”刘哲道。
“那哥我们也找个地方坐下,看看到底有没有什么好酒?”沈璟道。
两人刚找了一个空位坐下,就听到一个银铃般的声音,“客官,迎光临小店,不知是你二位有什么需要?”。
随着声音,在他二人身边出现的一位女子,身着粗布麻衣,挽起袖子露出了胳膊,手中端了一个案,看样子刚给一桌客人上过饭食。
再往她脸上一看,原来是一个二十二三的姑娘,圆圆的脸蛋上长着一双明亮的眼睛,皮肤非常好,白里透红,中人之姿。
“我们从一进这个小镇就闻到一股香气,顺着这香气我们来到了你的酒馆,不知这里有什么好酒?”沈璟问道。
虽说沈璟身着陈旧的普通衣着,可现在并没有伪装,他那出色的容颜,还是让人一见就不能移开目光,女子看到沈璟愣了一会神儿,一旁的刘哲赶紧咳了两声,才把此女的注意力给转回来。
女子回过神来也没什么不好意思,忙道:“让两位见笑了,我一直都生活在这个小镇上没见过什么世面,真不敢相信有人竟然长得像画本上画的那样,一时竟给看痴了,请公子不要怪罪。
你说的那个酒啊,就是我们酒馆的仙人酿,这个仙人酿是由我亲自酿制,关键材料就是我们小镇盛产的一种杏花树,不是我自夸这仙人酿,我敢拍胸脯向两位保证这酒就是仙人尝了也会为它叫好”。
“是嘛?那好就给我们来两壶,再来几个小菜”沈璟道。
酒菜上来以后,沈璟先给自己倒了一杯酒,仰头就饮了下去,“果然是好酒,入喉后非常香醇,我本以为这酒不够烈,没想到竟如此上头”沈璟赞道。
“客官,我没有说错吧,这酒是好酒”女子道。
“的确如此,哦,对了,我还向你打听一些事”沈璟道。
“什么事?你说吧”女子回。
“从这里去新洲还有多远?”沈璟问。
“你二位要去新洲?”女子问,刘哲和沈璟点点头。
“那真是太不巧了,你们暂时可能去不了新洲”女子道。
“为什么?”刘哲问。
“在边境上还有一个异族部落格瓦,只有过了格瓦再跨越广茂的森林才能去新洲,格瓦的民风彪悍,且他们喜欢整一些稀奇古怪的东西,非常好斗,动不动与我们这些边民发生摩擦,这一次又因为小事双方起了争斗。
现在边境线被封了,两边发现对方的人无论是谁都要置对方于死地,这里的地方官已经上报朝廷,希望朝廷尽快派兵来解决此事,所以边境这么乱,你们又是天乾人,怎么能通过格瓦”。
听了这些话,刘哲和沈璟对视一眼,知道这件事难办了。
看到两个人的表情,女子善解人意道:“两位别急,竟然一时不能通过,不如就现在我们店里住下,待寻找合适时机,再去也不迟”。
“可是我们的银两已经所剩无几了”刘哲小声嘟囔了一下,没想到女子耳力非常好一下子就听清了。
于是爽朗的笑道:“这有什么?刚好我店里现在正缺人,不如我聘两位在我店里干活,我不仅给你们工钱,而且包你们吃住,如何?”。
“那你是?”刘哲问。
“我就是这个店的老板,孔丽娜,你们叫我孔老板就好了”孔丽娜道……
就这样,刘哲和沈璟就住在桃仙居做了小伙计,刘哲心知肚明这孔老板分明是对沈璟有好感,明明店里并不缺人,可是为了要留他就说店里缺人,才让他二人在这住下。
一想到刚才孔老板看沈璟的眼神,刘哲心里就不舒服,好像是她要抢了自己心爱的东西似的,所以一直防着她与沈璟搭话。
每次总抢在沈璟前面就跟孔老板尬聊起来,这一来二去时间长了,孔老板觉得这小子对自己的态度很不一样,好像是很在意自己。
而且与刘哲待得时间长了,发现他更加博学多才,踏实可靠,虽然颜值是肯定比不过沈璟,但找个相公肯定还是要平凡踏实过日子的的比较好。
像沈璟那样颜值高又武功好男人,又怎么会甘愿一辈子呆在她这一个平凡的小酒馆里?
这样一想,孔老板的心思就慢慢的转移到刘哲身上去了,当刘哲发现孔老板对自己越来越不一样的时候已经晚了,他发现她已经摆脱不了孔老板了。
刘哲心里很苦恼,可孔老板对自己实在是太好了,每天又是帮他做饭,又是帮他洗衣等等,刘哲是个善良而又感恩的人,见孔老板对自己这么好,又怎么能去伤人家的心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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