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欢下旧公主

第四章 微雨

自臻出院那天,正赶上下雨,六月的天气总无常,雨点没有任何征兆地就噼里啪啦地往下砸。
站在窗前,突然很想回家。
天色是明亮的,连雨都显得刺眼,楼前的杨树巴掌大的叶子上亮晶晶的,被雨水冲洗出一片纯粹的绿。她昨天听章正说,医院前面种了几棵合欢,比十五中的长势要好。
其实这雨来的快去的也快,不到半个小时就没了声响,外头依旧有阳光暖暖地晒着,楼前的草坪上水管喷出细细的水流,一定是有人忘记关了。
不远处驶来一辆香槟色的保时捷boxster,稳稳地停下后,里面的人却没有下车。
龚恒没来接她,只是让吴鸣辰过来,墨婉君所在的银行很忙,也没能请下假来。就这样孤零零地站在合欢树下,怀里抱着一个黑色的笔记本,那是她住院期间写的日记。上学时也经常会有些感想,却从来没有时间记,现在闲下来了,索性找个本子一起写下来。午后的阳光总有些慵懒,如果换作是在恒澈那样的小城,搬一把藤条编的躺椅到院子里,膝盖上铺着薄毯,含着一颗窝丝糖眯眼打盹,似乎连梦里都弥漫着麦芽的甜香。
微微扬起脸,目之所及,蓝天中晕染出淡淡的桔红,被雨水打湿的合欢轻轻地摇晃着,竟然落下一场微雨。两颊是濛濛雨丝沁出的微凉,唇角、下巴上都有些湿润,她仰望头顶这一方天空,从此以后,她将一无所有,只剩下一颗满目疮痍的心和刚刚十八岁的年纪。
身后突然响起一声清脆的“嘿!温慕轩!”,她回过头去,正看见贾思彤笑嘻嘻地冲那辆停着的车挥手。这时吴鸣辰正好开车靠过来,不偏不倚地挡住了她的视线。他下车来给自臻开车门,修长的手指,指甲上泛着一星浅浅的光晕。自臻向他弯一弯腰,用只有她自己才听得见的声音说了一声“谢谢。”
上车的空当儿正好听到贾思彤气恼地骂了一句“你他妈瞎吧,不知道挡着人了吗”回眼望去,穿着大红运动短裤的女孩抬起脚来,狠狠地踢了一下脚边的碎石子。吴鸣辰笑着问:“看什么呢”
自臻不好意思地低头笑笑:“没什么。”
他偏过头看她一眼,也低低地笑道:“现在的女孩说话都挺随便的哈”
自臻并不是一个很会聊天的人,尤其是跟不太熟的人,听他这样说也不过是扬起唇角笑笑,没再说什么。
温慕轩本来是不想去医院的,但早上章正在微信上跟他说,龚自臻今天就要出院了。
其实,他对她是很好奇的。
到医院时偶然地向门口一望,正看见一个穿着白衬衫和浅色牛仔裤的女孩站在合欢树下。这家医院的合欢开得尤其好,再加上下过雨的缘故,温暖的阳光掠过树梢,一树绯红被点上了些金色,她就那样站在树下,微微扬起下巴。龚自臻并不是特别漂亮的那一类,而是带着一股浓浓的书卷气,骨子里浸足了墨香,举手投足皆是一种说不出的合宜。
温慕轩从小就觉得所有的女孩子都是一个样子,无非是纤细而娇嗲的那一种,常常撒娇,像根藤蔓一样攀附在别人身上。或许是贾思彤的原因,又或许是他生活的圈子里富家女过于骄纵,总而言之,他对于那些甜软娇嗲的姑娘是根本提不起兴趣的。而这副对所有女孩子都冷冷淡淡的样子,曾经被无数次意淫为gay,终于在高二那一年,班上一个男生放学后把他拉到角落里,突然就抱紧他表白。那时确实有些震惊,随后推了推身上的人说:“谢谢你喜欢我,但是抱歉……你可能误会我了。”那个男生明显尴尬起来,在并不明亮的灯光下呵呵地干笑了两声。其实,温慕轩对同性恋并不排斥,这样推心置腹地谈了一个多小时以后,终于还是留住了这个好兄弟。
直到后来,他无意中发现了龚自臻,这才明白,并非是他对任何女孩都没有兴趣,而是遇见正合心意的人太迟,以致于他有时甚至也会反思自己潜意识里到底是不是gay。
也就在看见龚自臻时,他想,他大概是明白什么叫做一见钟情了。
以前贾思彤跟他说,男人对女人一见钟情大多是因为那个女人长得漂亮,视觉动物么,看起来赏心悦目也就够了。
这样的观点未免有些肤浅,一见钟情本应是人海茫茫中的一眼,就暗自决定要共渡一生,从此所有风景都是陪衬,所有不相干的人都是背景。
贾思彤“当当”地敲了两下车玻璃,笑着问:“怎么还不下车啊”
温慕轩“嗯”了一声,回过神来反问:“你脚好了吗怎么跑出来了”
“欸!你这是怎么了呀我今天出院!”贾思彤说着就拉开了车门,坐在副驾驶上,“行李什么的都不用拿,把我带走就行了。”
他缓缓拿起墨镜,想起龚自臻的样子又忍不住勾起唇角笑了笑,贾思彤看他这个样子就笑着说:“哎呦呦~瞧把你高兴的,这又是想起谁来啦”她故意把“谁”这个字拉了长音,眼珠一转,凑近他贼兮兮地问:“是不是约了尼克啊”
尼克,就是那个曾经向他表白的男生。
温慕轩假装不经意地咳嗽了几声,带好墨镜问:“出院手续办好了吗”
“办好了办好了,快!先去一趟娇娥小筑,我要买几件衣服。”
吴鸣辰把自臻带到了龚恒的家,琉璃月也算是老别墅区了,却仍然显得气派。自臻显然有些别扭,站在门口茫然不知所措,院里养着一条德国纯种狼狗,透过雪白的栅栏向外狂吠不止。二楼的窗子缓缓拉开,林若玫笑着向下看了一眼,晃了晃手里的红酒杯,说了一句:“是小吴啊,老龚回来了”
自臻这才知道,原来,龚恒并没有提前跟别人说过把她接回这里,她抬头探究地看着吴鸣辰,默默地站在一边不说话。吴鸣辰也有些纳闷儿,只好笑着向林若玫说:“龚总让我先把……”他顿了顿,然后接着说:“先把自臻接过来。”
林若玫“哦”了一声,她本来穿着宝蓝色的长裙,长卷发随意地搭在肩头,略带些慵懒,却不知道因为什么,在听到“自臻”这两个字时,不自觉地挺直了脊背。她曾经无数次听过这两个字,龚恒经常锁紧眉,站在窗边,叼着一支没有点燃的雪茄。他说,他最担心、最对不起的,是“自臻”,最让他头疼、心疼的也是“自臻”。因为她不肯原谅他。
窗子又缓缓地关上了,可能是拉的时候有些急,发出“当”的一声轻响,但狗吠的声音更大。没过一会儿,一袭宝蓝长裙连同银光闪闪的八公分高跟鞋,以一种珠光宝气的高贵姿态,袅袅娜娜地出现在花团锦簇的门口龚恒爱花如命,院子里浓艳逼人,有些因为疏于打理,长势太猛,藤蔓都攀爬到了门窗外。
这是自臻第一次见林若玫。
她明显要比龚恒年轻很多,细瓷一样的脸上,长着两道细长的眉毛,一双桃花眼晕开精致的眼妆,六月的阳光经花影婆娑而透出轻盈明亮的光斑,自她的鼻梁滑下,照着似笑非笑的唇。她比墨磊要漂亮,又含着些水媚,或许还与长年的优越生活有关,周身散发着一种别拘一格的贵气。
脚下高跟鞋在石板路上“嗒嗒”作响,狼狗低声地呜咽着,渐渐伏下身子,黑亮的鼻头左右动了动,喉咙里不住地低吼。铁门缓缓打开,她一只手扶着门,另一只手自然下垂隐在裙摆之后。“怎么不进来呢”
那双迷惑众生的桃花眼,微微倾斜着扫过门外默不作声地两个人,随后停留在自臻脸上,唇畔一点笑意恰到好处,连眼角也绽开些细细的笑纹。龚自臻,原来是这个样子的。她看到她第一眼时,心头突然就踏实了,这样乖巧安静,能折腾到哪儿去。
自臻抬眼反看过去,因为长了一双传统的丹凤眼,眼尾稍稍挑起,又偏偏是内双,冷不丁抬起眼来,会让人觉得有些冰冷。吴鸣辰虽然才工作不久却对龚恒这点家事门儿清,此刻只觉得尴尬,又生怕自臻再说出什么狠话,赶紧说:“我这就把行李搬下来,一会给龚总打电话叫他回来。”
“叫他回来干嘛公司的事情那么多,总不能什么事都要他操心。”林若玫笑吟吟地说,“你还怕我为难自臻吗”
“哎呦~您可别说这话啊,这么着吧,我就告诉龚总一声,也省得他惦记啊!”
林若玫点了点头,拉过自臻的手往里走,又对他说:“可别忘了去学校接小喻。”自臻脚步一顿,然后挣开了她的手。她回头的空当儿皱了皱眉,很快换上那副笑脸:“我带你进去,要不那狗可要得叫好一阵呢。”
自臻抱了抱肩膀,小声说:“我等龚恒回来。”
林若玫看她的眼神变了变,微仰起头双臂环胸,微垂眼睫笑着说:“你这孩子……外面刚下了雨,正冷呢,总不能一直在外面等着吧他可是天不黑不回家的。”
天不黑不回家么自臻冷哼了一声,低下头看着她长及脚踝的裙角,想起了母亲给她买的那条莲青色裙子,眼眶有些涩。重重叠叠的粉白花影之中传来一声低低的犬吠,像要压不住似的,急急地往外跳了一跳。也只好叹了口气,说:“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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